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国时期的金融业发展状况怎样
民国时期,是国内金融业创新和发展的重要时期,在此过程中,银行业作为金融领...
② 中国古代的金融机构为什么没有发展为近现代的银行
一、思想传统的原因:明清的票号及商行,通常是由亲友或同乡、同行合股开办,甚至股东退出,其股份也只能转让给前述人物。票号的业务也集中向上述人物开放。
而且从业者并不把票号视为可以传之子孙的家族产业,很多从业者在年老后就关掉票号回乡养老。这种经营上的短视行为导致票号的规模与利润受到极大制约,影响了中国古代金融业的发展。
二、经营环境的原因:金融业与工商业互为依存,工商业发展遇到阻碍,金融业自然随之凋敝。虽然明朝至清朝前期中国的手工业及商业发展比较迅速,但清朝中后期由于社会动荡,经济发展受到严重冲击。
(2)民国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银行产生的原因和毕竟如下:
银行的产生和发展是同货币商品经济的发展相联系的,前资本主义社会的货币兑换业是银行业形成的基础。货币兑换业起初只经营铸币兑换业务,以后又代商人保管货币、收付现金等。
这样,兑换商人手中就逐渐聚集起大量货币资金。当货币兑换商从事放款业务,货币兑换业就发展成为银行业。
最早的银行业发源于西欧古代社会的货币兑换业。最初货币兑换商只是为商人兑换货币,后来发展到为商人保管货币,收付现金、办理结算和汇款,但不支付利息,而且收取保管费和手续费。随着工商业的发展,货币兑换商的业务进一步发展,他们手中聚集了大量资金。
③ 民国中央储备银行的钱.值钱吗现在!请教行家!
伪中央储备银行,是日伪所建立的银行,其发行货币主要在日军占领地区使用,日伪在日本扶持下设立的金融机构。该行所发行的货币简称“伪中储劵”,是1941年1月至1945年8月华东、华中和华南地区的主要流通货币。伪中储劵的一般品种收藏价值都不高:全品的伪中储劵在邮币交易市场上价值120元人民币左右,流通品相的价值30元人民币左右。(当然个别品种价格还是蛮高的)
图示是1943年伪中储劵100元纸币
④ 中国最早的银行是什么
在我国,明朝中叶就形成了具有银行性质的钱庄,到清代又出现了票号。第一次使用银行名称的国内银行是“中国通商银行”,成立于1897年5月27日,最早的国家银行是1905年创办的“户部银行”,后称“大清银行”,1911年辛亥革命后,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一直沿用至今。
近代最早的银行是1580年建于意大利的威尼斯银行。此后,1593年在米兰、1609年在阿姆斯特丹、1621年在纽伦堡、1629年在汉堡以及其它城市也相继建立了银行。当时这些银行主要的放款对象是政府,并带有高利贷性质,因而不能适应资本主义工商业发展的要求。
(4)民国金融机构扩展阅读:
我国银行业资产规模、税后利润逐年大幅增长,2011年中国银行业所实现利润占全球银行业总利润的近三分之一。我国银行业规模发展迅速,但是利率市场化加快、内外竞争加剧、盈利增速下滑背景下,银行金融 机构必须在业务结构、资源配置以及区域布局上均做出相应战略性调整。
而随着银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银行业金融机构愈来愈重视对行业发展环境与市场需求的跟踪研究,特别是对银行业务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正因为如此,一大批国内优秀的银行机构迅速崛起,逐渐形成自己的业务特色并成为行业的翘楚或新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银行
⑤ 民国时,四大家族是哪四家
在网络找是最全面的:
四大家族:
蒋宋孔陈
四大家族是指旧中国以蒋介石为首的封建买办统治集团。即蒋介石 、宋子文 、孔祥熙和陈果夫、陈立夫四大家族,是国民党官僚资产阶级的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没收四大家族的官僚资本,成为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组成部分。
抗战开始以后,四大家族利用战争时期的新情况,极力加强官僚资本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垄断地位,大发国难财,使官僚资本迅速膨胀。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的迅速膨胀和垄断地位的加强。是依靠政治特权和经济掠夺来实现的。它掠夺的对象不只有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而且有民族资产阶级和中小地主。
四大家族掠夺全国人民膨胀官僚资本主要通过以下的手段:
(一)发行公债。1938年至1944年,国民政府财政部发行内债18种,有的按法币和关金计算,有的按英镑、美元计算。总计法币15,192,000,000万元,关金100,000,000单位,英镑20,000,000,美元210,000,000。此外还有谷麦粮食债券。除1937年的救国公债在民间“劝募”外,其余都不公开发行,而以总预约券的方式向银行抵押,再由银行垫款给国民政府。银行则利用它作为发行纸币的准备,发行不兑现的钞票。官僚资本既发了公债财,又发了法币财。
(二)增加捐税。由于工业、商业发达的沿江沿海地区相继沦陷,关税、盐税、统税三税收入大为减少。国民政府便通过扩大征税范围和增加税率的办法,来弥补减少的税收。国民政府将统税扩大为货物税,形成几乎无物不税的状况。1943年十月开征食盐附加税,开始每斤征3元,到1945年1月增至60元。由于通货膨胀,从1941年下半年起,实行田赋征实,按田赋的正税和附加税的税额,每元折征稻谷2市斗,1942年增至4市斗。从1942年起普遍实行粮食随赋征购,征购价格远低于市价,而且多数不付现款,只付粮食库券或法币储蓄券。1943年普遍实行粮食征借,既不付利息,还本也只是空话。从1941年到1945年6月,国民政府通过“三征”,共实收稻谷和小麦240,000,000多万石。这是对广大农民最直接最厉害的掠夺。
(三)通货膨胀。抗战开始后四个月,国民政府决定用增发纸币的办法弥补财政赤字。法币发行额,据官方公布的数字,1937年底为十六亿1,600,000,000元。1945年底为10,319亿元。八年中增加了738倍。实际上还不止此数。滥发钞票的结果,使四大家族的财富迅速集中,而广大人民则越来越贫困。
(四)外汇管制和买卖黄金。国民政府从1938年3月起实行外汇管制。从此官价外汇被垄断,黑市交易随之而起。伴随法币的贬值,官价与黑市之间的差额越来越大。抗战期间,外汇中美元与法币的对换率一直是1:20,而黑市1943年12月为1:85.4,1944年12月为一比五四二点二1:542.2。四大家族利用特权,以官价买进大量外汇和黄金,以黑市价格抛出,转手之间,牟取暴利。
(五)实行专卖制。1941年4月,国民政府成立专卖事业管理局。从次年初开始,先后对食盐、糖、卷烟、火柴、茶叶、酒等六类物品实行专卖。这一制度,使国民政府收入大增。增收数额,1942年为47,800万元,1943年为174,700万元,1944年为18亿元左右。这一制度大大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国民党官员和有关机构乘机营私舞弊,套取专卖品转投黑市,从中牟取暴利。
(六)统购统销。1937年9月,在国民政府之下成立贸易委员会,该会下设复兴公司、富华公司、中国茶叶公司三大公司,对国统区的丝、茶、桐油、猪鬃等主要出口物资,实行统购统销。钨、锑、锡、汞等主要出口矿产品,则由资源委员会统购统销。1942年2月,成立物资局,对棉纱实行统购。在统购统销政策下,国民政府实行低价强购,利用买卖之间的差价获取重利。以桐油为例,1942年收购价比内销市场价每担差100元,1943年差1100元。
总之,国民政府用种种手段对人民实行公开的掠夺,使官僚资本在抗战期间迅速膨胀起来。
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对国民经济的垄断,在抗战前即已开始,抗战中不但金融垄断更为加强,而且将垄断扩展到工商业的各个部门。
在金融方面,抗战初期设立了中央银行(蒋介石)、中国银行(宋子文)、交通银行(孔祥熙)、农民银行(陈果夫,陈立夫)四银行联合办事总处,做为国民政府集中的金融机构。蒋介石自任总处理事会主席,“总揽一切事务”。孔祥熙任国民党的财政部长和行政院副院长,直接控制了四大银行,设立了中央信托局和邮政储金汇业局,形成了四行两局的格局,打着孔氏家族的旗号先后创办、接收了中国实业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四明银行、山西裕华银行、祥记商行、庆记商行等等,虽然说是有四大家族,但是银行是掌握在财政部手中的,中国银行原有的董事长叫张嘉敖。孔祥熙任中央银行总裁。1942年7月,国民政府又规定全国货币的发行都集中统一于中央银行。从而一步一步地加强了四大家族官僚资本在全国金融业中的垄断地位。在抗战期间四行存款数额在四年中增加6桔,是各银行中增长最快的。在全部银行存款中,四行的存款占到了%80至%90,而战前的1936年只占%59。
抗战期间,官僚资本在商业方面形成了正式的公开的垄断。前述专卖事业管理局、贸易委员会、物资局等机构的成立及专卖、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是官僚资本实现商业垄断的重大步骤。此外,原属孔家系统的农本局福生庄,后改组为花纱布管制局,统制着花纱布的贸易。以上这些宫式机构,作为国民党反动政权的组成部分,假借抗战的名义,垄断了国统区的国内外贸易。抗战期间,四大家族以私人名义设立了不少商业公司。著名的有:孔家的庆记纱号、强华公司、大元公司,宋家的中国棉业贸易公司、重庆中国国货公司、西宁兴业公司;陈家的华华绸缎公司、棉花运输公司等等。这类公司既有政治特权,又有极大的金融势力,具有操纵市场的垄断地位。
四大家族对于工矿业的垄断在抗战前还较小,1935年底全国官营、民营工厂资本总额中,官营部分只占%11。抗战开始后,1937年9月设立工矿调整委员会,扩张官营工业,吞并民营工业,实行国家垄断工矿业的机构。四大家族官营工业主要有隶属于资源委员会和军政部兵工署的两大直属系统。1944年,资源委员会下面有105个单位,兵工署下面有数十个单位。此外还有各省所办的官营工业,如贵州企业公司、四川川康兴业公司、湖南实业公司等,单位也不少。1943年国民政府经济部的报告,说明了官营工业的垄断地位。在国统区3700余家工业中,官营的600余家,民营的3100余家。但官营的占资本总额%69,民营的只占%31。四大家族除官营工业外,还有所谓商办形式的私营工业,这类工业著名的有:以孔家为主的中国兴业公司,1939年7月成立时的资本额力1200万元,到1943年增为12亿元,为后方资本额最大的公司,它共有13个厂,经营的中心是钢铁。在宋家控制下的雍兴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40年成立,1942年5月己完成及未完成的有18个单位,其中绝大部分分布在陕西、甘肃两省,主要经营纺织业。除了资源委员会主办的各厂外,它是西北最大的垄断企业。1942年,它的已开工纱锭占大后方全部纱锭的1/4。陈家的有大华企业公司、华西建设公司、中国工矿建设公司等,也是规模很大的垄断企业。
在农村,四大家族是最大的高利贷主。根据15个省的调查,在农民借款来源中,受四大家族直接间接操纵的银行、合作社、合作金库所占比重,1938年为%26,1940年为%38,1942年为%59,1944年为%25。1937年9月,国民政府设置了农产调整委员会,作为控制和垄断农业生产的机构。抗战时期棉花、蚕丝、茶叶、猪鬃、桐油等由国民政府统购统销。在征购征借的措施下,大量的粮食纳入四大家族直接掌握之中。四大家族还直接占有大量农村土地,陈家的华西垦殖公司、蒋经国的新赣南国民经济建设公司,都是这类机构。
四大家族的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劳动人民的最大剥削者,严重地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极大障碍。由于官僚资本残酷剥削所激起的阶级矛盾的尖锐化,是中国革命发展的根本原因之一。
官僚资本正式开始在国民经济中占统治地位是在抗日战争时期。
宋子文(1894年~1971年)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财政部长。原籍广东省文昌县(今属海南省)。1894年12月 4日(清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八)生于上海。父宋嘉树早年留学美国,一度在上海当传教士,后改营工商业,同情和支持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宋子文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继入美国哈佛大学经济系。1917年回国后受盛宣怀之聘,任汉冶萍公司驻上海总办事处秘书等职。1923年10月赴广州任孙中山大元帅府英文秘书兼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1924年 8月任中央银行行长。其后调任广东省政府商务厅长。后又升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兼任广东省财政厅长,整理财务颇有成绩。1926年 1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后,任中央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中央商务部长等职,负责筹措北伐军经费。蒋介石夺取国民党党、政、军大权时,他积极从财政上予以支持。1926年12月前往武昌。次年初先后任武汉国民政府委员、常委等职。
1927年4月,宋子文乘武汉政府派他往上海考察形势之机,与吴稚晖、白崇禧等策划反共清党,支持蒋介石发动“四‧一二”政变,并力促蒋、汪合流。蒋介石8月下野,12月同其妹宋美龄结婚。他竭力争取美国当权人物和江浙财团支持蒋介石重新上台。1928年2月蒋介石再次上台任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宋被任为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随之任中央银行总裁。1929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以后又连任三届。1931年6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九‧一八”事变后,曾多次发表演说,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罪行。12月与蒋介石同时下野。1932年宋子文再任行政院副院长兼财政部长,一度代理行政院长。1933年10月后,辞去政府职务,专门从事财政金融活动。次年4月兼任中国银行董事长。1936年12月西安事变发生,宋赞成和平解决,与宋美龄往西安同张学良、杨虎城及中共中央代表等进行谈判,为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和国共联合抗日作出贡献。
抗日战争爆发后,随国民政府到重庆,任中国银行董事会主任等职,拥有巨大经济实力,操纵著国民党的经济实权。1940~1942年充当蒋介石常驻美国代表,为蒋争取美援,第一次获一亿美元借款,第二次签订租借协定,获五亿美元借款。1942年10月返国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1945年 4月同中国共产党代表董必武等联合组成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旧金山会议。6月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兼外交部长。1946年 1月任国民党最高经济委员会委员长。10月再任国民党政府行政院长,竭力劝说美国杜鲁门政府出钱出枪,多方支持蒋介石集团发动内战。1947年9月为蒋介石谋取退路,宋改任国民党广东省政府主席。11月兼任蒋介石广州行营主任等职。
自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宋子文利用政治特权发展官僚资本,先是控制中央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发行货币、公债以及通货膨胀等手段掠夺财富,后以开设棉业公司、垅断对外贸易等手段聚集钱财。经过抗日战争时期发国难财和战后接收敌伪产业等办法积聚起巨额财富,同蒋介石、孔祥熙和陈立夫、陈果夫合称为“四大家族”,是中国官僚资产阶级的典型代表。1949年1月去法国,随后侨居美国纽约。1971年4月25日病逝于美国旧金山。
孔祥熙
自称是孔子的第七十五代裔孙的孔祥熙,青年时期经贸有术,在家乡山西太谷拥有一定资财。1927年 4月投靠蒋介石集团,并促成蒋(介石)宋(美龄)联姻,从此官运亨通,历任工商、实业、财政等部部长和行政院副院长、院长等要职。孔主管财政达11年之久,对币制改革、支持西安事变和平解决以及支撑抗战财政,有过一定的贡献。但孔以权谋私、贪污腐败,一再受到舆论的指摘,1944年11月即被迫去职,从此离开政坛。
陈果夫
中国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CC系首脑。原名祖焘。浙江吴兴人。1892年10月27日(清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七)生。陈其美之侄。幼年在长沙明德学堂读书。1907年入浙江陆军小学堂,受陈其美革命活动影响,加入同盟会。1911年入南京陆军第四中学。辛亥革命爆发后,赴武汉参加革命军,后随陈其美参加讨袁斗争。1918年起在上海经商,与蒋介石等从事交易所投机买卖。1924年黄埔军校创办后,在上海为军校招募新生兼采购物资。1926年当选为国民党第二届中央监察委员,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代部长,掌管国民党党务,排斥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1927年春积极参与蒋介石“清党”反共。他曾几度出任国民党中央组织部部长,是第三、四、五、六届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中央常务委员、中央政治会议委员,长期掌管国民党党务。他培植亲信,排斥异己,控制各级党部,竭力把国民党变成蒋介石进行独裁统治的工具。与其弟陈立夫组织“中央俱乐部”(Central Club),后来形成为一个很有权势的CC系。他们把中央组织部调查科扩充成为一个庞大的特务系统,后来发展成为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调查统计局(简称“中统”),从事反对共产党、迫害进步人士的活动,并对付国民党内反蒋派系的抗争。
陈果夫在国民党政府中历任要职:1928年任国民政府委员兼监察院副院长,1932年任导淮委员会副委员长,1933年任江苏省政府主席,1938年任中央政治学校教育长,1939年任军事委员会委员长侍从室第三处主任。
陈果夫利用政治特权发展官僚资本,先于 1935年控制中国农民银行。抗日战争期间在川、云、桂等省兴办和投资许多企业;抗战胜利后主持经营“党营生产事业”,接管大批敌伪资产,开办公司、银行等,还将文化、新闻、电影、广播单位改为“党营”。他先后担任中国农民银行董事长、中央合作金库理事长、土地开发公司理事长、中央财务委员会主任委员等职,与蒋介石、宋子文、孔祥熙合称中国四大家族。1949年去台湾,1951年8月25日病逝于台北。一生写有各种体裁的文字一百九十余万字,台湾当局将其编成“全集”十册。
陈立夫(1900年—2001年)浙江省吴兴县(现湖州市)人,名祖燕,号立夫。陈果夫之弟。其二叔陈英士(陈其美)于辛亥革命初期与黄兴同为孙中山的左右股肱,与蒋介石关系密切。陈果夫及陈立夫是国民党重要人物。陈立夫曾任蒋介石私人秘书,长时间主持人事及组织工作,亦是国民党党内安全特务机构:中央组织部调查科(中统)的始创人。在国民党内部,陈立夫和陈果夫的派系被称为“二陈”或者CC系。1948年陈立夫曾到美国为杜威助选,结果杜威落选,而国民党亦因而开罪上台之杜鲁门。1949年到台湾后,蒋介石为整顿在台势力,陈立夫难以在台立足,离开政坛去美国新泽西州定居,以经营农场养鸡、卖皮蛋、粽子等食品为生。晚年回台湾后也多做文化上的工作,不在政坛上有决定性影响。但因是国民党元老,仍很受尊敬。
⑥ 中国历史上民国初期是否有管钱局这个机构
官钱局
金融机构名。即"官钱铺", 亦称 "官银号"。清政府官立的金融机构。
⑦ 清末到民国时期中国商业银行发行的纸币有哪些
我国是世界上发行纸币种类最多的国家,仅民国时期所发行的官方纸币就达3000种以上。民国纸币的种类有军用票、关金券、金元券、银元券、铜元券、法币、商业银行和特种银行票及各省地方金融机构发行的纸券等很多种。民国纸币因问世时间较长,且其品种和版别又非常复杂,使集币爱好者的收藏难度大为增加,但民国纸币本身所固有的收藏价值是其它任何收藏品无法比拟的。
因民国时期特殊的历史原因,民国纸币的收藏价值与其面额高低多半关系不大,主要与其品种珍贵与否有关。例如有孙中山头像的纸币比无头像的纸币价值要高些,各省地方银行发行的纸币因存世量较少,一般比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价值要高,题材上佳的比题材一般的价值要高,这中间差异很大。按最新的市场行情来看,在京津沪等地的收藏市场上,即便是最常见的纸币品种,只要品相比较完好,价格最低也可以卖到五六元一枚,即便是品相很差的旧币,也可卖一二元一枚。
而一些规格和面值特殊的民国纸币的价值尤其不菲。例如有一枚票幅为2.5厘米×5.1厘米、仅有拇指大小的纸币,这是1941年,因杭州沦陷而南迁至浙南山区的浙江地方银行,由于受到日军的严重封锁,导致印钞材料极度缺乏,为了渡过难关,印钞厂只好节省印钞纸张,于是便产生了这枚我国历史上最小面幅的纸币--浙江省地方银行横式一分纸币。如今这枚纸币在藏市里的身价已过万元,但还是很难寻觅。还有一种面值为60亿元的民国纸币,1949年5月,由国民政府新疆银行发行,面额标明"陆拾亿圆"。这枚天价纸币当时的实际价值究竟是多少呢?纸币上写有"折合金元券1万元",按照当时上海的物价,这枚60亿元的纸币只能买到77粒大米。这表明了国民政府的法币政策已经濒临破产,但国民党政府出于内战的需要,仍大量滥发纸币,以至于面值越发越大,导致了一场中国近代史上最严重的通货膨胀。如今这枚堪称世界上面额最大的全新品相的"陆拾亿圆"民国纸币的市场价格已高达6000余元。
对于收藏品来说,品相也是决定其价值高低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便是品种完全相同的纸币,也会因品相新旧而造成很大的价格差异,故集币爱好者应以收藏品相上好的民国纸币为宜。
纸币按版别及品相定价
⑧ 民国时期的银行可以置放私人物品,现在还有银行可以这样吗
民国时期的银行可以置放私人物品,现在还有银行可以这样
银行保管箱业务是一种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保障的服务,其最早开始于17世纪的英国,它既维护个人财物不受损失又严格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已成为普通居民理财的精明之选。
使用方法
1)租用人在银行营业时间内可随时存取物品。开箱时,按原留存签字(或图章、密码)签署申请表,连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起交银行职员查验相符后,即可入库开箱存取物品。
2)印鉴、钥匙遗失处理。钥匙遗失后,租用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及时向银行报告,办理封箱手续。保管箱钥匙无论一把或两把丢失,均由租用人填写“遗失钥匙声明及补发新钥匙申请书”,缴交有关费用,另约时间聘请专业人士凿锁、换锁。
租用手续
1)租用人提出租箱要求,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经银行查验,符合条件的,由租用人填写保管箱印鉴卡,留存签字或图章式样(或指纹、密码等),并签署租约。
2)交付租金、保证金后,当面拆封验收两把箱匙,有银行职员陪同入库开箱,并说明有关注意事项。
3)若需要联名租用(或需委托人),第一次申请租箱时,必须两人持各自有效身份证明同时到银行办理手续。日后开箱时,凭原约定,可以由其中一人单独开启保管箱。
4)保管箱不得转让、转租或分租给他人。
续租或退租
租用人退租,需在期满前亲自到银行填写“退租书”,取回箱内物品,交回两把钥匙,领回保证金。过期不办理任何手续的处理方法租用人应在期满前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到期后仍未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的,由银行以原留存资料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租用人。因租用人单位或住址变更、电话号码变更、长期出国、调离北京等原因未通知银行,银行找不到租箱人,若逾期六个月仍未办理任何手续,银行可在公证处的见证下凿开该箱,箱内物品造册另行处理或保管。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全部由租用人承担。
租用人或代理人可在期满前随时到银行缴交下期租金,即可自动连续续租。
租金计收
租金按期计算,一般以12个月为一计租期,租用人可随时退租保管箱,但银行不退还租箱所余时间的租费,也不可抵付其它保管箱。如日后租金标准调整,无论调高或调低,不需补交或退还差额款项。退箱时,只需交还原钥匙两把,租箱未逾期,也没有损坏箱内零部件,则保证金和活期利息可全部退还。
0.41元/天:租个银行保管箱
相对于每个家庭,保管箱业务优秀的性价比被许多市民亲切地称为“自己的银行”
张妈妈习惯把家里的财产分成三份,分别藏在被夹里、大橱顶、旧鞋盒三个地方。去年不小心把藏着6万元存单、5000元企业债券的“金被子”给捐了出去,存单倒也挂失给补了回来,可这5000元企业债券不记名不挂失,着实让张妈妈心痛了好一阵。打这以后,张妈妈一家花了150元在建行租了个保管箱,一年365天,平均每天只花0.41元,就不用在家里东掖西藏的和小偷捉迷藏了。
⑨ 请问我国历史上民国时期有管钱局吗
我国历史上民国时期曾有过管钱局。官钱局是金融机构名。亦称“官钱铺”、“官银号”。雍正九年(1731)在京设立,一直延续到辛亥革命之后。鸦片战争之后,清政府财政拮据,咸丰三年三月二十七日(1853年5月5日),清政府决定在北京设立官钱总局,各省设立官钱局。奉天省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盛京将军裕禄奏设了盛京华丰官贴局;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新任盛京将军赵尔巽于十一月一日奏准,将官银钱号改为奉天官银号,资本金由省库拨30万两沈平银,另有一小部分商股约几万两,称官商合办,地址在盛京城内钟楼南路东原德兴永门市房。
⑩ 民国纸币四大银行价格表
http://www.2008red.com/member_pic_405/files/lovepop/html/article_3796_1.shtml民国22年(1933年)3月,由于当时国际银价暴涨暴跌,极不稳定,加之我国产银数量有限,故对国家经济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于是国民政府开始推行废两改元政策,财政部颁发施行法币的公告,规定11月4日起,将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所发行的钞票作为法定货币。同年12月,又定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也为法定货币。原财政部核准发行钞票的银行均不得再增加发行。原发行的钞票限期收回,其他各银行分别由四大银行接受并管。
从民国24年(1935年)11月4日至民国26年(1937年)6月底,四大银行总计发行法币的总额为14.1亿元。此间的发行数额基本正常。
民国26年(1937年)7月7日,抗日战争爆发。由于战争费用日渐庞大,国民政府只能增加货币发行量来弥补财政赤字,致使货币发行量年年增加。
民国31年(1942年)6月底,由中央银行统一发行货币前夕,四大银行发行的法币总额已增加到249亿元,较战争前增加17倍之多,较法币政策实施时增加了22倍。
民国34年(1945年)8月至民国37年(1948年)8月,3年的法币发行总额达5569亿元,比战争前增加395倍。
民国37年(1948年)8月,法币发行量已达到6640亿元的天文数字。与此同时,物价上涨,通货恶性膨胀。严重的金融危机加速了国民经济的 彻底崩溃,法币完全丧失了货币的职能,已贬值到了不及它本身成本印刷费用之价值。同年8月19日,财政部公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法币改为金圆券,规定300万法币兑换金圆券1元。民国37年(1948年)11月20日法币作废停用。
中央银行关金券
民国18年(1929年),世界金价猛涨,银价暴跌,国民政府为维持关税收入,决定于民国19年(1930年)1月15日在海关征收关税时,由原征收银两改为征收金两,定0.601866克纯金为1单位的比值作标准计算。民国20年(1931年)2月1日起,海关实施征收关金。同年5月1日,为方便使用,由中央银行首次发行一组由美国钞票公司承印的直型关金券,面额有拾分、贰拾分、壹元、伍元、拾元5种。这种关金券使用面极窄,只能作为交纳关税使用,不作货币流通。
民国31年(1942年)2月1日,国民政府因财政需要,提高海关金单位,由原每单位含纯金0.601866克提高到每单位含纯金0.88861克,与美金等值,同时可以按1:20的比值兑换法币,并增加发行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伍佰元等面额券参与流通。从此,关金券失去原来发行时的关税职能,而成为大面额的流通货币。后因法币快速的贬值,中央银行又多次发行大面额关金券来代替法币流通。之后,关金券也开始贬值。
民国37年(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宣布实行“币制改革”,废除法币和关金券,发行金圆券,并以1元金圆券兑换15万关金券的比值收兑关金券。同年11月21日停止收兑关金券,关金券正式作废。
中央银行金圆券
民国37年(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为了遏止法币的恶性膨胀,扭转国民经济的崩溃危局,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宣布实行币制改革,废除法币、关金券和流通券,而以金圆为本位,发行金圆券。金圆券每元法定含纯金0.22217克,由中央银行发行,发行总额以20亿元为限。
民国37年(1948年)8月23日,中央银行开始发行金圆券。之前发行的法币以300万元兑换金圆券1元;关金券以15万元兑换金圆券1元;东北九省流通券以30万元兑换金圆券1元。收兑截止时间为11月20日。同时国民政府还要求国民手中持有的黄金、白银、银圆、外币等必须在9月30日前兑换成金圆券。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的真实用意无非是变换手法来进一步掠夺人民的财富。据中央银行统计,到民国37年(1948年)10月底止,在全国收刮的黄金月164万两,白银900余万两,银圆2300万元,美钞、港币各约数千万元,合计总值达2亿美元。
民国37年(1948年)11月11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修正金圆券发行办法”,宣布准许国民持有黄金、白银和外币,并宣布把每元金圆券的含量由0.22217克降为0.044434克,即由原黄金每两200元金圆券提高到1000元。修正办法还规定撤消金圆券发行限额,物价由限价改为议价。此后,金圆券的发行有如决堤之水,无法控制。到民国38年(1949年)1月底,金圆券的发行总额已达200多亿元,超过法定限额的10倍。同年4月末,由于金圆券的急剧贬值,民间开始纷纷自行流通银圆。同年5月23日,上海解放,当时金圆券的发行额已高达3400亿元。到6月底止,发行量高达1303046亿元,比原发行定额20亿元增加65000多倍。
由于金圆券的急剧贬值,民间纷纷拒用金圆券而自行流通银圆,在此形式下,国民政府于民国38年(1949)年7月2日公布“银圆及银圆券发行办法”,宣布7月4日起恢复银本位制,国币以银圆为本位,金圆券5亿元兑换银圆券1元。金圆券于是年9月1日正式宣布作废。
中央银行流通券
民国24年(1945年)8月,国民政府将东北三省划分为东北九省,即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同年12月,中央银行在东北地区发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并核定该流通券与法币的兑换率为1:10,即1元流通券兑换10元法币。
民国37年(1948年)8月19日,国民政府颁布“财政经济紧急处分令”,并于23日宣布实施所谓“币值改革”,即刻废除法币和东北九省流通券,一律改用金圆券。中央银行从此停止发行东北九省流通券,并开始以30万元流通券兑换1元金圆券的比例收兑,截止时间定为民国37年(1948年)11月20日。
民国35年(1946年)1月4日,中央银行在新疆地区发行“新疆省流通券”。后发现流通券背面的维吾尔文“新疆省”被印制为“中国土耳其斯坦”,中央银行立即下令停止发行,并收回所发行的新疆流通券。所以,新疆省流通券存世稀罕,极其珍贵。
中央银行银圆券
民国38年(1949年),由于人民解放战争的迅猛发展,中国人民解放军以摧枯拉朽之势解放了中国的大片土地。接着横渡长江,一举解放南京,国民政府被迫迁逃广州。在山穷水尽之时,国民政府仍继续滥发金圆券,而以银圆、铜币代替货币。
国民政府虽知败局已定,但仍作垂死挣扎,企图挽救危局,因而故伎重施,又开始发行一种所谓的银本位纸币,试图支撑残局,进一步收刮民脂民膏。
民国38年(1949年)7月2日,国民政府行政院公布“银圆及银圆兑换券发行办法”,规定“国币以银圆为单位,自即日起恢复银本位制,银圆1元含纯银23.493448克,所发银圆券可十足兑现银圆,在银圆未铸造充分时,银圆券得以用黄金兑现,各种银圆一律等值流通”,并规定5亿元金圆券可向中央银行兑换银圆券1元。
当时的国民党统治区只剩下华南、西南几个省,故所发银圆券只指定了少数几个兑换点,并限量兑现,实质上银圆券仍不兑现,不能取信于民,加之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在银圆券一出笼时便宣布不收兑华南、西南伪币的声明,使银圆券遭到致命的打击。国民党统治区已普遍发起拒用银圆券的风潮。广州解放后,不仅西南百姓拒用银圆券,甚至连国民党军队也拒用银圆券。大陆全部解放后,银圆券也被彻底废除。
中国银行
中国银行于民国元年(1912年)由大清银行改组而成,大清银行的前身为大清户部银行。
光绪三十年(1904年)3月,大清户部银行创立。
宣统元年(1909年),大清户部银行更名为大清银行。
宣统三年(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发,清王朝的统治宣告彻底结束。在这种形式下,大清银行不得不于宣统三年(1911年)12月宣告停业,清理帐务。
民国元年(1912年)1月初,大清银行商股联合会呈文民国临时大总统孙中山,提请将大清银行改为中国银行。同年1月24日民国财政部总长批示同意,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并定为国家银行。同年2月5日中国银行正式在上海汉口路3号,即原大清银行旧址开业。3月5日,财政部委任李象权为中国银行建理。自此,中国银行开始继续发行货币,经理国债。
民国3年(1914年),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发行兑换券。
民国4年(1915年)5月2日,财政部为推行货币及增设货币交换机构,于中国银行内特色货币交换所,其目的在于推广法定货币及纸币兑换业务。
民国5年(1916年),中国银行奉准享有发行兑换券之特权。
民国16年(1927年),国民政府决定重新颁发条例,特许中国银行为国际汇兑银行,并予增资,将总管理处移设上海。
民国19年(1930年),中国银行增设国外部;民国20年(1931年),增设信托部。
民国24年(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施行法币政策,规定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和中央银行四大银行的纸币均定为法定货币。
民国31年(1942年)7月1日,国民政府宣布全国货币发行集中到中央银行一家后,中国银行随即停止发行纸币。
交通银行纸币券
光绪33年(1907年)3月15日,前清邮传部尚书陈壁奏请清政府,为改变全国路、航、邮、电各自为政的不良局面,要求收回其权利,综合各政,创办交通银行。同年11月清政府批复,开始筹备交通银行。
光绪34年(1908年)2月,交通银行总行在北京前门外西河沿开始营业,接着天津、上海、汉口、广州、厦门、镇江等城市相继开设分行。清政府特将全国路、航、邮、电四政的出纳、存款、放贷等业务交予交通银行经营,并特准发行货币,其地位与大清银行相等。在当时特定情况下,交通银行的性质属官商合办。
民国元年(1912年),交通银行被定为国家银行之一,并具有特许发行货币之职能。
民国3年(1914年)3月,交通银行经政府特许,允许发行兑换券,凡公款出入,完纳税项,发放军饷,商场交易,以及路、航、邮、电各费之应付,一律通行,同年3月,还另印新券,收回旧币。
民国5年(1916年),特奉明令,交通银行与中国银行同为国家银行,享有发行兑换券特权。
民国12年(1923年),交通银行内部进行大改革,有关兑换券的发行,特采用总分库制度,以昭慎重,而利推行。
民国24年(1935年),国民政府施行法币政策,规定交通银行、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四大银行所发行的纸币为法币。
民国31年(1942年)7月1日,政府公布统一货币发行办法,将货币发行权集中与中央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则停止发行货币。
民国36年(1947年),交通银行总管理处设址上海。
民国38年(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交通银行撤消。
中国农民银行
中国农民银行的前身是豫(河南)鄂(湖北)皖(安徽)赣(江西)四省农民银行。这四省的农民银行是当时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为适应“剿共”需要而设立的御用金融机构。
民国22年(1933年)4月1日,中国农民银行在汉口行三区湖面街成立,并开始营业,蒋介石自任理事长。中国农民银行享有使用军事护照和军用交通的特权,并获准发行纸币。
民国23年(1934年)11月14日,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开始改组为中国农民银行,并陆续分设行处,遍及全国各省会城市。
民国24年(1935年)4月1日,财政部正式宣布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改名为中国农民银行;同年11月3日,财政部颁布紧急法令,实施法币政策,公布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三行发行之券为法币。同年12月,又定中国农民银行发行之券为法币。
民国25年(1936年)1月22日,财政部规定中国农民银行发行的钞票以1万元为度与法币同等行使,并规定中央及地方政府机关一切公款应存入中国银行、中央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农民银行四大银行。从此中国农民银行正式成为国家银行之一。
民国26年(1937年),中国农民银行随国民政府迁至重庆。
民国29年(1940年),该行成立信托部,开展农业信托业务。
民国31年(1942年)7月1日,国民政府公布统一发行钞票办法,将钞票发行行使权集中于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及中国银行、交通则停止发行钞票。
民国24年(1945年)10月,中国农民银行上海分行复业,并于松江、太仓两处成立农货通信处。
民国38年(1949年),大陆解放,中国农民银行随国民党当局迁入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