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简述中国金融监管的一般措施。
一、当前国际经济环境给我国现代化建设带来的历史机遇。(一)经济全球化为我国的对外开放提供了广阔的平台,参与国际分工与协作的空间更加广阔。对于一个国家来说,参与国际分工可以在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和发挥本国优势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国外资源和技术,弥补本国的不足,促进经济的发展。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协作越深刻、越密切、越广泛,创造的新生产力也就越多,经济全球化为世界各国参与国际分工创造了一个基本前提和条件,使我们有了一个更加宽广的发展空间。我国积极参与亚太地区的经济合作与协调,主张实现东南亚联盟与我国的经济合作,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使我国吸收和借鉴国外文明成果、发展我国经济的步伐加快。此外,日趋统一的国际大市场和激烈的国际竞争也将给予我国经济以更大的激发力,经济全球化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建立了一个打破国家疆界的更加广阔的经济竞争舞台,各国、各企业在经济全球化所搭建的舞台上一显身手,参与国际竞争,将更加有利于推动我国的产品不断优化与进步,激发中国企业努力进取,接受国际竞争的考验。(二)全球资本市场为弥补我国资本不足提供了便利。资金不足一直是阻碍我国经济发展,影响现代化实现的瓶颈。引进国外的资金,是解决我国资金短缺问题的重要途径。经济全球化促使全球资本市场形成,加快资金在全球范围流动速度,为各国引进资本提供了便利条件和可能性。尤其是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以及新的金融工具或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使国际金融市场空前活跃,许多等待投资机会的资金要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寻求最佳回报率。这些情况的出现为我国解决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提供了良机,近年来,我国每年的引进外资规模都在400亿美元左右,连续多年成为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外资引进国,通过引进国外资金促进了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三)国际产业结构调整为加速我国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了有利条件。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的流动,在世界范围引起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产业转移的浪潮。发达国家集中力量发展以信息技术为主导的高附加值知识密集型产业,以抢占全球产业结构制高点,同时把劳动密集型产业或传统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我国人力资源充足,劳动力成本低廉,是跨国公司进行国际产业转移的理想场所。为中国引进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经验,参与国际产业结构调整来加速我国的现代化进程创造了条件。中国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花200多年的时间,按部就班地实行工业化、服务化和知识化社会的演进,但是应该看到今日中国有条件也有机遇在完成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同时,推进工业社会向后工业时代发展的历史进程。(四)科学技术在全球的交流与传播为我国吸引国外先进科学技术来实现跨越式发展战略提供了机会。科学技术在全球无国界的发展使任何国家、任何集团、任何个人都已经无力完全垄断和控制新技术的传播,即使能在一定时期控制和垄断科技成果,也不可能永远控制和垄断它。本身已成为商品、可以进入市场买卖的科技成果最终会与一定的产业结合在一起,通过其自身的传递机制,扩散到全球,后进国家有可能利用引进的先进技术,越过或缩短传统产业的发展阶段,赶上和超过先进国家。二、当前国际经济环境给我国现代化建设带来的严峻挑战中国作为现代化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后来者,从国际经济比较的角度来看,我国现阶段的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国际经济竞争力尚弱,但参与国际经济分工的程度相对较高,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增长较快,国民经济对国际资本、技术、资源和市场的依存度逐年上升。对外依存度较高而竞争力较低的不平衡状态使我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的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这就使得我们在当前的国际经济环境中可能遇到一系列问题甚至威胁。(一)产业结构和市场面对的冲击。在当今世界经济体系里,我国仍然属于国际分工体系外围的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总体上仍然是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的低层次产业为主导,与发达国家形成的主要还是垂直分工。同时,由于我国外贸依存度和资本依存度相对较高,,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出口市场分布和外资来源国结构等方面又存在高度集中现象,使我国经济发展容易受到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周期的不良影响和世界经济波动的影响。外商直接投资中的控股与技术垄断往往容易让国内科学技术含量高的产业和产品市场被跨国公司控制,外商投资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也会挤压国内同行业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民族工业和产业安全构成威胁。(二)金融安全存在隐患。虽然从整体上看,我国目前的金融体系基本上还是安全的。我国政府在亚洲金融危机之前,已高度重视金融方面的经济安全问题,并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对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监管的政策和措施。但从长远看,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仍是经济安全诸问题中需予以重点关注的领域。东亚和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表明,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最复杂也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一步扩大,金融市场必然要进一步开放,国际金融风险将很容易传入我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必然使我国金融企业面临外国金融企业的激烈竞争,发达国家在服务业、金融业方面的竞争优势十分明显,我国的金融企业从经营方式到金融技术和金融人才与国际金融市场上发达国家的金融企业相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外国金融企业进入我国,还将使金融监管更加困难,一旦国内经济出现问题,或者外资进入骤然减少,或者投机资本乘机涌入,都会酿成严重的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国家经济,对经济安全构成潜在威胁。(三)被迫接受一些对自己不利而且还不熟悉的国际制度和规则的约束。长期以来,发达国家为实现和维护自己的利益,制定了符合自己需要的国际经济秩序。发展中国家要参与国际经济体系,就必须遵守已有的国际条约和惯例,在经济主权上作出某些让步,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主权遭到削弱。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融入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中国也将被迫接受一些由西方制定的、对自己不仅相当苛刻而且还不熟悉的国际制度和规则的约束,在某些方面,要依照国际规则对经济管理方式、对外经济政策、法律规则进行一定的调整,这些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我国制定经济政策和执行经济发展战略的自主性。(四)外部不良因素对经济和社会稳定构成的冲击。经济全球化把世界各国纳入一个统一的经济运行体之中,经济的传导性和扩散性日益扩大。随着我国经济开放和融入世界经济步伐的加快,中国经济既会对世界经济产生影响,也会接纳世界经济传递出的各种变量,外部的资源和市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力度不断加大;参与经济全球化意味着更多的机会,也隐含着巨大的风险,世界经济的波动会迅速影响到我国国内经济的发展,各类不良因素也会迅速传入国内,构成猛烈的冲击。2001年美国经济出现衰退影响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对外出口也因此受到相当大的影响。世界石油市场价格的涨落也直接影响到国内石油的价格。此外,我国还将直面意识形态的挑战。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借助经济全球化,推行西方政治模式的全球化,通过经济全球化的各种渠道向我国推广西方的思想理念,快捷开放的互联网为西方的思想文化渗透提供了平台,如何应对敌对势力企图借助经济全球化对我发起的思想政治攻势是不容回避的重大挑战。总之,21世纪的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也需要中国的进步。当前国际经济环境使我们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也面对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只要在参与国际经济合作过程中趋利避害、扬长避短,充分利用新经济所带来的机遇,清醒地认识和防范其可能带来的不利因素与风险,不断增强自己的国际竞争力,那么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就会早日实现。
Ⅱ 中国金融监管模式是
分业监管
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1、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3、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
4、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
5、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6、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7、经理国库。
8、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9、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
10、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监测职责。
11、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3、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中国银监会主要职责包括: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
3、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
5、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
6、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
7、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并表监督管理;
8、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制度,制定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
9、负责统一编制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统计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对银行业自律组织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10、 开展与银行业监督管理有关的国际交流、合作活动;
11、 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
12、 对有违法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情形银行业金融机构予以撤销;
13、 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14、 对擅自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非法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活动予以取缔;
15、负责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1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证监会在对证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中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和拟订证券期货市场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起草证券期货市场的有关法律、法规,提出制定和修改的建议;制定有关证券期货市场监管的规章、规则和办法。
2、垂直领导全国证券期货监管机构,对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管理有关证券公司的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
3、监管股票、可转换债券、证券公司债券和国务院确定由证监会负责的债券及其他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托管和结算;监管证券投资基金活动;批准企业债券的上市;监管上市国债和企业债券的交易活动。
4、监管上市公司及其按法律法规必须履行有关义务的股东的证券市场行为。
5、监管境内期货合约的上市、交易和结算;按规定监管境内机构从事境外期货业务。
6、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按规定管理证券期货交易所的高级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7、监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期货结算机构、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审批基金托管机构的资格并监管其基金托管业务;制定有关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开展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8、监管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到境外发行股票、上市以及在境外上市的公司到境外发行可转换债券;监管境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到境外设立证券、期货机构;监管境外机构到境内设立证券、期货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9、监管证券期货信息传播活动,负责证券期货市场的统计与信息资源管理。
10、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中介业务的资格,并监管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及其成员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活动。
11、依法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处罚。
12、归口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对外交往和国际合作事务。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拟订保险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起草保险业监管的法律、法规;制定业内规章。
2、审批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保险集团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的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设立;审批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公司、保险经纪公司、保险公估公司等保险中介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和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保险机构;审批保险机构的合并、分立、变更、解散,决定接管和指定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的破产、清算。
3、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的基本资格标准。
4、审批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依法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和新开发的人寿保险险种等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对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实施备案管理。
5、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负责保险保障基金的管理,监管保险保证金;根据法律和国家对保险资金的运用政策,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6、对政策性保险和强制保险进行业务监管;对专属自保、相互保险等组织形式和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归口管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等行业社团组织。
7、依法对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非保险机构经营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查、处罚。
8、依法对境内保险及非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的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9、制定保险行业信息化标准;建立保险风险评价、预警和监控体系,跟踪分析、监测、预测保险市场运行状况,负责统一编制全国保险业的数据、报表,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发布。
10、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Ⅲ 中国金融机构监管部门有哪些
中国现行金融监管架构是“一行三会”。“一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内“三会”是中国银监会、中容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分别负责银行、证券、保险三大市场的监管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货币政策。
2、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以及其它存款类金融机构。
3、证监会,负责对全国证券、期货业进行集中统一监管。
4、保监会,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
金融监管体制是金融监管的职责划分和权力分配的方式和组织制度。国际上主要的金融监管体制可分为双线多头监管体制、一线多头监管体制和单一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各国历史和国情的产物。确立监管体制模式的基本原则是,既要提高监管的效率,避免过分的职责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权力的相互制约,避免权力过度集中。
在监管权力相对集中于一个监管主体的情况下,必须实行科学合理的内部权力划分和职责分工,以保证监管权力的正确行使。
网络-中国金融机构监管体制
Ⅳ 金融问题
2005年6月中旬外汇市场行情为:即期汇率USD/JPY=116.40/50,3个月远期汇率为17/15。以美国进口商从日本进口价值10亿元的货物,在3个月后支付。为了避免日元兑美元升值所带来的外汇风险,进口商从事了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套期保值。此例中:
(1)若美国进口商不采取避免汇率变动奉献的保值措施,现在支付10亿元需要多少美元?
(2)设3个月后USD/JPY=115.00/10,则到2005年9月中旬时支付10亿元需要多少美元?比现在支付日元预计多支出多少美元?
(3)美国进口商如何利用远期外汇市场进行套期保值?
答:即期汇率USD/JPY=116.40/50,3个月远期汇率为17/15,三个月远期汇率USD/JPY=(116.40-0.17)/(116.50-0.15)=116.23/35
(1)现在支付10亿日元,需要的美元数:1000000000/116.40=8591065.29美元
(2)设3个月后USD/JPY=115.00/10,则到2005年9月中旬时支付10亿日元需要美元:1000000000/115=8695652.17美元
比现在支付日元预计多支出:8695652.17-8591065.29=104586.88美元
(3)美国进口商远期买入远期日元10亿(远期价为116.23),这样,到期支付时,需要的美元数=1000000000/116.23=8603630.73美元,与假设的3个月后USD/JPY=115.00/10相比(即不做套期保值),少付8695652.17-=8603630.73=92021.44美元
Ⅳ 我国央行金融监管的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到1983年以前,我国央行既行使货币发行和金融监管,又从事信贷,储蓄,外汇等业务。属于复合中央银行制。
这时,是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国人民银行是唯一的银行,分支机构设立在全国各地,即管理又经营,所以各级金融机构上下级高度统一。这时期成立的建行(监管 基本建设财政拨款)农行(监管农村金融)还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属于央行。
实际上从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就开始改革了,79年农行,中国银行,建行,从央行分离。只是1983年后,国务院才规定专门行使央行职能,标志着我国现代央行制度确立。随后,随着监管的松动,其他商业银行成立,非银行机构也开始设立。
这期间,央行仍在沿用传统的资金分配方法,没有形成有效的间接监管机制。
1992年证监会成立。
直到1994年,才开始全面的央行改革。不再对企业直接发贷款。95年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才确立央行体制。这时央行职能才定下来。央行各省市的分支机构,才转变为监管,统计为主要职能。(补充:90年代出台了很多监管方面的法律,才使监管有法可依《保险法》《证券法》等)
2003年保监会挂牌,随后银监会挂牌,银监会成立标志着央行集货币政策和银行管理于一体的管理模式正式结束。(至此,我国一行三会构成分业监管体系。
Ⅵ 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影响
一、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金融监管的启示
1、金融机构对住房贷款信用风险的监管
中国金融机构存在信息不够畅通、连环贷款、连环抵押等问题,虽然近几年有所好转,但也应该从次级抵押债券的问题上汲取教训,加强监管。第一,严格审查住房消费者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审查工作侧重于审查借款人是否有可靠的收入来源、是否存在其他债务、其财务状况是否可得到有效监控。第二,应该警惕国内住房按揭贷款的潜在信用风险,对于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和房价过高的楼盘,对于多套房屋以及对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等投机性需求,要大幅度提高首付比例和严格控制授信额度。第三,不定期地翻查房贷者的还款纪录,关注还款能力欠缺者,适当改变信贷条件,降低违约风险。第四,监管机构应定期向商业银行通报房地产信贷风险情况并适时进行风险提示,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较快、风险暴露较多的银行,采取双边会谈的形式予以风险预警。
2、金融部门对房地产开发商开发风险的监管
次贷危机的发生和房地产泡沫有着紧密联系,次级抵押债券风行就是因为投资者对房地产市场的看好,次贷衍生产品的产生就是建立在房价不断上涨之上的。警惕次贷危机就要严控房地产泡沫的膨胀。而房地产行业主要通过借贷银行资金、占用建筑商资金,展现了自有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技巧。然而,在融资渠道单一的情况下,开发商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银行,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由于自有资金少而无法为债务清偿提供保障。这样,银行的贷款资金迫使银行承担着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风险。
3.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创新的风险监管
金融创新使衍生产品层出不穷,这有利于分散风险,增加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中国金融创新起步晚、层次低,金融市场衍生产品的种类少,金融服务相对匮乏,金融体系不够完善。针对房贷衍生产品,由于中国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程度低,不良贷款风险集中在银行体系内,一旦房价下跌引发还贷违约,将对银行系统产生严重冲击。中国急需发展本国的证券化和改善金融市场结构,使金融市场从结构到品种都得到优化,从而有利于投资者利用各种金融手段妥善安排好未来的风险,有选择地运用金融衍生工具分散相关金融风险。
4.坚持审慎经营的原则
美国次级抵押贷款机构忽视和背离了这些基本的信用风险防范措施,臆想房产价格不断上涨会提高借款人的还款能力、降低借款者的违约风险,并据此向还款能力不足的借款人发放大量贷款。在美国次级房屋抵押贷款过程中,贷款公司往往无需信用记录为一般或较次级的借款人提供收入证明,无需提供首付,贷款成数可高达楼价的100(即零首付),而且可以由经纪商批核,所有这些非审慎的条件和程序的放松酿成了最终的风险。在发达的市场需要更严格的监管在现代金融体系里,无论风险管理手段多么先进,体系多么完善的金融机构都不能避免遭受风
险事件的影响,这是因为现代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高杠杆率、高关联度、高不对称性的特性所决定的,现代金融体系内的风险产生和传递完全呈现出了新的特征早在2000年,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前委员爱德华·葛兰里奇(EdwardM.Gramlich)就已经向当时的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前指出了快速增长的居民次级住房抵押贷款可能造成的风险,希望美国有关监管当局能够”加强这方面的监督和管理”,之后也多次提醒美国监管当局次贷中存在的潜在危机,遗憾的是,他的警告并没有得到美国主要货币和监管当局高层的重视。究其原因,有很多因素,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绝大多数同事过度相信市场的自我调节作用,相信任何从事放贷的金融机构都有能力控制他们的风险。他们认为监管往往或者总是会妨碍市场的发展和创新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以格林斯潘为代表的一代美国金融家们所拥戴的”最少的监管就是最好的监管”的典型的自由市场经济思想和主张,确实存在着索罗斯所指出的极端市场原旨主义。目前中国这种按机构监管,根据专门类别机构的风险配置监管资源的做法,符合中国当前金融业发展的实际。至于不同监管者对同一金融产品采用不同监管标准的问题,由于各种金融产品市场定位和目标客户的不同,有其合理成分,那些不合理的成分则可通过加大信息披露和加强不同监管者之间的沟通协专论调来克服。
二、美国次贷危机给中国政府带来的政策建议
1、发展金融混业集团是中国金融业的现实战略选择
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外资金融机构大举进入,其中很多金融机构是混业经营,综合优势明显。而中国银行、证券和保险机构重复设立营业网点的做法成本很高,竞争的压力必将导致今后几年不同机构营业网点的合并重组。以中国现有分业监管体制管理混业经营的外资机构和交叉代理的中资机构将会面临不少新的矛盾和困难。同时,由于中国金融业在传统的存贷款业务领域没有很大的盈利空间,改善资产质量的压力使政府必须鼓励银行开展中间业务、代理证券和保险,这些措施最终都难以拒绝有条件的混业经营的要求。国外出现的在金融混业集团公司框架下的混业经营模式可能为国内金融机构兼顾效益和安全找到一条途径。此外,保险和社保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使得证券业与社保基金和保险业间出现了新的资金流动和风险传递机制。金融混业集团经营有两大类型,一是在同一法人内部实行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的综合经营,如德国的全能银行制度;二是通过资本的联系,在集团内部实行法人分业、集团综合的经营方式,如美国实行的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在中国,长期看,发展金融控股公司形式的金融混业集团公司是综合经营一种现实的战略选择。
2、建立中国金融业的混业监管体系
目前,实行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存在一些副作用,但这在经济和金融体制转轨时期却是一种现实和有效的制度安排。实行金融混业集团经营需要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金融混业集团必须具备有效的内控约束机制和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二是金融监管当局的金融监管能力较强,有完备的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和较高的金融监管效率。在缺乏有效的内控和监管措施的情况下,金融混业集团不仅不会分散风险,还可能催生更大的风险。因此,目前在一段时间内,中国银行、证券、保险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局面是与金融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金融法律制度的健全程度等方面均处于较低层次的现状相吻合的,它更多注重的是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健和风险的可控性。
从长远看,中国应建立一个统一的机构从事综合金融管理,负责统一制定中国金融业的发展规划,通盘考虑和制订金融法律、法规,协调监管政策和监管标准,监测和评估金融部门的整体风险,集中收集监管信息,统一调动监管资源。现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这中分业监管体系不利于中国金融混业集团的发展,分业监管体系在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监管协作、资料交流、业务协调、划清不同金融业务的主监管人等方面都存在困难,存在重复监管和监管漏洞的问题。因此,应建立一个统一的金融业管理机构从事综合金融业的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制定金融业发展的法律法规;研究银行、证券、信托和保险监管中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务创新及其监管问题;研究银行、证券、信托和保
险对外开放及监管政策等。
3、金融混业集团资本监管与风险的权衡必须进行治理结构创新
通过包括财政注资、银行上市、发行次级债券及动用外汇储备的途径提高资本,这些方法只能够在一定时期弥补中国金融混业集团的资本充足率的缺口,但是长期中不能够彻底改善风险状况,风险状况的真正改善只能够通过治理结构的真正变革才能做到。为此,中国的金融混业集团要建立合理的内部治理结构,合理划分内部职责和权限,建立严格的授权和审批制度,建立独立的会计及核算体制,建立内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系统。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一是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监督作用,提高信息披露资产评估的真实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媒体监督,鼓励和利用媒体的曝光功能,进行监督和揭露违规违法
及腐败行为。三是发挥投资人、债权人等市场参与者的监督约束作用,包括有效的信息披露。
4、建立和完善金融混业集团发展的法律法规
建立和完善金融混业集团发展的法律法规的出发点是金融混业集团的发展既要考虑到其金融监管的重要性,又要注意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同时,既要维护金融监管的统一性,又要保证混业监管的优越性。面对当前的国际国内金融形势,中国应建立和完善金融混业集团发展的立法。尽快颁布《金融混业集团法》,调整《商业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以扩展金融机构的业务发展空间,拓宽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渠道,更好的促进中国金融混业集团的健康发展。
Ⅶ 金融投资里的风险控制
一、资金的取得与分配
我们参与金融投资、投机,首先要有一笔资金,还有后续的资金供应。初始资金取得,首先要分析资金结构,是自有资金或借入资金或两者混和,这个风险不一样,然后分析是长期资金还是短期资金,再分析自已的后续资金,是否自有可投资资金会增加或减少,后续可融入的资金多少和期限。再根据资金性质来决定可参与的品种。这里的风险控制是:1、不应用有确定用途的短期资金用于金融投资、投机。2、不应用短期资金做长期投资、投机。3、不应过度借贷,以免不利情况无法偿债。
二、金融品种与资金配置
不同金融投资品种风险不同。风险最低的银行存款,其次国债,再次企业债,信托理财产品风险不能自控,这些投资品种的风险控制就不再赘述。风险高的是股票、期货、期权等品种,期货又包含有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外汇期货等,期权类似。
除了融资融券或借入资金,股票是1:1操作,可用资金确定,但因与公司业绩挂钩,也有放大风险的效应。这里的风险控制是:1、除非历史性大底或大顶,这个是不允许借入资金或融资融券的。2、除非是确定的右侧底部,用于操作的资金,不超过可用于投资资金的30%。
期货、期权是放大操作,放大价格波动至少5倍以上,可用资金是不确定的,所以这里风险控制是很难的。
这里的资金风险控制是:1、除非确定的右侧历史性大底,用于投资该项的资金,不得超过自有可投资资金的10%。2、形成的利润资金要逐步转出。3、仓位不超过用于操作的资金7成。
三、高风险品种的投资策略风险控制
这里的高风险品种指股票、期货类。
这类交易策略是右侧交易、利润逐步转出,期货最好是达到只用利润参与交易的程度。
这里的风险控制是:只做右侧交易,禁止左侧交易,如发生判断失误的情况必须止损;因为真正的右侧大底部、大顶部是很少的,可能几年才出现一次,那么应减少交易次数,最好一年或几年才操作一、两次,那么其他的参与短线交易就是为了测试底部或顶部或纯粹为了投机,那么这种交易其实没太大意义,那么必须止损和止盈,以免被套而不断追加资金,而导资投资、投机的重大失败,参与这类交易的资金不应超过自有可投资资金的30%。
利润资金要逐步抽出,并转投风险较低品种或用于其他目的。
四、高风险品种的信息风险控制
这些投资品种会有各种消息或所谓专家意见,这些都不听信,必须做自已判断,这个市场是很黑的,媒体、舆论是被控制的,会不断产生信息来强化某种判断,包括专家意见也是被控制的,用较多对的判断来引诱你信他一次错的判断,而陷入陷阱,产生重大投资失败。
所以这里的风险控制是:相信常识的价值判断及技术判断,而不要听信任何的消息和意见。
五、高风险品种价值和价格判断的风险控制
这些品种价值判断在于投资价值的显现,什么时候价值才体现出来?那就是由于恐慌形成的超越常识的便宜。那么大部分时间价值是不会有的,只是价格波动,所以大部分时间高风险品种是没有投资价值的,所以如果平常要参与这些品种只能是轻仓和止损、止盈的操作策略和方法,必须止损的原因,是因为人一旦选择了方向,就可能坚持而陷入重大失误中,所谓屁股决定脑袋,这种情况会丧失理性的,所以必须止损、止盈。
这里风险控制包括两方面心理和操作,具体是:1、除非确定的右侧历史性大底或顶部,只能轻仓操作,必须止损、止盈以防陷入方向性陷阱。2、历史性大底、大顶鲜有发生,一生也经历不了几次,所以大部分时间的交易必须轻仓、止损止盈的。3、对于小散户而言,是无须左侧交易的,历史性的大底部至少会有2个月的盘整时间,长的话1年以上也可以的,对于小散户来说,几秒种就可以建立满仓,所以是不用担心错过底部的。
六、操作过程的风险控制
经过上面的分析,其实已经较清楚了。上面的分析可总结如下:
1、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操作是轻仓操作、止损止盈。
2、利润逐步转出用于低风险投资或其他目的。
3、历史性的大底大顶,投资投机价值出来时,操作是重仓长线持有操作,可利用杠杆。由于是小散,建满仓的过程只需几秒,所以只能是在绝对把握,确定的右侧时才如此,那么一生用于做这种交易的时间可能也不会有1小时,基本上不用想这个的。
总结就是不带套。
关于何时何价止损、止盈很难判断,但可以先定个原则,破5日线要止损止盈。
期货买卖点进错了,必须止损。直到找到正确的买卖点才可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