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上限
贷款利率(抄1)贷款利率与贷款用袭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国家规定基准利率,各银行根据各种因素确定差别贷款利率,即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或下浮。现行基准利率是2011年7月7日调整并实施的,种类与年利率如下: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6.10%;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56%;③一至三年(含)6.65%;④三至五年(含)6.90%;⑤五年以上7.05%。(2)房贷为例: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2011年由于资金紧张等原因,部分银行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或1.05倍。从2012年2月开始,多数银行将首套房利率调整至基准利率。4月上旬,国有大银行开始执行首套房贷利率优惠。部分银行利率最大优惠可达85折。五年期限以上85折优惠后利率为7.05%*0.85=5.9925%
②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是多少呢
1、关于罚息利率问题。 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回之二答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
2、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③ 哪本教材规定“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融资融券合同应当约定,证券公版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权券账户内的证券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内的资金,为担保证券公司因融资融券所生对客户债权的信托财产。 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且不得展期;融资利率不得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
④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率的标准是多少
每日是万分之二点一
如果是房贷的话,逾期利率是在合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0%--50%,这个由银行自己定
⑤ 目前人民银行对各商业银行贷款利率规定的上浮区间是多少
准确的,今年新调整的贷款利率,在基准4.425‰的基础上有个浮动区间,不再设定上限,各家银行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来确定利率的高低。但是规定下限,就是4.425‰.对于存款利率你也说对了,是相反的,各家根据自己的经营可以下浮。
⑥ 什么时候央行开始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实行0.9倍的下限管理
几乎翻遍了人民银行网站都没找到,只发现一些大概的:
1998年、1999年人民银行连续三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幅度。2004年 1月1 日,人民银行再次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所以可能是98、99年那时候定的
见:利率市场化介绍
http://www.pbc.gov.cn/publish/zhengcehuobisi/624/index.html
⑦ 你好,请问下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是多少呢现在人民银行是不是规定的上不设限呢
一、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城乡信用社除外)贷款利率不再设定上限。
二、说明:
中国人民银行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具体内容包括:
1,商业银行贷款和政策性银行按商业化管理的贷款,其利率不再实行上限管理,贷款利率最大下浮幅度为10%。 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仍实行上限管理;
2,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3,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4,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央行表示,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⑧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
(银发[2003]251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
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利率杠杆的调节作用。现就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及计结息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人民币贷款计息和结息问题。人民币各项贷款(不合个人住房贷款)的计息和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二、关于在合同期内贷款利率的调整问题。人民币中、长期贷款利率由原来的一年一定,改为由借贷双方按商业原则确定,可在合同期间按月、按季、按年调整,也可采用固定利率的确定方式。
5年期以上档次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自主确定。
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五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100%。
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四、对2004年1月1日(含2004年1月1日)以后新发放的贷款按本通知执行。对2004年1月1日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仍按原借款合同执行,但经借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也可执行本通知。
五、本通知自2004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人民币贷款利率的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国人民银行
二OO三年十二月十日
⑨ 请教“金融机构法定存贷款利率”与“中央银行基准利率”的解释与区别
金融机来构法定存源贷款利率各大金融机构法定存款准备金的利率。
所谓法定存款准备金,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须放在中央银行的存款,提高准备金率意味着金融机构可用来放贷的资金减少;降低存款准备金利率意味着商业银行可以获得的利息收入降低。而超额准备金存款,是指金融机构存放在央行、超出法定准备金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清算、头寸调拨或作为资产运用的备用资金。
基准利率是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存款、贷款、贴现等业务的指导性利率,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利率目前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贷款利率可以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20%。
基准利率是金融市场上具有普遍参照作用的利率,其他利率水平或金融资产价格均可根据这一基准利率水平来确定。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的重要前提之一,在利率市场化条件下,融资者衡量融资成本,投资者计算投资收益,客观上都要求有一个普遍公认的利率水平作参考。所以,基准利率是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