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wto国外金融机构何时进入中国
金融机构是一个国家的心脏部门,国家不会那么容易让国外金融机构进去中国的。
② 美国经济危机对中国的金融机构有什么影响
金融机构损失有限
中国金融机构的直接损失相当有限。由于美国政府信用担保,我国金融机构持有的大量美国机构债不会有损失。但是在全球化的时代,
外围金融市场的动荡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我国金融市场产生消极传导作用。
陆挺:此次全球金融海啸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比较复杂。首先,金融机构的直接投资所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 据初步统计,我国共
持有海外公司债券约为120亿美元,其中仅有小部分受到影响。如中国各银行借给雷曼资金总计大概为7.2亿美元左右。在外汇储备投资方
面,截至7月底,我国持有5190亿美元的美国国债和大约4440亿美元为机构债。对于美国的机构债券,美国联邦政府已经对此进行担保,
只要持有到期就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第二,实际上,最近由于金融市场动荡,美国国债价格正向上走,这是因为大家发现持有其他资产反而变得更加不安全、从而更愿意去
持有美国国债。当然这里面也有风险。由于美国的救市行动而发行的大量国债势必会导致更多的货币供给。从中长期角度看,会抬高美国国
债利率和引起美元贬值,这会对我国以美元计价的固定收益资产造成一定的损失。但这仅是一种风险而已,美元的汇率涉及美国经济、全球
经济、美国货币供给、其他经济体货币供给等多重因素,所以将来也未必一定会出现美元币值走弱的现象。
至于美国中长期利率是否会走高的问题,其实首先要搞清楚是什么“利率”。目前的联邦基准利率只有2%,而且进一步减息的可能非常
大。美国国债的利率最近也持续走低。但由于市场信心走弱,互相不信任对方,金融机构间的借贷利率不断上升,这就是这一段时间出现的
所谓credit crunch(信贷危机)问题。这种情况下,美国政府近来不断通过各种手段扩大货币供给,目的在于提振市场信心,降低拆借利率
。当然,如上所言,如果美国发债较多,从中长期而言会拉高国债利率,但这并不是目前所考虑的主要问题。
李稻葵:短期而言,对中国金融机构影响有限,因为我国金融机构在投资方面还是趋于保守,而这次投资在美国、雷曼等投资银行的大
部分还是美国、欧洲等的机构。此外,我们还要关注我们在境外的机构是否有投资,比如一些“中”字号的企业,它们手头拥有大量外汇,是
否进行过投资尚不得而知。
中期而言,确实存在风险,如果中期内美国金融市场能够稳定、金融机构不再继续破产、金融市场进入整顿时期,则未来半年内,发达
国家投资在中国的各种资金有可能出现逆转回流,由此导致新兴市场国家本币贬值、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等。
美国也会采取一些措施,使得美元对全世界其他货币汇率保持稳定。如果美国金融界的地位进一步下降,对美国会形成进一步打击。至
于汇率问题,我相信,美国在中美汇率问题上不会有太大要求,而是主要希望中国不从美国国债上撤离。
黄益平:对我国金融系统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国内金融机构在海外证券市场的投资。从目前金融危机发展的情形来看,金融机构面对的
最大问题,第一是投资者信心,第二是流动性。毫无疑问,随着国际资产价格大幅度下跌,我国在海外证券市场的投资已经出现亏损。不过
这些国外资产本身就是用外汇购买的,因此尚不至于对国内的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况且对于许多金融机构而言,这些亏损也仅仅是账面上
的。到目前为止,还看不出美国的金融危机会引发国内金融机构系统性的风险。我国大多数大型金融机构都是国家所有或控股的,不会出现
倒闭的现象。即使是非国有的银行,也受到政府隐性担保的支持,因此也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
从资金流动的角度,一些短期资本的流出、在证券市场投资的回撤等存在可能性,但是我国庞大的外汇储备抵御这种冲击绰绰有余。另
外,如果美元币值出现大幅波动,有可能使得人民币汇率很难再持续盯住美元。最近2-3个月的进展表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越来越
大,而对一揽子货币汇率变动则越来越稳定。这实际是一个好现象,意味着汇率政策开始真正落实2005年提出的参照一揽子货币的有管制
的浮动,实际反而能增加汇率的稳定性。
③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可能会出现哪些问题
最主要的问题是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辐射能力弱,覆盖范围小,区域集中,服务对象窄
1.外资银行人民币来源渠道过于狭小和单一,难于确保业务的正常、安全地开展
2.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会对国内货币政策和汇率政策目标提出严峻挑战
3.我国对外资银行人民币业务的监管还很不完善
4.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没有稳妥的市场退出机制
④ 美国有哪些金融机构
1、 联邦储备系统(中央银行体系)
美国的联邦储备系统是根据1913年《联邦储备法》建立的,该系统由三级金融机构所组成:
联邦储备委员会。它是联邦储备系统的最高决策机构,有权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美联储由七名理事组成。在联邦这一级的机构中,美联储系统还设立“美联储公开市场委员会”,其构成是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七名委员加上五名各区的联邦储备银行行长(由12家联邦储备银行行长轮流担任,其中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为常任成员)共12人组成,它是联邦储备系统中负责进行公开市场买卖证券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此外,还设立顾问委员会。
联邦储备银行。美国将全国划分为12个联邦储备区,在每一个储备区内设立一家联邦储备银行,作为该储备区的中央银行。
会员银行。根据《联邦储备法》的规定,所有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即国民银行)必须参加美国联邦储备系统。向州政府注册的州银行可自由选择是否加入联邦储备系统。
2、商业银行
美国的商业银行可分为两大类:第一类就是国民银行,即根据1863年《国民银行法》向联邦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一般而言这类银行都是规模较大,资金实力雄厚的银行;第二类是根据各州的银行立法向各州政府注册的商业银行,一般称之为州立银行。这类银行一般规模不大。
a、 商业银行以外的为私人服务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是指储蓄信贷机构,他们主要是通过吸收长期性储蓄存款来获取资金,并将其运用于较长期的私人住宅抵押贷款上。具体而言,这类金融机构包括:储蓄贷款协会、互助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及人寿保险公司。
b、 商业银行以外的为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
这类金融机构主要有销售金融公司、商业金融公司、投资银行、商业票据所、证券经纪人、证券交易所和信托机构等。其中,销售金融公司主要是对消费者、批发商和零售商发放贷款。商业金融公司则是按一定的折扣购买企业的应收帐款。投资银行主要是包销公司及政府证券。商业票据所负责推销企业的短期证券。证券交易所主要是为证券在二级市场上的交易流通提供一个场所。
3、 其他金融机构
主要是指养老金基金和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其中,养老金基金的资产主要是公司股票。而货币市场互助基金(又称为共同基金),他们将小额储蓄者与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在货币市场上购买各种收益较高的金融资产,如国库券、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等,以获取较高的收益,然后将盈利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基金入股者。
4、 政府专业信贷机构
美国的政府专业信贷机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向住宅购买者提供信贷的机构;一类是向农民和小企业提供信贷的机构。具体而言有:
住宅及城市开发部。它成立于1965年,主要是通过其所监督的下列三个机构向住宅购买者提供资金:联邦住宅管理署、联邦国民抵押贷款协会和政府国民抵押贷款协会。这些机构也不直接发放贷款,而是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其他专业金融机构发放的住宅抵押贷款。
农业信贷机构。农业信贷管理署负责监督与协调以下三个为农民提供信贷的银行系统:12家联邦土地银行、12家合作社银行及其中央银行、12家中期信贷银行。美国现在的农业金融机构已构成农业信贷银行基金。1987年又成立了联邦农业抵押贷款公司。
小企业信贷。根据1958年《小企业投资法》建立了一笔2.5亿美元的基金,以资助小企业投资公司,促进他们对小企业进行融资。
此外,美国还建立了美国进出口银行,主要为美国对外贸易提供资金。
美国金融机构体系具有如下特点:
1、商业银行的双轨注册制度。 美国商业银行可以任意选择是向联邦政府还是向州政府注册。其中,向前者注册的就称为国民银行,向后者注册的就称为州立银行。
2、独特的单一银行制度。美国的国民银行不得跨州设立分支行。大约有1/3的州允许州立银行在其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1/3的州只允许州立银行在其所在的州内设立分支银行;其余的1/3的州根本不允许银行设立分支银行。这一单一银行体制在各国金融业中是独具特色的。
3、银行持股公司的大量存在。银行持股公司是指控制一家或两家以上银行的公司。银行持股公司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克服美国不允许开设分支行的规定所造成的不利。
4、金融监管机构的多元化。美国对银行与金融机构的监管是通过很多机构来进行的。对银行监管机构而言就有三个:财政部货币监理官(专门负责国民银行的立案注册并对它们进行监管)、联邦储备系统(主要是对州立会员银行及银行持股公司进行监管)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参加存款保险制度的银行进行监管)。1989年以后又将对银行存款保险的监管职责转交给银行保险基金。此外,州立银行主要受各州银行监理官的监管,银行在从事证券交易过程中还要受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理。在银行系统之外,在住宅抵押贷款与农业贷款上还存在于联邦储备系统相似的两个平行的系统,它们各自有本系统内的最高监管机构。
⑤ 美国和中国金融体系的差异。
1、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金融调控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机构是中国银监会.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包括以下机构:
一、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
二、国有商业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
2、中国农业银行
3、中国银行
4、中国建设银行
三、股份制商业银行:
1、交通银行
2、中信实业银行
3、中国光大银行
4、深圳发展银行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6、招商银行
7、民生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等
四、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
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五、主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2、信用合作社和合作银行
3、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4、国家外汇管理局
六、外资银行和涉外金融机构。
除了银行体系以外;包括证券机构
在中国来说,我觉得我们国家是一个新兴市场,我们的法律体系还不太完善,我们市场本身的尽管也还是不太完善,所以责任追究机制还不是那么有效。我觉得我们的央行还不是独立的,还是政府的一个部分。所以我认为我们国家要避免大的金融危机,有效的机制其实是有一个强大而负责任的政府。
首先中国的金融体制的确效率不高,但是这个效率不高要放在中国经济改革的整个历史过程来看。
从某种意义上讲,今天我们的金融体制改革比较落后的格局,是整个经济改革的需要。中国的金融体系是一个微弱的金融压抑体系,而政府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比较有意识地放缓对金融业的开放,利用不是太开放的金融业状况,比较廉价地从金融体系里面借钱。能够维持一些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从而减轻改革的痛苦,这是整个改革的大思路。
当然我们的改革到目前为止非常成功了,所以今天的主要任务是怎么提高金融体制的效率。
金融业里面资金的流动跟金融服务的开放恐怕是两回事,金融资金的服务是指可不可以允许百姓自由地把人民币资产转化成美元、日元、澳元出国投资,这一方面我们没有完全放开。
另一方面是金融业的放开,在我们的金融没有完全流动的情况下,我们已经邀请到很多境外的跨国金融机构在境内运作,通过金融服务业的开放我们提高了竞争程度和效率。
完全放开金融市场会带来很大冲击
⑥ 外资金融的大量进入将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产生什么样的冲击
是我国经济受外部影响变大,甚至受控于他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现状政策趋势
一,中国金融业当前对外开放的进展
(一)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银行业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2002~2003两年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盈利情况不稳定,信贷风险突出,分支机构收缩.但其后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稳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营业性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图1,图2).
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业务经营较为活跃,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贷市场上,人民币和外汇存贷款增长速度均相对较快,市场份额在近两年也逐渐增加,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人民币业务资产总额5年增长253.6%.在业务开拓方面,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特别是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2,保险业
从不同领域的比较看,中国的保险业则是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力度最大的一个行业.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对外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取消,中外资保险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平台进行竞争,因而保险业也成为在开放推动下竞争最为活跃的金融市场.
2005年,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52%,而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48.45%,增幅明显高于同期中资保险公司的增长速度;从市场份额看,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的寿险保费和财产保险保费在全国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个百分点(参见图5,图6).在北京,上海等外资公司相对更为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地区,外资寿险的份额分别为51.86%,19.79%,12.24%.
3,证券业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在证券业开放上的力度相对要谨慎一些.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与证券业的谨慎开放相比,合资基金公司的建立则成为证券市场上一大亮点.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以来,2年半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22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远远超过了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合资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优势,技术能力,全球网络和资金实力,正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了中国基金市场的快速成长(图7).
另外,中国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资直接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机会.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完成QFII第一单,QFII正式进入中国A股市场.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
(二)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形式趋向多元化
从投资形式来看,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资参与国内市场的模式日益多样化,除了设立分支机构以外,合资,独资,参股等形式也日益为外资金融机构所采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国内银行业就曾掀起一场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浪潮,随后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引下,外资参股中资机构成为国外大型金融集团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特别是2003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为外资参股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加入到这一特殊的并购市场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了中资18家银行,入股的总金额为179亿美元,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达到22家,并且建立了2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资证券公司.(参见附表).外资金融机构对参股目标的选择范围扩大,除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国有银行也[FS:PAGE]随着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为外资新的争夺热点,地域上也不仅限于东南沿海,开始涉足西部地区.
(三)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即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金融业.其中,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
在过渡期内,中国根据入世承诺和外资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多次的修改和补充.在银行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自1994年2月25日发布以来,已进行了两次修改,特别是从200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维持原框架下进一步突出了审慎监管的原则,简化了审批程序,并按照国际惯例,使其尽可能与中资监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这一条例成为现阶段中国对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最主要依据.另外,《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共同构成了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法规体系.在证券业中,2002年发布并开始实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2006年9月开始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的《证券法》成为对外资证券基金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在保险业中,主要针对外资监管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同时,随着开放的推进和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中国的监管技术标准不断进步.入世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由以前的过多强调的市场准入监管转向市场运营的监管,寻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银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沿用国际惯例,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并表监管,对外资银行分行的业务进行风险和资本充足性管理.银监会目前对各家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分别制定了ROCA评价体系和并表风险评价体系,对分行进行合并的考核评价,对其总行及其在全球的业务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外资银行颁发3类不同的营业执照,在监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通过签署备忘录和监管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传递,此外,中国还重视国际协调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中发挥的作用,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二,后过渡期各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银行业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根据WTO有关协议,中国将逐步取消对于涉及到外资银行"商业存在"的保护性措施,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
2,政策焦点
(1)法人导向政策
中国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预计将在12月份正式颁布.该条例的初稿中明确指出,"适应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允许外资银行自由选择在华商业形式的前提下,实施当地注册法人银行导向."该条例初稿中明确:对于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将实行差别政策.①允许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许法人银行从事银行卡业务,外国银行分行由于非法人主体,不能发行信用卡;③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FS:PAGE]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率继续保持单家考核等.
虽然目前该条例仍然没有正式颁布,但法人导向的监管政策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在全面开放时代对于外资银行监管的主基调.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设置独立法人机构意味着必须接受与中资银行同等严格的监管.按目前《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于银行运营的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存贷比率,外债额度,同业拆借金额,资本充足率,大客户集中度比率等标准,外资银行现有水平与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阶段会制约其业务发展.比如,按照国内监管要求,中资银行的存贷比率不得高于75%,而外资行目前的存贷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机构的设立将会增加外资金融机构一定的成本.按条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下设分行运营资金为1亿元,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增加资本等事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程序.
(2)人民币业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初稿中指出:根据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底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自动获得人民币业务的许可.对法人银行,允许其从事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其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对其下设的分行,可在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在满足营业网点,专业人才配备,制度建设等审慎性条件后,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除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还需单家审批,另外,扩大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资金来源,允许其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从目前的政策趋势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大面积开展人民币业务还需要做一段时间的准备,并将设定了一定的门槛.银监会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和其允许的审慎原则,对向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设置审慎性条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从国际情况来看,各个国家对于外国银行开展零售业务都有相应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大多数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从事批发业务,外国银行要在美国从事零售业务,首先要加入联邦存款保险,而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必须是法人银行.
在实施法人导向政策以前,外资银行的实质风险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为本国独立的法人机构后,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册资本金外,没有其他责任和义务,假如银行遭遇经营危机,承担后果的将是当地的存款人.在中国当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将外资银行的存款门槛提高,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这和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与对外开放的原则并不相悖.
(3)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据现行规定,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当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针对非上市银行的,上市银行不受此限.
由于入世承诺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因而何时放开外资在非上市银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将会坚定的保持对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对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做适当程度的放宽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参照国际经验,中国政府可能仍然会对外资持股国内银行比例上限做出规定,慎用自主开放政策.
(二)证券业
1,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
根据有关协议,中国证券业的开放包括以下内容:(1)允许外国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加入后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2)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政策焦点
(1)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中国目前不允许外资通过建立独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经营,因而通[FS:PAGE]过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成为外资进入证券业的主要方式.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但瑞银重组北证的方案虽然在2005年9月获批,但是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开业.
从时间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开始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政策以来,为了防止一些质量较差,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希望通过合资来躲避责任等行为,停止了批设新的证券公司以及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事宜.从目前形势来看,2007年10月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后,中国重新开启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事项.但是,在后过渡期,中国证券业的开放的步伐仍然将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的治理与运行的状况循序进行.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具有明显的"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诸多基础制度的建设仍然在推进之中,规范化,市场化的进程要先于国际化,国际化的进程亦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与资本市场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会设置一些保护性条款.
(2)交易和买卖A股
中国尚未承诺开放A股市场,外资进入A股市场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允许外资直接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A股市场.可以看出,由于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A股市场开放仍将是个渐进的过程,这几条路径仍然一段时间内外资介入A股市场的主要渠道.
⑦ 美国金融危机对中国金融业的借鉴影响
影响是心里的,中国出口额的衰退,导致国内促消费。中国要是能改变现有的经济运行模式,增大国内消费,中国超过美国经济是必然的。
⑧ 那些外资银行已经进入中国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中国的经营发展十分迅速,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首先,外资银行的营业机构进一步增加,到2004年10月,共有19个国家和地区的62家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204家营业性机构,其中包括外国银行分行163家,其下设支行16家,独资与合资银行及财务公司14家,其下设分支机构11家。此外,外资银行类机构在中国还设立了223家代表处。2004年底,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在华外资银行机构已达105家,版图扩展到18个城市。
其次,在华外资银行的资产发展明显加速。2001年12月我国正式加入WTO到2004年,外资银行的在华资产总额增长了54%,平均年增长18%;特别是2004年,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大幅提高,到2004年10月末,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达5533.9亿元,同比增长41.44%,约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1.8%。再次,外资银行贷款迅速增加。到2004年10月,外汇贷款占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外汇贷款总额的18%左右,贷款总余额已达2 674.16亿元。另外,外资银行的服务品种日趋多元化,到2004年10月末,外资银行在发展自己的过程当中,已经可以向中国的市场投放 100多个品种的产品和服务,这相当于原来国内商业银行投放服务品种的3倍以上。
2.享受的优惠政策 外资银行在进入中国过程中,中国政府给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特别是近两年,我国政府赋予外资银行更多的优惠条件,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扩大外资银行进入的区域范围,从2004年12月2日起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扩大到昆明、北京、厦门、西安、沈阳,使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城市从13个增加到18个。
其次,建立西部绿色通道,对于外资银行在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和开办业务的申请,在审理时将设立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并且,允许外资银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外资银行经所在地银监会派出机构备案之后,在其已获准的客户对象和业务范围内,按照相关的规定,从事代理保险业务。
再次,进一步放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资格条件,在坚持审慎标准的前提下,加快对外资银行设立同城支行、开办人民币业务及衍生产品等业务的审批,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创造更为宽松的环境。二、外贸银行进入对中国银行业的挑战及我国银行业的对策
(一)外资银行的优势
外资银行比中资银行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为:(1)外资银行作业方法遵循的是国际惯例,基本上不受政府干预。我国商业银行在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仍将无法摆脱政府指控干预。(2)外资银行规模庞大,资金实力雄厚,资产质量优良。仅花旗集团的资产就达7 000亿美元以上,相当于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的总和。又如美国商业银行目前的不良资产比率是0.67%,而我国银行的不良资产无论以哪个口径计算都在它的30倍以上,大量不良资产已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信用和地位受到严重损伤。(3)外资银行的经营管理机制灵活,富有生机,比较适应市场经济日益灵活多变的现实。我国商业银行目前体制不健全,没有形成有效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符合市场需要的管理制度乃在形成与完善之中。(4)外资银行融入国际金融市场多年,有着丰富的经营经验,提供的金融服务花样多,能较快地适应市场需要。(5)外资银行的软硬件设备优良,产品的科技化程度高。(6)外资银行在不少领域享受超国民待遇。在上缴利税方面,中资银行的总负担超过70%,而外资银行的综合税率只有30%左右;在购置设备方面,中资银行费用需从税后利润中支出且需上级部门审查批准,而外资银行却很灵活;在业务范围,外资银行可做外币投资业务。
(二)对中国金融银行业的冲击
因为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相比具有以上优势,所以,外资金融机构涌人中国后,也对中国金融业产生了一些冲击,这种冲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对中资银行业务的冲击
在传统存贷款业务上,无论存、贷品种,中资银行均远远不及外资银行。在美国的银行除了我国现有的所有存款品种外,还推出了与投资相结合的存款(与日经225股票指数挂钩的2年期定期存款在存期内,日经股票指数每上升1 000点,存户即可赚取年利率2.6%的回报)及外币定期存款户头,允许存户在16种外币中免费随意转换等品种。同样,中国的消费信贷和分期偿还贷款等业务还尚待拓展;而美国消费贷款已占整个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的20%,包括汽车、住宅、小额生活贷款,度假旅行贷款等。 2.对中资银行中间业务的影响
中间业务主要是指,担保业务、贷款承诺、金融工具创新、中介服务等,西方银行的中间业务从20世纪80年代始得到迅速发展,已成为利润增长的主要来源;而我国尚处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金融市场尚需完善,中间业务品种很少,档次低开办面窄、收益差,而且,在我国曾经出现过的国债期货、外汇期货、股票指数期货,都因投机过度、交易不规范而停办,目前,只剩下中国银行的外汇交易市场;同样,我国银行的信用卡业务发展也非常缓慢。预计在中国加入WTO 5年之后,外资银行在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升到15%和10%左右,外资银行的外币贷款和人民币贷款的市场份额将分别达到1/3和15%左右;外资银行中间业务则可能超过50%,并且,将获得绝大部分金融生产品交易业务及投资银行业务的市场份额。 3.对优质客户的争夺将削弱中资银行盈利能力
外资银行的目标客户是跨国公司、国有企业、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公司等潜在的优良客户。一方面,这些优良客户可能会“易主”,使中资银行增加出现不良资产的可能性,降低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又将增加中资银行维持与开拓优质客户的难度,会增加经营成本。例如,2005年2月底,由花旗银行上海分行牵头,18家外资银行组成的外资银团向上海港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发放了一笔10亿元人民币的3年期银团贷款。这是自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向外资银行开放以后,在沪外资银行首次联合向中资企业发放人民币贷款。此举表明外资银行已开始与中资银行展开对优质中资企业的竞争。4.会导致中资银行优秀人才的流失 对人才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家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竞争力,进而影响其盈利能力。由于外资银行为了进入中国,需要大量的中国本土人才,中资银行的优秀人才就成为他们挖掘的主要对象;另外,由于外资银行在用人机制,收入等方面与中资银行比又具有一定的优势,会导致一些中资银行的优秀人才流失,从而削弱了中资银行的竞争力。
5.对宏观金融政策的实施效果及金融监管造成影响 外资银行的进入使我国金融风险监管面临着严峻考验。外资银行进入我国之后,对我国金融风险监管提出了严重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金融监管水平较低,监管工作落后于形势的发展,对外资银行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金融体系风险。其次,在追求高额利润动机的驱动之下,外资银行将其业务的重点集中在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中间业务方面,特别是国际结算业务,在这些方面与国有银行展开激烈的竞争,而对那些我国经济建设中有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则不屑一顾。外资银行的这种经营活动不但与我国引进外资银行的初衷相违背,而且将风险转嫁给国内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金融业的风险。
外资银行的进入将加重我国宏观调控的难度,外资银行大规模进入后,使我国货币政策调控的难度加大。这是因为外资银行可以通过从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来抵制货币政策的影响,从而弱化我国货币政策的效应。6.“扭曲合资”可能造成垄断行为
有些国内银行为了与国内的其他银行抢市场份额,而有的外资银行为了快速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很有可能联合起来,这样,就会形成垄断,例如,上海银行就与多家外资银行进行了国际业务产品研发与营销研讨等。此外,一些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在人民币贷款方面实行联动,开展同业资金拆借,外资银行为中资银行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等。目前,外资银行在中国,受资本账户管制、非理性竞争、利率非市场化、信用文化缺失等因素的影响,短期内还无法完全发挥其固有的竞争优势,但在中国银行业全面开放后,外资银行的优势将会得到充分的发挥,到那时,中国银行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中国银行业应该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应对。(三)中资银行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
中资银行也有很强的竞争优势。一是机构网点优势;二是文化地缘优势;三是客户资源优势,国家信用也为国有商业银行提供了巨大的支撑。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各有优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市场竞争是正确的选择。但必须看到,优势不是一成不变的,要知己知彼。中资银行不能固守原有的优势,因为原有的优势会因外资银行竞争策略的调整而逐步消失,应积极创造出能经得起市场考验的竞争优势。
2.勇于与外资银行竞争
中资银行应积极参与竞争,竞争也许会付出一定的市场份额、利润等代价,但处理得好,会因此促使我国的银行更快地掌握最有效的生存手段与竞争工具。因此,中资银行应平衡心态,从客观、动态的情况做出冷静分析,主动进行竞争策略的调整。
3.加强与外资银行的合作
中资银行应充分重视、研究与外资银行的合作。合作是为了促进自身的进一步发展,在合作中发展自己,要有长远的利益目标。眼前的局部利益的损失最终应以可计算的长远利益得到补偿为底线。在合作中学习先进的风险管理技术,要注意和重视长期以来被国人所忽视的客户信用、收益、财务等资料的保护,这是中资银行花费了几十年,付出了大量的成本才积累下来的宝贵财富,是最反映中国国情的东西,是一个商业银行抢占市场份额的最基础性的资料。 4.加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力度
中国金融体系存在很多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体制,必须加快对银行体制的改革。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在经营理念、市场服务、内控防范、人力开发方面进步很大,以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为核心的改革取得了很大成绩。治理结构的再造将使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要通过股份制改造,把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化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业应抓住时间不多的过渡期,加快体制和机制改革;按照科学发展观,实现经营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实现规模、速度、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资产质量,充实资本准备,改进风险管理,增强创新能力、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以提高我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能力,迎接全面开放和金融全球化的严峻挑战。
5.加强负债管理
其具体措施有:(1)实行分局管理、分级授权、相互制约、加强监督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强有力的稽核监督系统,可实行客户经理和信贷报告制度,与客户保持紧密联系,加强对客户的动态考察;(2)优化资产结构,把住资金的“出口关”,把有限资金投入到产品质量高、经济效益好的企业;(3)实现资产负债规模的总量均衡遵循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和结构对称的原则;(4)全面推行抵押贷款制度,通过一定的担保来防范风险,抵押贷款制度可在一定程度上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形成银行与工商企业紧密的联系方式和相互依赖的关系,实现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相互融合。
6.积极学习外资银行的管理,经营、用人等先进经验
优秀的外资银行非常具有竞争力,它们有着成熟的内部管理和产品创新机制,有着丰富的国际视野和国际化运作经验。在经营管理、产品服务和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非常值得学习。竞争是最好的学习手段,在竞争中向外资银行学习。
7.完善监管法规体系,统一监管
行业监管部门也应做好相应的准备,迎接全面开放和国际化所带来的挑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审慎性监管法规体系,加快与《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新资本协议》及国际会计准则等国际监管标准的接轨,实现中外银行机构的统一监管。
8.改善银行业宏观政策环境、鼓励金融创新、防范金融风险大力改善宏观政策环境,要进一步发挥资本对银行经营的约束作用,鼓励银行千方百计增资扩股,尽快出台资产证券化等措施,为银行的资产调整,提高资本充足率等提供便利。
监管部门在继续严格资本充足率等审慎监管的基础上,也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中资银行的金融创新。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金融创新,提高市场竞争力。加大监管力度,以监管求创新,在创新中提高机构核心竞争力。要正确处理好鼓励金融创新与防范金融风险的关系。政府部门要通过各种制度、政策约束商业银行稳健经营,与此同时政府部门也要创造制度、政策环境,能够确保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指导和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加快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以开放人民币业务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以监管促发展,在发展中化解风险。
9.利用WTO有关原则和条款,实施适度保护政策
运用“不对称原则”逐步开放金融市场。“不对称原则”内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发展中国家“更多参与”,另一个是“逐步自由化”。利用“保障条款”和“例外条款”,合理保护金融市场。利用市场对等开放原则,加快国际化的发展战略。支持本地金融机构走出国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以提高国际竞争力。
⑨ 试比较中国金融市场与西方国家金融市场,中国存在哪些
中国与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制度比较一国的金融制度一般包括三大要素,即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金融机构是指经营货币资金的各种金融组织。金融市场是金融机构和其他经济主体从事金融活动的场所和领域。金融工具则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并能证明金融交易金额、期限和价格的书面文件。由于金融机构是金融市场上的主体,而金融工具是金融机构进行金融活动的手段,对金融工具的交易构成了金融市场的主要内容,因此,一国的金融机构在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下面我主要通过介绍美国、英国、德国三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与我国进行比较。
美国
《一》美国的以联邦储备体系为中心的金融机构体系美国的金融机构主要由联邦储备体系(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府金融机构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所组成。
(1) 联邦储备体系美国的联邦储备体系由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和联邦储备银行以及几大顾问性质的机构组成。联邦储备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货币政策,监管12家联邦储备银行和联储管辖范围内的金融机构,确保美国支付体系的完整性和连续性,负责执行有关消费信贷的联邦法规。同时,委员会还须向国会提交起经营情况的年报,以及一年两度的有关国家经济发展状况和联储货币与信贷供应增长目标特别报告。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负责实施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的专门机构,即由他来决定联储在公开市场上应做何种交易。这些交易是指通过买卖政府和联邦机构的证券,以吞吐存款机构的储备,从而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公开市场委员会也规定和指导外汇市场上美圆对外汇的操作。美国有12个地区性的联邦储备银行,这些银行在本区内设立自己的分行。它们的职责有:提出有关贴现率的建议;存款机构的准备金,通过贴现窗口向其提供贷款;印制、保管货币;清算存款机构的支票,为其转帐;代理国库;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实施监管。
《二》商业银行美国的商业银行有两个主要特点,双轨银行制度和单一制。双轨银行制度指商业银行的注册分为联邦政府注册的国民银行和在州政府注册的州银行。单一制是指,美国政府一般不允许跨州设分支机构。还有美国对银行的管理是非常严格的,除了50个州每州有一个银行管理机构外,联邦共有3个银行管理机构并存,即:财政部所属的通货总监、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对银行进行检查监督。
《三》政府金融机构 这是指有美国联邦政府创办的金融机构。主要有住宅信贷机构、农业信贷机构和进出口银行。
《四》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美国,将商业银行以外的所有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 包括,储蓄贷款社,互助储蓄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养老基金,信托公司,金融公司、投资公司以及投资银行。在这些机构中有的可吸收存款,如储蓄贷款社、信用社等;有的则不接受存款,且资产的流动性较小,如保险公司、退休养老基金等。前者称之为非银行存款机构,后者称之为非存款金融机构。
《五》美国在国外的银行二战后由于美元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货币,美国垄断资本迅速扩张,海外投资激增,以及跨国公司的崛起,需要巨额资金支撑美国垄断资本在海外的扩张,这样促使了美国银行在国外的迅速发展。
以上这些主要内容就是美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的框架。
下面接着介绍英国的金融机构体系的主要部分。 英国英国的金融机构由两部分构成,英国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英格兰银行是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主要的职能为: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英国的银行系统种类齐全,数量众多,按照英国最新分类,"英国的银行"主要包括零售性银行、商人银行、贴现行、其他英国银行和海外银行等机构。
英国的其他金融机构是指除了银行以外的各类金融中介机构,主要包括房屋互助协会、国民储蓄银行、单位信托公司、金融行、养老金基金机构、保险公司。分行制是英国银行体系的特色之一。
英国的银行最早普遍实行分行制,被称为英国模式,其特征是:总行设在大城市,然后在国内外广设分支机构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由此控制全国的大部分银行业务。英国银行制度另一重要特点是,存在着不少专门从事票据贴现业务的贴现所。英国与其它国家不同,企业一般不直接向存款银行要求贴现,存款银行也不直接向英格兰银行要求贴现,而是通过贴现所办理贴现与再贴现业务。
最后,伦敦作为世界上重要的金融中心,吸引了大批的投资者,因而就有大量的外国银行云集伦敦。
德国德国的银行体系是从19世纪中叶,随着国家工业化及其所引起的资本需求而发展起来的。德国的金融体系由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组成。德意志银行是德国的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拥有较大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联邦银行被认为是欧洲各国中最具有独立性的中央银行,按银行法规定,联邦银行可以不接受政府对该行发布的指示。当联邦银行和联邦政府在处理问题上有分歧而不能取得协议时,政府只能提出推迟作处决定的要求,而不能否决银行的决定。
德国的商业银行资本雄厚,非常活跃,在金融市场上处于强有力的地位。属于商业银行的有大银行(主要三大家)、区域性银行、外国银行和私人银行。德国的商业银行对工商企业控制力较强,主要是采取参股办法进行控制,通过参股,形成许多以银行为核心的大的垄断资本集团,由于是同一集团,银行对企业资金的支持也是积极的。
还有德国的银行业务基本上是多样化和综合化。除了商业银行还有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包括储蓄银行、信用合作银行和保险公司。
以上就是这三个主要的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金融体系结构,下面我主要写我国的金融体系结构,从而可以很明显的看出中国与其他国家的差别。中国我国已基本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的金融机构体系格局。具体结构是: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1)作为我国中央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制订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它具有世界各国中央银行的一般特征:是通货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而设立,作为派出机构,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负责其辖区内的金融监管管理,承办有关业务。
(2)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投资成立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它们的活动不以营利为目的,并且根据具体分工的不同,服务于特定的领域,所以也叫政策性专业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银行。在起经营过程中,贯彻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利的基本原则。
(3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主体地位的是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无论在人员,机构网点数量上,还是在资产规模几市场占有分额上,均处于我国整个金融领域绝对举足轻重的地位。除了以上三大板块以外,还有其他商业银行,农村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上面的四大部分主要是介绍了四个国家的金融机构体系的主要部分。通过对它们的说明,可以看出它们之间的很大区别,我国可以借鉴它们的某些优点。
⑩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扩大金融服务开放,引进竞争机制对提高市场效率、促进我国国内金融机构改进经营管理是十分必要的。缺乏充分竞争,作为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就没有足够的压力来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服务。结果,使其可获得最初垄断利润而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入世后将在一定时候取消设立外资银行的地域限制,允许更多的外资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这一承诺打破了对金融服务市场维持数量限制造成的金融服务部门效率低下的局面,使未来的市场竞争更为激烈。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的积极意义还在于能够带来先进的金融产品和更好的金融服务。
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冲击的首先是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中间业务。其次是对中资金融机构拥用的客户群会冲击。银行出售的是服务,服务质量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外国商业银行十分注重服务理念,塑造服务形象。一旦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他们将以成熟的金融工具、良好的服务手段、优质的品牌、独特的营销方式来推销他们的产品,抢占居民和企业的“购买”服务,这样将有可能使国有银行的客户群迅速减少,大量优质客户可能会转入外资金融机构。
从部门来看,由于外资金融机构与我国金融机构相比,拥有更为丰富的经营经验和我国机构所无法比拟的灵活性,实力也更为强大,如果全面进入我国市场,将会在竞争中抢占市场。从人才竞争看,中资金融机构将面临优秀金融人才的竞争。加入世贸组织后,外资银行将突破地域和数量限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对国内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较旺盛。他们将以高薪、出国培训、委以重任等优厚的条件来吸引我国金融机构的专业人才,而我们对一些高级管理人才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缺乏吸引力。在未来的人才竞争中,如果不能很好地完善培育、激励机制,将会造成金融机构优秀人才的大量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