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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引进外资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1-10-05 11:42:21

㈠ 那些外资银行已经进入中国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经营发展十分迅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外资银行的营业机构进一步增加,到2004年10月,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20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包括外国银行分行163家,其下设支行16家,独资与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14家,其下设分支机构11家。此外,外资银行类机构在中国还设立了223家代表处。2004年底,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已达105家,版图扩展到18个城市。
其次,在华外资银行的资产发展明显加速。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WTO到2004年,外资银行的在华资产总额增长了54%,平均年增长18%;特别是2004年,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大幅提高,到2004年10月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5533.9亿元,同比增长41.44%,约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8%。再次,外资银行贷款迅速增加。到2004年10月,外汇贷款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总额的18%左右,贷款总余额已达2 674.16亿元。另外,外资银行的服务品种日趋多元化,到2004年10月末,外资银行在发展自己的过程当中,已经可以向中国的市场投放 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和服务,这相当于原来国内商业银行投放服务品种的3倍以上。
2.享受的优惠政策 外资银行在进入中国过程中,中国政府给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近两年,我国政府赋予外资银行更多的优惠条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扩大外资银行进入的区域范围,从2004年12月2日起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3个增加到18个。
其次,建立西部绿色通道,对于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在审理时将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并且,允许外资银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外资银行经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之后,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
再次,进一步放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在坚持审慎标准的前提下,加快对外资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等业务的审批,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二、外贸银行进入对中国银行业的挑战及我国银行业的对策
(一)外资银行的优势
外资银行比中资银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1)外资银行作业方法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我国商业银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无法摆脱政府指控干预。(2)外资银行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仅花旗集团的资产就达7 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的总和。又如美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资产比率是0.67%,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无论以哪个口径计算都在它的30倍以上,大量不良资产已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和地位受到严重损伤。(3)外资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灵活,富有生机,比较适应市场经济日益灵活多变的现实。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市场需要的管理制度乃在形成与完善之中。(4)外资银行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多年,有着丰富的经营经验,提供的金融服务花样多,能较快地适应市场需要。(5)外资银行的软硬件设备优良,产品的科技化程度高。(6)外资银行在不少领域享受超国民待遇。在上缴利税方面,中资银行的总负担超过70%,而外资银行的综合税率只有30%左右;在购置设备方面,中资银行费用需从税后利润中支出且需上级部门审查批准,而外资银行却很灵活;在业务范围,外资银行可做外币投资业务。
(二)对中国金融银行业的冲击
因为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相比具有以上优势,所以,外资金融机构涌人中国后,也对中国金融业产生了一些冲击,这种冲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中资银行业务的冲击
在传统存贷款业务上,无论存、贷品种,中资银行均远远不及外资银行。在美国的银行除了我国现有的所有存款品种外,还推出了与投资相结合的存款(与日经225股票指数挂钩的2年期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日经股票指数每上升1 000点,存户即可赚取年利率2.6%的回报)及外币定期存款户头,允许存户在16种外币中免费随意转换等品种。同样,中国的消费信贷和分期偿还贷款等业务还尚待拓展;而美国消费贷款已占整个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20%,包括汽车、住宅、小额生活贷款,度假旅行贷款等。 2.对中资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中间业务主要是指,担保业务、贷款承诺、金融工具创新、中介服务等,西方银行的中间业务从20世纪80年代始得到迅速发展,已成为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而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金融市场尚需完善,中间业务品种很少,档次低开办面窄、收益差,而且,在我国曾经出现过的国债期货、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都因投机过度、交易不规范而停办,目前,只剩下中国银行的外汇交易市场;同样,我国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发展也非常缓慢。预计在中国加入WTO 5年之后,外资银行在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升到15%和10%左右,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达到1/3和15%左右;外资银行中间业务则可能超过50%,并且,将获得绝大部分金融生产品交易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份额。 3.对优质客户的争夺将削弱中资银行盈利能力
外资银行的目标客户是跨国公司、国有企业、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公司等潜在的优良客户。一方面,这些优良客户可能会“易主”,使中资银行增加出现不良资产的可能性,降低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又将增加中资银行维持与开拓优质客户的难度,会增加经营成本。例如,2005年2月底,由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牵头,18家外资银行组成的外资银团向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一笔10亿元人民币的3年期银团贷款。这是自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向外资银行开放以后,在沪外资银行首次联合向中资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此举表明外资银行已开始与中资银行展开对优质中资企业的竞争。4.会导致中资银行优秀人才的流失 对人才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家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竞争力,进而影响其盈利能力。由于外资银行为了进入中国,需要大量的中国本土人才,中资银行的优秀人才就成为他们挖掘的主要对象;另外,由于外资银行在用人机制,收入等方面与中资银行比又具有一定的优势,会导致一些中资银行的优秀人才流失,从而削弱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5.对宏观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及金融监管造成影响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我国金融风险监管面临着严峻考验。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之后,对我国金融风险监管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监管工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对外资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体系风险。其次,在追求高额利润动机的驱动之下,外资银行将其业务的重点集中在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方面,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在这些方面与国有银行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对那些我国经济建设中有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则不屑一顾。外资银行的这种经营活动不但与我国引进外资银行的初衷相违背,而且将风险转嫁给国内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金融业的风险。
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加重我国宏观调控的难度,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后,使我国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加大。这是因为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来抵制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弱化我国货币政策的效应。6.“扭曲合资”可能造成垄断行为
有些国内银行为了与国内的其他银行抢市场份额,而有的外资银行为了快速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很有可能联合起来,这样,就会形成垄断,例如,上海银行就与多家外资银行进行了国际业务产品研发与营销研讨等。此外,一些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人民币贷款方面实行联动,开展同业资金拆借,外资银行为中资银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等。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受资本账户管制、非理性竞争、利率非市场化、信用文化缺失等因素的影响,短期内还无法完全发挥其固有的竞争优势,但在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后,外资银行的优势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到那时,中国银行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银行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三)中资银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中资银行也有很强的竞争优势。一是机构网点优势;二是文化地缘优势;三是客户资源优势,国家信用也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的支撑。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各有优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市场竞争是正确的选择。但必须看到,优势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知己知彼。中资银行不能固守原有的优势,因为原有的优势会因外资银行竞争策略的调整而逐步消失,应积极创造出能经得起市场考验的竞争优势。
2.勇于与外资银行竞争
中资银行应积极参与竞争,竞争也许会付出一定的市场份额、利润等代价,但处理得好,会因此促使我国的银行更快地掌握最有效的生存手段与竞争工具。因此,中资银行应平衡心态,从客观、动态的情况做出冷静分析,主动进行竞争策略的调整。
3.加强与外资银行的合作
中资银行应充分重视、研究与外资银行的合作。合作是为了促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在合作中发展自己,要有长远的利益目标。眼前的局部利益的损失最终应以可计算的长远利益得到补偿为底线。在合作中学习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要注意和重视长期以来被国人所忽视的客户信用、收益、财务等资料的保护,这是中资银行花费了几十年,付出了大量的成本才积累下来的宝贵财富,是最反映中国国情的东西,是一个商业银行抢占市场份额的最基础性的资料。 4.加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力度
中国金融体系存在很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体制,必须加快对银行体制的改革。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理念、市场服务、内控防范、人力开发方面进步很大,以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为核心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治理结构的再造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业应抓住时间不多的过渡期,加快体制和机制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实现经营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资产质量,充实资本准备,改进风险管理,增强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以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迎接全面开放和金融全球化的严峻挑战。
5.加强负债管理
其具体措施有:(1)实行分局管理、分级授权、相互制约、加强监督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强有力的稽核监督系统,可实行客户经理和信贷报告制度,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对客户的动态考察;(2)优化资产结构,把住资金的“出口关”,把有限资金投入到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3)实现资产负债规模的总量均衡遵循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和结构对称的原则;(4)全面推行抵押贷款制度,通过一定的担保来防范风险,抵押贷款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形成银行与工商企业紧密的联系方式和相互依赖的关系,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融合。
6.积极学习外资银行的管理,经营、用人等先进经验
优秀的外资银行非常具有竞争力,它们有着成熟的内部管理和产品创新机制,有着丰富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运作经验。在经营管理、产品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非常值得学习。竞争是最好的学习手段,在竞争中向外资银行学习。
7.完善监管法规体系,统一监管
行业监管部门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迎接全面开放和国际化所带来的挑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慎性监管法规体系,加快与《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新资本协议》及国际会计准则等国际监管标准的接轨,实现中外银行机构的统一监管。
8.改善银行业宏观政策环境、鼓励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大力改善宏观政策环境,要进一步发挥资本对银行经营的约束作用,鼓励银行千方百计增资扩股,尽快出台资产证券化等措施,为银行的资产调整,提高资本充足率等提供便利。
监管部门在继续严格资本充足率等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也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中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监管力度,以监管求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机构核心竞争力。要正确处理好鼓励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政府部门要通过各种制度、政策约束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创造制度、政策环境,能够确保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指导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加快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以开放人民币业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以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化解风险。
9.利用WTO有关原则和条款,实施适度保护政策
运用“不对称原则”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不对称原则”内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另一个是“逐步自由化”。利用“保障条款”和“例外条款”,合理保护金融市场。利用市场对等开放原则,加快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支持本地金融机构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以提高国际竞争力。

㈡ 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发展遇到了哪些阻碍

据报道,近年来,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发展遇阻,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开展业务掣肘较多,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均有限制。

下一步应更多开放外资银行在境内业务的行政许可,减少行政审批,健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加快资本市场开放步伐,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

希望中国可以成为世界向往的发展地!

㈢ 外资金融机构的作用

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是我国利用外资的重要途径。外资金融机构最大的特点是它引进外资的规模远远超过了其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它作为引进外资的中介机构,以发行多种债务凭证或吸收外汇存款的方式将外资引入我国,并通过发放贷款、间接投资或直接投资等方式向我国境内企业提供资金,为我国吸收外资拓宽了渠道,为我国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发挥了有益作用。

㈣ 区域金融合作对泛北部湾经济区构建的支持

详情请看<<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
http://dqs.ndrc.gov.cn/gzdt/P02008022053787806.doc

访郭声琨:推动泛北部湾金融合作
记者 徐友仁

北部湾是我国西南地区最便捷的出海口,是继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经济圈之后的第四个重要沿海经济区域。随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推进,北部湾地区正在形成一个跨省区、跨国界的经济圈——泛北部湾经济圈。金融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是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纽带。要实现区域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的合作,就必须加强区域金融的更紧密合作。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开幕前夕,记者就此话题专访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郭声琨。

记者:泛北部湾地区既是泛珠三角区域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交汇点,又是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前沿地带。您认为广西在金融开放和边贸发展方面有哪些发展潜力和空间?拟采取哪些措施来促进金融开放和边贸发展?

郭声琨:广西背靠大西南,面向东南亚,东临粤港澳,位居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与东盟经济圈的结合部,地处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中越“两廊一圈”合作、泛珠三角合作、西南合作等多区域合作的交汇点,是我国走向东盟的门户和最便捷的出海出边大通道。这些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为金融开放和边贸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发展潜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为了提高泛北部湾地区金融开放程度,要实施“引进来”策略,组织“引银入桂”,吸引外资金融机构前来设立分支机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加强与发达省份的交流与合作,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前来开设分支机构,连接泛北部湾金融市场与东盟金融市场、泛珠三角金融市场,构建区域性的经济金融平台。另一方面,要实行“对外开放”与“内部改革”相结合。扩大金融开放程度,最终目的在于优化金融业内部结构,弱化金融业原有的行政性效用。在引进外资银行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同时,积极推进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大力支持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扶持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发展,构建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资银行的结构合理、竞争充分、运行有效的银行体系。

要进一步加强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重视金融业在促进边贸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结合经济发展的战略考虑,立足睦邻友好关系的政治高度,加快改善对东盟国家的开放环境,促进地方外向型经济发展,扩大经贸往来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继续鼓励金融机构在西南边境发展结算业务,为边境贸易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要灵活创新机制,逐渐冲破以前的政策框架,在本币结算、双方货币直接兑换,甚至在贸易融资等环节,研究和创造条件进一步支持边贸发展。

记者: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过程中,增进区域经贸往来需要金融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这就为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提供了外在动力。您认为各金融机构应如何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要求,加快金融创新和改革步伐?

郭声琨:在区域经济合作和发展过程中,增进区域经贸往来需要金融部门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这就为金融机构的迅速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提供了外在动力。各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要适应区域经济发展的这一要求,继续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巩固和扩大金融信息化建设的成果,大力推广现代化支付系统,积极发展区域票据交换系统,开发扩建本地银行卡网络,为区域金融机构和金融业发展提供支付平台。大力发展信贷业务,鼓励创新产品,探索开办跨市场金融工具,积极提供中小企业创新服务。加快政策性银行向开发性金融机构转型,对泛北部湾的能源、交通、输油、输气管道和旅游、环保等重大项目,提供以中长期项目融资为主的开发性金融服务,更持久地支持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和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推进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鼓励跨区域收购、兼并、重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其重组改造,从根本上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新机制,保证地方金融的健康发展,增强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能力。

记者: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平稳发展提供保障,您认为应该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郭声琨:随着区域合作的不断深入,各地区间经济金融交往日益密切,经济依赖程度不断加深。由于金融风险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如果缺乏有效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共享,将难以防范和抵御区域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区域金融风险的监测指标体系,客观分析判断区域整体金融风险,定期发布区域金融稳定评估结论,不断完善区域金融业应急预案,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金融体系稳健运行。同时,在泛北部湾区域加快推进金融稳定协调机制的建设,共同商讨区域金融合作的长远规划,探讨如何加强与泛珠三角、东盟自由贸易区的金融合作,扩大金融合作平台;交流经济金融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经验,共同研究经济金融风险的应对措施;协调区域金融合作的各种矛盾,加强财政支持与金融支持的协调配合,促进泛北部湾经济区的发展。

记者:区域金融生态建设状况,不仅影响货币政策传导、资源配置效率、金融稳定发展,而且决定着该地区对经济金融资源的吸引力,这些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和经济管理部门的共识,对此您是如何理解的?

郭声琨:如果泛北部湾区域的金融生态建设领先于其他地区,无疑将获得吸引经济金融资源的比较优势。改善泛北部湾区域的金融生态,除了要建立健全良好的会计、法律和司法体系外,地方政府有必要将金融生态建设放在与投资环境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引导和协调社会各方共同参与地方金融生态建设。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程,培养企业和公民的信用意识,全面改善区域信用环境;重视建立有利于金融发展的规章制度,吸引区域外资金的大量流入,为本地区的产业发展、结构调整提供可持续的资金支持;切实优化执法环境,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维护金融机构的权益,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打造和谐互动的地方金融生态环境。

㈤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扩大金融服务开放,引进竞争机制对提高市场效率、促进我国国内金融机构改进经营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缺乏充分竞争,作为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就没有足够的压力来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服务。结果,使其可获得最初垄断利润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入世后将在一定时候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这一承诺打破了对金融服务市场维持数量限制造成的金融服务部门效率低下的局面,使未来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积极意义还在于能够带来先进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冲击的首先是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其次是对中资金融机构拥用的客户群会冲击。银行出售的是服务,服务质量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外国商业银行十分注重服务理念,塑造服务形象。一旦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将以成熟的金融工具、良好的服务手段、优质的品牌、独特的营销方式来推销他们的产品,抢占居民和企业的“购买”服务,这样将有可能使国有银行的客户群迅速减少,大量优质客户可能会转入外资金融机构。
从部门来看,由于外资金融机构与我国金融机构相比,拥有更为丰富的经营经验和我国机构所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实力也更为强大,如果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将会在竞争中抢占市场。从人才竞争看,中资金融机构将面临优秀金融人才的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将突破地域和数量限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较旺盛。他们将以高薪、出国培训、委以重任等优厚的条件来吸引我国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而我们对一些高级管理人才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缺乏吸引力。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培育、激励机制,将会造成金融机构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

㈥ 外资金融的大量进入将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产生什么样的冲击

是我国经济受外部影响变大,甚至受控于他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现状政策趋势
一,中国金融业当前对外开放的进展
(一)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银行业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2002~2003两年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盈利情况不稳定,信贷风险突出,分支机构收缩.但其后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稳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营业性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图1,图2).
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业务经营较为活跃,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贷市场上,人民币和外汇存贷款增长速度均相对较快,市场份额在近两年也逐渐增加,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人民币业务资产总额5年增长253.6%.在业务开拓方面,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特别是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2,保险业
从不同领域的比较看,中国的保险业则是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力度最大的一个行业.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对外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取消,中外资保险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平台进行竞争,因而保险业也成为在开放推动下竞争最为活跃的金融市场.
2005年,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52%,而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48.45%,增幅明显高于同期中资保险公司的增长速度;从市场份额看,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的寿险保费和财产保险保费在全国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个百分点(参见图5,图6).在北京,上海等外资公司相对更为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地区,外资寿险的份额分别为51.86%,19.79%,12.24%.
3,证券业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在证券业开放上的力度相对要谨慎一些.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与证券业的谨慎开放相比,合资基金公司的建立则成为证券市场上一大亮点.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以来,2年半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22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远远超过了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合资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优势,技术能力,全球网络和资金实力,正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了中国基金市场的快速成长(图7).
另外,中国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资直接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机会.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完成QFII第一单,QFII正式进入中国A股市场.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
(二)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形式趋向多元化
从投资形式来看,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资参与国内市场的模式日益多样化,除了设立分支机构以外,合资,独资,参股等形式也日益为外资金融机构所采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国内银行业就曾掀起一场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浪潮,随后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引下,外资参股中资机构成为国外大型金融集团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特别是2003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为外资参股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加入到这一特殊的并购市场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了中资18家银行,入股的总金额为179亿美元,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达到22家,并且建立了2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资证券公司.(参见附表).外资金融机构对参股目标的选择范围扩大,除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国有银行也[FS:PAGE]随着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为外资新的争夺热点,地域上也不仅限于东南沿海,开始涉足西部地区.
(三)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即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金融业.其中,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
在过渡期内,中国根据入世承诺和外资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多次的修改和补充.在银行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自1994年2月25日发布以来,已进行了两次修改,特别是从200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维持原框架下进一步突出了审慎监管的原则,简化了审批程序,并按照国际惯例,使其尽可能与中资监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这一条例成为现阶段中国对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最主要依据.另外,《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共同构成了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法规体系.在证券业中,2002年发布并开始实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2006年9月开始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的《证券法》成为对外资证券基金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在保险业中,主要针对外资监管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同时,随着开放的推进和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中国的监管技术标准不断进步.入世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由以前的过多强调的市场准入监管转向市场运营的监管,寻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银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沿用国际惯例,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并表监管,对外资银行分行的业务进行风险和资本充足性管理.银监会目前对各家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分别制定了ROCA评价体系和并表风险评价体系,对分行进行合并的考核评价,对其总行及其在全球的业务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外资银行颁发3类不同的营业执照,在监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通过签署备忘录和监管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传递,此外,中国还重视国际协调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中发挥的作用,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二,后过渡期各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银行业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根据WTO有关协议,中国将逐步取消对于涉及到外资银行"商业存在"的保护性措施,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
2,政策焦点
(1)法人导向政策
中国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预计将在12月份正式颁布.该条例的初稿中明确指出,"适应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允许外资银行自由选择在华商业形式的前提下,实施当地注册法人银行导向."该条例初稿中明确:对于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将实行差别政策.①允许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许法人银行从事银行卡业务,外国银行分行由于非法人主体,不能发行信用卡;③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FS:PAGE]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率继续保持单家考核等.
虽然目前该条例仍然没有正式颁布,但法人导向的监管政策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在全面开放时代对于外资银行监管的主基调.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设置独立法人机构意味着必须接受与中资银行同等严格的监管.按目前《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于银行运营的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存贷比率,外债额度,同业拆借金额,资本充足率,大客户集中度比率等标准,外资银行现有水平与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阶段会制约其业务发展.比如,按照国内监管要求,中资银行的存贷比率不得高于75%,而外资行目前的存贷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机构的设立将会增加外资金融机构一定的成本.按条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下设分行运营资金为1亿元,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增加资本等事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程序.
(2)人民币业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初稿中指出:根据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底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自动获得人民币业务的许可.对法人银行,允许其从事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其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对其下设的分行,可在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在满足营业网点,专业人才配备,制度建设等审慎性条件后,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除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还需单家审批,另外,扩大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资金来源,允许其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从目前的政策趋势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大面积开展人民币业务还需要做一段时间的准备,并将设定了一定的门槛.银监会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和其允许的审慎原则,对向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设置审慎性条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从国际情况来看,各个国家对于外国银行开展零售业务都有相应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大多数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从事批发业务,外国银行要在美国从事零售业务,首先要加入联邦存款保险,而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必须是法人银行.
在实施法人导向政策以前,外资银行的实质风险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为本国独立的法人机构后,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册资本金外,没有其他责任和义务,假如银行遭遇经营危机,承担后果的将是当地的存款人.在中国当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将外资银行的存款门槛提高,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这和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与对外开放的原则并不相悖.
(3)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据现行规定,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当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针对非上市银行的,上市银行不受此限.
由于入世承诺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因而何时放开外资在非上市银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将会坚定的保持对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对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做适当程度的放宽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参照国际经验,中国政府可能仍然会对外资持股国内银行比例上限做出规定,慎用自主开放政策.
(二)证券业
1,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
根据有关协议,中国证券业的开放包括以下内容:(1)允许外国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加入后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2)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政策焦点
(1)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中国目前不允许外资通过建立独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经营,因而通[FS:PAGE]过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成为外资进入证券业的主要方式.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但瑞银重组北证的方案虽然在2005年9月获批,但是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开业.
从时间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开始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政策以来,为了防止一些质量较差,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希望通过合资来躲避责任等行为,停止了批设新的证券公司以及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事宜.从目前形势来看,2007年10月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后,中国重新开启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事项.但是,在后过渡期,中国证券业的开放的步伐仍然将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的治理与运行的状况循序进行.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具有明显的"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诸多基础制度的建设仍然在推进之中,规范化,市场化的进程要先于国际化,国际化的进程亦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与资本市场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会设置一些保护性条款.
(2)交易和买卖A股
中国尚未承诺开放A股市场,外资进入A股市场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允许外资直接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A股市场.可以看出,由于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A股市场开放仍将是个渐进的过程,这几条路径仍然一段时间内外资介入A股市场的主要渠道.

㈦ 中国银行业的IPO为什么要引入外资

中国其实并不缺钱,为什么还要加紧引进外资?在引进外资问题上,中国政府与学者们普遍认为,吸引外资是为了弥补国内投资资金的不足和引进国际先进技术。中国缺少国内建设资金吗?好像并非如此。目前,中国的居民储蓄总量十分庞大,金融机构的存贷差(存款余额大于贷款余额之差)不断扩大:截至2003年7月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10.61万亿元,全部金融机构(含外资机构)本外币并表的各项存款余额为20.79万亿元,而各项贷款余额仅为16万亿元,存贷差高达4.79万亿元。[1]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半数的存贷差说明,金融机构有数万亿的巨额资金未能贷放出去,中国目前并不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同时,连年外贸赢余和巨额外汇储备亦表明中国的国际收支状况良好,不存在引进外资平衡国际收支的强烈需求,况且外商直接投资也远未带动中国产业的技术进步并明显改善工业结构[2],那么中国千方百计地引进外资的动机究竟为何?

一、国内投资需求乏力的几大因素

1.资金投向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

从1995年开始,国有企业进入了破产、倒闭的高潮。由于国内工业技术落后,大量小规模的重复投资,使得主要工业品生产能力的利用率相当低,同业之间陷入过度竞争的长期消耗战。1995年全国工业普查发现,主要工业品有三分之二生产能力闲置,其中的37.2%利用率不到50%[3],工业企业的盈利率迅速下滑。在此情况下,国内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市场地位而努力寻求与外商合资,甚至不惜让渡大量的股权,外商趁机大批进入中国。跨国公司在资金、技术、品牌和企业管理方面处于全面竞争优势,因此中国的国有企业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大批国有企业被挤垮,特别是跨国公司在华的资本技术密集型投资项目大量增加,对中国的石化、机械、电子、钢铁等国有重化工业构成了重大打击。随著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大批工人下岗失业,就业安全感的普遍消失使人们的收入预期下降,社会购买力明显萎缩。

直接面对就业压力的地方政府为了发展本地经济、确保财税收入,一方面采用一切手段招商引资,吸引外资的数量成了考核各级政府官员政绩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又施加各种压力,迫使国有银行大量放贷给与当地政府存在各种利益关系的国有企业,75%的贷款依然流向效率低下的国有企业。但这些国有企业的产品并没有充分的市场需求,形成严重的产品积压,不但加大了通货紧缩压力[4],也令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随之上升。1998年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实际上升4,900多亿元,1999年实际上升5,800多亿元,2000年实际上升3,700多亿元。[5]国有银行为了在每年的不良贷款指标考核中过关,不得不“惜贷”,对求贷企业提出过苛的要求,以规避坏帐风险和相应的政治责任。这就出现上述巨额“存贷差”。在目前的经济体制下,中国出现了存贷差过高与“资金饥渴症”同时并存的情况。

2.国债投资效应递减

1997年以后,中国出现了在社会购买力不足基础上的商品过剩,通货紧缩接踵而至,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出口严重受阻,国内生产和就业压力骤然增大。鉴于国内外泡沫经济的教训以及90年代以来国内两极分化的加剧,中国政府认识到通货膨胀对经济和社会的破坏性后果,于是在1998年采用积极财政政策,通过赤字财政和国债投资来刺激内需。截至2002年12月末,国债余额已达1.93万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3.7%,约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19%;政策性银行金融债余额为10,05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8%,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9.9%,两项合计已接近国内生产总值的30%[6]。再加上目前靠财政支撑的养老金支付有3万至7万亿元左右的资金缺口[7],国家债务的实际规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已远远超出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所以,依靠发行国债刺激内需这一政策已经达到极限,无法再进一步制造需求了。

3.经济信用缺失导致投资短期化

影响企业投资扩大的另一个重要因素是国内信用的严重缺失。合同失效和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造成国内商业信用极其低下,各种经济欺诈行为泛滥,严重冲击了市场竞争秩序,使得投机取巧、恶意钻营成为企业行为的“典范”,从而大大恶化了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抑制了企业正常的投资需求,加剧了个人和企业投资行为的短期化。个人投资者宁可选择投资风险较大、但交易体系电子化的股票债券,也不愿意投资实业。不少国内企业根本无意于改进技术和管理,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而是竞相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投机钻营获取短期利益,甚至一些正当经营的企业为了维持生存也不得不从事部份非法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国内企业即使想寻找新的长期投资项目,也越来越艰难,本国企业的长期投资没有空间,意味著中国企业的成长前景日益暗淡,破产倒闭的数量会越来越多。

4.出口市场不稳定

中国出口的比较优势集中在劳动密集型产品上,质量、档次偏低,主要依靠价格和数量竞争,因此容易遭致贸易保护主义的抵制。中国在入世谈判中对美国歧视性贸易壁垒的妥协,进一步加剧了出口市场的不稳定。目前,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特别是今年以来美国、日本与欧盟一再要求人民币升值,反映出各国保护本国产品和市场、禁止中国商品低价倾销的意愿。中国的出口越来越明显地受到国际市场风险的影响和制约[8],粗放型的出口必然要面临越来越大的挑战。

5.中央财政面临巨大压力

近几年,中国宣称实现了8%的经济增长,但银行的经营状况却未根本好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于1999年至2000年间向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转移了1.4万亿元的不良资产,使当年的不良贷款率下降了约10个百分点。尽管如此,按照国际5级分类标准,2002年末4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仍高达26.1%,不仅远远高于4%至6%的国际同业水平,而且也大大超出了10%的国际警戒线。

国有商业银行的坏帐转移给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实质上只是将债务从银行的帐面上转移到中央财政的帐外记录里而已。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收购”这1.4万亿不良贷款的资金大部份是通过由中央财政担保发行的特别债券来筹集的[9]。这些由政府开办的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一小部份不良资产、回收一些现金后,剩余的无法解决的不良资产就在资产管理公司的帐面上表现为巨额资产损失,这笔损失构成了事实上的中央财政赤字。按照比较乐观的估计,不良资产的30%可能回收为现金,那么4大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损失将高达9,800亿元[10]。其结果不外是两种,或者是国有商业银行为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认购的债券在银行帐面上表现为“垃圾债券”或资产损失,这实际上等于银行转移出去的坏帐又回来了,如果不加以改变将导致银行系统的金融危机;或者是中央财政承认国有商业银行的这笔巨额资产损失,用财政拨款逐年弥补,这将表现为中央财政的债务负担一次性增加1万亿左右,构成对已经不胜负荷的中央财政的沉重压力。在潜在的金融危机和巨大的财政赤字的压力之下,中国政府更需要有大量的外汇储备以应付不测。

正因为上述几大不利因素的存在,中国政府遂不遗余力引进外资以维持经济的增长。随著国债投资效应的递减和本国企业可选择投资项目告罄,吸引外资变得更加紧迫,许多地方纷纷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对下级政府和直属的政府机构层层分解、下达招商引资的责任指标,甚至对招商引资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重金奖励政策。近年来中国国内的稳定依赖于经济的增长,而经济增长则在相当大程度上得益于大量流入的外资。如果外资流入量下降,中国经济可能会发生严重困难。

二、用引进外资抵消资本外逃

各地地方政府官员和国有企业经理热衷于引进外资,并不完全是出于急国家建设之需,还有他们希望与国外挂钩、以便安排在国外的后路的个人考虑。从这层意义上看,中国特色的引进外资有一个副产品,即资本外逃。这自然使中国政府深为苦恼。

当外商被中国经济“一枝独秀”的幻象所吸引时,中国的资本外逃也同时扩大,日益严重。中国外逃的贪官到底有多少?这恐怕永远是个无法确知的谜。

据一份未经证实、网上流传的资料,截至2003年6月30日,在党政部门、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员及党员干部失踪、外逃最多的前5个省份依次为:

广东省:失踪790名、外逃1,240名

河南省:失踪512名、外逃854名

福建省:失踪414名、外逃586名

辽宁省:失踪318名、外逃403名

江苏省:失踪316名、外逃227名

3个直辖市的数量为:

北京:失踪112名、外逃442名

上海:失踪187名、外逃354名

天津:失踪60名、外逃182名

流传说,仅仅是今年8月3日至8月5日这3天当中,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渖阳、深圳、珠海、蛇口、昆明等口岸与航空港,就查获了60多名持护照或通行证、企图外逃的官员,其中有7名是来自北京、沈阳、武汉、郑州和南京等地的副厅级官员。最引人注目的是,这些企图外逃的官员多持有中国金融机构与海关核准携带大量外汇出境的合法证明;携带外汇最少的一名经贸干部即持有60万欧元(相当于50万美元左右)。被查扣后这些官员们竟一致声称,携巨款出国是为了“考察”招商引资环境。这些官员在海关被截住是中央的一次全国性突击检查的结果。中共中央于2003年8月初颁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司法公安部门人员出境、出国通行证、护照管理措施”,并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派出9个组分赴9省、市召开紧急会议,突击收缴高官的出境通行证和出国护照。据传上述3天中外逃被扣的官员们由于未及时得到“通风报信”,在突击检查中被逮个正着。[11]

中国的贪官历年来到底携带了多少资金外逃,恐怕同样是一个无法确知的谜。据中国财政部办公厅“积极财政政策”课题组的专题研究资料显示,1997年和1998年资本外逃额分别为364.74亿美元和386.37亿美元;1999年这一局面虽然得到一定的控制,但资本外逃额仍高达238.3亿美元。2000年资本外逃又急剧增加,总额大约在480亿美元左右,当年比外商对中国实际投资的407亿美元还要多。无疑,资本外逃对于急需投资资金以维持经济增长的中国来说不啻雪上加霜。可以说,如果不是成功地吸引了大量外资,让引进外资与外逃资本进行了大置换,中国定会陷入严重的资金饥渴症。

三、外资大量进入中国的利与弊

毫无疑问,在短期内,外资规模的扩大可以维持中国的经济增长。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进入中国的市场准入程度也将大大提高。但受现行体制束缚的本国企业能否在巨大的竞争压力下“置之死地而后生”,却是个不得不考虑的问题。事实上,从各地政府全力以赴“招商引资”就足以看出,中国已承认并接受了外资在中国经济中的优势地位。

随着今后外资在华竞争优势的进一步加强,究竟是会加重政治买办意识和民族失败主义情绪,还是会激起部份民众的民族主义型经济抵抗心理,仍待观察。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经济技术实力的差距往往构成有关各方利益分配上的差异,由此进一步拉大国家总体实力和国际地位上的差距,造成国家间谈判地位的不对称,使谈判结果更可能有利于实力强大的一方。也就是说,当双方经济实力相当时,相互大规模开放市场往往会带来真正的“双赢”,形成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关系;而当双方经济实力悬殊时,弱者就容易形成对强者的经济乃至政治依赖,使得“双赢”成为掩盖自身经济弱势和依赖地位的托辞。

中国现在已经取代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国家,但一个必须正视的基本事实是:在过去的20多年里,尽管中国的经济开放是逐步的、有限度的,国产品牌的产品被外资打败并逐出市场的例子比比皆是,不仅在中方处于劣势的高科技领域如此,甚至在中方占有比较优势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不少国产品牌的产品也丧师失地。这使人对中国产业入世后“置之死地而后生”的能力表示怀疑。

作为世界头号人口大国,劳动力的出路问题将长期困扰著中国。依赖外资的大量进入所形成的就业机会远远不能缓解庞大的就业压力,中国需要重新开始发展制造业,也需要政府提出长期的产业政策引导。适度借助外力倒逼国内改革的策略无可厚非,但必须基于一系列条件,如本国体制的灵活性、民族工业承受国际竞争的能力、国家产业政策的有效性以及实现国家强盛的民族共识和坚强意志。这是区分是否掌握了改革的主动权和主导权的重要标志。世贸规则的全面实施将导致中国难以实施产业政策,在世贸规则的约束下,中国国内市场的竞争将完全国际化,置身于“全球公平竞争”(global level playing field)之下的中国民族工业,将要面对空前严峻的竞争形势和异常强大的竞争对手。

㈧ 列举几家进入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要正确的哦 在线等答案

汇丰银行、花旗银行、美国银行、恒生银行、东亚银行、日本瑞穗银行、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荷兰银行、韩亚银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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