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政机关能否成为银行的借款人
行政机关无法成为贷款主体及借款人,亦无法获得贷款卡,如已借款,合同为无效,借款人返还出借人,并给与责任人相应的处罚。
中央政府可以成为借款主体,地方政府从理论上不能直接成为借款主体,但可以指定借款主体来完成借款达到财政筹措的目的。政府借款是指我国同外国签订的政府贷款协定借贷的资金。
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贷款对象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行政机关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扩展阅读
地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主体是地方政府,按谁用款谁借款原则,借款主体也只能是地方政府,按照《贷款通则》对借款人的条件有严格的限定,排除了地方政府直接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可能。
为解决地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由地方政府指定借款主体,以地方政府未来预算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用地方政府信用作为担保的借款可称之为地方政府借款。地方政府指定的借款主体向银行借款已成为地方政府筹措资金的主要手段。
B. 国家机关与企业签订的借款协议有效么
好像有规定不许企业间借贷的。应当是违法的无效合同。后果是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政府借企业名义签订贷款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政府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直接向金融机构贷款,以其他企业为名,可以看作是以合法形式达到非法目的,并且,政府从企业借款也是违法行为,该合同应当是无效合同。
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部门有偿使用资金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整顿周转金方案的通知
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
贷款通则
C. 金融机构与自然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何时生效法律条文
1、如果采用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生效时间为贷款人提供借款之时。从这点来看,自然人之间的口头形式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自签订借款合同时或者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的生效时间生效。
D. 怎样申请个人小额无息贷款
小额贷款办理流程:
1、由借款人携带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银行受理贷款材料齐全的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且对抵押品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值核定贷款金额。
3、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签订相应的抵押合同。
4、银行发放贷款。
小额贷款贷款申请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有效的住址证明。
4、稳定的收入证明。
(4)行政机关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扩展阅读:
小额无息贷款办理条件:
1、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固定住所和营业场所证明。固定住所的证明可以是房产证(父母名字的房产证也可),营业场所的证明应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说明正在从事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资金证明。贷款申请人的投资项目要求已经有一定的自有资金。这是银行衡量是否借贷的一个重要条件,因为创业贷款金额要求一般最高不超过贷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流动资金,以及购置(安装或修理)小型设备及特许连锁经营所需资金总额的70%。
4、结算账户。贷款申请人必须在所贷款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营业收入要经过银行结算。而且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等其他投机性投资项目。
5、贷款担保。贷款申请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包括房产抵押、存单质押以及第三方担保三种形式,另外尽可能提供一些自己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贷款投资方面的信息给银行,这样会增加贷款诚信度,以便于顺利地获得贷款。
6、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业者如果想申请,可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目前,是由个人先付利息,然后财政补贴,还是财政预付利息,相关方案还没有确定,不过财政贴息是肯定的。
E. 行政机关能否作为合法的借款主体对外借款知道的请说明白点,并提供相关法律依据,谢谢
行政机关可以作为合法的借款主体对外借款,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三十五条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不列赤字。
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c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国务院下达的限额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举借的债务应当有偿还计划和稳定的偿还资金来源,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
除前款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
国务院建立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以及责任追究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监督。
(5)行政机关与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第九十四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举借债务或者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或者挪用重点支出资金,或者在预算之外及超预算标准建设楼堂馆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九十五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追回骗取、使用的资金,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变预算收入上缴方式的;
(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预算资金的;
(三)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
(四)其他违反财政管理规定的行为。
F. 什么是金融机构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不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指经过国家银监会和保监会批准的经营金融业务的单位对外借款所签订的合同。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
只要是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都属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不能适用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G. 行政机关借款给直属企业,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不违反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