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上海自贸区注册的金融机构可以解决户口吗
注册自贸区公司,注册上海公司可以给居住证加分,现在居住证是积分制的,积分够了好像是就可以申请户口了
❷ 浙江自贸区中卓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怎么样
浙江自贸区中卓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是2017-11-22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食品厂路78号850室(自贸试验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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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上海自贸实验区2015年金融机构总数
关于上海自贸实验区2015年金融机构总教的相关信息,可以上一些网络平台进行查询
❹ 上海自贸区金融创新给商业银行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公布后,引发了金融改革的强烈预期,金融机构都想抢先分食改革红利。目前已有10家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以及花旗银行、星展银行)涌入自贸区。可以肯定的是,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又一重大举措.上海自贸区建设无疑给我国商业银行带来了巨大商机。但同时也是巨大的挑战,商业银行在决策是否进入、何时进入、如何进入、进入后如何运作管理之前,必须要对机遇和挑战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否则会战而不胜,甚至一败涂地,殃及全行经营目标的实现。
❺ 自贸区融资租赁公司有什么好处
◎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可开立跨境人民币专户,向境外借取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人民币借款额度采取余额制管理。“央行关于支持上海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借用境外人民币资金(按余额计)的上限不得超过实缴资本×1.5倍×宏观审慎政策参数。借用期限1年(不含)以上。
◎支持开展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国内、国际外汇主账户等本、外币资金池业务。“央行关于上海自贸区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的通知”规定:区内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和管理需要,开展集团内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已开立的境内外币资金池账户、国际贸易结算中心专用账户名称统一改为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功能并入国内外汇资金主账户;符合条件的区内企业可根据经营需要,开立国际外汇资金主账户。
◎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企业对外提供担保的便利政策。“央行30条”规定:取消区内机构向境外支付担保费的核准,区内机构直接到银行办理担保费购付汇手续。《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可自行办理担保合同签约,无需到外汇局申请办理事前行政审批手续。区内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时,不受担保人和被担保人净资产比例、被担保人盈利状况及担保人和被担保人之间股权关联条件的限制。
◎自贸试验区内的外商融资租赁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外汇管理支持试验区建设实施细则》规定: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资本金实行意愿结汇。
◎自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货款支付的便利政策。《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允许试验区内融资租赁项目公司从境外购入飞机、船舶和大型设备并租赁给承租人时,凭合同、商业单证等材料办理付汇手续。租赁给境外承租人的,外汇局可按照无关单外汇支付方式进行核查。
◎《试验区境内外租赁服务外汇管理操作规程》规定: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该账户内的外汇收入需结汇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
◎自贸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审批权限下放,由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负责审批3亿美金以下注册资本的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❻ 现在在上海自贸区,中国公民可以开民营银行吗
自贸区先行先试金融改革
《21世纪》:在国务院公布的上海自贸区首批6大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中,金融服务领域无疑是最大亮点,您认为自贸区金融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魏加宁:建立上海自贸区,重点是金融,而金融改革又是重中之重。
当今中国,金融改革的重点是什么?有人说是利率市场化。但是,如果我们的商业银行(行情 专区)仍然是以国有为主,如果放开贷款利率,那么商业银行就失去了借口,就无法抵御来自地方政府、国有企业要求降低贷款利率的压力;如果放开存款利率,那么商业银行就会出现“高息揽存”现象,将来出了风险统统交给国家。因此,要使利率市场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就必须加快推进商业银行的“民营化”,商业银行民营化是利率市场化成功的必要条件。
当前中国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业最大的风险是什么?是各级政府注资各类商业银行,然后控制商业银行的高管任免,进而迫使商业银行给各级政府的项目贷款,其实,这才是最大的“关联交易”!因此,商业银行“民营化”也已势在必行。
当前老百姓对金融领域最大的不满是什么?就是金融服务不到位,中小企业融资难。试想一下,如果有足够的民营银行展开竞争的话,还会出现“只有把病人抬到银行里来才能够接受银行的服务”这样的笑话吗?因此,商业银行“民营化”已是当务之急。
实现商业银行民营化主要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放开市场准入、允许民间资本进入到正规的银行体系中来办民营银行,即所谓“民进”;再一种是各级政府的资金逐步从竞争性商业银行的股本金中退出来,去办政策性银行,即所谓“国退”。
上海自贸区既然要先行先试,就应当在改革上先走一步,尤其是在金融改革上先走一步。一方面,尽快批准民营资本率先到上海自贸区里兴办民营银行;另一方面,还应做出规定:凡是在自贸区设立分支机构的商业银行,其各级政府的股份必须限期退出。否则的话,如果在国有银行垄断经营的条件下,民营银行是不可能发展起来的。回头看一下,入世十多年来,外资银行尽管机构在增加,资产在增长,但是其在中国银行业中所占比重究竟有多大变化呢?连强大的外资银行都突破不了国有银行的垄断经营,那么,从头做起的民营银行又如何能够在这强大的国有银行垄断下破土而出呢?
冷静看待民营银行
《21世纪》:《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此举被外界普遍认为是为民营资本进入银行打开了大门。如何对民营银行进行界定呢?
钟伟:按照原来讨论的情况,民营银行的标准定义可以称之为私人银行,即私人所拥有的银行。民营银行是与国有银行相呼应的一种形式,它是股份制、外资或者是私人资本所拥有的非国有银行。之所以呼吁发展民营银行,实际上是对金融的高度垄断和金融行业(行情 股吧 买卖点)准入门槛过高的一种否定或者一种反思。
银行业的基本现状是,工农中建交这五家大行占据市场份额的一半左右。目前,整个银行业的贷款占整个社会融资的总额接近一半,考虑到利率与汇率市场化、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压力,现在银行业可以说是一个激烈垄断竞争的行业。因此如果民营资本想要进入银行业,应该有合理的市场准入程序。不过以前从来没有说银行不许私人资本去办。
目前来看,除工农中建交(交行其实也有一部分是私人资本,即外资——汇丰),私人资本已经进入了银行业。股份制银行当中有一些是私人资本控股的,如果按照前面民营银行的定义,由于私人资本在这些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当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把招商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平安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民生银行(行情 股吧 买卖点)等这几家银行都称之为民营银行。
《21世纪》:为什么现在随着上海自贸区的热情高涨,大家都期望能对民营银行开闸放水?您认为民营银行设立条件是否成熟?
钟伟:现在大家盼望开闸的无非就是类似民间资本以从零开始的状态来新设银行。可能更多的人还抱有期望,这种新设的银行不仅仅是地区性的,而是全国性的。如果把民营银行这么狭义定义的话,大家盼望的这种民营银行,的确是改革开放30年到现在很少见到的。而银监会的确没有针对于此的准入程序。所以,值得银监会考虑的是,未来除了已有的商业银行通过参股、控股或者收购来持有、控制这些银行外,民间资本有没有希望按照自己的意愿重新设一家银行。
因此,现在要讨论上海自贸区给民营银行是否开闸放水,我觉得本身民间资本可能对于现在商业银行的竞争环境,对通过参股、控股、持有商业银行的股权,或者是对做草根金融的热情、认知都不够,更多的是把银行业当作一棵摇钱树。
鲁政委:回顾中国金融发展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地由纯粹的国有机构,逐渐发展出国家控股的机构,接着发展出除了国家控股机构之外的地方控股机构,最后发展出民营机构的过程。地方控股的银行开办以来,总体发展良好,随着经济的发展,今天我们需要更多银行对小微企业、三农问题有更好的支持,因此,民营银行诞生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但是,我们现在是否已经具备民营银行出现的条件?所谓的条件是指服务于国家的愿景。在现有的其他环境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即使设立了新的民营银行,它们能否起到支持三农和小微企业的作用,也是大可怀疑的。
民营银行能否实现期待?
《21世纪》:虽然现在监管层释放出强烈的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信号,但是很多专家对此并不看好。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是否存在管制?
鲁政委:根据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允许大量的民营资本自由进入是任何市场化行业的应有之义。但所谓“自由进出”往往是对完全竞争行业而言的。问题是,什么样的行业才适合采用自由竞争的方式?那应该是产品没有外部性的行业。但是,银行提供的服务和产品毫无疑问是有外部性的。根据经济学的共识,对于有外部性的行业,不能放任其完全竞争,只能在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下适度竞争。因此,对银行业的进入确实应该设置门槛。
问题的关键在于,在门槛的设置上,民营银行是否就应该与国有商业银行有所不同?如果站在一个理想的市场化角度来说,民营银行和现有的这些银行的设立标准本应该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回到中国金融演进的路径上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到目前都还是有所区分,更何况是银行呢?因此,可能导致最终的民营银行的准入标准还是会有所差别。这一点从“风险自担”这个定语就可以清晰折射出来。
“设立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的提法隐含的意思是,未来民营银行的一些标准会与现有的银行有所不同。比如,在能够吸收存款的比例、股东承担的义务等方面很可能都不一样;从理论上讲,现在的所有银行能够开办的业务其实没有太大差异,未来允许民营银行参与的领域上是否也是如此?只要发放银行牌照,就能自动获得开办所有银行业务的资格?我觉得不一定。
《21世纪》:假如现在放开民营银行,它是否能够真正解决比如小微企业融资难等问题,能否实现我们初设时的期待呢?
鲁政委:我对此并不乐观。
从民营银行的外部环境来看,现在设立民营银行的企业,都有地方政府的支持,既然这样,这些民营银行与城商行有什么不同?现在已经运营的银行,是否自称是民营银行?它们的行为与其他商业银行其实没有任何不同。淮橘成枳,气候使然。现在所有的民营企业,虽然法律上是民营性质,但是它的行为越来越趋同于国有企业。因为政府掌握了太多的资源,任何不和政府打交道的企业,都寸步难行。既然要得到政府的审批,就得接受政府的指导?所以,最后的结果就是民营银行与现有的银行可能不会有太大的差异。
从民营银行的实际运作来看,它们到底有没有能力给更多的小微企业贷款?现在小微企业有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信息不对称,导致银行无法有效地控制风险。比如阿里贷,阿里贷的成功基于其完备的征信系统,阿里金融根据注册会员过去几年来的经营情况在线上审批贷款。而现在其他的银行则没有这样完备的征信系统,所以很多人认为阿里金融将取代现在的银行。我认为阿里金融的这一做法只能在其会员内实行,而无法推广到所有小微企业。因此,银行缺乏较为完备的征信系统这一金融基础设施,从而无法大面积有效控制风险,这是小微企业贷款难以大规模推行的原因。
民营银行设立的现实障碍与制度建设
《21世纪》: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具有一定积极意义。但是,在利率市场化和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之下,民营银行的发展步伐会否受阻?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民营银行会遇到哪些现实问题?如何应对?
鲁政委:从趋势上说,只要中国经济继续往前发展,整个大环境都是更有利于民营银行发展的。举个例子,股份制银行和四大国有银行相比,民营色彩更强,但从其自身来说,现在发展丝毫不逊色于国有银行。因此,从趋势来看,随着市场化进展,民营银行的外部环境都将变得更加有利。
随着技术的进步,所谓的“跨领域和跨界的程咬金”会越来越多,这就意味着现有监管可能不能有效挡住民资的杀入。假如没有技术的进步,我相信就不会存在阿里金融。应该说阿里金融最初杀进金融领域,并不是谁批准它这么做,而是随着其规模的扩大,监管层面觉得其存在并没有造成额外的危害,也有值得一试之处,就开始逐步允许它补一些牌照。
钟伟:民营银行如果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立,那么这些商业银行本身拥有和在自贸区以外的商业银行不同的设立环境、税收环境、业务竞争环境,会不会导致一些尴尬?
例如,如果将总行设立在上海自贸区内,有两种可能,一是只能在上海自贸区里面经营,不能跨出上海自贸区,这样的话这些银行可能做不大。二是如果总行设在上海自贸区,但是分支机构可以在自贸区外的中国大陆的广泛地区展开业务经营,这是否可能导致自贸区内新设的银行和自贸区外已有商业银行之间存在不公平竞争?
上海自贸区的方案里面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和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有可能是考虑外资在从事金融贸易方面有更多的专业技能。但可能的事实是,即使在自贸区内设立金融机构,而且只做自贸区业务,由于他们既没有品牌,也没有客户网络,也没有整个中后台的处理,新设的机构要展开特别好的经营还是非常困难。
除非上海自贸区的实质是人民币离岸中心,未来上海自贸区的发展是作为离岸的金融形态发展,并发展成相当于新加坡、香港这样的水准。这样的话,民营银行也许经过三五十年的坚持,能成一定的气候。就目前起步的形态来看,在短时间三五年内的成长空间是比较有限的。
不过,即使未来上海自贸区真是作为离岸的金融形态发展,并且民营银行在自贸区内展开离岸金融业务,还是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考虑。首先是人民币利率和汇率问题。人民币在自贸区内和自贸区外可能有两种价格,包括两种利率、汇率。因为人民币利率本身在境内和香港不一样,国内衍生品汇率和香港市场也不一样,未来可能导致人民币一种本币存在多种不同的汇率和利率,这会使人民币更加复杂。其次,需要考虑账户封闭问
题。因为在自贸区内需要新设立金融机构,但这些金融机构的账户资金的调度和设计必定需要一定封闭程度,否则就无法分清在岸和离岸资本。再者是资金的筹措问题。如果是在自贸区内部筹措资金,自贸区内相对有限的金融市场容量可能会限制资金的筹措;如果是跨区域筹措资金,即从自贸区外筹措资金,并将筹措的资金拿到自贸区内使用,那么中间可能涉及资本管制问题。
总体来讲,要在自贸区内建一个纯粹的离岸系统,其中包括离岸的银行间市场、离岸的货币市场、离岸的资本市场(比如国际板)、离岸的债券市场(自贸区内的本土和外资机构能够独立发行债券、金融债)等等,那么上海自贸区还是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只是自贸区现在基本上还处于一张白纸的状态,暂时看不到太多业务空间。如果未来上海自贸区离岸系统建设成功,香港、新加坡在金融、贸易和港口运输方面的影响必定会有所削弱。
《21世纪》:在自贸区内实行民营银行的试点,需要防范哪些风险?进行何种制度建设?
魏加宁:要在上海自贸区进行商业银行民营化试点,就必须加快金融安全网建设。从金融安全网三大支柱来看,金融管理体制要勇于创新。
在金融监管方面,应试行分级监管:对于全国性金融机构、区域性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交易所的监管,应继续由中央政府的垂直监管机构负责;而对于地方性金融机构则应交由上海市政府金融办负责监管;对于那些区域内的准金融机构、准金融活动,如小贷公司等,则应交由自贸区管委会负责监管。否则的话,地方政府如果只有审批准入的积极性,而不承担监管责任,就很容易出现监管真空和风险失控。
为了防范混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结构性风险,应当在上海设立区域性金融监管决策委员会,以规范金融监管决策机制,防范混业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
为了使民营银行尽快发展起来,并在商业银行领域实现公平竞争,应当尽快建立存款保险(行情 专区)制度。但是,根据美国的经验,存款保险制度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设立才能获得成功。美国当年在联邦存款保险制度建立之前,曾经进行过两次州一级的尝试,但都归于失败,所以,尽快建立起全国性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也已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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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自贸区文化领域 金融政策有哪些
银监会
1)支持1家台资银行将法人总部设在前海的计划;
2)支持深圳符合条件的银行发起设立1家金融租赁公司;
3)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在前海设立专业子公司;
4)支持在CEPA框架下设立1家消费金融公司;
5)在尊重机构自身和属地银监局意愿前提下,同意1家异地信托公司将注册地迁至深圳前海。
6)支持深圳市拟设的民营银行依托股东优势,运用互联网技术,探索商业可持续、经营有特色、风险可控制的银行业务模式;
7)支持具有离岸业务资格的中资银行在前海开展离岸业务;
8)研究考虑在前海增设监管派出机构;
9)对前海设立银行分支机构提供绿色通道;
10)积极与深圳市加强交流与协调,探索建立银行业改革创新研究合作机制。
银监会同意在前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支持现有的租赁公司在前海设立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支持现有信托公司在前海落户发展,也同意获得离岸业务牌照的中资商业银行在前海的分支机构自动取得离岸牌照、在前海开展离岸业务等。
保监会
1)深化落实中国保监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合作备忘录精神,进一步拓宽双方合作领域,将支持前海开发开放和深化深港合作作为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的重要内容;
2)丰富和完善深圳保险市场体系,支持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航运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推动前海建设再保险中心,支持设立各类再保险机构及为保险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的专业机构;
3)支持深港保险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
4)研究在《内地与香港关于设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适当降低香港保险公司在前海设立机构和开展业务的准入要求,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经纪公司在前海设立保险代理公司;支持更多保险机构利用香港市场拓宽资本补充渠道,在境外设立机构并开展人民币保险业务;
5)支持深圳保险机构开展保险资金运用创新,探索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和范围(前海适用);
6)支持在前海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创新,鼓励开展与互联网金融特点相适应的保险产品、营销、服务以及交易方式创新,培育互联网保险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
7)支持符合条件的深圳保险机构试点开展短期出口信用险业务,为实体经济发展和进出口贸易提供融资便利和风险保障(前海适用);
8)支持在前海探索保险监管创新,中国保监会与深圳市人民政府建立更为紧密的监管联动和保险改革创新研究长效合作机制。(前海商圈)
保监会同意在前海试行的金融创新政策有8条(《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前海开发开放的8条政策》),除第5条和第7条外,其余6条仅针对前海。并同意前海开展保险“深港通”试点,从再保服务率先做起。
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支持前海企业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支持设立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并支持外资股权投资基金在前海创新发展;
支持前海试点设立创新型金融机构和要素交易平台;
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
证监会
证监会同意深交所在前海设立私募产品的跨境投融资平台,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内外机构和个人参与投资交易,允许境外的企业到该平台以债券、股权等方式进行融资。
证监会还同意,前海符合条件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探索开展面向内地和香港两地的证券期货业务,同时也支持符合条件的基金子公司在批准的额度内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如离岸不动产、股权、债权等。
此外,证监会支持前海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证券期货机构在前海开展业务创新简化审批流程,支持在前海设立专业证券公司、专注于开展私募市场的产品代销等业务,支持前海作为资本市场监管创新试点的区域,积极探索监管体制机制创新。
❽ 只有自贸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才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吗
满足以下资质,就可以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人民币结算服务了
获得中国外汇管理局批复内的跨境外汇结容算业务试点资格
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备案申请许可
智——付
人民币结算服务使用范围:
l国内支付服务
l跨境外汇结算
l跨境人民币结算
l海关支付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