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应收账款的认定有哪些
应收账款质押是一种常见的融资担保方式,我国物权法在权利质权一节将应收账款作为一类可以出质的权利予以列举。应收账款并非法律概念,而是会计概念,法条规定应收账款是法律对会计概念的借鉴。在会计中,应收账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中国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
而从法律视角来看,应收账款是金钱债权,是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因履行了义务(交付货物、提供劳务、出租资产)而获得请求对方支付价款的请求权(付款请求权)。按照《办法》规定,应收账款包括“现有和将有的金钱债权”,那如何理解将有的金钱债权?
笔者认为,所谓“将有的金钱债权”可以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分析:其一,一时性双务合同已成立并生效,如甲、乙双方签署货物买卖合同,结算方式为赊销,甲尚未履行交付货物的义务,但甲在将来履行义务后即获得请求乙支付价款的请求权,未履行义务时则仅是“将有的金钱债权”。其二,继续性双务合同中,一方持续性地提供产品或服务,在某一时间点,未提供而将要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所对应的价款请求权为“将有的金钱债权”。例如,某水务公司丙采取后付费方式向用户丁供应自来水,在某一时间点,用了水而未缴费的部分,丙对丁拥有“现有的金钱债权”,对未用而将用的水,丙则拥有“将有的金钱债权”。其三,双务合同未签订,由于经营的持续性,未来该经营者将与不特定的人成立双务合同,在未来的合同中经营者若履行了义务则拥有支付价款请求权,在合同未签订之前经营者仅有“将有的金钱债权”。例如,戊负责经营某高速公路,会有不特定的车辆驶入该路并缴纳过路费,在某一时间点,戊对将来驶入该高速路的人拥有“将有的金钱债权”。
㈡ 应收账款保理 哪些企业有资质除了银行还有那些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如独立保理商。具体能不能获得开办保理业务资质,要看当地的审批部门。上海,天津,重庆都有一些。具体就不列出来了
㈢ 转销的应收账款是什么意思
转销的应收账款即坏账转销处理。坏账是企业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遭受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这些损失在损益表中通常列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直接影响企业所得税额。坏账转销筹划的思路主要是如何掌握坏账损失的处理方法。
根据税法对处理坏账损失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对坏账损失的处理方法、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和坏账的认定条件等进行了规定:
1、坏账处理方法包括直接转销法和备抵转销法两种。直接转销法是指纳税人发生的坏账损失,原则上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备抵转销法是指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批准,先提取坏账准备金,在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
2、税法对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有明确规定,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5%。
3、备抵转销法是采用一定的方法按期估计坏账损失,计入当期费用,同时建立坏账准备,待坏账实际发生时,冲销已提的坏账准备和相应的应收款项。采用这种方法,坏账损失计入同一期间的损益,体现了配比原则的要求,避免了企业明盈实亏,在报表上列示应收款项净额,使报表使用者能了解企业应收款项的可变现金额。
㈣ 什么叫应收账款是不是俗话说的 要账 或是讨债
应收帐款是会计上的术语,不是社会上所说的要帐讨帐之类的,但应收帐款也是要收的,正常的应收帐款是要在规定的时间由欠款人往债权人帐上或直接接债权人的,现在据说有讨债公司,这个有的有些成效,但我以为不太妥当,有些还引发了一些刑事案件,如果收款不成可以采取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