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贷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所以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Ⅱ 高利贷的“利滚利”
2011年8月23日据人民网转自重庆晚报的报道,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广泛征求并吸纳了全市部分中、基层人民法院、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金融办、人行重庆分行、市银监局、市工商联、市律协等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市高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修改形成。
当日,市高院民二庭法官解读了《指导意见》。
老公签字借款
老婆也可能当被告
《指导意见》:夫妻一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出借人以夫妻双方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解读:虽然借款合同的当事人为出借人、借款人,但是借款人为自然人时往往与共同债务的认定有关。如果允许一审时对夫妻提起诉讼,则可能更能方便当事人并能节约司法资源。
不过,当被告与承担责任并不能简单地划等号,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原告申请借条笔迹认定
被告应提供笔迹样本
《指导意见》:原告仅依据借条提起诉讼,被告辩称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虚假,在原、被告均不申请鉴定的情况下,由原告承担申请鉴定的责任。原告申请鉴定的,被告应当提供笔迹或公章比对的样本;拒不提供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认定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真实的。
解读:依据有关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的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当借条上的签名或盖章是否是借款人所为不能确定时,应当由出借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同时,将提供笔迹和公章比对样本的责任分配给被告,因为被告的笔迹和公章在被告处,原告无法或难以获得。
打了借条,并不一定代表借了钱
《指导意见》:出借人仅依据借据提起诉讼,如果借款人对借据的效力、金额等提出抗辩并有证据证明存在买卖、承揽、居间等基础法律关系的,应当对基础法律关系进行审理;如果借款人对借据没有异议的,可以不审查基础法律关系。
解读:有借条,并一定就是真正借了钱。借条上写的内容,也许不是借款人的真实意思表达,如被胁迫,这种情况下借条无效;也有可能是欠下的赌债,法院不予支持;还有可能是变相的犯罪,如行贿等。
民间借贷如何按利滚利收账?
《指导意见》:出借人根据约定,将利息计入本金请求借款人支付复利(俗称利滚利)的,只要约定利率不超出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这个规定在我市属首次,以前复利是金融机构的专属权利。
应用题:小莉向小美借款1万元,在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5%的情况下,采取利滚利的形式两年内还清债务。请问,两年到期,小莉该还多少钱?
计算:
第一步:第一年的利息:1×5%=0.05(万元)
第二步:第二年将利息计入本金,小莉连本带息该还的钱:(1+0.05)×(1+5%)=1.1025(万元)
注意:双方利率无论怎样约定,不能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两年期)即:[1×(1+5%×4×2)=1.4(万元)]
逾期利息加上违约金
超过同期贷款利率4倍无效
《指导意见》:出借人根据约定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只要逾期利息、违约金之和不超过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出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应用题:在人民银行公布同期年贷款利率5%的情况下,小美以10%的年利息借给小莉1万元,同时要求小莉在两年内必须还清,否则将收取愈期利息并加收5000元违约金。两年过去了,小莉根本就无偿还能力,小美将她告到法院。请问:小美的主张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计算:
第一步:逾期利息
按照相关规定,在借款合同对利率有约定(10%)情况下,愈期利息可在原有基础上上浮30%,即
10%×(1+30%)=13%
第二步:两年期的愈期利息与违约金(5000元)之和:
1×13%×2+0.5=0.76(万元)
第三步:根据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倍计算出的两年期利息:
1×5%×4×2=0.4(万元)
第四步:第二步结果大于第三步结果,小美的主张法院不会支持。因此,小美最多能收回的钱是:1+0.4=1.4(万元)。
Ⅲ 金融消费的金融消费的权利
概括地说,人们应当拥有:
(1)消费的选择权,即能够自主地、自由地确定要不要金融消费、在什么时间点进行金融消费、采取什么方式进行金融消费,换句话说,金融消费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不合理干预和强制;
(2)获得信息权,即在金融消费中.享有获得与金融相关的知识、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等权利,比如在金融机构存款有没有利息、多高利息、利息如何计算,开户、转账的手续如何办?日常的收付、损害情况等,所有这些金融机构不仅有主动提供的义务,而且要真实、透明;
(3)平等交易权,即金融机构与消费者之间的往来,必须遵循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这种往来是一种契约关系(不论有形,还是无形)在契约关系中不得制定规避义务和违反公正的条款,不得强制消费者接受他不愿意接受的服务(比如存款必须保留多少余额,贷款必须存到我这里);
(4)保密的权利,即保证消费者的金融资产不被泄露、不被侵犯;
(5)求偿求助的权利,如果金融消费者的金融资产被泄露、被侵犯,消费者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有权请求法律援助,比如存款被冒领、信用卡失密、贷款被挪用、股票被低价变卖等,都是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Ⅳ 国家新出的贷款利息规定包括典当行的利息吗典当行属于哪个金融机构管理和投诉
典当行是一种传统的变相的金融机构,准确的说应该是纯抵押金融机构,这个不是纯粹的金融机构,应该归工商管理局管理才对,投诉也应该找工商管理局,但是这个也要分情况的,如果典当行有放高利贷的业务,那么这就是典型的洗黑钱,典型的地下钱庄,这种可以直接向金融管理机构当地人民银行办事机构举报,同事准备好证据去公安部门报警立案侦查,情节严重的涉嫌黑恶势力的可以直接向当地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反映情况
Ⅳ 金融机构在收缴假币过程中,应告之持有人哪些权利
柜员应持有反假币上岗资格证,且收缴假币须有双人办理,换人复核。应给客户出具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客户有向人民银行申请鉴定的权利。
Ⅵ 金融机构是指哪些机构
金融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等其他金融机构。
Ⅶ 国家规定金融机构放款,除了利息之外,是不是不允许在收其他任何费用吗包括金融管理费
国家规定是不允许收取管理费的,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不良机构就变相的收取诸如保险费、会员卡费等等违规的费用,比如平安普惠不仅收管理费还有保险费,闪银收取会员卡费等等。现在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了,大家都可以保留证据举报投诉这些不良平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