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扫黑除恶重大案件督办制度
什么是黑恶势力“保护伞”?
“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
重点打击对象包括哪十二个方面?
(1)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首要分子;
(2)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骨干分子;
(3)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4)操纵破坏选举、侵蚀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
(5)横行乡里、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6)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7)在交通、建筑、矿产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8)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9)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0)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以及“职业医闹”等黑恶势力;
(11)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2)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活动的国家工作人员。
B. 扫黑除恶三项督导制度是什么扫黑除恶三项奖励制度是什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围绕贯彻落实工作部署、重点工作进展、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随时进行督查。
C. 财政系统扫黑除恶斗争职责有哪些
财政系统扫黑除恶的主要职责是保障经费,以及建立扫黑除恶奖励基金。这在各级各地的方案中一般有规定。
D. 贵 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项奖惩制度内容是什么
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且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办起到关键作用的,每案奖励人民币3万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2万元;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法院以恶势力团伙犯罪审判定罪的,每案奖励人民币1万元;涉及领导干部、政法干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经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查证属实,每案奖励人民币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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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厦门市扫黑除恶最高奖励多少
2018年2月8月召开的市委政法工作会议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上,厦门发出了全市扫黑除恶动员令,传递出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迈向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的决心和信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就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了表态发言。
F. 多地发布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奖金高达多少
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地纷纷出台针对黑恶势力的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奖金丰厚。
6月27日,青海省公安厅微信公号公布该省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举报人举报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最高可获奖励5万元。
该办法规定,举报人可以向青海省各级公安机关举报,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受理举报人的举报,并建立完备的台账信息。公安机关对举报人提供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一般在2个月内核查完成,重大、复杂的线索可适当延期。除无法通知或有碍核查外,线索核查情况应当向举报人反馈。
关于奖励线索的具体范围,办法列出了十种情形,如在农村暴力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村官”;以合作社等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农民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群众反映强烈、易引发炒作的涉高利贷非法讨债类黑恶势力等。
奖励标准上,上述办法规定举报人可获1000到50000元不等的奖励,如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移送起诉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此外,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应当重复奖励。
6月15日,广东中山市委政法委公布涉黑涉恶活动举报奖励办法,其中规定最高一次性奖励的情形为: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00至3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