㈠ 金融传销问题
金融传销是一种新型的传销模式,以纯“资本运作”诈骗方式为主,参加者具有高收入、高起点、高投入的特点,打着当地经济开发的幌子,以政府支持为借口,具有严重的欺骗性和危害性。
金融传销 - 欺骗方式
1.洗脑加欺骗
2.基金加传销
金融传销 - 特点
1.高加盟费
2.高欺骗性
3.传销活动“知识化”、“职业化”
4.骗术花样翻新
新的传销骗术相当惊人,他们紧跟“国家大政方针”走,纷纷打着“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支持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搞金融试点”、“扩大内需、应对金融危机挑战”等旗号,披上了极具欺骗性的外衣。
㈡ 金融项目是不是传销
你好,这个不是骗人的,现在可能有好多金融诈骗的,但金融项目不是传销的,你要仔细的辨别,像基金投资之类的有的是用钱补钱,就是所说的庞式骗局,要挑选正规合法的,尽量不要去相信小网站。话说我进去过,它里面是天天给你上课,等你慢慢相信他的时候,再叫你投资,你可以看下最近的新闻,是深圳的。
㈢ 被金融传销诈骗了75万,钱能追回来吗
金融诈骗案件的涉案财产能不能追回来,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由承办案件的办案机关进行追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金融犯罪包括哪些
金融犯罪,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规定在刑法第三章第五节。诸如洗钱、金融诈骗等均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所熟悉的金融犯罪类型。包括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
常见的计算机金融犯罪是指非法进入银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盗取银行资金或对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害。也是危害非常大的一种计算机犯罪。由于网络存在的一些固有缺陷和管理疏漏,犯罪分子可以侵入系统内部,通过篡改数据等方式将银行的资金占为己有。伪造或变造金融凭证,实施经济犯罪。利用计算机伪造或修改存折、对账单等金融凭证实施金融诈骗已经成为新的犯罪趋势。
㈣ 陆羽金融服务集团是不是传销
不是传销,是武汉陆羽国际茶业交易中心
㈤ 在一些金融软件注册了帐号一开始并不知道是传销,但现在给国家封了定性为传销那为什么会记录在我的档案里
在金融软件注册了帐号,一开始并不知道是传 销,但现在给国家封了定性为传销,即便是传 销组织,如果不是组织、领导者一般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不会记录在个人档案里。你可以向档案管理部门了解情况。
㈥ 广西北海现有很多人在搞一种叫消费投资的金融活动。我的理解是金融传销。他们说是国家秘密操作的,许可...
这只是一个组织编造的谎言,实际上就是传销,亲戚骗亲戚,朋友骗朋友,假如你也在他们的氛围里面生活,你也会认为他们是对的,他们做的不是传销,因为你去了解这个东西的时候,他们这个组织提前就给你计划好了,哪一天带你见哪些人,说哪些话,会让你一步一步认可这个东西,激发你的赚钱和改变自己的欲望,你看到的都会是积极向上的景象,你看不到的是那些从事了这个行业后家破人亡的景象,因为这个组织非常严密,一个级别知道一个级别的事情,如果你没有钱在那里生活了,你还能在那里消费投资吗?对于北海来讲,每天都有外地人来北海生活,对他们是好的,但是没有创造的消费是难以长久的,我是一个这个行业的受害者,被姑姑姑父骗到那边,当时几个小区就有1000多个从业者,在那里生活,每天都有人把自己的亲戚骗过来,然后这1000个人给每一个来了解行业的人展现出的是一种积极的氛围,让他不得不相信,当然也有明智的人,一来就走了,这个行业不会用暴力控制人,只会用思想控制人,用氛围控制人,我在那里呆了一年,但是期间我没有骗一个朋友,因为我觉得骗,始终是不好的东西,选择了回到现实生活中来,出来才发现,其实人还是要实实在在,要脚踏实地,毕竟感情和生活的和睦才是我们最珍贵的东西。
㈦ 何为网络传销,都有什么危害
网络传销只是其传播的途径区别于传统的传销方式,但是即使其与高科技、互联网联系在一起,只要是其经营模式符合法律关于对传销的认定,就是违法传销行为。
㈧ 如何举报金融诈骗、金融传销、非法集资 我知道深圳有这样一个团伙,他们正在设一个很大很大的局……
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8)金融自助服务区传销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有价证券诈骗罪: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参照《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
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单个或者多个组织中的层级已达三级以上的,可将在各个组织中发展的人数合并计算。
组织者、领导者形式上脱离原传销组织后,继续从原传销组织获取报酬或者返利的,原传销组织在其脱离后发展人员的层级数和人数,应当计算为其发展的层级数和人数。
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中,确因客观条件的限制无法逐一收集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的言词证据的,可以结合依法收集并查证属实的缴纳、支付费用及计酬、返利记录,视听资料,传销人员关系图,银行账户交易记录,互联网电子数据,鉴定意见等证据,综合认定参与传销的人数、层级数等犯罪事实。
参照《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关于“骗取财物”的认定问题。
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采取编造、歪曲国家政策,虚构、夸大经营、投资、服务项目及盈利前景,掩饰计酬、返利真实来源或者其他欺诈手段,实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行为,从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的费用中非法获利的,应当认定为骗取财物。参与传销活动人员是否认为被骗,不影响骗取财物的认定。
参照《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问题。
对符合本意见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组织、领导的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一百二十人以上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曾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一年以内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受过行政处罚,又直接或者间接发展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累计达六十人以上的;
(四)造成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
㈨ 都说“趣步”传销,金融诈骗被调查,据我所知,“趣步”APP运行一切正常,怎么回事
国家应该彻底打击才行,不能任意发展过大,导致太多人上当受骗!在中国是没有天上掉馅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