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能申请银行从业资格证书吗
你得需要报名参加考试,通过了会给你发成绩单,成绩单两年有效,因为你不是银行从业人员,所以不会发银行从业资格证书的!
② 请问变更工作单位,原单位又不给办理公积金缴存账户变更的,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吗
自己办不了,必须原单位操作,不过有规定离职三十天内必须给办理,既然不配合那就带上离职手续之类的证明材料到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举报,之后会协助你办理转移手续。
去之前记得打个电话问清楚所需要的材料以免多跑,仅供参考。
③ 公积金管理中心能作为借款人向商业银行贷款吗
可以。具有有效法人资质可以作为借款人向银行借款。
④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事业单位有希望转成参公单位吗
单位调整或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
职工因为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其他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具体步骤如下:
职工在新调入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并提供开户证明;
由调出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要件:
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异地转移: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转入地向转出地管理中心出具新账户证明及异地转移联系函、转出地管理中心转账或电汇、转入地管理中心登记个人明细账;
手续齐全情况下,异地转移不超过15个工作日。
⑤ 单位公积金缴存银行可以变更吗
要看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哪个银行管理公积金,但不代表企业一定要开设该银行的账户,缴纳按月可以从其他银行企业账户(一般是发工资的银行)直接转到公积金账户即可
⑥ 住房公积金是金融机构吗
住房公积金是社保里的“一金”,社保缴纳可以是单位缴纳也可以是个人缴纳。
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这个单位到底怎么样工作性质
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来讲是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收入不算高,但也不算很差;但有一点,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着巨量资金,带有一定的金融性,一般被认为是准金融机构,工作中和银行打交道比较多,和银行比起来就差太多了,看你自己如何调整心态了。
公积金管理中心虽然是事业单位,但具有一定的行政管理(包括执法)职能,设立在直辖市或地级市,市一级的一般都是处级或福厅局级单位。
所谓被取消在可见的未来应该是不会的,国家有专门的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是说取消就取消的。
但这个呼声确实存在,主要是一些搞研究的人提出来两个方向,一个是和社保合并,一个是转型成住房银行。
这两个方向十年前就有人提出了,但基本上还是坐而论道的阶段。
公积金中心作为事业单位,本身也面临事业单位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是三个方向:一是有行政职能的转为公务员体系,一是具有经营性的转为企业,一是保留公益性制度学校医院等。 公积金中心作为准金融机构,这三个方向里前两个方向都沾点边,具体怎么改现在也没个统一的说法。
⑧ 公积金管理中心能作为借款主体向银行融资吗
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不可以将公积金存款作质押向银行贷款
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累计缴存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2年;
2、未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
3、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
4、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可以作为申请贷款的条件,按所交公积金的年限来看,有一定标准规定,公积金贷款可以购房,也可装修。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政策性住房公积金发放的委托贷款,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拥有的产权住房为抵押物,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而向银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大大推动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进程。为进一步推动住房商品化、社会化的进程,今后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主要对象要由住房开发公司转向普通居民。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办法》开始实施。只要是住房公积金交存人或汇交单位的离退休职工,需要在本市购买自住普通住房或建造、大修住房,均可向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担保委托贷款。
⑨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作关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为带有一定行政职能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应该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搞好住房公积金管理归集、核算、提取、编制计划等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不能直接从事金融业务,所有相关金融业务必须委托相关国有商业银行进行,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的国有商业银行必须认真履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的金融委托协议,积极配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
⑩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改革后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还是企业
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做为行政辅助和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被明确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的定位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直属事业单位。机构承担着两类重要职能:一类是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依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监督、管理、指导公积金运行、缴存机构运转,及国家机关、企业职工按比例和规定缴存,管理;
指导和监督区域内公积金相关政策运转和执行情况,对不及时或按比例缴存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这类职能是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类职能,一般由行政机关承担,或者是管理类参公事业单位执行。
另一个重要职能,也是目前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从事的业务,指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贷款、使用等功能。这类职能是公益二类职能,不以盈利为目的,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服务。
根据这两大职能的特性,海南省成立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为参公管理类事业局,承担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下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公积金缴存、提取、使用等服务职能,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