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针对后疫情时代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品钛研究院有什么见解
品钛研究院表示,疫情期间金融机构所面临了三类挑战与诉求,而金融科技服务商可以在数字化金融技术服务与运营服务中深度切入,解决痛点的同时,为金融机构带来科技角度的创新点。
2. 郑州出台30条措施控疫情挺企业稳经济
2月11日晚,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郑州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举措》的通知,出台30条措施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涉及强化疫情防控支持、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着力化解资金困难、积极纾解企业困局、努力扩大有效需求、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七大方面。
关键词一
强化疫情防控支持
1.支持扩大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全面加强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服务,每家企业建立一个工作专班,建立“日报告”制度,及时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支持企业扩大产能、增加产量。支持其他行业企业转产疫情防控物资。对疫情期间扩大产能或转产急需疫情防控物资的企业,按照新购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按技改新增设备投资额的8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最高补贴100万元。对列入国家、省、市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保障的企业,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给予重点支持。将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建设项目列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不停产、不限产,支持企业满负荷生产。因疫情防控需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在疫情防控结束后形成库存的,落实政府采购和储备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建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
2.加大对相关企业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对2020年我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参与一线疫情防控项目建设的企业新增贷款,财政部门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对生产销售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过程中予以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及时、足额为其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税务部门要采取预约服务和“非接触式”的网上办理等形式,明确专人专岗、限时办结,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退税业务快审快退。对在疫情防控、生活必需品保供稳价工作中主动让利的重点企业和商户,财政给予适当补贴。鼓励社会捐赠,对参与捐赠的企业和个人在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上给予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航空港实验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分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局
3.设立防疫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对与疫情防控有关、需实行紧急审批的事项,特事特办、即来即办。对新落地生产疫情防控物资的项目,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审批时间再压三分之一的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对受资质条件限制,有产能可以生产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度,由相关主管部门告知取得相应资质需要具备的条件,企业作出符合取得审批条件的书面承诺,可先容缺审批、后补交申请材料,即行开工生产。对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交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的方式办理。对确有急需办理审批业务的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可通过电话预约、网上预约等方式提前预约登记办理。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自来水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4.开辟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和运输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稳妥处置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阻碍交通等行为,确保疫情防控物资和必要的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畅。实行分车道通行、检查,严格执行应急物资运输通行证制度,将重要疫情防控物资和食品等应急性生产物资,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理收运等,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保证持证车辆“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物流口岸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开发区、县(市)区
5.支持防疫技术攻关。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事业单位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在药物、快速诊断、综合防治技术、防护产品及装备等方面开展应急科研攻关,对研发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效疫苗或特效药的单位,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疫情一线防控人员结合疫情临床防控开展科技攻关,对取得重大突破的,优先按照“智汇郑州”人才政策给予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才办、市财政局
关键词二
稳妥有序推进复工复产
6.建立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帮扶机制。指导企业制定复工复产预案,建立复工企业清单制度,对疫情防控到位、防护物资储备足、复工人员底数清、生产物资全、订单量充足、本地员工占比大的企业给予优先安排复工。对经验收批准复工的企业,给予运输车辆发运输通行证。为来郑务工人员提供绿色通行保障,快速办理通行证及返岗证明,解决来郑人员进城难、返岗难问题。通过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热线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重大事项,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专题研究,组织专人协调解决企业需求及困难。通过线上平台、远程服务等形式,创新开展线上银企、产销、用工、产学研“四项对接”活动。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金融局、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各开发区、县(市)区
7.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建立疫情防控状态下的区域性人员流动协调机制,在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允许员工分批返厂上班。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相应工作。加强防控监督指导,全面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管,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在省级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原则上暂停线下各类大型招聘、跨地区劳务协作、集中培训活动,引导企业就地就近招工,积极采取线上招聘方式,保障工人及时到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城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8.强化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供电企业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及时协调电力生产所需的煤炭、石灰石等原辅材料运输问题,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和维护,确保机组正常运行,强化电力调度,加大外输电比例。在优先保障应对疫情各类物资运输的前提下,逐步减少和取消不允许外地货运车辆进出的过度限制,协调做好企业成品发货、原料供应以及其他所需物资供应,保障企业正常运营。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交通局、市城管局、郑州供电公司
关键词三
着力化解资金困难
9.加大信贷扶持力度。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作用,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进出口银行、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在郑分支机构加大对生产重要医用、生活物资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力度,尽快落地疫情防控专项贷款和再贷款。鼓励银行通过开设疫情期间信贷审批绿色通道、简化审批流程、安排专项信贷额度、开发专属产品等方式为受困中小微企业做好融资服务,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鼓励加大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力度。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特别困难的予以展期、续贷,出现逾期的免除逾期利息。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
10.降低信贷融资成本。支持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实施优惠贷款利率,特别是受疫情影响严重行业企业、疫情防控行业企业和资金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鼓励银行压降成本费率,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比去年同期再下降0.5个百分点。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积极申请运用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向中小微企业发放低成本贷款。支持中小微企业用足用好转贷引导资金、外贸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投保出口信用险等政策,降低融资成本、缓解资金压力。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中小微企业,市财政按照同期基准利率的50%给予补助。
牵头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11.加强融资担保服务。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积极与合作金融机构协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给予续保。本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对疫情期间提供生活保障服务的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5%以下;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要实现“见贷即保、无缝续保”。对因疫情暂遇困难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要取消反担保要求,减半收取担保费。
责任单位:市金融局
12.加大各类园区补贴力度。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运营费用的市级以上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产业集聚区、服务业园区,给予最长3个月的运营补贴,补贴标准为减免运营费用总额的30%,最高50万元,所需资金从市级扶持基金中列支,没有扶持基金的给予财政补贴,由相应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细则。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凡营业执照中经营项目涉及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小微企业(药品、防护用品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运输、销售、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物流配送、物业等行业),正常经营1年以上,提供相关销售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销货合同、票据等),即可申请不超过300万元额度的创业担保贷款。人社部门应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审核速度。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给予全额贴息。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关键词四
积极纾解企业困局
14.减免相关税费。按照国家政策精神,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为扩大产能新购置的相关设备,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因疫情导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符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条件的,可依法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等。按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尽快向全市旅行社退还80%的质量保证金。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航空港实验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社保中心
15.延期缴纳相关税费。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中小微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针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的中小微企业,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经批准后可以缓缴6个月。在批准期限内缴纳完毕所欠缴社保费的,视同正常缴纳。延迟缴费期间,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正常享受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航空港实验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分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社保中心、市财政局
16.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实行房租“两免三减”政策,减免2个月房租,之后3个月房租减半;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财政局
17.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对已与国有企业签订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人),确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可以适当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延长期限由双方协商后重新确定。对于其他受疫情影响的合同,鼓励合同签订双方参照上述做法协商确定。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18.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经认定的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涉及疫情防控的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电、用气、用水、用暖等,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企业补缴各项费用。供电企业要严格落实灵活电价政策、多方面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国资委,郑州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热力公司、郑州华润燃气公司等燃气供应公司
19.加快支持企业发展资金兑现进度。对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政府储备民生物资的资金,主管部门要优化项目资金审核流程,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尽快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
20.完善企业帮扶机制。持续推进拖欠民营企业剩余账款清偿工作,确保在2020年实现“清零”,其中全市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欠款“清零”;各级政府、国有企业要依法履约,避免形成新的拖欠。要建立贸易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等方式,对企业存量订单面临的违约和纠纷情况提供政策咨询;出台涉疫情防控公证事项办事指引,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专门公证服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一业一策”精准扶持,引导企业创新经营模式,化危为机、共克时艰。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
关键词五
努力扩大有效需求
21.抓好重点项目谋划建设。着眼应急体系、应急能力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抓紧谋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积极推广不见面招商,充分利用网上招商、代理招商等新模式引进一批合作项目,充实各级重点项目库。大力支持应急医疗、公共卫生项目建设,用好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集中支持一批应急医疗救助设施、隔离设施、公共卫生体系、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领域重点项目。对省市重点项目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提前做好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推行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加快办理前期手续,一旦具备条件即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城建局、市农委
22.多措并举稳定消费。制定支持受疫情冲击的餐饮、住宿、零售、旅游等行业恢复运营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5G试点城市建设,实施5G+示范工程,积极培育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电子竞技、线上文娱、影视及智能家居等“非接触式”新兴消费业态和消费热点,进一步释放网购消费潜力。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全力推进“城市大脑”建设,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3.加大外贸企业扶持力度。全面排查重点外贸企业在手订单,“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困难,推动企业如期履约;对确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复产履约的外贸企业,指导企业向国家、省有关部门申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实证明”,帮助企业最大限度减小损失。推动设立进出口商品绿色通道,确保进出口商品快速通关。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关键词六
加大援企稳岗力度
24.着力稳定企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加大补贴力度,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失业保险金(9120元/人)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5.延缓就业服务事项办理期限。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手续的,可以延期至疫情防控结束之后办理,不视为超越办理期限。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失业保险经办业务除采取网上经办之外,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以及其他不能网上办理的失业保险等事项,办理时限均延长至我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以后3个月以内。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6.推广“互联网+就业创业”服务。利用中部就业网等平台,大力推广视频招聘、远程面试,实施“就业服务不打烊,网上招聘不停歇”的线上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活动。依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开展线上职工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组织创业指导专家线上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坐诊、投融资对接等服务,大力推行创业担保贷款线上申请、审核、办理,鼓励创业项目和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金融局、市工信局
27.重点支持面向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对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民办职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审核确认后,市、县级财政可适当给予职业介绍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28.精准实施就业援助。建立返乡务工人员滞留市内就业应对机制,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依托线上服务平台,及时开展就业困难群体认定,按规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吸纳贫困劳动力奖补等相关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关键词七
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
29.保障好“菜篮子”产品供应。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全过程调度监测、信息共享和信息公开。抓好春季农业生产,做好蔬菜、生猪稳产保供;做好春耕备播生产安排,组织好农业生产资料生产供应,加强越冬作物田间管理,确保夏粮丰收。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强化肉蛋奶、蔬菜等农产品调运组织管理,做好冻猪肉收储和投放工作,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与大型商超、规模连锁企业的产销对接,积极开展蔬菜、猪肉、家禽等订单农业、直采直销,确保“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服务,优先进行驾驶员体温检测,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30.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加强价格监测,密切跟踪监测重点生活必需品供应,第一时间处置集中抢购、脱销断档等异常情况。严格市场价格监管,及时开展价格提醒告诫,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及时公开曝光,纳入信用体系予以监管。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
通知显示,执行期暂定为发布之日起3个月,根据疫情发展和实际执行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郑州市遵照执行。
3. 上海银保监局出台18条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为进一步提升疫情防控和支持企业恢复生产金融服务工作的质效,上海银保监局推出18条举措,包括:保障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满足防控疫情企业的资金需求;不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鼓励银行减免利息等。详↓
加强领导 主动作为
(一)以党建为引领,主动担当作为。在沪中资银行保险机构要以党建为引领,发挥好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高质量做好支持企业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金融服务工作。
(二)改进绩效考核,完善疫情防控金融服务体系。在沪银行保险机构在关键时期要识大体、勇担当,深刻认识金融与实体经济、金融与百姓民生的鱼水关系,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法人机构要主动与主要股东进行沟通,分支机构要主动与上级单位联系,改进绩效考核体系,对疫情相关业务在内部定价方面进行倾斜支持,适当降低利润考核比重和预期增幅,提高不良容忍度、社会责任承担等非盈利指标在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同时,根据近年来上海银行业保险业的良好经营情况,对利润分配、各类拨备运用政策进行调整,积极应对疫情对本单位经营管理带来的不利影响。
全力支持企业抗击疫情
(三)保障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在沪银行业机构要准确评估疫情对企业经营管理带来的影响,多措并举,推动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合理增长,确保全年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力争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低0.5个百分点。
(四)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满足防控疫情企业的资金需求。在沪银行业机构要单列信贷计划,确保有充足的信贷资源投向防疫企业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对于受疫情影响资金需求扩大的存量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要主动增加授信额度,不强制要求额外提供新资料,不强制要求新增增信措施,可随时提款,满足企业的临时资金需要。
(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提高防控疫情企业的金融服务质量。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细致了解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情况,主动对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对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各项业务应简化内部业务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确保业务办理高效化、便利化,全力以赴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扩大生产能力,确保政策尽快落地见效,真正惠及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的人群、企业和地区。
(六)利用好各类专项政策,积极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企业。鼓励开发性、政策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在沪分行和地方法人银行积极使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政策,对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支持在沪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特定用途债券等,将所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七)强化保险保障作用。针对急缺医疗物资、疫情防控用品企业的进口需求,鼓励中国信保上海分公司积极开展进口预付款保险。对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做到应赔尽赔快赔。鼓励保险机构为支援湖北及参与疫情防治的本市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免费提供意外伤害及定期寿险保障。支持将意外险、疾病险等保险责任范围扩展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等。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
(八)不抽贷、断贷、压贷,做到应续尽续。在沪银行业机构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娱乐、会展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流动资金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且近期有贷款到期的企业,精准施策,主动与客户协商具体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提前做好续贷安排,充分运用无还本续贷、年审制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对于2020年6月30日前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客户主动进行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
(九)鼓励银行减免利息。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在自身能力可承受的范围内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贷款减免一定期限的利息,具体减免方式各行可自行制定相应的细则。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但仍然按期还贷还息企业可在后续信贷业务办理中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十)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各行可制定一定期间的政策宽限期(可视疫情变化情况适时调整),在政策宽限期期间,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企业暂时无法正常归还到期贷款而发生逾期的,不计罚息及复利,不影响客户征信记录。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不强制要求此类逾期90天或60天以上的贷款归为不良。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
(十一)暂缓受疫情影响困难人员的还款。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冠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
(十二)加快对受疫情影响的客户理赔服务。对感染新冠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保险机构应主动开设绿色通道,简易理赔流程,第一时间赔付患病群众,加大对一线医护人员的金融资源倾斜。
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十三)创新“百行进万企”活动方式,实施精准服务。鼓励在沪银行业机构创新方式方法,通过电话、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持续开展“百行进万企”活动,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对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
(十四)推广线上业务办理,大力发展数字普惠。各机构应大力推广线上业务,包括业务办理的申请、审批、签约、提还款等,最大限度减少小微企业线下接触频率。积极利用银税互动、上海市大数据普惠金融应用等平台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大力发展数字普惠业务,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十五)积极加强与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对防疫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继续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在沪银行业机构要积极与本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合作,推广无还本续贷。积极关注各区出台的优惠政策,用好用足各项补贴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加强监测监督
(十六)银行保险机构内部监测监督。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对疫情期间的业务运营和政策落实情况建立监测监督机制,对于违反相关规定,未能尽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内部问责。
(十七)落实免责制度。辖内各法人机构应当制定特殊时期免责制度或免责行为清单,各分支机构应加大对基层网点机构的业务指导,明确特殊时期的报告请示流程;要积极向总行(司)争取特殊时期各类免责政策,明确免责情形,充分发挥一线业务人员和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工作主动性,解决其后顾之忧。
(十八)监管部门监测监督。在沪银行保险机构要将疫情期间的业务开展情况、绩效考核改进、信贷计划单列和尽职免责情况、续贷情况、减免利息情况、客户信用修复情况及其他政策落实情况报告监管部门,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监管部门将对各机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并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资料:上海银保监局
4. 银保监会下发通知: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经济日报讯 记者陆敏报道:2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近期重点工作事项作出强调,包括5方面、12项举措。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为做好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各相关机构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企业扩大产能,全面服务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通知》明确,各相关机构,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全力做好治疗药物、疫苗研发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相关企业的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优惠利率和优质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等。
《通知》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在支付结算、融资规划、产销支持等更多领域,发挥机构自身优势,提供特色产品、专业咨询、财务管理、信息科技支持等增值服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精准支持对宏观经济和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工程。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通知》明确,积极通过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内部资源倾斜,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通知》强调,要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鼓励地方银行机构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支持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为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
5. 银保监会: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调整还款期限
2月2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的有关情况。
有些信贷政策比较灵活的股份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为了缓解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允许他们先还利息,暂不还本金或者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这对银行有什么风险?另外,有些银行以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为理由,拒绝企业和个人延期还款的申请,有什么办法可以更好的指导市场?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答记者问时说,银行采取灵活的方式来应对客户到期的贷款,这些措施有利于扶持企业,有利于经济的复苏。从风险来看,国家的经济基本面是比较好,企业的基本面也比较好,在困难的时期扶企业一把,既帮助到企业,也帮助了国家,也帮助到银行自己,应该说风险不是很大。
叶燕斐说,从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机构都加大了风险的化解力度,目前来看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比较充足,拨备的覆盖率很高,完全有充裕的能力化解一些风险,即使出现一些不良贷款,也能够化解掉。
“辩证看待企业的风险。绝大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销售现金暂时没有了,这都是暂时的困难,只要它基本面好,你现在开始帮它,实际上帮企业就是帮银行自己。”叶燕斐说,银行应该帮助企业能贷尽可能贷,能早贷尽可能早贷,这样才可以帮助企业。
有的大型国有银行决策链条比较长,反映不过来,基层银行反映实施细则不到位,不知道怎么做。叶燕斐建议,“基层银行也要解除顾虑,国务院的政策也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也好,都讲得很清楚,对受疫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调整还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这是大的政策和原则。银行可以按照《商业银行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根据大的监管方向自己实施具体的政策就可以了,不需要按照监管部门的实施细则。”
此外,叶燕斐强调,基层银行应该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只要判断这家企业没有问题确实是受疫情影响的,可以把情况写清楚,就可以帮助这家企业,不要怕问责。上级部门也会合理考核当时是基于什么情况给企业延贷,只要把证据留全,上级部门不会问责,监管部门也不会事后追责。
“所以能延的,需要延的,你就尽可能延,实际受疫情影响多长时间,就给他延多长时间。”叶燕斐说,银行一定要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灵活的实行政策,不能等上面的政策或者上面的要求,该做的就大胆做,只要留下合理的证据就可以了,应该要有这种精神。
6. 疫情期间单位复工证明怎么开
现在基本上已经陆续复工了,但是现在这个时间出去最好是开一个复工证明是最好的,因为之前也是没有写过,这个复工证明应该怎么写呢?复工证明到底是什么证明,要怎么开,是不是一定要纸质的才行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相关证明,如何办理?
1、在解除隔离观察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开具《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解除告知单》或《健康观察解除告知单》。2、因无法准确掌握个人活动轨迹,街道、社区等机构不开具个人“行程证明”。建议个人可通过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为全国手机用户免费提供的“本人到访地短信查询服务”,获取“行程证明”:用户可通过编写“CXMYD”发送至10001、10086或者10010并按运营商相应短信提示,实现到访地查询。
以上短信方式可查询本人前14天内到过的停留4小时以上的到访地,可查询到具体地市。该短信可作为本人的行程证明使用。
应该怎么开具相关复工证明?
1、请单位给你开一个证明。2、到村大队填写疫情防控期间外出务工确认卡。3、现场询问是否可以买票,买好后把订单截图打印。4、然后找指定医生检查并填写意见。5、填完以后找村大队签名盖章。6、之后村里会统一把表送乡政府统一签署。一般可以拿到批复表。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企业员工入口关,全面排查所有员工,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凡从重点防控地区返锡的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从其他地区返锡的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无感染症状,方可正常上班。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立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3.隔离设施到位。企业如果有外来务工人员的,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锡务工人员。4.防护措施到位。企业要按照区卫健委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和隔离工作。企业要做好口罩、测温计、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及发放工作,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5.内部管理到位。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企业集中生产线、住宿区、厂房、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疫情防控,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做好隔离区管控。按规定加强安全环保管理。
7. 疫情来袭中小企业生存难 看政策如何“让利减负”
因为新冠肺炎疫情,今年汽车行业迎来了一个艰难的开局。
日前,丰田汽车宣布考虑到国务院和地方政府的指导方针、以及疫情对零部件和物流带来的影响,决定将中国工厂的停产时间延长至2月16日。同日雷诺也宣称,由于中国供应链中断,其韩国子公司RSM位于釜山的工厂将从2月11日开始持续停产四天。同样面临停产危机的还有FCA,其表示如果中国零部件供应商不能尽快恢复生产,欧洲一工厂将在2-4周内停产。而更早一些的时候,因为中国产零部件的短缺,现代汽车已暂停了韩国境内工厂的生产工作,并将在华工厂推迟到2月17日复工。另外,零部件巨头博世也对因疫情可能引发的断供危机表示了担忧。
图片来源:丰田中国
试想一下,连丰田、FCA、博世这样的车企及零部件巨头面对疫情尚难从容应对,更不用说那些规模相对较小的零部件企业,更是生死就在一线之间。更为关键的是,汽车领域这样的企业并不在少数。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总量超过了10万家,其中绝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因此,如何保证这类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成了当下关注的重点。
好消息是,为了更好地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近日北京、上海、苏州、重庆、广东、海口、辽宁、青岛等省市相继出台了政策,从减缓企业负担、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为中小企业减负。
加大减负支持力度
主要措施有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对相关企业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缓解疫情造成的突出影响等。
例如在减免企业房屋租金上,上海市就提出中小企业承租本市国有企业的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先免收2月、3月两个月租金;对间接承租的企业,应确保租金减免落到实处,使实际经营的中小企业最终受益。
北京市表示中小微企业承租京内市及区属国有企业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政府要求坚持营业或依照防疫规定关闭停业且不裁员、少裁员的,免收2月份房租;承租用于办公用房的,给予2月份租金50%的减免。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房屋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企业,由市区政府给予一定资金补贴。
四川省和重庆市的相关政策则是在疫情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减免1至3个月租金。广东省为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不能正常经营的民营承租企业免收第一个月租金,减半收取第二、三个月租金。海口市为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恢复生产的,经企业申请,减免自2020年2月份起3个月的租金。
延期申报纳税方面,上海、北京、苏州、重庆、海口等地均表示受疫情影响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此外,上海市还提出对因疫情影响未能按期申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免除相应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处罚。
而辽宁省还提出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不能按期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的中小企业,由企业向主管单位申请,经批准后延期缴纳,最长不超过3个月。海口市亦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而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经本市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先缴交2020年一季度的水、电、气费用总额的50%,剩余的50%最长可延缓3个月补齐,免除企业因延缓缴交费用而产生滞纳金或违约金。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主要措施有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多途径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对流动资金困难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加强融资担保支持等。
例如北京、上海、苏州、辽宁、重庆等地均提出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其中北京市还提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苏州和重庆则提出各银行机构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
此外,北京市还提出中小企业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企业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可与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协商,展期3至6个月。
上海市则鼓励浦发银行、上海银行、上海农商银行加大对抗击疫情和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及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疫情防控期间相关贷款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至少减25个基点,鼓励其他在沪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主要措施有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适当下调职工医保费率、实施灵活用工政策等。
在援企稳岗政策方面,北京市提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上年度本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返还失业保险费。
疫情期间,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中小微企业,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持平或增长20%(不含)以内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30%的补贴;截至4月底企业职工平均人数与上年平均人数相比增长20%及以上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个月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
上海市提出2020年本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并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而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
不仅如此,上海市还提出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员工协商确定。
重庆市则表示对受疫情影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给予不少于2个月的应纳税款减免。对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中小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期限不超过3个月。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20年一季度应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征收期可延长至4月底。对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国家规定的5%;对符合重庆市缓缴条件的,允许企业缓缴期限最长可至1年。
优化企业复工环境
主要措施有加强防疫指引、统筹做好防护、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规范企业用工等。
例如广东省就表示要细化复工复产保障方案,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协调解决职工返岗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返岗,以及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测温仪等防控物资购置问题。并鼓励大型企业设立集中隔离点,鼓励各类省级以上开发区(高新区、经开区、工业园区)由管委会统一设立集中隔离点。对不具备自行设置集中隔离条件的中小企业,由当地政府集中安排。
上海市亦表示将积极督促和帮助复工复产企业落实防疫安全措施,聚焦各类企业复工和生产经营所需,加强口罩、体温计、消毒液等防疫物资供应。依托长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发挥好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专业机构作用,通过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对接,切实帮助企业复产复工。
辽宁省则提出要全力保障“菜篮子”产品等生活必需品供应,积极组织蔬菜和畜禽等生产,推动相关饲料、屠宰、加工企业加快复工生产,投放库存玉米,保证养殖业生产需要,增加肉蛋奶供给。加强交通运输保障,及时制止擅自设卡拦截、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
盖世小结:毋庸置疑,上述政策的出台与落实,可以很好地助力中小企业走出眼前的经营困难,尽快恢复生产。然疫情对企业的影响毕竟是方方面面的,除了政府的助力,企业更应依靠自身的能力,积极在疫情中寻找新的商机与商业模式,尽快完成“渡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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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精准发力战疫情稳经济
记者3月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3日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提出了下一阶段多项工作要求,涉及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等。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内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发力战疫情稳经济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最近一段时间,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业内人士表示,最近陆续落地的多个金融政策在力促信贷“扩总量”的同时,强调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与此同时,房地产金融政策将坚持“房住不炒”基调,保持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政策力促信贷投放“量增价减”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强调,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下,切实采取措施,深挖潜力,让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改革潜力。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降低融资成本已成为当下金融政策的着力点。在扩大信贷投放能力方面,央行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满足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流动性需求,银保监会则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多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央行通过下调MLF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逆回购利率等政策利率引导LPR下行。与此同时,央行还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确保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最近,央行再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伴随着政策的快速落地和落实,信贷投放“量增价减”趋势明显。银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抗击疫情合计信贷支持超过1.25万亿元,与此同时,重点企业的资金成本负担也明显下降。以政策性银行为例,截至2月末,农发行共计对242家央行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审批贷款180.58亿元,对209家企业发放合格贷款,共计101.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45%,低于优惠利率上限60个基点。
精准施策中小微企业成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应对疫情的信贷“扩总量”并非大水漫灌。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近期的信贷“扩总量”呈现明显的定向和结构性特点,因此资金释放并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更强调将资金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有助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平稳运行。
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就明确提出,“向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提供快速精准支持”、“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
近20天内,国务院召开4次常务会议,均提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以及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等。
为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性,近期银保监会也对不良认定作出临时调整。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该通知还强调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农发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央行在核批给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共拿出3500亿元作为专项信贷计划,明确要求包括农发行在内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这项政策的出台,可充分发挥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特殊作用,撬动其他社会资金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当前一系列金融措施将发挥较为明显的“救急”作用,缓和疫情短期内对中小企业生存、运营带来的负面冲击。
房地产金融政策将保持一致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也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有所调整,个别银行在个别地区针对部分客户的房贷首付比例有所下调,引发市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松动的猜测。“从会议的表态来看,房地产金融的整体基调没有发生变化,个别银行的调整也没有突破政策底线。”温彬说。
3月1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期启动。按照央行对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提出的特别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这也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市场流动性将继续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行。在这种情况下,房贷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间。但较为优惠的房贷利率,将主要集中在首套房贷,旨在降低刚需购房者负担,而对二套及以上的房贷仍将执行较高利率。(记者 张莫 向家莹)
9. 金融企业应积极应对疫情发展社会经济
【导读】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有关省属金融企业在疫情期间发展社会经济的有关政策,力求在疫情防控的同时,促进省属金融企业逐步进行经济的发展,其中有四项针对性政策,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学习和领会一下。
1、及时开辟服务绿色通道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江苏银行要求分支机构、省信用联社指导各农商行专设防疫抗疫应急资金绿色窗口,安排专人划转应急资金,保障资金及时到位。紫金保险主动扩展保险产品保障范围,简化理赔流程和证明材料,并优先处理、预先赔付。省再担保集团大力压缩业务审批和服务周期,将疫情防控项目办结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之内。省农担公司对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名单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3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在疫情期间简化现场尽调要求,确保项目及时审批不误农时。金财公司对所投资的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的,通过延展业绩考核期限、调整业绩考核要求等方式,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2、创新推出专项金融产品
江苏银行创新推出“抗疫专项贷”,首批提供紧急融资额度100亿元,重点支持全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华泰证券积极推进多个疫情防控支持项目,牵头承销发行市场首单民营企业疫情防控资产支持票据,助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紫金保险设计推出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的保险产品,为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专属保障。省再担保集团设计防疫专项担保产品,安排专属额度,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3、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省属金融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房租减免和延迟收取的具体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省农村信用联社部署全省农商行对经营用房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预计将对五百多个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近1600万元。江苏银行预计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12万元,并采取延期收取房租措施。
4、制定实施降费让利措施
江苏银行制定利率优惠和手续费减免专项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省农村信用联社要求各农商行在政策、资金、利率等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客户予以专门倾斜,有效降低客户负担。省再担保集团实施再担保费减免优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合作机构,以及相关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免收再担保费。省农担公司对属于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做到精准发力。
以上四项财政政策是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的,省财政厅积极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优化管理考核,加强服务协调,引导督促省属金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要求省属金融企业主动发挥金融行业优势,创新落实一系列措施,努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各地已经开始实施了,相信经济的发展会很快步入正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