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自评估是对什么案件工作整体开展情况开展评估
银行案件定义及分类
(一)案件定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案件分类
在上述案件定义的基础上,根据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因素将案件分为三类:
1.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涉嫌触犯刑法的,为第一类案件。
2.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但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且该违法违规行为与案件发生存在联系的,为第二类案件。
3.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在案件中不涉嫌触犯刑法,且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其从业人员也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为第三类案件。
二、适用案件定义及分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案件定义及分类中“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作案时,符合《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职业操守指引》(银监发〔2011〕6号)第二条规定的人员。
(二)案件定义中“…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规定”指《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和《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中国银监会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规定〉的通知》(银监通〔2007〕27号)。
(三)案件分类中第二类及第三类案件中“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的“法”、“规”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制定的适用于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
三、部分特殊案件及例外情况统计归类的说明
(一)商业贿赂类案件。单纯商业贿赂类案件不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统计范畴,但若案件中除商业贿赂行为外,存在金融诈骗、违法放贷等符合上述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定义的行为,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统计范畴。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客户遭受人身伤害类案件。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办公场所内,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或客户的人身安全实施暴力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纳入第三类案件进行统计。
(三)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类案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违规使用银行业金融机构重要空白凭证、公章等,套取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参与非法集资等活动,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案件纳入第一类案件进行统计。
(四)网上银行诈骗、电话银行诈骗、电信诈骗、盗刷银行卡及pos机套现等案件。外部人员实施的网上银行诈骗、电话银行诈骗、电信诈骗、盗刷银行卡及pos机套现等案件,经公安机关立案后,除有证据证明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以外,纳入第三类案件进行统计,按月报送案件数据。
四、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原则上只对第一类及第二类案件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开展案件调查、审结及后续处置工作。
(二)银监会直接监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总部和各银监局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风险)信息报送及登记办法》报送《案件信息确认报告》时,应初步明确案件所属类别,在案件分类情况发生变化时,要及时报送后续报告进行调整。
“一案四问责”制度,是指对案发当事人、相关制约人、内部监督检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问责,对领导责任人的问责坚持“上追两级”。
B.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应该具备哪些
(一)审议批准案防抄工作总体政策,推袭动案防管理体系建设;
(二)明确高级管理层有关案防职责及权限,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有效监测、预警和处置案件风险;
(三)提出案防工作整体要求,审议案防工作报告;
(四)考核评估本机构案防工作有效性;
(五)确保内审稽核对案防工作进行有效审查和监督。
未设董事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由经营决策机构履行董事会的有关案防工作职责。
C. 银行案件防控措施
对权力的有效制衡是预防金融机构内部人员违法违规的重要手段。农村金融机构要通过完善制度,不给违法违规人员留下可乘之机。如可以引入管理人员权利制衡机制,使管理人员的个体行为处于整个管理层的制约之下,防止权力的滥用;明确岗位责任并签订廉政保证书,规范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坚持信贷审贷分离,采取大额贷款审批人员交纳风险金的做法,从操作环节上防止违规放贷,杜绝以权谋私行为;坚持岗位轮换制,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严格执行重要物品保管使用制度。
加大对内部人员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是杜绝金融机构内部风险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内部人员违法违规,固然有心存侥幸的成分,但更深层次的原因是对违法违规成本的漠视。因此,要增加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力度,使其不敢违规。
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培养守法和敬业精神不可或缺。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素质差异性很大,政治和业务素质的欠缺成为引致内部风险的主要因素之一。因此,有必要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守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使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弘扬廉洁奉公和爱岗敬业的主人翁精神,形成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使奉公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金融风险的产生会构成对金融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会造成对金融安全的损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因此,要将农村金融机构通过加强内控防范风险,放在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和保证国家金融安全的高度来看待,有针对性地采取切实措施,力争将风险化解于萌芽阶段。多未雨绸缪,少亡羊补牢。
D. 简述银行业机构案防所述的定义是什么
银行案件定义
案件定义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处置工作规程》中第三条案件定义修订为:“本规程所称案件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独立实施或参与实施的,或外部人员实施的,侵犯银行业金融机构或客户资金或财产权益的,涉嫌触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按规定应移送公安、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刑事犯罪案件。”
E. 银行业金融机构案防工作包括哪些方面应如何构建案防工作体系
落实主题责任,健全案防制度,案防工作机制完善,风险排查和防控,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