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金融业需缴纳哪些税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 金融保险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一)营业税
按照规定,金融业的计税营业额,包括:贷款利息、融资租赁收益、金融商品转让收益及从事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收入。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金融业的企业所得税统一在国税机关进行缴纳。
(五)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两种:一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一种是以房产的租金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分别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扣除率)*1.2% 年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七)城市房地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分为两种: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租收入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8%.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八)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外),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九)车船使用税
如果拥有汽车、自行车等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工具,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
(十)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向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驻京代表机构和外籍个人、港、澳、台胞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机器脚踏车(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十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1、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2、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3、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4、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帐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帐簿,不贴印花。
(十二)如果企业承受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
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十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B. 金融机构从事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的贵金属交易业务如何缴纳增值税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一、对于金融机构从事的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属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由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一)发生实物黄金交易行为的分理处、储蓄所等应按月计算实物黄金的销售数量、金额,上报其上级支行。
(二)各支行、分理处、储蓄所应依法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各支行应按月汇总所属分理处、储蓄所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本支行的实物黄金销售额,按照规定的预征率计算增值税预征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预征税额=销售额×预征率
(三)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按月汇总所属地市分行或支行上报的实物黄金销售额和进项税额,按照一般纳税人方法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根据已预征税额计算应补税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应补税额=应纳税额-预征税额
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的,其留抵税额结转下期抵扣,预征税额大于应纳税额的,在下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四)从事实物黄金交易业务的各级金融机构取得的进项税额,应当按照现行规定划分不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五)预征率由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省税务局确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销售贵金属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3号)规定:“一、金融机构从事经其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允许的金、银、铂等贵金属交易业务,可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开展个人实物黄金交易业务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8号)规定,实行金融机构各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所在地市级分行、支行按照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省级分行和直属一级分行统一清算缴纳的办法。
经其行业主管部门允许,是指金融机构能够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其从事贵金属交易业务的批复文件,或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的备案文件,或行业主管部门未限制其经营贵金属业务的有关证明文件。”
C.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要交企业所得税吗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不但不能征税,而且就目前金融企业的状况,国家还应调低银行营业税率。
融机构往来收入由四个方面组成 ,一是与央行所发生的资金往来,包括金融机构按国家规定缴存央行的法定准 备金,存放中央银行的备付金等款项,以及央行对一般金融机构贷款包括央行 对商业银行的再贴现等;二是同一银行系统内部不同行处之间所发生的资金账 务往来业务即联行往来;三是与其他银行之间的资金往来即同业往来,包括同 业拆借,同业存放,结算过程相互占用的资金;四是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往 来,即与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往来。
目前对金融机构往来收入征税缺乏足够法律依据。根据《营业税目注释》国税发 〔1993〕149号解释:金融业中仅存款或购入金融商品行为,不征收营 业税。既然金融机构按国家规定缴存央行的准备金和存放央行的备付金存款, 可视为《营业税税目注释》中规定的存款,那么金融机构存放本系统,存放同 业的用于保支付的款项同样应视为存款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从19 99年12月1日开始征收的居民储蓄利息税来看,也没有对企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存款利息收入征税;而金融企业在系统内或同业间为保支付的存款利息 收入也应不征税。因为营业税既具有行业税的特征,更重要的是它还具有行为 税的特征。
D. 金融业税率和征收率是多少
问:金融业税率和复征收率是多制少?答: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提供金融服务,以及特定金融机构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金融服务,征收率为3%.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E. 金融机构的利息收入征收所得税吗
金融机构也是企业,依法应当缴纳所利税,目前国内各家企业所得税率都是25%。
但不是按照利息收入缴纳所得税,而是金融机构获得的的利润缴纳所得税。
所得税是各地政府在不同时期对个人应纳税收入的定义和征收的百分比不尽相同,有时还分稿费收入、工资收入以及偶然所得(例如彩票中奖)等等情况分别纳税。
所得税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
F. 改增后金融业怎样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含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的,按下列公式换算为不含税的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金融行业税率为6%。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据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6)金融机构如何征税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应纳税额的条款
第二十二条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第二十三条 企业取得的下列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一)居民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税所得;
(二)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取得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应税所得。
第二十四条居民企业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外国企业分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外国企业在境外实际缴纳的所得税税额中属于该项所得负担的部分,可以作为该居民企业的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在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抵免限额内抵免。
G. 营改增后金融业如何纳税税率多少
具体税率还未定。
金融方面贷款业务和中间业务适用税率预计将定在6%。金融商品买卖适用税率或免税或为6%,但采用何种计税方法仍不确定。相较于其他行业,金融业营改增一直被业内认为难度较大。
由于金融业营改增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影响非常大,核算也十分复杂,营改增本身的目的是避免双重征税,因此,如果扣除不到位,反而对金融行业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也是政策迟迟未出台的原因所在。
H. 金融行业应该缴纳哪些税种
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金融、保险。 金融保险业主要需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一)营业税
按照规定,金融业的计税营业额,包括:贷款利息、融资租赁收益、金融商品转让收益及从事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的手续费收入。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营业税税额×税率。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三)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应纳营业税税额×费率。
(四)金融业的企业所得税统一在国税机关进行缴纳。
(五)房产税
如果企业拥有房产产权的,需缴纳房产税,如果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的,需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如果单位属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城市房地产税、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房产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内资单位和个人按照房产税原值或租金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两种:一是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一种是以房产的租金为计税依据。计算公式分别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评估值)*(1-扣除率)*1.2% 年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12%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征收的一种税。年应纳税额=∑(各级土地面积*相应税额)。
(七)城市房地产税
城市房地产税是对拥有房屋产权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港澳台胞,按照房产原值征收的一税种。城市房地产税依房产原值计税,税率分为两种: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2%;按照房租收入计税的,适用税率为18%.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计税依据*适用税率。
(八)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是对使用土地的外商投资企业(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者除外),按企业所处地理位置和偏远程度、地段的繁华程度、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等,征收的一项费用。依外商投资企业的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以及所适用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标准确定,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使用费额=占用土地面积*适用的单位标准。
(九)车船使用税
如果拥有汽车、自行车等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工具,还需缴纳相应的车船使用税,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应缴纳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 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
(十)车船使用牌照税
车船使用牌照税是对行驶于公共道路的车辆和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照种类、吨位和规定的税额,向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驻京代表机构和外籍个人、港、澳、台胞征收的一种财产行为税。计算公式为:乘人汽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载货汽车应纳税额=车辆的载重或净吨位数量*单位税额 机器脚踏车(摩托车)应纳税额=应税车辆数量*单位税额。
(十一)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的各种凭证所征收的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分为从价计税和从量计税两种。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税率,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 1、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应按规定贴花。 2、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3、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合同贴花。 4、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帐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帐簿,不贴印花。
(十二)如果企业承受房地产时还需及时缴纳契税
契税是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向承受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额=房地产成交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十三)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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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原汇总缴纳营业税的金融机构营改增后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规定:“六、其他纳税事项
(一)原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营业税的金融机构,营改增后继续以地市一级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和财政厅(局)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