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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打好疫情阻击战

发布时间:2021-11-27 21:09:07

⑴ 银保监会下发通知: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经济日报讯 记者陆敏报道:2月15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近期重点工作事项作出强调,包括5方面、12项举措。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银行业保险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金融服务,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为做好金融服务,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通知》要求各相关机构全力支持疫情防控企业扩大产能,全面服务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帮扶遇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通知》明确,各相关机构,紧紧围绕疫情防控需求,全力做好治疗药物、疫苗研发等卫生医疗重点领域,以及重要物资生产、运输物流等相关企业的融资支持。降低融资成本,提供优惠利率和优质金融服务,支持企业恢复产能和扩大生产。鼓励保险机构结合自身情况,为身处疫情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意外、健康、养老、医疗等优惠保险服务等。
《通知》鼓励保险机构通过减费让利、适度延后保费缴纳时间等方式,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渡过暂时难关。鼓励银行保险机构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在支付结算、融资规划、产销支持等更多领域,发挥机构自身优势,提供特色产品、专业咨询、财务管理、信息科技支持等增值服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精准支持对宏观经济和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带动作用的项目工程。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加强供应链金融服务。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遇到困难、仍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小微客户,《通知》明确,积极通过调整还款付息安排、适度降低贷款利率、完善展期续贷衔接等措施进行纾困帮扶。加大对普惠金融领域的内部资源倾斜,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大企业财产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业务拓展力度,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更多保障。
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特点,《通知》强调,要加大春耕春种金融支持。积极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有效满足农村地区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生产和春耕备耕农资供应信贷资金需求。鼓励地方银行机构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支持疫情期间农产品保供稳价。支持保险机构稳步拓展农业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稳定农业种植养殖户和农民生产经营预期。
为提高线上金融服务效率,《通知》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要积极推广线上业务,强化网络银行、手机银行、小程序等电子渠道服务管理和保障,优化丰富“非接触式服务”渠道,提供安全便捷的“在家”金融服务。在有效防控风险的前提下,探索运用视频连线、远程认证等科技手段,探索发展非现场核查、核保、核签等方式,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快贷、应赔尽赔快赔。

⑵ 银保监局如何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临时调整停业网点情况,应提前做好宣传说明及客户分流,并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室进行报备。辖内机构总、分行(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实行假期关键岗位带班值班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并有效满足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强对医疗及科研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一线医护人员等方面的各项金融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要高度重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调整完善相关信贷、理赔政策,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三、加强场所与员工管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三个覆盖”“三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相关信息申报。要配置必要的卫生防疫设备,为大堂、柜台、安保等一线岗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防护用品,落实办公场所和营业网点的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推动科技赋能,加大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提升银行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减少人员聚集。要通过减少现场会议,鼓励电话及线上沟通等各种方式,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迅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推动形成行业合力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倡议和组织会员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借机炒作、曲解政策、误导销售、同业诋毁、哄抬金融产品定价等行为,为本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卫生的金融消费环境

⑶ 疫情影响下的中国经济观察:短期冲击不足惧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带来困难和挑战,此时此刻,人们也越来越关注当前中国经济形势。

“我们有能力、有信心、有把握,既要彻底战胜疫情,还要完成既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中国经济韧性强劲,内需空间广阔,产业基础雄厚,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特别是抓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重点任务。”“越是在这个时候,越要用全面、辩证、长远的眼光看待我国发展,越要增强信心、坚定信心。”“疫情不会动摇中国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实基础。”“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怎样正确看待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如何迎难而上、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从今日起,本报推出“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系列述评,从多个角度观察研判经济形势,见证中国经济在困难和挑战面前的强大韧性与活力,解疑惑、增信心、鼓实劲。
春节前夕,新冠肺炎疫情突如其来。疫情究竟会对中国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综合起来看,我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疫情的冲击是短期的、总体上是可控的,只要我们变压力为动力、善于化危为机,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强化‘六稳’举措,加大政策调节力度,把我国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就能够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阶段性、暂时性的,不会改变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同时,对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也应坚持底线思维,积极应对。
科学理性地看待疫情带来的影响
“刚刚副区长给我打电话,说明天就带50辆大巴车去贵州安顺那边招工,亲自把工人拉回来!”2月11日复工之后,浙江白马实业有限公司到岗工人数不足员工总数的1/3。正当董事长马妙武眉头紧蹙的时候,企业所在的金华市金东区领导一通电话,让他一下子振作起来。
为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各地区各部门纷纷伸出援手,帮企业共渡难关。
租大巴、包高铁、管食宿、有补贴……政企联手,跨省对接,浙江嘉兴嘉善派出5支招工小分队,让员工乘专机返岗;福建福州包下数十辆大客车,招工队火速抵达云湘川;广州黄埔区更是送上“真金白银”,规模以上企业一季度投产奖励100万元,实现两位数增长最高奖励500万元。
免租金、减税额、降社保、不抽贷……援企稳岗措施招招给力,最大程度缓解企业因疫情造成的经营困难。工信部出台20条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协调解决原材料供应、物资运输等难题;银保监会加大对受困小微民营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税务总局公布185个“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京沪粤苏等多地推出了延长社保缴费期、减免房租、贷款适当展期等举措。
目前,复工复产取得积极进展。截至3月13日,除湖北省外,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开工率超过95%,企业人员平均复岗率约为80%,中小企业开工率已达到60%左右。
客观地说,疫情不可避免会对经济社会造成较大冲击。疫情大大减少了人口流动,对消费需求,尤其是对餐饮、影院、交通旅游、酒店住宿等服务性消费的冲击最为明显。从供给侧看,受防疫防控影响,原材料、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流通有所不畅,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复工复产速度。
不过,多位专家学者表示,对疫情给经济带来的影响要科学理性地分析。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我国采取了最全面、最严格、最彻底的防控举措,当前,疫情蔓延扩散势头已经得到基本遏制,防控形势逐步向好。我们完全有信心、有能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看未来,随着疫情结束,生产要素流动将恢复正常,在疫情期间被压抑的需求将获得反弹性释放,中国经济将回归既有的增长趋势。“新冠肺炎疫情虽然会对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但终究是一次性冲击。”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学部委员蔡昉说。
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刘元春认为,从发展实践看,疫情对大型经济体的冲击往往是短期的、阶段性的,一般在疫情结束后一个季度恢复正常增长。
看当下,尽管疫情会给中国经济造成一定损失,但我国有能力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实力、物质基础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明显增强,有能力将疫情带来的不利冲击化解到最小。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杨伟民认为,疫情对多数行业和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的影响程度有限,目前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政策,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恢复,这有助于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
良好的基本面有利于战胜疫情、保持经济发展好势头
疫情影响的是中国经济发展的节奏,而不是趋势。
在专家们看来,疫情不会改变中国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不仅如此,良好的基本面还有利于战胜疫情、保持经济发展稳中向好、长期向好。
——实力大、家底厚,基础扎得牢。
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00万亿元,稳居世界第二,人均GDP突破1万美元大关;220多种工业产品产量居世界第一,是唯一拥有联合国产业分类所列全部工业门类的国家;外汇储备规模超过3.1万亿美元,为第一大外汇储备国。中国生产的齐全性、规模性,金融市场的厚实性,使外生冲击难以引起经济趋势性变化,更为疫情防控提供了充足“弹药”。
“家底厚了,抗冲击能力肯定更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王孝松表示,我国财政收入从2002年的1.89万亿元增加到2019年的19万亿元,增长了9倍多,这意味着我国能更好地运用财政政策,实施有针对性的减税降费,并向受疫情影响的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动力足、潜力强,发展空间大。
中国仍是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还处于城镇化过程中。促进约1亿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是“刚需”,不会因疫情而消失。中国拥有14亿人口,超4亿人的中等收入群体仍在稳步扩容,国内市场潜力巨大。
“疫情对生产要素供给和生产率不会产生长期影响,更不会削弱我国经济的潜在增长能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杨光普说。
——调控强、经验丰,应对更从容。
中华民族是历经磨难、百折不挠的民族,困难和挑战越大,凝聚力和战斗力就越强。从九八洪灾、非典疫情、汶川地震,到亚洲金融危机、国际金融危机、国际经贸环境变化,中国经济都展现了惊人的风险抵御能力。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依靠中国人民的万众一心、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强大的物质和技术基础,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我们依然能保持中国经济平稳运行。
“我国宏观调控政策的空间仍然是十分充足的。在货币政策方面,我国在国际主要经济体中仍然是少数实施常态化货币政策的国家,工具箱是充足的,可以有效地对冲疫情的影响。”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说。
积极应对,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疫情造成的暂时性干扰总体上不会延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定量要求来看,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够如期实现。”蔡昉判断。
蔡昉算了一笔账:从实现两个“翻一番”目标来看,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增速达到5.7%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达到1.9%,便可实现统计意义上的准确达标。从决战脱贫攻坚来看,结合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成果,今年实现551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的目标也能够达到。
说千道万,既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又要把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奋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还得靠实干。
——逆周期调节力度加大,援企政策送上“大礼包”。
拿到宁波市区信用联社首笔500万元贷款,凯福莱特种汽车有限公司负责人谢建浩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疫情发生以来,国内负压救护车的订单陡增,公司资金周转不过来,只能干着急!”让谢建浩没想到的是,打电话申请贷款才过了18个小时,就获得3200万元的授信。“不需抵押一分钱,还执行优惠利率,我们肯定要放开手脚大干一场!”
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下调贷款利率、延期还本付息、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短短几天,一揽子政策密集出炉,助力重点民生行业恢复生产,扶持中小企业渡过难关。截至3月11日中午12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抗击疫情提供的信贷支持超过15315亿元。
——城乡政企携手纾困,产业链受惠“及时雨”。
政府忙搭桥,物资不用愁。
“2月底前公司恢复正常生产水平。”2月10日复工后,福建普斯特服饰有限公司总经理蔡文坤一度为疫情防控成本而担忧。当地有关部门立即将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品的平价供应渠道联系好。“去年底接了不少订单,我们对今年的发展充满信心。”
转行有渠道,生计有保障。
36岁的武汉市民柳淑芬失去了超市营业员工作,转身当上了京东的兼职客服,“在家就能上班,每天最少时只需工作3小时,就能挣六七十到100块钱,挺满足。”疫情发生以来,京东集团先后提供超过3.5万个就业岗位,让柳淑芬这样的普通人成功转行。
农超来对接,增收有希望。
运输受阻、用工不足,让海南一些冬季果蔬烂在地里。海南王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余慧勤,紧急联系沃尔玛、大润发、永辉等全国大超市,打通物流渠道,“目前已运出1万多吨新鲜果蔬,单价跌到6毛钱的辣椒恢复到2元!”
——经济新动能加快孕育,转型升级抓住“新契机”。
智能诊疗辅助医生分析患者肺部图像,大数据技术辅助政府部门进行流动人员管理,在线教育打造互联网课堂,智能制造帮助企业按时交付订单……在传统经济受疫情影响的同时,经济新动能也在迸发涌现。危中有机,危中寻机。应对疫情造成的冲击,也为中国产业链、产业集群脱胎换骨迈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契机。
有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有全国人民的万众一心,我们一定能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努力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⑷ 疫情当前,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坚决要打赢疫情阻击战体现出我们政治所学的哪些观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体现了我们国家党的性质,宗旨地位,以及我们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⑸ 中国如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论文题目

中国如何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论文题目的话,我觉得中国是最特别特别强大的,我觉得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全民皆兵

⑹ 北京市政府出台19项重磅措施,支持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

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防控能力建设,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城市平稳有序运行,更好服务市民生活,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

1.对新落地生产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的项目加快审批,各区围绕防控物资和配套部件、材料项目生产建设、认证等方面,开辟一站式、全链条并行、48小时内办结的审批绿色通道,优先配置用地用水用电等资源型指标。(责任单位:各区政府)

2.设立进口防控物资快速通关专用窗口和绿色通道,对用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医疗器械等,做到即到即提,确保通关“零延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对卫生健康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免税进口物资已征收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责任单位:北京海关、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委)

3.建立采购绿色通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购疫情防控相关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可不执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方式和程序,采购进口物资无需审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提高资金拨付汇划效率。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5.简化外汇办理手续。

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可按照“特事特办”原则,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对于境内外因支援此次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便捷办理资金入账和结汇手续。

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向银行提交单证材料,经办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抽查。(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外汇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

二、加大防控资金支持力度

6.建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池,主要用于全市医药物资储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疫情防控所需医用设备设施和防护物资等。

市区两级财政加大疫情防控库款保障力度,优先调度,协同财政代理银行主动做好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对接,确保预算安排的疫情防控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对于库款保障水平偏低的区级财政,市财政将及时增加资金调度予以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7.加强医疗费用保障。

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患者救治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对直接接触待排查病例或确诊病例,诊断、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病例标本采集和病源检测等工作相关人员给予每人每天300元补助,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其他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给予每人每天200元补助。

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按规定认定为工伤;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8.加大对涉及疫情防控和民生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

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简化流程,尽快发放。

通过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

鼓励辖区内各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一线的相关单位和工作者、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市金融监管局)

三、精心做好企业服务

9.支持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增加产能,支持其他企业通过新增防控疫情所需物资生产线快速形成产能,对相关有效释放产能的项目提供投资补贴或者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0.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

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交通委、北京铁路局、北京海关、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

11.妥善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

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责任单位:人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12.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

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委、市体育局、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

13.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各区政府)

四、发挥科技创新对疫情防控支撑作用

14.加强防疫药品研发和技术攻关。

出台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科技攻关促进医药健康创新发展的相关政策,支持医疗机构积极开展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诊断与治疗创新品种临床研究,推动创新医疗器械、创新药尽快进入临床应用,支持医药类企业加快抗病毒药物、检测试剂研发和排产。

及时、足额、优先为符合条件的生产相关药品、试剂、疫苗研发机构办理采购国产设备退税。(责任单位: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

15.加强与疫情防控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对接,鼓励在中关村相关分园落地。充分发挥第三方技术服务平台作用,加速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等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支持企业进入防控产品应急审评审批绿色通道。(责任单位:中关村管委会)

16.促进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深入实施北京大数据行动计划,鼓励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融合共享、互动互用,联合开展筛选排查、物资调配等智能应用研发。完善“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线医生咨询平台”,支持医疗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研发及产品示范。(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

五、加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

17.做好返京人员服务管理。

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到京前14日内,离开湖北地区或者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在到京之日应当主动向居住地或者住宿地的社区(村)报告健康状况,并于到京之日起接受14日的监督性医学观察,每日早晚监测体温,不得外出,负责监督性医学观察的社区(村)应当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

对国内其他地区人员到京14日内,应早晚进行体温和健康监测,体温正常的可以上班,鼓励企业实行弹性工作时间、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可以实行网络办公。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落实分类管理要求,指导社区采取科学防控办法,避免一刀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区政府)

18.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

按照“市管批发、区管零售”原则,加大对生活必需品供应企业协调和服务保障力度,统筹大型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政府储备和货源组织;严格落实各区属地责任,做好属地生活必需品零售供应。

启动实施“点对点”监测补货保障机制,提升缺货商品补货效率。将重要防疫和生活物资纳入应急运输保障范围,落实绿色通道政策,确保“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

严格价格监管,加强价格监测,每日通报各区食品价格变动情况。严肃查处借疫情防控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各区政府)

19.加大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力度。

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充分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作用,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诉求,提供更多“雪中送炭”服务。

全面加强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既便利群众办事,又避免人员聚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局、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市有关部门)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2月3日

⑺ 关注!五部委回应受疫情影响的个贷事宜……

受疫情影响,房贷发生逾期,计不计入征信失信?参加防疫的、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房贷能不能延迟……

贷款在身的个人和企业,在防疫期间,遇到上述问题怎么办?银行是否可以给予宽限?五部委的回答是:灵活调整住房按揭、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来源=央行 编辑=阳阳 编审=徐红

文章来源:西安楼市

⑻ 金融企业应积极应对疫情发展社会经济

【导读】近日,国家财政部发布了有关省属金融企业在疫情期间发展社会经济的有关政策,力求在疫情防控的同时,促进省属金融企业逐步进行经济的发展,其中有四项针对性政策,接下来我们就来具体学习和领会一下。

1、及时开辟服务绿色通道

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简化优化审批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高效的综合金融服务。江苏银行要求分支机构、省信用联社指导各农商行专设防疫抗疫应急资金绿色窗口,安排专人划转应急资金,保障资金及时到位。紫金保险主动扩展保险产品保障范围,简化理赔流程和证明材料,并优先处理、预先赔付。省再担保集团大力压缩业务审批和服务周期,将疫情防控项目办结时限控制在3个工作日之内。省农担公司对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名单内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请30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在疫情期间简化现场尽调要求,确保项目及时审批不误农时。金财公司对所投资的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出现阶段性困难的,通过延展业绩考核期限、调整业绩考核要求等方式,缓解企业经营压力。

2、创新推出专项金融产品

江苏银行创新推出“抗疫专项贷”,首批提供紧急融资额度100亿元,重点支持全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华泰证券积极推进多个疫情防控支持项目,牵头承销发行市场首单民营企业疫情防控资产支持票据,助力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紫金保险设计推出针对企业复工复产需求的保险产品,为经济社会秩序恢复提供专属保障。省再担保集团设计防疫专项担保产品,安排专属额度,为重点企业提供融资便利。

3、积极落实房租减免政策

省属金融企业结合实际制定房租减免和延迟收取的具体方案,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支持相关企业渡过难关。省农村信用联社部署全省农商行对经营用房出租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预计将对五百多个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近1600万元。江苏银行预计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112万元,并采取延期收取房租措施。

4、制定实施降费让利措施

江苏银行制定利率优惠和手续费减免专项政策,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企业的支持力度。省农村信用联社要求各农商行在政策、资金、利率等方面对受疫情影响客户予以专门倾斜,有效降低客户负担。省再担保集团实施再担保费减免优惠,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合作机构,以及相关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免收再担保费。省农担公司对属于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减半收取担保费,做到精准发力。

以上四项财政政策是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的,省财政厅积极履行省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优化管理考核,加强服务协调,引导督促省属金融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要求省属金融企业主动发挥金融行业优势,创新落实一系列措施,努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需,各地已经开始实施了,相信经济的发展会很快步入正轨了。

⑼ 重磅!央行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支持相关企业抗疫!

2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
  《通知》提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此外,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通知全文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2020年1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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