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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公司企业所得税

发布时间:2021-09-26 08:13:18

Ⅰ 投资公司购买基金分红是否免企业所得税

1、目前我国对基金已经实施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还包括基金分红收入暂免征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2、做投资收益处理,报税的时候列入免税范围。
3、现金分红应该是除息。不会发生亏损,市值没有发生变化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不但不能征税,而且就目前金融企业的状况,国家还应调低银行营业税率。

融机构往来收入由四个方面组成 ,一是与央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包括金融机构按国家规定缴存央行的法定准 备金,存放中央银行的备付金等款项,以及央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央行 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二是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 务往来业务即联行往来;三是与其他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即同业往来,包括同 业拆借,同业存放,结算过程相互占用的资金;四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往 来,即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

目前对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征税缺乏足够法律依据。根据《营业税目注释》国税发 〔1993〕149号解释:金融业中仅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 业税。既然金融机构按国家规定缴存央行的准备金和存放央行的备付金存款, 可视为《营业税税目注释》中规定的存款,那么金融机构存放本系统,存放同 业的用于保支付的款项同样应视为存款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从19 99年12月1日开始征收的居民储蓄利息税来看,也没有对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存款利息收入征税;而金融企业在系统内或同业间为保支付的存款利息 收入也应不征税。因为营业税既具有行业税的特征,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行为 税的特征。

Ⅲ 长期股权投资要交纳企业所得税么

应该分两种情况:

一、被投资企业所在地所得税率高于或等于企业法人所在地所得税率,所得分红不要交纳企业得税;

二、被投资企业所在地所得税率低企业法人所在地所得税率,所得分红应就差额部分补交企业所得税,

股权投资所得

是指企业通过股权投资从被投资企业所得税后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金中分配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

凡投资方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除另有规定者外,不论企业会计账务中对投资采取何种方法核算,被投资企业会计账务上实际做利润分配处理(包括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投资方企业应确认投资所得的实现。

企业从被投资企业分配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除股票外,均应按有关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投资所得。企业取得的股票,按股票票面价值确定投资所得。

对于企业股权投资所得的所得税处理上,税收上仅认可成本法核算,因此,与会计核算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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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公司理财收入交企业所得税吗

公司理财收入是否纳税,是由投资的理财产品的性质决定:

一、国债利息收入

《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6号)规定:企业从发行者直接投资购买的国债持有至到期,其从发行者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全额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保本保息理财对于投资保本产品收取固定利息的理财模式,即在此类理财模式中,企业不承担投资风险,只收取固定利润,这一模式应缴纳营业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2]9号)第五条规定。

(4)金融投资公司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即据以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法定比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2008年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规定一般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Ⅳ 金融企业所得税会计怎样处理

按照规定,金融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收入=利息收入+金融企业往来收入+手续费收入+证券销售差价收入+证券发行差价收入+租赁收益+汇兑收益+其他营业收入

营业支出=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往来支出+手续费支出+营业费用+汇兑损失+其他营业支出

[例]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1994年1-9月份共实现利润7200000元,其中包括税后投资利润600000元,按规定工商银行所得税税率为55%,已预缴所得税3630000元。10、11月共实现利润1700000元,其中包括税后投资利润100000元,应交所得税880000元。12月底有关损益类科目余额如下:

利息收入 1200000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300000

手续费收入 60000

其他营业收入 50000

汇兑收益 30000

投资收益 420000

(其中400000元为从联营方分得的税后利润)

营业外收入 20000

利息支出 560000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120000

手续费支出 20000

营业费用 6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000

其他营业支出 30000

汇兑损失 20000

营业外支出 50000

企业按规定将各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息收入 1200000

金融企业往来收入 300000

手续费收入 60000

其他营业收入 50000

汇兑收益 30000

投资收益 420000

营业外收入 20000

贷:本年利润 2080000

借:本年利润 940000

贷:利息支出 560000

金融企业往来支出 120000

手续费支出 20000

营业费用 60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 80000

其他营业支出 30000

汇兑损失 20000

营业外支出 50000

则12月份企业利润总额为:

利润总额=2080000-940000

=1140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140000-400000(税后投资利润)

=740000元

应纳税额=740000×55%=407000元

则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407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07000

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407000

贷:所得税 407000

企业按规定预缴第四季度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287000(880000+407000)

贷:银行存款 1287000

企业年终汇算清缴时,发现有超出税法规定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80000元已在税前列支,但在计税时未予以调整,按规定应调整全年应纳税额。

全年利润总额=7200000+1700000+1140000=1004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总额=10040000-(600000+100000+400000)(税后投资利润)+80000(税前多列支支出)=9020000元

全年应纳税额=9020000×55%=4961000元

全年已预缴税款=3630000+1287000=4917000元

少缴税额=4961000-4917000=44000元

企业按规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44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44000

同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44000

贷:所得税 44000

企业少缴的税款可于下年度补缴。补缴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6400

贷:银行存款 26400

Ⅵ 投资公司的都需要缴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投资公司要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一、投资公司向外借款,借款的利息收入要交营业税5%。(城建及教育附加营业税的10%)
二、如果是股权投资,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要交企业所得税25%
三、股票收益也要交企业所得税25%
四、设立时需缴纳印花税为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
五、设立后每月需要申报个人所得税 (如果打到标准)
注、基本就是以上税收,具体的建议向有关部门问一下。

Ⅶ 金融投资企业都应交什么税,纳税的标准是什么

营业税,税率为5%。纳税标准如下:
1. 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内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容)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
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2.金融企业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以股票、债券、外汇等的卖出价减支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值得注意的是,非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暂不征收营业税。
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可以相抵。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原则上应按加权平均价核算,也可以选用财务制度允许的其他方式核算。但选定后一年内不得变更。
3.货物的期货业务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4.保险公司办理的储金业务

Ⅷ 投资收益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26条第2款“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没有控制权限制,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居民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应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企业所得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规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市场买卖债券、股票、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应按照企业内部管理控制的要求,凭资产会计核算资料和原始凭证及内部审批证明等相关证据,税前自行扣除。

Ⅸ 投资收益是否需交企业所得税

不需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9)金融投资公司企业所得税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第八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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