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哪些区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是不同的,新准则中也将二者区分开来.
简单地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的持股比例很低,如5%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允价值;而长投的持股比例则较大,具有重大影响,和合并行为(子公司);当持股比例很低,同时在活跃市场上没有公允价值,应按长投来核算.
对你的问题补充的回答:
不可以,你必须以新会计准则为依据,持股比例低的,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而且市场上有公允价值的,必须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若上述情况中,但其价值难以估算(即没有公允价值),则应按长投来核算;
假如在第一种情况下,你不断购入被投资单位的股权,而且达到一定比例,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控制,那么你需要转为长投来核算了.
⑵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分录
与以往以历史成本计价明显不同的是,新准则下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要求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费用应计入初始入账金额,取得时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确认。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公允价值和交易费用之和)
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等
2.债券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面值)
——利息调整(有可能在贷方)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等。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作为投资收益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并非如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计入当期损益,而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同时,对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确实发生减值的,要计提减值准备,并且在合理情况下,其简直是可以转回的。
1.股票投资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是相反的分录)
2.债券投资(首先计算摊余成本,然后再调整到公允价值)
借:应收利息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也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贷:其他综合收益(如果公允价值下降,则是相反的分录)
四、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处置
1.收到的金额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等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投资收益(卖亏了,在借方)
2.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
借:其他综合收益(有可能在贷方)
贷:投资收益。
这里要说明一下,因为“其他综合收益”是权益类科目,所以实务中转入到“投资收益”是会影响损益的金额的。
在旧的准则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是分情况处理的:损失的计入当期损益;收益的则不做处理。而新的准则中公允价值的变动,无论是损失还是收益都计入所有者权益,更加符合了会计准则中真实性原则。这一点财务小伙伴们一定要谨慎处理。
⑶ 会计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什么概念
1.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条件
对于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版可以将其直接指定为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如果企业没有将其划分为前三类金融资产,则应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处理。相对于交易性金融资产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不明确。例如,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等。
(2)限售股权的分类
①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在重大影响以上的股权,应当作为长期股权投资,视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持有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股权,应当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企业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权且对上市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当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将该限售股权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除非满足该准则规定条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⑷ 长期股权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区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通常是指企业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比如,企业购入的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股票、债券和基金等,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持有至到期投资等金融资产的,可归为此类。存在活跃市场并有报价的金融资产到底应该划分为哪类金融资产,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图和金融资产的分类条件决定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是为长期持有,以期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股权投资通常具有投资大、投资期限长、风险大以及能为企业带来较大的利益等特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与长期股权投资是不同的,新准则中也将二者区分开来.简单地说,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一般的持股比例很低,如5%以下,且在活跃市场上有公允价值;而长投的持股比例则较大,具有重大影响,和合并行为(子公司);当持股比例很低,同时在活跃市场上没有公允价值,应按长投来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不可以像指定4类交易性金融资产那样被指定,必须以新会计准则为依据,持股比例低的,对被投资单位达不到控制或重大影响的,而且市场上有公允价值的,必须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若上述情况中,但其价值难以估算(即没有公允价值),则应按长投来核算;
假如在第一种情况下,你不断购入被投资单位的股权,而且达到一定比例,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控制,那么你需要转为长投来核算了.
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哪些会计科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应设置的会计科目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综合收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也可以单独设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借方登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取得成本、资产负债表日其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转回的减值损失等。
2、“其他综合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所有者权益的盈利或损失等。
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等。
(5)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扩展阅读:
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问题
提问 1. 12月31日 减值 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000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0 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 000 ,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的确定是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减去减值日时的公允价值,那岂不是以前改变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公允价值变动没有任何意义了?
错!是有意义的!由于你这题目给的资料不全,我也只能简单答你一下!在成熟的资本市场里要确定资产减值损失是有条件的,那就是股价持续的下跃,往往是由于公司自身原因所导致或者宏观面导致的(比如所在子公司的国家战争暴发,如果生产的产品竞争力下降等等),这样投资者要重新评价该公司,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而正常的股价波动就是计入公允价值变动请不要将中国的股市联系起来,中国的股市是不成熟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 000 到底是根据减值损失减去资本公积倒推出来的,还是减值日时候的公允价值与资产负债表日的差额确定而出的?
是由当时期末价15*10000-期初200000=-50000
再减去减值当时放在资本公积里的-30000最后结果是-20000
2.贷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0 000 借记 资产减值损失 实际上是不是将这20000已经确认为当期损益了,那为什么再最后实际出售的时候又将公允价值变动与之前的相加减,再转入投资收益中呢,是否重复计算了? 3.企业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最终总体收益到底是15000 还是15000+20000? 盼答复,不甚感激
不重复你可以把分录拆开来啊
借:银行存款 165 000
投资收益 35 000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200 000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0 000
贷:投资收益50 000
当时计入损益的借方(借:资产减值损失 50 000)现在计入损益的贷方(贷:投资收益50 000)从损益角度讲是抵消掉的
最后的收益是亏损35000(就是买入价200000-卖出价165000)
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四个明细科目是哪些
一、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四个明细科目分别是: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也可设置150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成本。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调整。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计利息。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按其公允价值(不含支付的价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与交易费用之和,借记本科目(成本)。
按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借记"应收利息"或"应收股利"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应交税费"等科目。
(二)未发生减值的可供出售债券如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未发生减值的可供出售债券如为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投资,应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按可供出售债券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7)子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扩展阅读:
一、企业在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时,还应注意以下方面:
1、企业取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计入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应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则其形成的汇兑差额也应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可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3、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二、会计处理原则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应当以公允价值加上交易费用构成其入账成本,并以公允价值口径进行后续计量。
2、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
3、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应当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其他综合收益)。
4、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应当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收益等)。
⑻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区别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区别如下:
1、包括范围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20款,即电力建设基金收入、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养路费收入、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铁路建设基金收入、公路建设基金收入、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收入、邮电附加费基金收入、港口建设费收入、
市话初装基金收入、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下放港口以港养港收入、烟草商业专营利润收入、碘盐基金收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入。
而长期股权投资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2、计算方法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算公式为:
经营净收入=经营收入-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
出租房屋净收入、出租其他资产净收入和自有住房折算净租金等。财产净收入不包括转让资产所有权的溢价所得。
转移净收入 计算公式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转移性支出
而长期股权投资计算公式表示为: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 (报告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期人均可支配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0%。
3、是否涉及中央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地方财政上划完中央、省级财政收入之后地方留成部分收入,它主要是体现地方三级财政分税制体系的税收分成情况。
而长期股权投资体现地方留成部分的财政收入,不涉及上划中央和省级财政的收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网络-长期股权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