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惠今是正规公司吗
深圳市惠今惠信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06月06日,注册地位于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熊开香。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是: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中介外包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审批的,需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保险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股权投资;市场营销策划;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不含限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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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平安普惠有什么金融牌照
平安的目标是金融超市,全产业链,全拍照经营,你想要的,国家能给的,它都会有,平安的格局是金融帝国,保险,证券,银行,信托等等,全金融产品,全互通互联互相支持,国内做的比较好的金融财团了
⑶ 风投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区别
风投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之间的区别:
风投是做风险投资的 比如什么创业资金什么的;基金公司就是一般意义上我们总说的基金公司 分公募私募什么的;信托公司里包括基金公司 因为基金就是一种信托关系;资产管理公司是管理资产的 尤其是在国内和在国外的意义不同 国内的资产管理公司大多是管理国有资产的 国企下面开一个资产管理的子公司。
1、信托:信托是基于信任的一种财产管理金融工具,特点是有委托人、受托人、收益人三种角色——其他的金融工具和法律架构通常没有受益人这个角色。
信托金融世界的百货超市,理论上啥都可以往里装。有权益类、信贷类等各种类型的信托产品通过信托计划发出来;在形态上,有PE信托、房地产信托、融资租赁信托等等。
2、基金:基金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狭义的基金,尤其是财经媒体提及最多的基金,其概念是“证券投资基金”,是把二级市场上的证券包括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等证券做成一个组合,形成一个新的标准化的证券投资产品,这个新的投资产品可以向一般投资者募集并在二级市场上交易(开放式基金还可以赎回)。
3,风资:专门风险基金(或风险资本),把所掌管的资金有效地投入富有盈利潜力的高科技企业,并通过后者的上市或被并购而获取资本报酬的企业。
4,资产管理:通常是指一种"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从这个意义上看,凡是主要从事此类业务的机构或组织都可以称为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务院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成立的以解决不良资产为目的的金融性公司,也是在资本市场上运作的投资银行类公司。
⑷ 国内信托从什么时候开始发起的
信托是建立在财产转移和财产处分基础上的法律制度,是以经济自由为前提的。因此,我国信托制度的再次导入是与改革开放密切相关的,这也决定了信托业的演进具有我国转轨经济的特点。我国信托业从1979年开始至今经历了计划经济、计划与市场混合经济和市场经济三个发展阶段。因此,我国信托业的发展基本上也就可以理解为三大阶段,即: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整顿阶段(1993—2001)和规范阶段(2002至今)。
目录
一、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
1.1、改革开放前的我国信托业简介
1.2、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
二、我国信托业的整顿阶段(1993—2001)
三、我国信托业的规范阶段(2002 至今)
一、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1979—1992)
1.1、改革开放前的我国信托业简介
20世纪初,面对当时日益加重的信用危机,我国一些了解西方文化、鼓吹我国经济进步的人士建议学习西方,改造传统信用制度,建立近代金融制度。我国“信托”二字最早的导入是在上海,1919年聚兴城银行上海分行成立信托部,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信托部,可以说是我国现代信托业的发端。1921年我国通商信托公司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专业信托公司,从此信托公司开始登上历史舞台,并得到很快发展。除了民营的信托业外,官营信托机构在1931年也开始出现。1935年设立了中央信托局,到1937年信托业有了一定发展。上海、东南等十几家信托公司大多兼办银行、储蓄和保险业务,也有一些银行设立了信托部。此外,还有官办的上海市兴业信托社和中央信托局。各家经营的业务大同小异,即信托存款、信托投资、证券信托、商务管理信托、监工测量信托、保管信托、遗产信托、监护信托、房地产信托、代理信托等,但实际上有些业务并未形成完整的市场,其信托业可以说是“金融超市”,除了信托的基本功能外,还具有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功能。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1日成立了自己的信托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信托部,其业务包括房地产、运输、仓库、保管及其他代理业务。同所有领域一样,国家对旧中国的信托业也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对于原来的民营信托公司和银行信托部,国家实行严格的管理、整顿和改造。一部分资力不足、缺乏正常业务的机构首先被淘汰停办;余下的被纳入金融系统,与银行钱庄一起走国家资本主义道路,但1951年9月以后陆续停办。这主要是在以公有制改造为主要手段的金融体系重建过程中,稳定金融局势、实现经济恢复是政府主要的目的,政府垄断了金融机构的产权,形成了完全单一化的国有产权制度。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原有的信托业务消失,对于官营信托公司予以没收和接管,并直至1952年全行业公私合营为止。至此,信托业在我国的发展告一段落。虽然在国营银行里设有信托部门,但很快同民办信托机构一样收缩业务,最后停办。
1.2、我国信托业的恢复与扩张阶段
从信托起源和发展来看,信托功能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制度的完善有着密切关系。我国信托制度的再次引进使我国信托业迅速发展,同时,特殊的国情,又使我国信托业在不断“纠错”中艰难的成长。
1979年10月,改革开放后的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宣告成立,直属国务院领导,可以办理国际信托投资和金融业务。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开始恢复信托制度,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是在特定时期我国金融改革与制度创新的产物。
1980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国务院关于银行要试办信托投资公司的指示,正式开办信托业务。此后,各家银行、各部委和各地政府等纷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其中,国有银行的一些省级分行也相继设立信托机构。从1980年到1982年底,全国各类信托投资机构己有620多家,其中,中国人民银行的信托部186家,建设银行的信托部266家,中国银行的信托部96家,农业银行的信托部20多家,绝大部分是地方政府和专业银行开办的,少数几家是中央部委开办的。当时设立信托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充分利用各种渠道的多余闲置资金,以弥补银行信贷之不足。我国信托业的重新崛起,是对计划经济体制的突破。但是,我国信托业从“出生”起就被赋予了高级形态——金融信托,远比受托理财要多的功能,它肩负着为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筹集社会资金和提供多样化金融服务的功能。我国改革开放极大地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积极性,人民银行相关政策使信托业迅速的发展,基本上处于自由发展阶段,出现了一定的盲目性。信托业的金融功能(主要是信用中介、支付功能和信用创造功能),一定程度上扩大了基本建设规模,冲击了信贷收支平衡。有鉴于此,国务院于1982年4月下达了《关于整顿信托投资机构和加强更新改造资金管理的通知》,规定除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单位批准的信托投资公司以外,各地区、部门都不得办理信托投资业务,已经办理的限期清理。要求信托投资业务全部由银行来办,地方信托投资公司一律停办,这一阶段整顿的重点是业务整顿,限定信托业只能办理委托、代理、租赁、咨询业务。
到了1984年,我国信托业发展又出现了一次高潮。但是,信托业务的内容和方式并未体现现代信托业的特征,基本上还在行使银行功能,是银行存贷款业务的重复。而且,其资金多用于投资固定资产领域,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固定资产规模的膨胀。
到1984年底,针对当时经济过热造成货币投放和信贷规模双重失控现象,我国宏观经济采取紧缩性政策,信托业再一次开始全国性整顿,暂停办理新的信托贷款和投资业务,对存贷款加以清理。同时,国务院要求停止办理信托贷款和信托业务,对己办理业务加以清理,次年又对信托业资金来源加以限定。
在1986年以后,我国经济出现过热,导致资金需求过大,引发了信托业的迅速膨胀和再次扩张。由于监管工作跟不上,严重干扰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分散了有限的资金,扩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影响了国家的宏观调控,再次给国民经济造成了负面影响,随着国家对经济实行治理整顿,信托业又面临整顿收缩的局面。在这期间,我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和《金融信托机构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两个法规性文件,就信托机构、信托业务和资金管理作了一些规定,对规范信托业务和防止信托投资公司信贷业务冲击信贷收支计划发挥了一定作用。以市场经济为取向所进行的改革使原体制无法满足“经济高速发展”对资金产生的巨大需求,从而各专业银行相继成立信托投资公司或信托部,各地方也设立信托机构。
198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清理整顿信托公司的文件。同年10月,人民银行开始对信托业进行整顿。第二年,国务院针对各种信托投资公司发展快,管理较乱的情况,对其进行了进一步的清理整顿。至1992年,我国信托业一直处于发展的低潮阶段。总体上看,当时的信托投资公司面临资本规小、运营风险高、资产质量差、主业不明确、经营不规范等问题。因此,管理层先后于1982年、1984年、1986年和1989年对信托业进行了四次清理整顿。
二、我国信托业的整顿阶段(1993—2001)
1993年后我国经济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里程碑,经济发生了极其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机制基本上转变到以市场为主体的轨道上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我国金融体制已经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例如,多元化金融体系的建立、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金融分业监管体制的确立和加入WTO等等。而信托业却是进入了长达七年的整顿,直到200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颁布。
1993年,为治理金融系统存在的秩序混乱问题,开始全面清理各级人民银行越权批设的信托投资公司。到1993年,全国的信托投资公司达到389家(不含各地越权审批的机构),总资产规模近4300多亿元。其大致格局如下:一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政府)创办的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如上海市政府创办的“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二是各专业银行(包括总行与分行)设立的全资附属性的信托投资公司或信托部,如中国工商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这类信托机构为绝大多数;三是各地方政府创办的信托投资公司,如北京市政府创办的“北京市房地产信托投资公司”;四是各行业部门创办的信托投资公司,如中国人民保险
公司创办的“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等等。至此,我国信托业进入了清理整顿。
1995年,又进行了全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重新登记和国有商业银行与所办信托投资公司的脱钩工作。到1997年末,全国共有信托机构242家,资产规模约为4600亿元左右。这些信托机构举步维艰,普遍存在资产质量差、支付困难和破产危机等问题。
1999年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决定对当时的239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全面的整顿撤并,按照“信托为本,分业管理,规模经营,严格监督”的原则,重新规范业务范围,把银行业和证券业从信托业中分离出去,同时出台严格的公司设立条件。信托业又再次进行了整顿,采取撤销、改组、合并、移交等措施大量撤并信托机构。信托业在整顿金融秩序中不断调整,各种问题不断暴露,由于管理失控,监管滞后,大量的信托公司出现盲目拆借资金,大规模发放贷款,以及投资炒作房地产和股票,甚至出现了在STAQ系统等国债回购市场买空卖空变相违规拆借资金等问题,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停止了银行向各类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拆借,银行不得向自办的各种经济实体注入信贷金,并限期收回己投放的资金,从资金来源上限制了信托投资机构扩大贷款规模的能力。
从业务角度来看,多年的“金融超市”功能使很多信托投资公司不仅获得了国内国际渠道的融资权,还相继获得了进出口贸易、房地产开发、租赁等多项投资经营权,并向企业、政府提供贷款。国家分别于1995年、1998年相继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规,从法律上规定了金融各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
从1995年起,我国人民银行加大了对信托机构的监管力度,全面引入并开始实行金融市场退出机制,金融退出机制开始启动。1995年10月,我国人民银行接管违规经营、资不抵债的中银信托,并要求所有银行开设的信托投资公司全部与银行脱钩或转为其分支机构;1997年2月,我国农村信托投资公司因到期债务不能偿还被关闭;1998年6月,我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因同一原因被关闭:1998年10月,按照市场原则和法律处理程序,号称我国信托业“老二”的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也因资不抵债和支付危机被关闭。1999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中保等五家信托投资公司撤销;3月,我国电资力信托等6家信托投公司和中经开等7家信托投资公司分别完成改组和从中央移交给地方的工作。4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信托投资公司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损失冲销的规定》,由此全面拉开了金融信托业20年来的第五次整顿的序幕。
2000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信托投资公司清理工作会议,其中,特别强调了保留的信托投资公司的条件是不得有逾期外债、不得有个人债务、不得有分支机构、不得有资金缺口、资本金在按有关规定冲销呆帐、坏帐和投资损失,并弥补历年累计经营亏损后,不得低于人民币现金3亿元等。’这次整顿的目的是要让我国金融信托业回归至信托本业上来,真正办理“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业务,整顿的重中之重是要使信托业和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经营,不能用负债资金从事投资、贷款业务和证券业务。
在这次整顿中,将对各类信托投资公司分类处理,进行合并重组、扩充资本金、壮大经营实力,提高资产质量、降低经营风险;不符合条件的信托投资公司将被摘去其金融牌照,改为各类实业公司或改为财务公司和证券(经纪)公司,以银行业务为主的信托投资公司,经协商可转为国有独资银行的分支机构。这次整顿一是把证券业务剥离出去,二是把银行业务剥离出去,突出信托主业。在这一阶段中,将按照国际通行的信托管理方式来规范金融信托业的各项业务,促使我国金融信托业走上规范之路,使之真正成为从事受托理财业务即从事中介服务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完善我国的金融服务体系。
在这一期间我国信托业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1、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的信托业的“金融超市”功能——混业经营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挥,而其本业——“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民事信托,几乎没有发展。信托业的一些重要作用和优势逐渐消失,信托企业逐渐发展成兼营银行业务、证券业务、投资经营业务的金融百货公司,实际上己经名不副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信托机构。
2、由于信托投资公司是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一些信托公司己成为政府的“小财政”和“举债的窗口”;
3、由于缺少信托业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一些信托公司为了生存只得“混”业经营,而经营结果又因企业产权不清,管理不善形成巨大的市场风险,以致最终被关闭。
三、我国信托业的规范阶段(2002 至今)
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我国信托业生存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也发生了实质性变化。这些变化为我国信托业的规范发展和功能创新提供了基本的条件与基础。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法》颁布,并在2001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国信托业终于从制度上规范了信托关系和信托行为,确立了信托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为促进我国信托事业奠定了制度基础。2002年6、7月又相继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使信托公司业务向本源回归,即围绕“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内涵开展业务,标志着信托业开始走上健康发展之路。与以前有名无实的信托业相比,整顿后的信托业面临着内外发展的大好环境。
2003年,随着金融机构改革的深入,原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进行了分离,成立了银监会,承担原人民银行对银行和非金融机构监管等职能,信托投资公司由银监会直接监管。信托投资公司由银监会直接监管之后,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空间得到一定程度的拓展,信托业务更趋规范。截止2003年年底,共有59家信托投资公司完成了清理整顿和重新注册登记工作,这标志着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第五次清理整顿已基本完成,一个较为完整的、全新的信托业阵容基本形成。
在国务院确定的信托整顿方针的指导下,信托公司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接受管理的信托财产总额己近2000亿元人民币,营业性信托业务取得了长足进步,我国信托业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受托管理资产达。2500多亿元,其中信托财产1600多亿元。全行业自有资本额481亿元,资产负债率49%,全年共盈利15.5亿元。至2004年6月底,信托公司从业人员约为4600人。2004年3到10月,我国银监会的多位主要领导均明确肯定了信托业在改革开放及国民经济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作用,指出信托业是我国金融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柱之一。11月,经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历经三年漫长筹备的我国信托协会第一次会员大会暨我国信托协会创立大会终于正式召开。从此我国信托业终于与其它金融机构一样有了行业性的自律组织,有了面对社会和外界的统一形象与声音。
另一方面,自加入WTO后,我国经济发生了极其深刻的结构性变化,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机制基本上转变到以市场为主体的轨道上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以及市场体制不断深化,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正在形成,社会资源配置效率日益提高,经济增长连续多年居世界前列,国民财富的增加和私人财产的保护,为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基本条件。清理整顿后的信托投资公司通过资产剥离和增资扩股,增强了资本实力,优化了资产结构,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市场主体地位得以形成;从外部环境来看,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使得居民的闲置资金增多,投资理财的市场需求充分体现,这无疑为信托这一财产管理制度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信托法》的颁布使得信托所具有的制度优势被法律认可,信托投资公司的发展有了制度的保证,而作为监管当局的银监会对信托业赋予的产品开发备案制度大大降低了信托业产品创新的成本,这些环境和条件促成了信托业在短短几年时间内,取得了迅猛的发展。
从业务角度来看,2002年7月18日,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发售了首只信托产品,这也被业内人士称之为信托公司回归主业的开端。从当时投资人的身份看,中老年人占了相当比例。而信托公司的监管机构我国银监会制定的法规,显然是希望将抗风险能力较差的投资人排除在外。《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信托计划的份数不得超过200份,单个信托计划的最低规模为5万元。200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出台“121文件”,旨在遏制房地产投资过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银行贷款的门槛又大幅度提高——规定自有资金(指所有者权益)不低于开发项目总投资的30%。一些地产商们向银行求贷无门时,小荷才露尖尖角的信托公司开始“拾遗补缺”。截至2004年12底,约有60只集合资金信托产品通过信托公司网站公布了到期清算报告。从实际结果看,2004年几乎所有信托产品均达到了预期收益水平,年平均收益率达到4.304%。其中北京国投的三环新城项目年均收益率超过预期收益0.3529个百分点;衡平信托不仅完成2004年到期的全部信托产品的兑付工作,而且其中
约30%的产品在收益水平和收益规模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了提前清算,最高收益率超过6%。此外上海外环隧道项目资金信托计划等24只信托计划也分别不同程度地超出了预期收益水平。
随着信托业的不断创新,财产信托也成为信托投资公司的“新宠”。例如,中诚信托率先推出了一项名为财产信托的信托计划,随后,各家信托公司纷纷效仿,并进行创新。2005年12月15日,期盼已久的金融创新终于面市——国内(两个)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同时发行成功,并正式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其发起机构分别是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发行人分别为中诚信托和中信信托。2005年12月23日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与中海信托举行签约协议,委托中海信托理财30亿元,期限一年,投向铁道部的铁路建设,由交通银行北京分行提供担保。自此以后,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除了委托基金管理公司投资证券市场之外,又增加了新的安全稳定的理财渠道。中海信托为信托业开辟了一条崭新的筹资渠道,我国信托公司一次重要的业务机会来临。同时,机构投资者的加入,使得信托公司能够做大信托业务规模。不过,2004年初以来许多的创新最主要的意义是合理突破了200份的限制,能够“圈更多的钱”。一些信托投资公司频繁突破“一法两规”框架,以“创新”之名行违规之实,主要表现在:一股独大,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措施极不完备;明显缺少市场公允的关联交易,损害投资人利益;人才结构不合理,专业素质较低,少数公司在历史问题还没有解决的时候,新的风险和坏账又开始继续累积。2004年庆泰信托投资公司投资证券市场资不抵债被关闭;2004年伊斯兰信托投资公司和金新信托投资公司挪用委托人资产等问题被接管;因为炒作云大科技(*ST云大,600181)导致巨额浮亏,北方信托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霍津义涉嫌重大违纪,于2005年12月2日被实施双规;2005年12月30日,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公告:由于金信信托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失,责令金信信托停业整顿。这使整顿后刚刚起飞的信托业又一次笼罩在厚重的阴云之下,我国信托业又一次面临严峻的考验。
新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等法规在2007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信托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定位做出了新的规定。信托公司根据新规要求进行实业投资清理、存续业务的整改,以申请进行重新登记或执行过渡期政策。截至2008年2月,正常经营的54家信托公司中已有34家获准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
在新的法规施行下, 2010年,全国范围内共有55家信托公司正常经营。共成立了2337只集合信托产品。总规模达到2579亿元。随后几年信托业迎来了爆发式的增长。行业规模从11年的3000多亿,在短短的5年时间。突破到16年的16万亿。其数量也增加到现在的68家。随着政府对信托牌照的限制。国内信托公司的数量目前稳定在了68家。
随着2016年9月1日《慈善法》的正式施行。各大信托公司纷纷设立慈善信托。信托公司业务出现了新的道路。
⑸ P2P和金融超市有什么关系,两者是不同的概念吗不要百度百科的定义,讲的稍微通俗一点。
P2P说白了就是网贷,你把钱存进去给你10%年化的收益,他回手高利息放出去可能15~20%个点,利润非常大。问题就是一旦有一笔大的坏账资金链就断裂了,新闻常有报P2P跑路的,可以搜一搜。
金融超市完全不同了,这个概念是美国引进的。现美国已经没有了传统意义的经纪人,都是通过网上超市自己办理业务,不论是买基金还是买卖股票,属于一个发达国家的产物。但是到了中国已经变味了,有一些P2P公司打着金融超市的幌子招摇撞骗,不要轻易相信他们的高利润。国家对这方面未来一定会整治的,因为他就是现在社会的毒瘤。
⑹ 江西开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江西开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致力于打造成国内领先的综合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通过自建互联网金融门户(开创在线金融超市、巴菲贷),为有贷款、投资、理财需求的群体提供金融产品信息及中介服务。为金融机构搭建一个在线导购平台。产品和服务覆盖商业银行、投资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个人投资者及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需求覆盖机构客户、企业客户、以及个人客户的投资需求、融资需求以及理财需求。公司致力于打造成国内领先的综合型第三方金融服务平台。通过自建互联网金融门户(开创在线金融超市、巴菲贷),为有贷款、投资、理财需求的群体提供金融产品信息及中介服务。为金融机构搭建一个在线导购平台。产品和服务覆盖商业银行、投资机构、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公司、担保公司、个人投资者及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产品需求覆盖机构客户、企业客户、以及个人客户的投资需求、融资需求以及理财需求。江西开创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是中国最注重客户体验的金融理财公司,旗下巴菲贷凭借自身雄厚的综合实力,以比肩世界500强企业的安全标准,从流程管理和IT技术层面全面保障客户信息和交易安全。巴菲贷采用极强的加密和鉴别算法,依据ISO/IEC27001这一世界上最广泛应用的信息安全管理标准,构筑国际先进水平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有效保障平台的信息资产及其所支持业务流程的安全性。
法定代表人:陈仙萍
成立时间:2013-09-17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60700210060338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健康路35号第2栋
⑺ 信托业的行业特点
(1)相关法规的滞后性与外部环境趋于完善并存
尽管我国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信托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相对信托实际业务的需求仍显滞后,如日本除基本法中设有《信托法》、《信托业法》、《兼营法》外,还设立了种类齐全的信托特别法,主要包括:《贷款信托法》、《证券投资信托法》、《抵押公司债券信托法》等等。但应当说当前我国信托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比起信托业发展初期,已发生了明显改善。首先是法律环境的改善。
除2001年分别正式颁布、实施了我国第一部《信托法》之外,同年还制定出了《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并在2002年5月再次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了大规模的修订,同时《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也已出台。其次是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全国保留的六十家信托投资公司已大部分完成重新登记,重新登记后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内控制度、资产质量、专业人才队伍都进行了重大重组和整合,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有了较大提升。
特别是我国入世后,伴随着经济环境全球化的趋势,信托业的国际竞争与合作日趋显露,信托业的发展空间得以巨大拓展。与此同时,我国连续十几年创造经济增长率7%以上的奇迹,GDP总值2002年已超过10万亿元人民币,经济总量居世界第六位,财产积累和可支配主体多样化,各类发展基金和公益基金的日益增加,居民个人的货币拥有量(居民存款已达10万亿人民币)及金融性财产快速增长,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的战略性重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必须加以改革。
这一切均要求迅速建立和完善一个以法人信托市场、个人信托市场以及公益信托市场共同构建的信托市场体系,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信托理财机构和理财专家队伍,提供种类齐全、多元化的兼具安全性和收益性的信托品种和相关服务。一个信托业强势崛起的时代已经到来。
(2)传统业务的局限性与信托品种不断创新并存
传统的信托业务实际上大部分基本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信托范畴,不仅容易产生运营中的不规范,而且也很难为信托公司的长远、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依托。虽然在当前特殊和转轨期,还有部分信托机构较大程度的依靠资本市场投资、资金委托贷款等传统业务维系,但是一个更加广阔的充满希望和挑战回归本业的信托市场空间已经打开,一大批观念超前,按市场化规则运营的信托公司,运用全新的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导向和社会需求开发出大量的创新信托产品,例如:基础设施建设信托、教育信托、房地产信托、土地开发信托、MBO资金信托、租赁信托等等,从而使得信托业亮点频频,真正具备了金融支柱的态势。
(3)总量规模的控制性与信托机构相对稀缺并存
中国的信托机构自改革开放以来,最高峰时达一千余家。经过最近一次的重组整合之后,只保留了六十家,从数量上有了大幅度缩减,从业态的影响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度上表面看似乎有所减弱,但与之相伴而至的是信托机构作为一类可以提供多元化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机构同时具有了资源的稀缺性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02]第5号令,《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面对我国巨大的信托市场需求,现存的信托机构无疑面临着一次空前难得的发展机遇。
(4)分业管理的专业性与信托业务多元化并存
我国目前采取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在对信托业规范管理的同时,也对信托业“金融超市”的特色带来一定约束,但分业经营的管理模式对银行、证券、保险等行业也同样具有约束效应。
相比之下,信托业由于其经营范围的广泛性,产品种类的多样性,经营手段的灵活性和服务功能的独特性,可以对不同种类的市场需求和服务对象,通过信托品种的创新设计、组合运用,对信托财产和自有资金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全方位满足各类市场需求,具有极明显的综合优势。
信托业的优势展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权灵活配置。信托关系依据主体自治原则,可以设计出一种全新的信托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结构。信托当事人一经签订信托合同,就把运用、处分、管理权分离给受托人。信托合同对信托财产的运用、管理、处分有着严格的规定,受托人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方式进行运作。这种利用信托受益权对法定权利进行重新划分的机制,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科学的制度安排,是信托所特有的制度优势。
(2)破产风险隔离。根据信托财产独立性要求,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及其他信托财产相区别;受益人除享有约定的权益外,不得在信托存续期间对信托财产提出要求。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重要的法律原理。它使得一项信托业务的信托财产与委托人、受益人的其他财产,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以及其他的信托财产之间的风险隔离开来,大大减少了信托财产所面临的风险。
(3)信托机制具有混业经营的功能,具有天生的混业经营优势。信托财产形态多样,可以是货币、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动产、不动产等。信托财产运用方式亦同样具有多样化、个性化等特点,它可投资于证券、实业,也可用于租赁、担保、贷款等。在我国目前金融分业经营的体制下,信托(投资)公司是惟一可以涉足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及连通实业与金融的多功能金融机构,可以在三者市场之间进行流通、结合,充分发挥投融资的双向功能。
(4)信托创新具有个案化、灵活性的特点。信托之所以能够在现代经济生活中获得广泛应用,关键在于其更能体现以人为本,可以根据不同投资者的喜好和不同项目的特性,量身定做各种个性化的非标准信托产品,通过集合投资、专家理财,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投资者多样化和特定的需求。这种可以根据委托人的喜好和不同项目的特性进行个性化、灵活性产品设计的优势,是其他金融机构所无法比拟的。
3.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创新
信托财产转移与管理、长期规划、弹性灵活是信托的主要内在机制特征,信托应用空间十分广阔,而创设信托所要实现的目的,与法学家们的想象力一样是没有限制的。所以信托创新将会随着人们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同时,信托理财专业化的趋势亦愈加明显,理财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资产证券化、年金信托、表决权信托、房地产投资信托、公司治理中的持股制度安排、社会福利与社会公益事业的运行机制等将成为信托创新的重要领地。
⑻ 金融小白,怎样转行进入金融行业
转行金融,将意味着你接触一个全新的行业,全新的岗位,以下是一些关于行业、岗位、需要的技能、证书等;
第一、行业
金融行业领域细分,整体上分为买方和卖方,比如券商就是卖方,推销ipo项目,经纪业务零售等等,属于商场型。基金信托则是买方,集资然后去投资盈利,属于消费型。也有既是买方也是卖方的中介型,比如银行,买存款卖贷款吃利差;比如pe和vc,买未上市企业倒手转给下家。
1、银行:金融业最大体量的参与者
境内对公业务、境内对私业务、国际业务、银行的投行业务、银行间市场业务;
2、信托:金融产品的超市,什么都可以做成信托
基础设施信托、政信合作信托、矿业信托、房地产信托、股权投资信托、证券期货类产品信托、另类信托、按照产品还可以分成各种类别的其他信托;
3A、证券期货-券商
证券期货经纪(营业部)和咨询业务、投行业务、财务顾问业务、行业研究所、资产管理业务、自营业务、直投业务;
3B、证券期货-基金
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二级市场);
4、保险机构
财险、寿险、再保险、保险资产管理、保险经纪;
5、股权投资机构
天使投资、 VC(风险投资机构)、PE(私募股权投资机构)、PE(黑石、KKR一类做上市公司并购私有化的机构);
6、金融监管
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
7、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上交所)、商品期货交易所(上期所、郑商所、大商所、北交所)、新三板、地方性股权交易所(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地方性产权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中国登记结算公司)
8、证券市场专业机构(券商除外)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信用评级机构。
9、非银行支付和信贷机构及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机构
第三方支付机构、小额贷款机构、P2P网贷平台、众筹平台
10、其他类金融企业
金融控股集团、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担保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
第二、岗位
金融行业的岗位中国全牌照的七张分别为银行,信托,保险,券商,基金,期货,融资租赁。
其中每个子行业的从业人员又分为前中后台,有业务岗,运营岗,技术岗,管理岗等,每个行业甚至每家公司对这些岗位类别的定义和划分也有所不同,单说业务岗,举例券商来说,即有broker和trader和dealer之分,另,对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也分资金方(融资)、资产方(贷款or项目);不同企业的定义和差别还是较大;
第三、技能与资格证:
目前国内金融市场,对金融人才的需求很大,尤其是急缺金融分析师、金融工程师、特许财富管理师、基金经理、精算师、副总裁级高管、稽查监管人员、产品开发人员、后台工作人员(在财务、结算、税务方面有经验)等九大类人才。
金融分析师(CFA):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获得CFA资格几乎是进入投资领域从业的必要条件,全球至今仅有3.55万人通过考试,而我国大陆,目前约50人拥有此资格,未来3年对CFA的需求量将超过5000人。
金融工程师:注重金融市场交易与金融工具的可操作性,将最新的科技手段、规模化处理方式(工程方法)应用到金融市场上,创造出新的金融产品、交易方式,从而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赢取利润、规避风险或完善服务。
特许财富管理师:5年以上金融机构工作经验,有良好的经济学基础和至少精通两个投资领域,其要求之高,很少人能通过。
投资管理人才:市场急需大量的投资管理人才,这些投资管理人才主要包括风险投资人才、融资租赁人才、金融业务代表、个人投资顾问等。
稽查监管人员:有能力胜任者,只有在薪水能高于原先30%到40%才愿意跳槽。
证书:金融行业比较有含金量的证书包括
特许金融分析师(CFA)、国家理财规划师(ChFP)、美国金融风险管理师(FRM)
美国注册财务策划师(RFP)、注册财务顾问师(CFC)、注册会计师(CPA)、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以及银行业职业资格证书等;
⑼ 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前海滚雪球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隶属于深圳市金斧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是一家位于深圳南山的高科技金融信息服务企业。滚雪球系金斧子旗下全资子公司和独立品牌。团队成员大部分由来自腾讯、迅雷、移动、华为、甲骨文等IT互联网公司以及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信证券、国信证券、平安信托、新时代信托等金融机构的资深人士组成,目前已获得国际知名风投红杉资本的千万美金A轮投资。滚雪球是一个安全、高效的移动理财交易平台,免费为用户提供种类丰富、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我们希望借助移动互联网的平台,帮助广大投资者享受到传统金融机构的优质产品和专业服务,实现随时随地的便捷理财。尽管属于移动互联网金融新军,但“滚雪球”的发展空间已经获得业内一直看好。其母公司金斧子理财超市和创业团队背景无疑是业界看好的最主要因素。其团队成员大部分来自腾讯、迅雷、华为、甲骨文等IT互联网公司以及建设银行、中信证券、国信证券等金融机构。这样的跨界组合为金斧子在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迅速崛起打下了坚实基础。证明材料来自中国经济网
法定代表人:张石原
成立时间:2014-01-06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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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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