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融办是做什么的
一、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二、金融办公室是代表地方政府负责金融监督、协调、服务的办事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地方党委、政府有关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项决定、决议等,督导、检查落实执行党委、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重要工作部署。
引导鼓励和支持各类金融机构的改革创新、拓展业务,加大对地方经济和各项事业发展的支持。
2、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本地区金融运行情况,制定本地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短期的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发展和安全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对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协调发展和稳定。
3、积极协助上级政府和监管机构对本地金融机构的管理或监管。协调、支持和配合上级派驻监管机构对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负责本地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信用制度及法规体系,监管信用中介机构.
监督管理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机构,指导本地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认真做好配合协调和信息交流工作,协助协调解决金融业、证券业、保险业发展中应由地方政府需解决的问题。
4、负责组织协调规范、整顿和维护本地区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督管理,维护地方国有金融资产出资人的权益;组织协调地方金融资源的优化配置,监督检查地方国有金融资产运营情况。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拟订和协调规范、整顿本地区金融秩序的有关事务,确保地方金融安全、稳健和规范运行。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经营业务活动。加强社会信用和金融信用建设,研究建立地方金融安全区的政策和措施,促进本地金融安全。
5、负责本地区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重大事项,研究制定本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协调处理有关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重大问题,积极协助推动企业改制上市和扶持上市公司的工作,并对资本的资金运作进行监管。
跟踪监测本地上市公司经营业绩和运行情况,汇总分析相关的统计资料;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再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购并、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本地上市公司发展、结构优化的政策性建议。
协助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负责组织、指导本地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筛选、培育拟上市企业,指导企业准备上市工作,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6、研究拟定本地区金融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推进金融市场发展和拓宽融资渠道;研究分析全市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提出金融决策参考意见和建议。负责收集本地金融、保险、证券系统的业务报表和业务统计工作;指导下级地方政府金融工作。
7、负责本地区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民营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设立、资格初审、备案、变更、退出等工作。
8、代表地方政府牵头协调防范和打击本地区非法集资犯罪的工作。
9、承办上级、本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1)金融办服务工作职责扩展阅读
内蒙古金融办:发挥好金融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
内蒙古金融办召开了全系统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贯彻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实从严治党“1+3”制度体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通过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严格党内生活,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落实到每名党员,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凝聚形成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的强大动力。
必须坚持“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着力解决好广大党员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打造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四铁队伍”。
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示范引领,发挥好金融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为促进自治区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❷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
(二)研究分析国家金融政策和国内外金融形势,监测评估新区金融运行情况,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政府服务、促进金融发展的意见建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和特点,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编制金融功能布局规划,完善新区金融业空间布局,加强对金融集聚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参与制订与金融业发展相配套的商业设施布局规划,对商业配套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四)完善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引进和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对人才的公共服务;为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平台和服务措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精算公估、金融咨询、教育培训等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发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五)推进新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金融要素市场机构,支持金融市场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和鼓励为金融市场提供登记、托管、结算、清算和支付服务的各类组织发展;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和大型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集聚,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新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
(六)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推动金融与新区其他产业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资源支持新区重点项目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培育和发展新区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属金融机构的指导管理,协调地方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七)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的初审,做好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融资租赁、航运金融、信用担保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新区相关部门,编制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协调解决新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配合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推动新区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九)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促进长三角区域的金融合作和协调发展;推动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各类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宣传、推介;支持和鼓励举办各类金融文化活动,营造金融文化氛围,推动浦东社区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❸ 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职责。将原成都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金融办。
(二)增加或加强的职责。
1.增加负责对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职责。
2.增加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指导与服务职责。
3.加强推进成都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职责。
4.加强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的职责。
❹ 沈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职责调整
(一)增加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职责。
(二)增加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核、监管职责。
(三)增加融资担保公司的设立审核、监管职责。
(四)增加组织建设东北区域金融中心的工作职责。
❺ 市政府金融办的职能
。金融办是政府的一个办公室,地府政府直属单位,一般由政府办统一管理。协调银行为企业贷款是一个方面。还包括代表地府政府下达对银行和保险机构的年度考核任务;指导地方企业改制上市;协调地方重大项目融资;打击地方非法集资;审核审批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并负有监管责任;起草、出台地方金融服务政策(各级地方政府出台的关于金融类的文件都是由金融办起草的);
代表党委政府领导协调其它事项等等。如果你是要去金融办工作,一定要珍惜机会,金融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单位,各级党委政府领导都是非常重视的。虽然在政府序列里面,金融办没有其它政府的组成部门大,也没有执法权和行政权。但是它是一个金融经济协调单位(干得好的金融办每年都要为地方经济发展协调三分之一的资金,一般都是几十上百亿),所以金融办一般都是党委政府领导亲自安排工作,与政府主要领导联系非常紧密。一般在政府领导眼中,金融办主任都是自己人,其它部门的局长可能是外人。你如果到金融办工作,一定要抓紧机会。
❻ 沈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有关金融工作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和省金融政策及全市金融运行情况,拟订全市金融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促进全市金融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及有关政策措施。
(三)承担与金融管理部门、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对全市金融机构进行监管。
(四)负责整顿和规范全市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协调落实市委、市政府打击非法集资各项工作部署,维护金融稳定。
(五)研究拟订改善全市金融发展环境的政策措施,吸引、聚集金融资源,加快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
(六)指导地方金融机构深化改革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推动我市金融机构的设立、改制、重组。
(七)研究拟订全市资本市场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和推进全市非国有企业股权集中登记托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和建设工作。
(八)负责全市企业上市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拟订推进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企业上市工作和上市公司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我市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资产重组等工作,负责拟订市本级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计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出具企业上市相关文件。
(九)研究拟订促进全市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农业保险业务开展。
(十)研究制定全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办法等并组织实施。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业务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全市融资担保机构和业务的监管工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❼ 请问政府的金融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什么
维护金融市场稳定
解决金融人员就业
❽ 金融管理主要工作职责是做什么
1.融资专员的工作职责
寻找合适的银行,与银行商谈并提供最佳融资方案和融资条件,能与银行很好的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合理进行资金分析和调配,内部融资安排;
负责银行费用收支和审核工作。
2.投融资项目经理的工作职责
参与项目谈判,组织项目(融资、并购、上市)的协调与执行;
积极寻求项目资源,负责项目进展情况的跟踪与联络,制定项目可行性报告;协助起草与项目相关的报送审批文件,并负责具体办理审批手续;
挖掘和引导客户需求,通过对客户高层的公关谈判,引导客户接受我公司的服务模式和理念。
3.外汇交易员的工作职责
外汇市场研究分析;
外汇买卖及汇率;
利率相关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4.理财营销经历员的工作职责
设计理财产品;
根据客户要求为其设计理财方案,办理理财业务;
开拓新客户。
5.信用分析与审查员的工作职责
对重点行业或特定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评估;
撰写信用分析报告;
提交投资池调整意见。
❾ 阆中市金融办工作职责是什么
金融办,即地方政府金融服务(工作)办公室的简称。金融办是规划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大管家、地方金融生态建设的组织者、金融产业布局的掌控人、地方金融监控的防火墙。
❿ 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和上海市有关金融工作以及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根据市关于浦东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以及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推进新区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规划、新区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
(三)根据金融业发展的要求和特点,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编制金融功能布局规划,完善新区金融业空间布局,加强对金融集聚区建设的服务和指导;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参与制订与金融业发展相配套的商业设施布局规划,对商业配套建设提出指导意见。
(四)完善对金融机构、金融人才的服务体系,研究提出引进和服务金融人才的政策建议,制定相关工作措施,并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加强对人才的公共服务;为各类金融机构发展提供全面优质的服务平台和服务措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会计审计、法律服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投资咨询、精算公估、金融咨询、教育培训等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发布金融人才需求信息。
(五)推进新区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建设,配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积极联系金融要素市场机构,支持金融市场开展产品和工具创新;支持和鼓励为金融市场提供登记、托管、结算、清算和支付服务的各类组织发展;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鼓励和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总部和大型金融机构营运中心集聚,制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支持新区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
(六)推动金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制订推动金融与新区其他产业联动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拓宽服务领域,开发金融产品,加大对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利用金融资源支持新区重点项目融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培育和发展新区金融机构,加强对区属金融机构的指导管理,协调地方金融资源优化配置。
(七)负责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类新兴金融行业的日常监督和管理,负责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许可的初审,做好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会同新区有关部门研究制订股权投资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有关部门制订促进融资租赁、航运金融、信用担保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八)会同新区相关部门,编制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推进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上市,协调解决新区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配合监管机构和有关部门,推动新区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资产质量。
(九)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和市有关部门,促进长三角区域的金融合作和协调发展;推动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和国内外各类金融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浦东金融核心功能区建设的宣传、推介;支持和鼓励举办各类金融文化活动,营造金融文化氛围,推动浦东社区金融文化的普及和深入。
(十)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相关工作。
(十一)承办新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