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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迁址需要批准吗

发布时间:2021-10-07 07:00:56

① 主要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哪几个方面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规定,中国银监会回及其派出答机构的职责之一是实施行政许可,包括:①机构准入许可;②业务准人许可;③人员准入许可;④股东变更审查。其中,业务准入许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中国银监会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
希望可以帮到你。

② 公司迁址手续如何办

一、营业执照的变更手续 这段时间办理公司迁址,全部手续办续办完大约用了三个月的时间。有不少收获,现在总结一下每个环节的所需的手续,以备今后参考。 首先,到迁入地办事大厅(按注册资金划分区属或市属),我们属于市属所以先去“市行政办事大厅”的工商窗口,取相应的变更表。

另外准备的材料如下:

1.章程修正案。

2.股东会决议(要全体股东签字)。

3.房证(产权证)、租房协议。

4.原工商营业执照。 手续齐备,办事大厅办事还挺快的,当时窗口就能在表格上迁属“同意迁入”的字样,拿着表格回迁出地,废原照并提档案。 我拿这边“同意迁入”的手续,回原区废照。去档案室办理取档,档案室工作人员,约定三天把档案送到行政办事大厅。我第三天到办事大厅,档案已经送到了,当时就把新的营业执照打出来了。办迁入迁出工商执照一共用了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二、原国税注销及转出手续

1.去窗口取《注销审批表》填好后,缴销发票(一般纳税人须到申报窗口领取手工申报表,把当月属期的报表提前申报;申报时携带当月销项明细和汇总表,申报完到窗口拆卸两卡);

2.查账(有时是管户的专管员查账,有时是互查)

3.小规模企业注销须带:发票购领簿、开业时的税务登记表。

4.一般纳税人:除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带一般纳税人资格证。

5.注意:注销在最后一步没有做完之前,也就是企业没有得到各个环节全部签字盖章后的注销审批表之前,必须保证按月申报。

6.全部审批结束,缴销原登记证照,企业应得到:审批完毕的《注销审批表》;稽查审计结论;迁移通知书及国税档案。

三、办理新的国税登记

原所在地的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到迁入地行政办事大厅,办理迁入的国税登记手续。需要携带如下资料:

1.税务登记表,纳税人税种登记表;

2.工商部门的迁移通知书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住所或经营场所权属证明,即产权证明、《房屋租赁许可证》及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5.有关章程、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和董事会成员名单原件,并加盖公章,股东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财会人员的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原所在地税务局开出的迁移通知书,注销表及档案;

另外:所以提供的复印件都要加盖公章。

四、注销原地税登记

注销原地税登记需要下列资料及程序:

1.去大厅取表,填好后,送交专管员处。

2.推带原地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开业时地税登记表。

3.国税注销资料复印件。

4.专管员查账。

5.等专管员通知。

6.领取审批完的注销表、迁移通知书、稽查结论、注销社会保险登记通知书。

7.拿注销手续取档。

五、按照上述“三”的描述,办理新的地税登记。

综上所述是跨区迁址,同区迁址会简便些。

(2)金融机构迁址需要批准吗扩展阅读:

企业由于经营发展需求,需要将企业迁出目前所在登记的主管机构,企业登记主管机关的变更行为。此行为过程会涉及迁入迁出所在机关的手续或流程。

③ 企业地址变更,开户许可证需要变更吗

是需要的哈。变更开户许可证需要携带变更通知书、新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到开户银行办理变更即可,

企业如需变更单位名称、法人等事项,应书面向开户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如变更后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变更后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有权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经开户行签署意见后持原开户许可证正、付本或审核卡到当地人民银行换发新证(卡)。

(3)金融机构迁址需要批准吗扩展阅读:

开户许可证遗失补办的,需在省级或者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广告。存款人开户许可证、审核卡因遗失或其他原因需补发的,应由单位出具公函说明原因,并持本单位介绍信、开户申请表或向开户银行借用许可证副本进行补办。

2018年12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19年年底前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

④ 金融许可证怎么办理, 要去那里办理求高人指点

金融许可证是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颁发的特许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的法律文件。金融许可证适用于银监会监管的、经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 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与许可证发放权适当分离的管理原则。 (一)银监会负责其直接监管的金融法人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负责外国独资银行及其分行、中外合资银行及其分行、外国银行分行、外国独资财务公司和中外合资财务公司等外资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二)银监局负责下列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1.本辖区内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分行(含异地支行);2.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3.城市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4.外资银行分行以下(不含分行)机构;5.除银监会直接监管外的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6.城市信用联社、农村信用联社(省级、地市级)、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法人机构;7.所在地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和所在地金融机构同城营业网点。 (三)银监会地区(市、州)分局负责上述机构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金融许可证的颁发与管理。 金融机构领取金融许可证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的批准文件; (二)金融机构介绍信; (三)领取许可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 (四)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要求的其他资料。
记得采纳啊

⑤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后 需要去重新备案营业执照吗

这个是需要重新备案营业执照的。
变更注册地不重新备案营业执照的处罚
如果不重新备案就会被工商局认为企业是异地办公,并处以罚款。
变更注册地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新办公地点的产权证复印件(产权为企业加盖单位公章,产权为个人每页签字);新注册地址的租房合同原件、租房发票(发票至少开3个月,如果产权是个人的,需要到街道办事处代开);企业未变更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的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的原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正本和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流程
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网登做材料、交件。首先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你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到质量监督局进行变更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⑥ 公司跨区迁址手续如何办理

公司跨区迁址,需要在工商局办理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6)金融机构迁址需要批准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被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吊销、撤销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或者依照本条例第六章的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⑦ 哪些金融机构的设立需银监会审批

银监会的监管范围


《第2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全国银行业金内融机构及其容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工作。


本法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对经其批准在境外设立的金融机构以及前二款金融机构在境外的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有四个: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


第6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和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7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和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

⑧ 公司迁址营业执照需要变更吗不变更可不可以

公司迁址营业执照需要变更。经营场所变了而没有去变更营业执照的话是是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工商部门发现并查处是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二十七条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二十九条公司变更住所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公司变更住所跨公司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向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受理的,由原公司登记机关将公司登记档案移送迁入地公司登记机关。

(8)金融机构迁址需要批准吗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而未取得批准,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⑨ 上市公司迁址 需要交易所审批吗

这是肯定的
1、上市公司应当在公司完成变更名称的工商登记手续后两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我部备案,如果公司名称变更涉及上市公司变更公司简称的,亦应当同时提出申请。
2、上市公司在新证券简称启用日刊登公告,新证券简称在交易、结算系统正式启用。
上市公司(The listed company)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0〕37号

为增强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资本市场的 “三公”原则,各上市公司和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遵照本公告的要求,切实做好2010年年报编制、披露和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上市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 — 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0号 — 创业板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统称《年报准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0年修订)等信息披露规范要求,做好2010年年报披露工作。

上市公司应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我会有关规范问答及其他涉及财务报告的规定,编制2010年年度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上市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合理保证。

二、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质量

(一)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负全面责任。上市公司应当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做好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上市公司应披露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本年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包括缺陷发生的时间、对缺陷的具体描述、缺陷对财务报告的潜在影响,已实施或拟实施的整改措施、整改时间表、整改责任人及整改效果。鼓励上市公司披露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注册会计师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董事会对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的公司,如果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与公司的自我评价意见不一致的,公司应解释原因。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为确保2011年顺利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上市公司,应在年报“监事会报告”部分说明监事会已经审阅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对董事会自我评价报告是否有异议。

(二)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是否因部分改制等原因存在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如存在,应披露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上市公司应积极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多种方式实现整体上市,从根本上解决由于部分改制上市等事项遗留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问题,增强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确实不能减少的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应严格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明确独立董事事前审查义务以及事后责任追究机制,提高关联交易运作的规范性。

(三)加强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严禁违规占用资金行为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重大事项”部分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及关联债务往来情况,明确披露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依据。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如报告期内发生新增资金占用,应详细披露资金占用的原因和责任人,如报告期内未完成清欠工作,应披露未完成清欠工作的具体原因、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已采取的清欠措施、预计完成清欠的时间等。

上市公司应加强资金风险管理,完善重大资金往来的控制制度及尽责问责机制,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明确关联方经营性资金往来的结算期限,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违规资金占用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禁止以“期间占用、期末偿还”或“小金额、多批次”等占用形式规避内部决策程序的行为,坚决杜绝通过关联方非关联化方式隐匿实际占用方的恶意违规行为。上市公司如根据公司制度将资金存放在集团财务公司的,应建立健全资金安全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相关决策程序,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

(四)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禁止内幕交易

上市公司应加大信息保密措施,防止信息外泄,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降低引发内幕交易的风险。上市公司应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范重大信息的内部流转程序,强化敏感信息内部排查、归集、传递、披露机制,落实信息披露的归口管理责任,制定涉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管理、披露制度,防范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影响公司股价重大敏感事项发生前买卖公司股份的行为。

上市公司应在年报“董事会报告”部分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本年度公司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监管部门的查处和整改情况。

(五)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做好风险防范工作,充分披露暂停上市和退市风险,维护社会稳定

年报披露后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应当在年报“重大事项”部分充分披露导致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原因以及公司采取的消除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情形的措施。面临终止上市风险的公司,应同时披露终止上市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详细安排和计划,维护社会稳定。

(六)深化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促进“三会”有效制衡

上市公司应巩固近年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成果,进一步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充分发挥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在治理机制中的作用。新上市公司应尽快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年报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制度。

上市公司应当按照《年报准则》的要求披露公司治理情况,在年报“公司治理结构”部分披露是否存在尚未解决的治理问题,如存在,应披露整改计划及整改进度。

(七)增强社会责任感,依法披露环境信息

上市公司作为资源利用、节能减排的重要主体,应增强社会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社会责任,同时应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环境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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