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非银同业存款什么意思,除了银行还有什么机构可以存钱么
非银同业存款是指:
(1)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像保险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证券公司等不能办理银行类业务的金融机构。
(2)同业存款业务:是指对各商业银行、信用社以及证券公司、财务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的存款业务。
(3)同业存款可分为国内同业存款和国外同业存款两方面.
国内同业存款是指:国内各银行还有其他金融机构为了方便结算,在各自有关的结算地点开立存款账户,是对于接纳该笔存款的银行和金融机构而言的。
除了银行,保险机构也可以存钱,比如理财保险。
Ⅱ 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有哪些
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央行都不是)
信用协会,如信用合作社(严格意义上说不属于商业银行,所以要区别开)
储蓄机构(主要在西方,一般是为购房提供贷款的机构,多为政府所扶植,美国次债危机里就提到了这样的机构)
共同基金,投资股票市场和货币市场的都属于。
以上按武汉大学《货币金融学》分类。其中共同基金之所以属于存款类机构是因为它的产生是为了突破西方政府对银行存款的利率限制,它可以超过法定存款利率,变相吸收存款。
Ⅲ 什么是非存款类金融机构,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指不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的金融机构。非存款性金融机构的资金内来源和存容款性金融机构吸收公众存款不一样,主要是通过发行证券或以契约性的方式聚集社会闲散资金。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一般包括:投资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障类金融机构(各类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障基金)、其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担保公司、资信评估机构以及金融信息咨询机构等)。
Ⅳ 存款类金融机构与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区别
1、筹集资金的途径不同
银行类金融机构通过吸收存款来筹集资金,专而非银行金融属机构则以非存款方式筹集资金。
2、在金融交易中的角色不同
银行在其业务中,既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交易角色则比较复杂,如保险公司主要是充当保险人,证券公司则多作为代理人和经纪人,信托公司则主要充当受托人。
3、开办的业务不同
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是存款和贷款,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业务方式则呈现出多样化、专业化的特点,如证券公司主要从事股票、债券和期货投资业务,保险公司主要从事保险业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租赁公司则主要从事租赁业务。
4、内部机构不同
非存款性金融机构一般包括:投资类金融机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障类金融机构(各类保险公司和社会保障基金)、其他非存款类金融机构(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担保公司、资信评估机构以及金融信息咨询机构等)。
5、运营风险不同
存款类金融机构涉及市场风险和其他风险的管理比较高,非存款类只是增加了发生呆账的可能性。
Ⅳ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是否纳入商业银行一般存款核算
因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无权进行存款业务,只能在其他商业银行开户,而存入的资金,就属于商业银行的对公存款,商业银行属于人民银行管理,其吸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纳入一般存款核算。
Ⅵ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是不是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存款性金融机构和非存款性机构。
1、存款性金融机构主要有储蓄信贷协会、储蓄互助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的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
2、非存款性金融机构包括金融公司,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
所以你提问的答案是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非存款类金融机构。
Ⅶ 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存款是单位还是同业存款
同业存单定位是存款类金融机构在全国银行间市场上发行的记账式定期存款凭证,是目前唯一具有存款性质的市场化利率,可为存款利率逐步市场化提供参考。
Ⅷ 非银行金融机构需要存入存款准备金在中央银行吗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下列货币政策工具:(1)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规定的比例交存存款准备金;(2)确定中央银行的基准利率;(3)为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账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4)向商业银行提供贷款;(5)在公开市场上买卖国债、其他政府债券和金融债券及外汇;(6)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中国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运用前款所列货币政策工具时,可以规定具体的条件和程序。”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理国库。”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代理国务院财政部门向各金融机构组织发行、兑付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需要,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账户,但不得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账户透支。”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应当组织或者协助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系统,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相互之间的清算事项,提供清算服务,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支付结算规则。”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的需要,可以决定对商业银行贷款的数额、期限、利率和方式,但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有其法定的职责和业务范围,根据以上法条规定,央行的法定业务主要有:(1)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包括存款准备金制度、基准利率制度、再贴现制度、再贷款制度、公开市场业务制度和其他货币政策工具)(2)代理财政部向各金融机构发行、组织兑付政府债券;(3)经理国库与清算服务;(4)中央银行贷款;(5)央行禁止从事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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