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渠道有哪些
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
揭秘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四大渠道,这种业务特别是近年银行承兑汇票纸质票据接连大案爆出后,中国人民银行下发的《关于规范和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的通知》(简称“224号文”),自2016年9月1日起,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和财务公司以外的、作为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主体的其他金融机构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理加入电票系统,开展电票转贴现(含买断式和回购式)、提示付款等规定业务。
按照通知规定,从2017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2018年1月1日起单张出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商业汇票应全部通过电票办理。
新规的一大亮点在于企业申请电票贴现的,无需向金融机构提供合同、发票等资料,对于纸票的贸易审核,目前仍需要提供正式合同。
民间资金买断,再贴现
民间资金通过购买背书市场上零散的商业承兑汇票,一般是小金额的,有纸票也有电子票,通过有需求的公司再背书出去,中间挣取差价。
对于这种票据,利息要比银行承兑汇票价格要高一些,不过因为主要是考察的出票企业的信用情况,一般上市公司和国央企的小票比较安全一些。
供应链金融角度的融资
这里一般是贴现总金额偏大一些的商业票据。一般这种票据如果有真实的上下游贸易合同,或者信用比较好的集团企业给子公司或者关联公司开具的票据在市场上也有一定的市场空间,主要还是看企业的整体实力,或者将企业的整体情况了解清楚后,跟要出票的企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
理财资金的自持或者代持
理财资金代持的现象一般出现在P2P平台或者基金公司比较多,上个月自从P2P新规出台后,这种模式因为额度受到限制,目前业务受到印象,涉及的平台公司也在积极的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另一种是基金模式,通过这种模式实行代持的模式,自持到期,不过对于不熟悉的公司也是要谨慎对待之。
随着中国企业的壮大和发展,多种支付方式会越来越常见,商业承兑汇票也渐渐成为企业之间结算的一种方式,目前中国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却还不太健全,所以目前市场上为了规避风险常见的方式是利用上市公司或者国央企,来开展业务。
但是对于上市公司和国央企也不是百试百中,证监会明确中国股市有退市制度,有些经营不善或者信用不良的企业还是要排除在外。
B. 承兑汇票贴现,是否可以不向银行or其他金融机构,而是向某个单位or个人进行贴现,是否合法
贴现肯定是不合法的,但是没人查.
C. 没有资质的企业违规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有什么样的处罚有法律法规条款吗
私人做承兑汇票贴现是违法的。是非法经营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劵、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非金融机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扩展阅读:
根据《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条
向银行申请办理票据贴现的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二)与出票人、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第十一条
支票的出票人,为在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开立支票存款账户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第十二条
票据法所称“保证人”,是指具有代为清偿票据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银行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银行承兑商业汇票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银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银行的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银行汇票专用章、银行本票专用章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十四条
商业汇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
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签章,出票人为单位的,为与该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出票人为个人的,为与该个人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签名或者盖章。
D.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贴现吗
商业汇票的贴现:
1.贴现是指票据持票人在票据未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融通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而发生的票据转让行为。银行汇票等见票即付的票据无须、也不能办理贴现。贴现的本质是将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本质上是一种票据背书转让行为,贴现银行获得票据的所有权。
2.贴现条件:(1)票据未到期;(2)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事项;(3)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4)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5)持票人应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间进行商品交易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3.贴现利息: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计算;承兑人在异地的纸质商业汇票,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4.贴现的收款:贴现到期,贴现银行应向付款人收取票款;不获付款的,贴现银行应向其前手追索票款;贴现银行追索票款时可从申请人的存款账户直接收取票款。
E. 商业承兑汇票如何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申办程序如下。
商业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指收款人开出,经付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开出并承兑的汇票。使用汇票的单位必须是在人民银行开立帐户的法人,要以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而且汇票经承兑后,承兑人(即付款人)便负有到期无条件支付票款的责任,同时汇票只能向银行贴现,不准流通转让。
F. 我想咨询一下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不可以从事放弃部分追索权的票据贴现业务有没有相关的先例或者规定谢
1.贴现业务原则上是银行的专营业务。
2.民间贴现行为是违法的,但又是客观存在的。如是真实的交易,即支付对价,不是诈骗,则基本不存在被判罪入刑的问题。
3.非银金融机构直接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的基本没有,更别说部分放弃追索权了。
4你提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那是否是证券或保险等,这个最好包装后处理,如票据收益权转让等。如是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金融机构,建议不要直接从事票据贴现业务,包括部分放弃追索权。总之,非银经营票据业务,存在违规但不违法的问题。具体还要结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批准机构的要求来判断。
G.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流程(是商业承兑哦,不是银行承兑)
商业承兑一般没人要,风险太大,贴现都很难,如果到期了甲方账上没钱,那是要钱货两空的。
H. 如何认定非金融机构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效力
我们是专业做承兑贴现的,你这个问题本来就有问题,非金融机构是不能开具银行承兑的,只有银行才可以开具银行承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