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资产管理公司是怎么处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
一、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第一仲模式是买断处理。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具体实践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买断,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后,批量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资产包的规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性买断或分期买断的方式,分期买断的方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压力。
第二种模式是合作处置。在政策性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并不能深入产业,现阶段可以联合同行业优质企业,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最终实现利益共享。
第三种模式是反委托处置。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可将资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资本占用,而风险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第四种是不良资产证券化。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买断不良资产包后,通过测算现金流,采取折价的方式,以信托计划作为SPV,然后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出售。至于不良资产后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国曾有过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发行金额总计约134亿元,但是2008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此项业务也被叫停。2015年,重启资产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渐高,预计不久之后该类业务将放行。
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范围仅限于本省。除了传统的处置手段以外,已经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逐步创新处置模式。
在不良资产快速增加的背景下,虽然资产管理公司面临无限商机,但是受限于资产管理公司的框架和机制,也面临较大的“去化”压力。对于交易到手的不良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应通过分类管理,以获取更大的利润空间。对于债权类不良资产,基于“冰棍效应”,由于本金部分并不会发生变化,收益来源是利息或罚息,利润空间比较有限。
二、银行相关业务模式
目前国内银行更多是通过债务清收、内部分账经营、坏账核销、发放贷款增量稀释、债务延期或重整、招标拍卖、债权转股权、实物资产再利用等多种传统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受制于处置效率,在不良资产急剧增加的背景下,商业银行已经开始创新处置方式。具体而言,不良出表有以下几种操作模式:
(1)资产管理公司代持模式。银行为资产管理公司提供授信,或者认购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债券,将资金注入资产管理公司,然后资产管理公司利用从银行获取的资金接收银行的不良资产,达到银行出表的目的,同时银行承诺未来回购资产管理公司接收的不良资产。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扮演的是通道的角色。
(2)银银互持模式。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再由银行与银行之间通过同业授信或利用理财资金对接。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或券商资管同为通道角色。
(3)银行与外部机构共同出资成立子公司,直接收购母公司的不良资产,进一步开展不良资产的处置工作,处置收益由合作各方分成。
一方面,阶段性的出表为银行赢得了一定的空间,不良资产不用很快处置完,而是可以分散在未来的几年内慢慢消化;但另一方面,银行在付出资金成本的同时仍然要负责不良的处置,而在此后几年处置收回的现金可能还不足以覆盖资金成本以及人员运营费用,最终不得不降价再做一次买断式的出售,导致延误了最佳的出售时间,可能会得不偿失。
三、信托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1、以通道业务为主的资本中介
信托公司长期以来跟银行合作较多,可以跟一些城商行,尤其是偏远地区的城商行合作,因为这些银行所在地的不良率很高,不敢投资自己区域内的资产,但是非常愿意投资安全区域内信用较好的大银行的资产,信托公司可以扮演资本中介的角色,实现中小银行的资金和大型银行的不良资产之间的对接。
2、与资产服务机构合作,把不良资产产品化
在资产端,银信合作业务为信托公司积累了银行的资源,可以保证不良资产的供应。从信托公司的传统业务来看,虽然不良资产并不是信托擅长的领域,但是信托公司一直擅长房地产、基础设施、政府平台以及资本市场等各领域资产的产品化。由于资产服务机构本身具备资产处置的能力,信托公司可以联合专门的资产服务机构成立基金,通过结构化的分层设计以及增信措施,对应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这一模式可以使信托公司不断向资产证券化靠拢,同时培育信托公司的主动管理能力。
3、大投行模式:SPV+不良资产批发商
通过开展通道业务,信托公司培育对不良资产价值的识别和判断能力,在此基础上信托公司可以获取大量的不良资产包,并将不良资产的处置及管理工作委托给专业的资产服务机构,实现共赢。在这一模式中,信托公司是一种“大投行”的角色,既可做中间的SPV,又可做不良资产的批发商。
四、保险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看,保险资金体量较大,对不良资产亦存在配置的需求。目前已经有保险公司参股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实践。具体而言,保险公司通过发行保险资产管理计划,以明股实债的方式参投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并签订回购协议。
㈡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上有什么区别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原则上特指信达、华融、长城、东方,但近年来,随着经济不景气,地方债务和不良资产风险不断开始大规模形成. 大,有些人有足够的心,但没有足够的能量。 在这种情况下,本地版本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运而生,目前被称为本地版本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有十几家。 AMC可以定义为专业处理不良金融资产的公司。
目前来看,不管是四大还是这些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不可能走向国际市场的。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讲,这些地方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很难成为国际的金融资产管理标杆。
㈢ 资产管理公司是如何处理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
第一种模式资产管理公司相关业务模式。
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具体实践看,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买断,银行将不良资产打包后,批量转让 给资产管理公司,根据资产包的规模,资产管理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性买断或分期买断的方式,分期买断的方式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减轻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压力。
第二种模式是合作处置。
在政策性接收国有银行不良资产的阶段,资产管理公司对债务人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并不能深入产业,现阶段可以联合同行业优质企业,对不良资产进行重组,最终实现利益共享。
第三种模式是反委托处置。
资产管理公司买断银行的不良资产包后,将资产的收益权卖给信托计划或券商资管计划,资产的所有权仍归属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同时资产管理公司继续负责不良资产的处置。这一模式中,资产管理公司可将资金成本提前回收,解除资本占用,而风险则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第四种模式是不良资产证券化。
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买断不良资产包后,通过测算现金流,采取折价的方式,以信托计划作为SPV,然后发行重整资产支持证券,向投资者出售。至于不良资产后期的管理,仍然可以委托资产管理公司进行管理。
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我国曾有过4单不良资产证券化的实践,发行金额总计约134亿元,但是2008年以后,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此项业务也被叫停。2015年,重启资产资产证券化的呼声渐高,预计不久之后该类业务将放行。
与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同的是,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置范围仅限于本省。除了传统的处置手段以外,已经有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在逐步创新处置模式。
(1)输血性重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可以对一些能够起死回生的项目进行输血,帮助企业走入正 轨,实现溢价然后退出。
(2)以物抵债。对于一些优质的抵押资产,尽量不走漫长的诉讼途径,通过以物抵债的方式,实现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企业的双赢。
(3)公开征集重组方或者投资人。在担任不良资产一级批发商角色的基础上,吸引更多专业的社会投资人参与不良资产的投资,共享行业的利润。
(4)联合地方政府成立不良资产处置基金或子公司。充分利用当地政府的资源,深化不良资产的处置,帮助地方政府剥离不良资产。
㈣ 资产管理公司是怎样与银行进行资产置换的怎么就剥离了银行的不良资产
资产管理公司从银行购入问题资产,通过拍卖、分割等手段变现,或注入资金重新出售其资产。从而获取差额利润。
例如:一家公司欠银行10亿元,但净资产只有8亿元,已经资不抵债,银行在法院的判决下接管该公司债券与债务。银行将这家公司作价7亿元卖给资产管理公司,银行就此损失3亿元,避免了进一步损失。而资产管理公司将其中的固定资产卖出5亿元,将专利等无形资产卖出10亿元,如果这家公司没有其它外债,则资产管理公司盈利3亿元。
当然,资产处置是十分复杂过程。
㈤ 有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的公司吗
中国长城资产管来理公司、自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为主要经营目标。在管理和处置资产时,可以从事追偿债务、资产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等活动。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管理和处置资产,在转让资产时,主要采取招标、拍卖、竞价等方式。
㈥ 什么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是指经国务院决定设立的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国有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是由国家全资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机构。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sset Management Corporation,简称AMC)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共有两类:从事“优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和“不良”资产管理业务的AMC,前者外延较广,涵盖诸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以及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部或资产管理方面的子公司
主要面向个人、企业和机构等,提供的服务主要有账户分立、合伙投资、单位信托等;后者是专门处置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扩展阅读:
我国资产管理公司的产生背景
1、产生的国际背景
(1)经济和金融全球化及其引致的危机
20 世纪以来,各生产要素逐步跨越国界,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自由流动,各国、各地区持续融合成一个难以分割的整体;以IT为中心的高新技术迅猛发展,不仅冲破了国界,而且缩小了各国和各地的距离,使世界经济越来越融为整体。
(2)危机根源:银行巨额不良资产。
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学界对金融危机进行了多角度研究。这些研究发现,爆发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爆发前有一些共同点:银行不良资产金额巨大。
发生危机的国家宏观和微观经济层面均比较脆弱,这些基本面的脆弱性使得危机国家经济从两方面承受压力,首先是外部压力,巨额短期外债,尤其是用于弥补经常项目赤字时,将使得经济靠持续的短期资本流入难以维系。
(3)解决银行危机:AMC产生的直接原因。为了化解银行危机,各国政府、银行和国际金融组织采取了各种措施,以解决银行体系的巨额不良资产,避免新的不良资产的产生。
㈦ 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上的区别是什么
序言:近期的发展也推动着金融行业的发展,因此,由金融市场所引申出来的相关金融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之中,那么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业务上有哪些区别呢?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三、注册资产管理公司的条件。不论是非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还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都属于的是资产管理公司的范围。设立资产管理型公司,首先需要拥有足够的资金,并且还需要拥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经营场所。同时,资产管理型公司所执行的公司章程要遵守中国相关的公司法。同时想要成立资产管理公司的话,还需要应聘具有专业金融知识和金融经验的专业型人才。
㈧ 资产管理公司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流程
1、由银行将需转让的不良贷款进行组包(也就是批量转让)。
2、然后走内部程序(一般就是上报总行、银监等批复)。
3、走完程序后会向四大AMC以及地方AMC发出邀请函,然后带着AMC去做尽职调查。(只能是上述的持牌AMC,银行不能直接转让给民间资产管理公司)。
4、然后AMC了解项目后回去写报告上方案讨论价格。
5、最后银行会以公开竞标方式让几家AMC投标,价高者得。
6、收购非金融机构不良就简单得多,两家公司谈妥就行,不走公开流程。
(8)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扩展阅读: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要求:
(依据:《不良资产处置》)
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转让)不良金融资产:
(一)剥离(转让)方应做好对剥离(转让)资产的数据核对、债权担保情况调查、档案资料整理、不良金融资产形成原因分析等工作。
剥离(转让)方应向收购方提供剥离(转让)资产的清单、现有全部的档案资料和相应的电子信息数据;剥离(转让)方应对己方数据信息的实实性和准确性以及移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做出相应承诺,并协助收购方做好资产接收前的调查工作。
(二)剥离(转让)方应设定剥离(转让)工作程序,明确剥离(转让)工作职责,并按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部门要独立于其他部门,直接向最高管理层负责。
(三)剥离(转让)方和收购方应在资产转让协议中对有关资产权利的维护、担保权利的变更以及已起诉和执行项目主体资格的变更等具体事项做出明确约定,共同做好剥离(转让)资产相关权利的转让和承接工作。
银行业金融机构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剥离(转让)资产不应附有限制转让条款,附有限制转让条款的应由剥离(转让)方负责解除。
(四)自资产交易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期间,剥离(转让)方应征得收购方同意并根据授权,继续对剥离(转让)资产进行债权、担保权利管理和维护,代收剥离(转让)资产合同项下的现金等资产,并及时交付给收购方,由此发生的合理费用由收购方承担。
第十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不良金融资产:
(一)收购方应对收购不良金融资产的状况、权属关系、市场前景以及收购的可行性等进行调查。调查可以采取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方式。
当缺乏大规模现场调查条件时,应将现场调查和非现场调查相结合,以真实、全面地反映资产价值和风险。当涉及较大金额收购时,收购方应聘请独立、专业的中介机构对收购资产进行尽职调查。
(二)收购方应设定收购程序,明确收购工作职责,按权限严格审批。审批部门要独立于其他部门,直接向最高管理层负责。
(三)收购方应认真核对收购资产的数据、合同、协议、抵债物和抵押(质)物权属证明文件、涉诉法律文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核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接收转让资产,并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十一条剥离(转让)方和收购方在不良金融资产移交过程中应建立和完善联系沟通机制,相互配合与协作,有效管理不良金融资产,联手打击逃度债行为,共同防止资产流失和债权悬空,最大限度地保全资产。
㈨ 中国信达是什么时候开始试点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的
2010年6月,中国信达是唯一一家获批的可以经营非金融类不良资产业务的AMC,但是现在另外三家也可以经营非金融类不良资产业务。
㈩ 非金融机构开展受托资产管理业务是否需要金融监管机构审批
非金融机构严格来说开展受托资产管理业务都是私募,私募的话监管机构是不管的。但是无非就是私募的时候不要触及国家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