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刑法中如何界定金融机构
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② 金融机构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金融机构的含抄义,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狭义的金融机构是资金盈余者与资金需求者之间融通资金的信用中介,是从事各种金融活动的组织。
广义的金融机构不仅包括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还包括金融市场的监管者,比如中央银行以及专职监管部门。
金融机构通常通过吸收存款、发行各种证券、接受他人的财产委托等形式从资金盈余者手中获取资金,而后通过贷款、投资等形式将资金贷给资金需求者。
它们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国民经济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通过疏通引导资金的流动,可以促进资源在经济社会中的分配,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③ 刑法中的金融机构指哪些
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版国人民银行权。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应当获得银行监督部门的批准才能成立。所以担保、投资公司是不属于金融机构的。
④ 银行和金融机构有什么不同
简单的说:银行是金融机构中的一种,即: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以下是相关概念:
金融机构:泛指从事金融业务、协调金融关系、维护金融体系正常运行的机构。 市场经济制度下,世界各国的金融机构体系一般包括:货币金融政策、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机构;金融业务的经营机构;金融活动的监督管理机构。 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包括:以中央银行为核心,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等多种金融机构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并存,分工协作,相对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银行种类: 中央银行:是一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是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 商业银行: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具有创造存款货币功能的银行。亦称为存款货币银行,该类银行对货币运行的影响程度大,因而受到更严格的监管。 专业银行:专门经营指定范围业务、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银行。专业银行是社会分工在金融业中的表现,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 包括经营性专业银行和政策性专业银行两类。
经营性专业银行包括:
1、储蓄银行;
2、投资银行;
3、抵押银行;
4、特殊职能银行。
政策性专业银行:政策性专业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不以盈利为目标,而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或区域发展政策为目标的银行。
包括:1、开发性银行;
2、农业性银行;
3、进出口银行;
4、中小企业信贷银行;
5、住宅信贷银行。
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投资设立或担保,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为目的的非营利性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以某些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而以某种特殊方式吸收资金并运用资金,能够提供特色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合作社、证券机构、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投资基金、养老基金、资产管理公司、消费信贷机构等。
⑤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有什么区别
金融市场是资金融通市场,是指资金供应者和资金需求者双方通过信用工具回进行交易而融通资答金的市场,广而言之,是实现货币借贷和资金融通、办理各种票据和有价证券交易活动的市场。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定义是:金融市场是交易金融资产并确定金融资产价格的一种机制 。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务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与此相应,金融中介机构也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
⑥ 银行企业金融机构的定义是什么
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投资银行、投资银行在线。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2、政策性银行
3、商业银行 4、保险公司
5、信托投资公司 6、证券机构
7、财务公司 8、信用合作组织
9、其他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