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机构有哪些
1、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2、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
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是代表国家行使金融监管权力的机构,其他的所有银行、证券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企业都必须接受其监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通过存款形式向公众举债而获得其资金来源,如商业银行、储蓄贷款协会、合作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则不得吸收公众的储蓄存款,如保险公司、信托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各类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4、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 由政府投资创办、按照政府意图与计划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非政策性金融机构则不承担国家的政策性融资任务。
5、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2. 哪4家银行1家保险属全球系统重要金融机构
9月14日讯消息,“中国已经有5家全球系统重要金融机构,4家银行,1家保险。”9月13日,外管局副局长陆磊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与CLS主办的“人民币与外汇市场论坛”上透露。
2012年全球首批有29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入选,当时中国仅有中国银行。2015年,金融稳定理事会)更新了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名单,中国四家国有大型银行(工、农、中、建)成为了全球系统性重要银行,意味着他们“大而不能倒”。
今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前夕,有媒体报道称,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将讨论是否将部分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统一归至央行监管。不过,从最终会议结果来看,这一议题被搁置。
3. 旧中国的四大商业银行分别是哪四家
旧中国即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四大银行也称"大四行"即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
中国四大银行
交通银行
始建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是中国早期四大银行之一,也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发钞历史长达33年,也是发钞时间最长的银行。1928年,随着全国政治中心从北京转移到南京,交通银行也将总行迁到上海外滩14号。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交通银行将总行迁到重庆。1951年交通银行总行迁回上海,1954年除香港分行仍继续营业外,交通银行国内业务分别并入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和在交通银行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现称中国建设银行)。
1986年7月24日为适应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作为金融改革的试点,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交通银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组建后的交通银行正式对外营业,成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上海江西中路200号(原金城银行大楼)。
2004年,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投资了近17亿美元,收购了交通银行19.9%股权。
2005年6月23日,交通银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国内地商业银行。
2007年4月25日,交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每股最后定价7.90人民币。2007年5月15日,交通银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上市,股票代码上交所:60132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的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现为中国五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之一。
中国银行
于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1912年2月5日在上海大清银行旧址正式开业,改大清银行为中国银行,负责整顿币制、发行货币、整理国库,行使中央银行权利)改组而来。故中国银行为中国历史最悠久的银行之一。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银行。
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正式上书孙中山,建议“就原有之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重新组织,作为政府的中央银行。1912年,大清银行副监督陈锦涛经时任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提名,出任临时政府财政总长并且常驻上海,开始借助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的力量,着手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建立政府中央银行。1912年1月28日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召开股东大会,大会决定由股东会职员组成中国银行临时理监事会,负责与正副监督筹订章程,并管理全行事务。1912年1月24日由孙中山总统下令批准成立中国银行,中国银行应运而生。1912年2月5日正式开业。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中国银行。同年12月中国银行总管理处由上海迁至北京。原总管理处随民国政府迁往台湾,至1960年在台重新开业。
2003年,国家选择中国银行作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两家试点银行之一。
2004年中国银行稳步推进股改工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
2004年8月26日,经国务院、银监会批准,中国银行以汇金公司独家发起的方式,整体改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基础上,引进了战略投资者,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深化内部改革,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取得了长足进步。
2006年6月1日和7月5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中央银行
1924年8月,孙中山领导的广东革命政府在广州创立中央银行。1926年7月,国府移迁武汉,同年12月在汉口设中央银行。原广州的中央银行改组为广东省银行。1928年11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当时全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上海,在全国各地设有分支机构,法定中央银行为国家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责,同时武汉中央银行停止营业。1949年12月,中央银行随国民党政府撤往台湾。
中国农民银行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的四大官僚资本银行之一。其前身是蒋介石于1932年 11月为筹集反共军事经费之需要,由豫鄂皖“剿匪”总司令部在汉口所设的农村金融救济处。翌年改组,于4月起改名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资本定额一千万元,用军用票与特税(鸦片税)五百万元为基金开业,郭外峰任总经理。总行设汉口,于南昌、芜湖设分行和办事处。由“剿匪”总司令部通令在四省境内发行一角、二角、三角、五角之流通券,用超经济的强制手段流通。主要业务为农贷、农仓、抵押土地、农产运销、农村合作社,以高利贷盘剥农民。1934年 7月郭外峰病故,徐继庄接任总经理,翌年春以该行业务扩展于全国,陆续设立分行十五处、支行四处,办事处、分理处及农贷所数十处。
1935年4月更名中国农民银行,总行由汉口迁至南京。6月4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国农民银行条例》,经营业务未变,资本总额仍为1000万元。1936年1月增设储蓄部,奉准发行钞票,并积极向川、黔、陕、甘等地发展。翌年3月徐辞职,由叶琢堂继任,孔祥熙任董事长,4月将总行迁沪。各地分支机构增加到八十七处。抗日战争时期,其总行迁渝,1938年资本定额两千万元。1940年由顾翊群接任总经理, 并成立信托部,开展有关农业信托业务,曾一度受中央银行委托经营黄金买卖。1942年 7月,国民政府实行国家银行专业化后,该行发行业务移交中央银行,并接收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央信托局农贷业务,成为当时特许设立的唯一的农业金融机构。1945年该行由孔系转入CC系之手,陈果夫出任董事长,李叔明任总经理。战后迁总行于南京, 资本总额增至六千万元, 于上海设分行,松江、太仓分设农贷通讯处,全国分行增达二十三处,支行十五处,办事处及分理处两百余处。1949年,各地机构分别为人民政府接管,清理结束。
4.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分别对口的国有银行
我国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分别接收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
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1999年,国家为了处置四大行的不良资产,分别对口成立了东方、长城、华融和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AMC)。
当时,由财政部为四家AMC分别提供100亿元资本金,由央行提供5700亿元的再贷款,同时允许四家AMC分别向对口的四大行发行了固定利率为2.25%的8200亿元金融债券,用于收购四大行1.4万亿元不良资产。
2008年8月,财政部牵头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转型发展领导小组”,负责推动资产管理公司商业化转型。
5. 我国金融机构四大类别是什么呀
我国金融机构四大类别是: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内行。
第二类容: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三家政策性银行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银行包括: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制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圳发展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 广东发展银行 中信实业银行 华夏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民生银行等)
注解:根据分类方式的不同,商业银行会有不同的划分方式。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
第四类: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主要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代表处、营业性分支机构
6.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7. 四行八库是指金融机构的哪四家银行,金库
四行是指民国时期的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
八库也指国民党的中国西南八库,通常都说八库是假的,可又有资料记载,也是一奇特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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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我国有哪几家政策性金融机构
我国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可以分为:银行、信托、保险和证券。
金融机构通常提供以下一种或多种金融服务:
一、在市场上筹资从而获得货币资金,将其改变并构建成不同种类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资产,这类业务形成金融机构的负债和资产。这是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行使这一功能的金融机构是最重要的金融机构类型。
二、代表客户交易金融资产,提供金融交易的结算服务。
三、自营交易金融资产,满足客户对不同金融资产的需求。
四、帮助客户创造金融资产,并把这些金融资产出售给其他市场参与者。
五、为客户提供投资建议,保管金融资产,管理客户的投资组合。
上述第一种服务涉及金融机构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种服务是金融机构的经纪和交易功能;第四种服务被称为承销功能,提供承销的金融机构一般也提供经纪或交易服务;第五种服务则属于咨询和信托功能。
一、银行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1984年以前,中国人民银行身兼中央银行及商业银行的职能。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同时成立中国工商银行来办理其原来商业银行的业务。1995年3月1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确立了其作为中央银行的法律依据。
2、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的的,不以盈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1994年,我国组建了三家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8年12月16日,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成为我国第一家由政策银行转型而来的商业银行。
3、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存、放款,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业务,以盈利为主要经营目标的金融企业。能够吸收活期存款,创造货币是其最显蓍的特征。商业银行通过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对其银行资产、负债进行综合、全面管理,通过谋求合理的资产与负债结构,使银行资产达到保值增值目的。我国现有5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交)、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信、华夏、招商、光大、民生、浦东发展、深圳发展、渤海、广发、兴业、浙商及恒丰),110家城市商业银行。
二、信托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金融性公司的要求,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主要限于信托、投资、和其他代理业务,少数确属需要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兼营租赁、证券业务和发行一年以的专项信托受益债券,用于进行有特定对象的贷款和投资,但不准办理银行存款业务。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三、保险
保险,运用互助共济的原理,将个体面临的风险由群体来分担。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1995年10月1日,第一部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开始施行。我国全国性的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公司和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等;地方性的保险公司有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保险公司,大众保险公司,永安财产保险公司和华安财产保险公司等;外资、合资保险公司有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美国美亚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东京海上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中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丰泰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等。
四、证券
证券,指政府部门批准发行和流通的股票、债券、基金、存托凭证和有价凭证。主要证券机构简介: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业务: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如华夏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泰证券有限公司等。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为证券的集中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证券交易的的场所和设施,并履行相关职责,实行目律性管理。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公司,确保证券交易的过程准确和资金及时、足额到帐。
9.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对应哪四家银行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即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工商银行的不良资产;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农业银行的不良资产;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银行的不良资产;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对应接收中国建设银行的不良资产。
现在各公司同样也接收、处置其他金融机构和非对口银行的不良资产。
(9)四家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背景:
1、九十年代以来,特别是亚洲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普遍对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给予了非常大的关注。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是筹措、融通和配置社会资金的主渠道之一,长期以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必须保证其稳定发展。
2、在1995年《银行法》出台之前,国有银行是以专业银行模式运作的,信贷业务具有浓厚的政策性色彩,加之受到九十年代初期经济过热的影响,以及处于经济转轨过程中,在控制贷款质量方面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产生了一定规模的不良贷款。
3、在1993年之前,银行从未提取过呆账准备金,没有核销过呆坏账损失,导致不良贷款不断累积,金融风险逐渐上升,成为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隐患,如果一直不解决,有可能危及金融秩序和社会安定,影响我国下一步发展和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