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转换资产、 借入资金、 运用资本市场工具、 抵押贷款标准化、 成本最低。
流动性被视为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流动性不仅直接决定着单个商业银行的安危存亡,对整个国家乃至全球经济的稳定都至关重要。
商业银行提供现金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的要求和支付到期债务本息,这部分现金称为“基本流动性”,基本流动性加上为贷款需求提供的现金称为“充足流动性”。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所追求的目标。
(1)金融机构如何开展流动性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的步伐不断加快,国家信用将不再是商业银行信誉的支撑者,商业银行出现流动性风险以致倒闭将不再是神话。因此,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应引起商业银行和中央银行的高度重视。
健全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基本思路是:改革现行以中央银行为主体的流动性比例管理,创造条件逐步建立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以所有者权益最大化为核心,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协调统一为宗旨的流动性管理机制,增强银行核心竞争力。
② 央行从哪些方面对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
2008年6月7日,中央银行宣布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
此次央行大幅度调升存款准备金率的主要理由是为了加强银行体系的流动性管理。不过,大幅调升存款准备金率等一系列从紧货币政策的出台,虽然降低了央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但却增加了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1.上调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影响。随着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金融机构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也在迅速下降。2007年12月底,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为3.3%,其中国有商业银行为2.0%,股份制商业银行为3.7%,农村信用社为8.9%。今年3月末,金融机构超额准备金率为2%,比上年年末低1.3个百分点。其中,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1.5%,股份制商业银行为1.3%,农村信用社为5.4%。那么,本次上调后,金融机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或变为1.5%,具体到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都会程度不同地下降。我们知道,超额存款准备金是商业银行即时可用的流动性支付能力。在商业银行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不断下降的情况下,银行使用超额存款准备金的余地也越来越小。因此银行应对上调存款准备金率将主要通过调减流动性来实现,超额存款准备率越低的银行调减流动性的需求越迫切。另外,法定存款准备金率的不断上调,对那些贷存比较高银行的流动性是个严峻的考验。因为银行的贷存比越高,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不断调高的情况下,其流动性就越紧张,与此同时,其流动性管理压力也就越大。
2.发行央行票据的影响。由于央行持有的国债有限,目前央行主要通过发行央行票据来冲销。2004年以来,央行票据发行的规模在不断上升。2005年,公开市场共发行央票27462亿元。2006年,发行总量为36500亿元。2007年共发行央行票据达46091亿元。2008年以来,央行共发行了64期央行票据,发行量超20000亿元。通常央行票据的利率比一年期的存款利率略高,但比同期贷款利率要低得多,商业银行为了配合央行的干预,大量买进央行票据,减少信贷投放,其利润也必然下降。同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央行发行票据期限结构的微小变化,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细微调整,都可能会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发生巨大改变。
3.信贷控制政策的影响。今年,我国开始启动信贷控制政策,主要是加强窗口指导力度,增强政策刚性和针对性,严把信贷关。在央行实施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前提下,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主要因素在于大盘股发行、企业资金面的改变,这也与股市、房市息息相关。每次大盘股IPO,银行体系都会出现大额资金流出,对银行现金兑付要求非常高。如果股市、楼市发生大的震荡或调整,将对市场气氛进而对市场流动性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将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
4.外币占款对冲制度的影响。我国宽裕的流动性源于国际资金的流入,外汇储备是其中的典型指标,截至4月底,我国外汇储备余额达1.76万亿美元,比年初新增2300亿元,4月份更是当月增长744.6亿美元,创单月外汇储备增长历史新高。在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同时,央行为了对冲外汇占款,向市场大量释放人民币,由此造成市场流动性充裕。在央行持续实行紧缩性政策之下,市场流动性被以不同形式不断被吸纳,未来流动性形势取决于外汇资金是否继续涌入我国。
总体而言,受从紧货币政策的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表现出两个方面的不平衡:一方面,银行间市场流动性总体充裕,但不排除阶段性紧张的可能。另一方面,总体流动性过剩与局部流动性紧张并存,流动性分布非均衡加大了商业银行尤其是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的压力。
③ 什么是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
商业银行流动性是指商业银行满足存款人提取现金、支付到期债务和借款人正常贷款需求的能力。商业银行提供现金满足客户提取存款的要求和支付到期债务本息,这部分现金称为“基本流动性”,基本流动性加上为贷款需求提供的现金称为“充足流动性”。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是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所追求的目标。
管理的必要性
流动性被视为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流动性不仅直接决定着单个商业银行的安危存亡,对整个国家乃至全球经济的稳定都至关重要。
④ 商业银行如何进行流动性管理
最有效和简单的就是缺口分析,也就是把未来的时间分为若干个时段,如一天、二天、三天、一周、二周、一月...,然后利用系统计算这些时段流入和流出的现金流,保证这些时段的净流出在一个限额内即可
⑤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发布
中国银监会令
2015年第9号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国银监会2015年第1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席:尚福林
2015年9月2日
⑥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的第三章 流动性管理方法和技术
第三十五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是资产负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银行确定资产负债额度、结构和期限时需要考虑流动性风险管理,加强资产的流动性和融资来源的稳定性。
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应遵循分散性原则。商业银行应制定具体明确的资产、负债分散化政策,使资金运用及来源结构向多元化发展,提升商业银行应对市场波动的能力。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建立集中度限额管理制度,针对表内外资产负债的品种、币种、期限、交易对手、风险缓释工具、行业、市场、地域等进行集中度限额管理,防止由于资产负债过度集中引发流动性风险。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应遵循审慎性原则,应审慎评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对资产负债业务流动性的影响,密切关注不同风险间的转化和传递。
(一)商业银行在对资产变现能力进行评估时,要考虑市场容量、交易对手的风险,以及其他因素对资产可交易性、资产价格产生的影响。
(二)商业银行在确定资产流动性组合时应避免资产组合在资产类别、交易对手、行业、市场、地域等方面承受过度的市场风险及其他风险。
(三)商业银行应定期监测交易对手和自身的偿债能力指标状况,当相关指标显示交易对手偿债能力下降时,要及时调整对交易对手的融资授信额度;当相关指标显示自身偿债能力下降时,需要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债务清偿能力。
(四)商业银行应加强未提取的贷款承诺、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或有资产与或有负债管理,监测相关客户信用状况、偿债能力和财务状况,了解商业银行因履约事项可能发生的垫款和客户可提取的贷款承诺带来的流动性需求,并纳入流动性缺口管理。商业银行应将为应对声誉风险而对交易对手给予超过合约义务的支付所产生的流动性需求一并纳入流动性缺口管理。
(五)商业银行应关注负债的稳定性。1. 商业银行应通过提高核心负债占总负债的比重,提高流动性来源的稳定性,并减少对波动较大的债务的依赖。2. 商业银行应通过优质服务建立与资金提供者的关系,并持续关注大额资金提供者的风险状况,定期监测大额资金提供者(如最大十户存款客户)及融资提供者在本行存款的情况,并制定存款(或融资)集中度触发比率以及当存款(或融资)集中度达到触发比率时所必须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三十九条 发行股票和债券等是商业银行补充中长期流动性的重要手段,有助于改善期限结构错配状况。商业银行应关注资本市场变化,评估通过发行股票或债券等补充流动性的能力与成本。 第四十条 现金流量管理是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的一种重要工具,商业银行通过计量、监测、控制现金流量和期限错配情况,发现融资缺口和防止过度依赖短期流动性供给。
第四十一条 商业银行将表内外业务可能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按照一定方法分别计入特定期间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以现金流入减现金流出取得现金流期限错配净额,并通过累计方式计算出一定期限内的现金流错配净额。
第四十二条 商业银行现金流错配净额计算应涵盖表内外所有资产及负债,并按币种形成现金流量报告。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可根据重要性原则选定部分现金流量极少、发生频率低的表内外资产及负债项目不纳入现金流错配净额的计算。该政策需经董事会或其授权专门委员会审核批准,并以书面文件形式记录在案。高级管理层应定期评估该安排的适当性,并及时提出修订意见。
第四十三条 未来现金流可分为确定到期日现金流和不确定到期日现金流。确定到期日现金流系指所有来自外部负债和即将到期资产中有明确到期日的现金流。不确定到期日现金流系指商业银行在到期日现金流不能完全反映流动性风险,或者包括活期存款在内的没有明确到期日的资产与负债形成的现金流。
第四十四条 确定到期日现金流应按到期日计算现金流,而不确定到期日现金流应按照审慎原则计算现金流,如活期存款作为没有明确到期日的负债应全部计入当日到期负债。但在商业银行能够证明所用测算方法遵循审慎原则并经监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对部分现金流进行行为调整。商业银行所使用的测算方法须与其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
第四十五条 商业银行通过行为调整等方法测算现金流,应以充分的历史数据积累为前提,假设条件应经充分论证,并经董事会或其授权的专门委员会审核批准。所有假设条件及模拟情况必须书面记录,并可以经受回溯检测。高级管理层应定期对行为调整假设、回溯检查进行评估,以便适应商业银行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第四十六条 现金流期限错配分析以短期为重点,但鼓励商业银行开展中期乃至长期的期限错配分析,以及早发现潜在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以其融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为基础设定现金流期限错配限额(以下简称现金流限额)。现金流限额应由专门部门设定,并由董事会或经其授权部门审核,根据需要至少每年修订一次。
第四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保证每一期限内的现金流错配净额低于现金流限额,现金流限额可以按以下步骤计算:
(一)商业银行应至少预测其未来确定时间段内融资能力,尤其是来自银行或非银行的批发融资能力,并依压力测试情况下的调减系数对上述预测进行适当调整。
(二)商业银行采取审慎方法计算出售全部或部分无障碍流动性资产(如政府和中央银行债券)所产生的流动性增项。
(三)商业银行计算现金流限额时应将或有负债中备用融资额度等作为增项,同时将或有资产中未提取的贷款承诺等作为减项。
(四)商业银行应根据以上步骤计算确定时间段内的现金流限额。商业银行可以按审慎原则和一定方法计算出每日的现金流限额。
第四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依审慎原则从紧设定现金流限额,所有超限额情况都应依规定程序提前向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申请,经批准后实施。商业银行应确保所有超限额情况均有书面记录。商业银行应对所有未经批准超限额的情况实施调查,调查应包括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现金流错配净额在规定期限内恢复至规定限额内,并对任何故意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第五十条 现金流限额测算期至少为一个月,鼓励商业银行按更长时间段进行测算。 第五十一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应通过压力测试分析银行承受压力事件的能力,考虑并预防未来可能的流动性危机,以提高在流动性压力情况下履行其支付义务的能力。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实施压力测试的频度应与其规模、风险水平及在市场上的影响相适应,但至少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常规压力测试。在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或在银监会要求下,应针对特定压力情景进行临时性、专门压力测试。商业银行压力测试应在并表基础上分币种实施,并应针对流动性转移受限等特殊情况对有关地区分行或子行单独实施压力测试。
第五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针对单个机构和整个市场设定不同的压力情景。商业银行可结合本身业务特点、复杂程度,针对流动性风险集中的产品、业务和机构设定压力情景。压力情景的假设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资产价值的侵蚀。
(二)零售存款的大量流失。
(三)批发性融资来源的可获得性下降。
(四)融资期限缩短和融资成本提高。
(五)交易对手要求追加保证金或担保。
(六)交易对手的可交易额减少或总交易对手减少。
(七)主要交易对手违约或破产。
(八)表外业务、复杂产品和交易、超出合约义务的隐性支持对流动性的损耗。
(九)信用评级下调或声誉风险上升。
(十)母行或子行、分行出现流动性危机的影响。
(十一)多个市场突然出现流动性枯竭。
(十二)外汇可兑换性以及进入外汇市场融资的限制。
(十三)中央银行融资渠道的变化。
(十四)银行支付结算系统突然崩溃。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应遵循审慎原则,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深入分析假设情景对其他流动性风险要素的影响及其反作用。商业银行压力测试应充分反映融资流动性风险与市场流动性风险的高度相关性。必要时,商业银行应针对相关假设情景发生后各风险要素的相互作用实施多轮压力测试。
第五十五条 商业银行压力测试应基于专业判断,并在可能情况下,对以往影响银行或市场的类似流动性危机情景进行回溯分析。所有压力测试情景、条件假设、结果和回溯分析应有书面记录,对于选择情景、条件假设的基本原则及理由应有详细说明,并报董事会或经其授权机构审核确认,确保董事会或经其授权机构对压力测试的局限性有充分的了解。
第五十六条 压力测试结果应广泛应用于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的各类决策过程,包括但不限于风险承受能力、风险限额、战略发展计划、资本计划和流动性计划的制定。商业银行应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持有充足的高质量流动性资产用以缓冲流动性风险,建立有效的应急计划。
第五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明确设立自身事件引发流动性危机情况下抵御危机的最短生存期,最短不低于一个月,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持该最短时间内融资能力,确保在不同压力情况下最短生存期内现金净流量为正值。
第五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压力测试情况,包括所有压力测试情景、条件假设、结果和回溯分析,及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程序、限额和应急计划的调整情况。
第五十九条 商业银行因特殊原因不能实施压力测试,经银监会同意后可以暂缓实施。 第六十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业务规模、复杂程度、风险水平和组织框架等制定应急计划,并根据经营和现金流量管理情况设定并监控银行内外部流动性预警指标以分析银行所面临的潜在流动性风险。
第六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按照正常市场条件和压力条件分别制定流动性应急计划,应涵盖银行流动性发生临时性和长期性危机的情况,并预设触发条件及实施程序。应急计划至少应包括一种银行本身评级降至“非投资级别”的极端情况。应急计划应说明在这种情形下银行如何优化融资渠道和出售资产以减少融资需求。设定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临时中断,如突然运作故障、电子支付系统出现问题或者物理上的紧急情况使银行产生短期融资需求。
(二)流动性长期变化,如因银行评级调整而产生的流动性问题。
(三)当母行出现流动性危机时,防止流动性风险传递的应对措施。
(四)市场大幅震荡,流动性枯竭,交易对手减少或交易对手可融资金额大幅减少、融资成本快速上升。
第六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急计划应包括资产方流动性管理策略和负债方流动性管理策略。
(一)资产方流动性管理策略包括但不限于:1.变现多余货币市场资产。2.出售原定持有到期的证券。3.出售长期资产、固定资产或某些业务条线(机构)。4.在相关贷款文件中加入专门条款以便提前收回或出售转让流动性较低的资产。
(二)负债方融资管理策略包括但不限于:1.将本行与集团内关联企业融资策略合并考虑。2.建立融资总体定价策略。3.制定利用非传统融资渠道的策略。4.制定零售和批发客户提前支取和解约政策。5.使用中央银行信贷便利政策。
第六十三条 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是商业银行获取短期资金的重要渠道。商业银行应根据经验评估融资能力,关注自身的信用评级状况,定期测试自身在市场借取资金的能力,并将每日及每周的融资需求限制在该能力范围以内,防范交易对手因违约或违反重大的不利条款要求提前偿还借款的风险。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急计划应区分集团层次和附属机构层次,并可根据需要针对主要币种和全球主要区域制订专门的应急计划。如果某些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有限制,使得银行集中实施流动性管理不可操作,则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的分支机构应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
第六十五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定期向董事会报告流动性风险情况和应急计划。必要情况下,应由董事会成员领导并负责应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第六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根据风险管理需要及时对应急计划进行评估和修订,评估修订工作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商业银行应不定期对应急计划进行演习以确保各项计划措施在紧急情况下的顺利实施。商业银行应于每年4月底前将本行应急计划及其更新、演习情况报银监会。
⑦ 请帮忙论述商业银行如何保持流动性
由于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全球金融市场继续表现疲弱,系统性风险的各项指标依然没有好转。
这场始于美国房价暴跌的信贷危机已经触发全球经济“恶性循环”,经济增长放缓周期将进一步延长,次级贷款损失万亿美元。美国金融危机对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
商业银行经营要遵循的盈利性、安全性和流动性三原则中,流动性处于关键的地位,资产流动性管理已成为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新巴塞尔协议和现行的监管规定在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方面对银行业的要求虽然很多也很复杂,但是并未强调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现在,从美国次级贷款危机中我们可以看到流动性风险带来的代价是惨重的。因此,中国银行业应强化对流动性风险的管理,即使是在目前存贷比都比较高的情况下,也应做好充分准备,完善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情况下的流动性管理工作。
一、金融危机对银行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影响
(一)金融危机加剧了银行业资金回收的困难
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发达国家金融机构资金紧缩,从而引发其对外放贷更加谨慎,贷款总量也由持续稳定的增长转为呈现出近年来首次大幅减速的趋势。据美联储统计,2008年前三季度美国商业银行对国内工商业的贷款余额同比增速比上年同期下降约4个百分点。金融机构放贷紧缩使得美、欧等国的进口商融资难度增加,资金周转情况比以前明显恶化,而对我国出口企业的直接影响就是国外进口商的偿付能力下降,货款收回的风险加大。据调查,信用较好的进口商在过去交货后20~30天内会将预付款以外的货款结清,但自金融危机以来,付款周期普遍延长到了40~50天。这极大地影响了出口企业资金流动性,甚至波及国内供货商,从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影响到我国银行资金的回收,加剧了资金回收的困难。
另外,金融危机导致了全球性的经济发展减缓,国际市场需求萎缩,这对我国的出口企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2008年,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出口影响逐月增加,从11月开始首次出现了负增长,11月份当月我国口1149.9亿美元,下降2.2%,中国外贸单月进出口首次出现负增长;12月份当月我国出口1111.6亿美元,下降2.8%。企业尤其是对危机的严重程度没有准确预测的企业,生产的大批产品出口无路,库存积压,占用了大量资金,致使企业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银行贷款,银行资金回收更加困难。
(二)金融危机加大了银行资产结构单一的风险性
1.银行资产组成方面
从资产组成看,商业银行的资产主要是现金包括存放中央银行和存放同业、托收未达的现金等。商业银行的资产中固定资产流动性最差,现金资产的流动性最强,贷款和证券视期限和性质而具备不同的流动性。一些针对基本客户发放的短期流动性资金贷款,虽然期限较短,但往往不具有流动性。
我国商业银行的资产大部分表现为贷款,结构单一,基本没有流动性二级储备,一级储备的大部分又滞留在中央银行里,银行很难根据流动性需要,随时抽回,做自主性调剂。雪上加霜的是,金融危机导致银行的贷款回收难度加大,加剧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
2.银行资产期限方面
从资产期限上看,由于信贷资产占据了资产的绝大部分,该部分的资产的期限结构对商业银行的中长期流动性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中长期贷款增加、短期贷款收缩是商业银行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从目前的状况来看:
一方面,金融危机使企业的经营进入一个“寒冬”阶段,货款回收困难,企业在短期内都不可能筹集大量资金,而有可能靠银行的中长期贷款“过冬”;
另一方面,金融危机以来,房地产行业骤然降温,国家出台了众多优惠政策,支持房地产消费。结果,个人消费信贷快速发展并以住房抵押贷款为主。从以上两个方面我们可以看出,银行中长期贷款比例是不断上升的。
(三)金融危机使金融市场发展进程有所放缓
从理论上讲,金融市场的发达程度与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是一种既矛盾又互相促进的关系,金融市场越发达,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竞争就越激烈,对负债的流动性管理就会越困难,但从流动性来源来讲商业银行可以更加容易在发达的金融市场上取得流动性资金来源和变现自己的流动性资产以弥补自身流动性不足。
之前,我国金融市场发展远远滞后于整体经济的发展是不争的事实;现在,金融危机使我国的政策制定者更加偏于谨慎,金融危机使金融市场发展进程有所放缓,束缚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
二、银行相应对策分析
(一)透析国家宏观经济政策适时调整的目的
宏观经济顺应经济形势适时的调整,是避免经济和金融市场过度波动的重要手段。美国政府接管“两房”的救市举措提醒我们,要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走势和最新变化,努力应对并化解次贷危机风险和负面效应,在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关键还在于及时果断采取应对措施救市和治市,包括建立平准基金或暂时以汇金公司代行平准基金职责,财政政策刺激方案,以减缓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对我国金融体系和经济的冲击。银行业要及时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抓住调整的实质,以预测国家货币和财政政策的走向。
例如,面对次贷危机不断恶化导致的全球金融市场动荡的局面,中国人民银行从2008年9月16日起下调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中小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随后面对美国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情况,央行又加强对货币政策工具调整的力度,自10月9日起下调一年期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各0.27个百分点,其他期限档次也相应调整;自15日起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基准利率”作为中央银行最具影响力的货币政策工具,能够直接调控货币供给。利率和准备金率的“双降”表明政策操作已经由“防通胀”转向“保增长”。上述降息举措无疑放松了银根,向市场注入了流动性,在某种意义上说是配合全球央行稳定金融市场的政策,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对房地产等资金链紧张的行业无疑是“雪中送炭”。这一货币政策的调整也预示着未来一系列政策调整的开始,包括减税刺激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如降低印花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降低房地产交易税费,提高出口退税率以刺激出口等财政政策的出台。
(二)加强预警
针对全球金融市场持续动荡,美国金融危机不断蔓延的现状,金融机构应关注以下方面并及时预警:
首先,外汇管理方面。汇率变动引起的外币资产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和信用风险,金融机构要实时关注手持主要外汇的汇价变动情况,必要时通过调整资产组合的种类或者比率及时止损。
其次,抵押信用债券市场方面。金融机构应密切关注抵押信用债券市场的发展,保持对相关风险的敏感程度,及时评估,审慎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相机抉择出售相关的抵押支持债券及资产支持债券等,最大限度维护资产安全,保障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再次,对国际游资的关注方面。金融机构应该对国际游资进入我国金融市场保持警惕,关注其中国股市和房市的冲击,主动防范信贷风险的加大,尤其是资产证券化衍生产品的信用风险。另外,也要注意美元反弹后游资回流美元市场导致国内资产价格下降泡沫破灭的风险,合理分析和判断利率、汇率走势,为把握投资和交易机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与流动性风险能力
作为银行自身,强信用风险管理与流动性风险能力需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信用风险管理
银行业加强风险管理要充分利用社会征信系统对贷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充分评估,完善贷前审查评估和贷后跟踪程序。在评估的过程中,严格按照银行系统的相关规定,避免任何“地下贷款”的现象,最大限度地减少银行不良资产比率。
2.推行资产证券化、改善资产结构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深入发展,我国银行业应逐步与国际接轨。在这一要求下,资本充足率是困扰我国商业银行的一个很大问题。目前我国银行业资本结构单一,资本补充渠道狭窄,在暂时不能有更好外来资本补充渠道的时候,推行资产证券化,不实为降低资产整体风险权重的有效方法,能相对提高资产充足率,同时对盘活存量资产的流动性也具有现实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目前导致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匹配的最大因素就是个人住房抵押信贷的高速增长,加上国际游资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投机对银行房信资产价格的潜在影响,建立与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有关的法律法规,稳步推行住房信贷资产证券化不仅是实行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良好开端,也是防范银行流动性风险,改善资产结构的有效方式。
⑧ 简述商业银行的流动性原则
仅供参考:
银行管理人员对流动性需求作出准确的预测后,就面临着如何满足流动性需求的决策问题。商业银行在进行流动性管理时,一方面面临着复杂的外部市场环境,另一方面其自身的流动性资产与负债也处于不断变化中。因此,针对特定时点上的流动性需求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银行在进行流动性管理决策时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进取型原则
当出现流动性缺口时,银行管理者不是依靠收缩资产规模和出售资产,而是通过主动负债的方式来满足流动性需求,这称为进取型原则。按照进取型原则进行决策时,关键是看借人资金的成本是否小于运用其所获得的收益。采用进取型原则有利于银行业务扩张,降低银行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但是,主动负债筹集资金受许多因素影响,在市场资金供给紧张时,筹资成本增加,或者难以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因此具有一定的风险性。
(二)保守型原则
当出现流动性缺口时,银行管理者不采取主动负债的方法,而是靠自身资产转换、出售的方式来满足流动性需求,这称为保守型原则。运用这种原则进行流动性管理,由于银行的资金调整、转换不受或少受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影响,在不确定的资金需求增加时,可以较可靠地通过内部资金调整来补足流动性,安全可靠且风险较小。但是,运用这种管理原则,银行付出的成本代价较高。一般,规模较小、资金实力不够雄厚的银行在资金市场上融资难度往往较大,故多采用这种原则进行流动性管理。
(三)成本最低原则
流动性缺口的满足应以筹资成本最低为原则。流动性缺口的满足,不论是以主动负债方式还是以自身资产转换方式,都必然要付出一定的成本代价。成本最小化是最优方案选择的基础,银行可以在对未来流动性需求以及市场资金供求状况、利率走势预测的基础上,设计多种筹资方案。通过对不同方案的对比分析,从中确定一个最佳方案。
⑨ 什么是流动性管理
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力为负债的减少和/或资产的增加提供融资而造成损失或破产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最主要的风险之一,在商业银行经营过程中,流动性风险一直是存在的。流动性问题是当今世界金融领域中尚未解决的主要难题之一,流动性问题解决得不好,就有可能导致流动性支付危机,这一问题对金融机构尤其重要。
所以需要流动性管理,其根本是保持银行金融机构足够的头寸,用于日常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