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国际金融体系的介绍
国际金融体系(The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system) 是指调节各国货币在国际支付、结算、汇兑与转移等方面所确定的规则、惯例、政策、机制和组织机构安排的总称。国际金融体系是国际货币关系的集中反映,它构成了国际金融活动的总体框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国之间的货币金融交往,都要受到国际金融体系的约束。
Ⅱ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的介绍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是指从事国际金融管理和国际金融活动的超国家性质的组织机构,按地区可分为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和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
Ⅲ 金融机构体系
1、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1)现代银行的产生和特征
最早的金融机构是货币经营业,而后演变产生现代银行。
银行是金融体系的主要环节。现代资本主义银行形成的途径:①由早期高利贷性质银 行转化而成;②由资本家合股建立的股份银行。现代银行具有不同于货币经营业的特征。
早期的现代银行都是商业银行,而后从其中分离出另一类型银行--中央银行。
(2)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是指一国金融机构按照一定的结构形成的整体。
各国金融体系各有特点,一般都包括以下三类环节:商业银行;中央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3)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建立途径:在各解放区银行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银行,没收官僚资本银行,改造民族资本银行,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由此形成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心的"大一统"金融机构体系。
(4)我国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
大体经历了如下三个阶段:①高度集中的金融机构体系;②多元混合型金融机构体系。③中央银行制度下的金融机构体系。
2、政策性金融机构
(1)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那些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活动,支持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全面进步,配合宏观经济调控的金融机构。其特征有:经营目标是实现政府的政策目标;资金主要来自国家预算拨款,在国内发行金融债券和发行国外债券等。资金运用以中长期贷款为主;贷款重点是政府产业政策、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中重点扶植的项目。
(2) 政策性金融机构的种类:开发性;农业政策性;进出口政策性等。
(3) 我国现有的政策性银行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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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发展的特征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相分离,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且形成了严格分工,相互协作的格局。我国现阶段所形成的金融机构体系的总体情况如表所示。 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新型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北京、上海、深圳、大连等十八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场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等(表一)我国现阶段金融机构体系的主要构成(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它是我国的货币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职责包括:1、发表、履行与其制作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检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中国人民银行的最高决心机构是理事会,李事长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区划设置其分支机构,1998年以后按经济区域设立了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等九个跨行政区的分行,各分行下设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总行领导下在各自的辖区内履行中央银行的有关职责。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在北京和重庆设立两个直属于总行的营业管理部。(二) 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投资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图专门充实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1、 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职责是为我国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资。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投资于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项目、能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营业性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2、 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办理与之有关的各种贷款、混合贷款和转贷款,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业务。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职责是以公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办理粮、棉、油、糖、猪肉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三)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按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中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从事同业拆借。8、买卖、代理买卖外汇。9、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0、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11、提供保管箱服务。12、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无论是吸收储蓄存款,还是发放中长期贷款,或是办理结算业务上都处于优势地位。它一方面积极开拓、稳健经营,同时又以效益为中心,进行集约化经营。中国农业银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优势,继续服务于农村经济,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础,将经营重心转移到高效行业和企业;另一方面实行城乡联动的市场定位,拓展城郊与城区的业务,支持城乡经济一体发展;同时还在积极创造条件进入国际金融市场。中国银行在其作为国家外汇外贸转移银行时期,在发展国际金融业务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在,作为外汇指定银行,继续充分发挥着支持外贸事业发展、提供国际结算服务、提供进出口融资便利以及作为对外筹资的主渠道等的业务优势。中国建设银行在经历了十几年财政、银行双重职能并行的阶段后,1994年进入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的新阶段。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由于该银行过去长期专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等基本建设金融业务,与大企业、大行业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继续发挥优势,实施为大行业、大企业服务的经营战略,其同时也在积极拓展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四) 其他商业银行 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我国就陆续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心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等。就这些商业银行的活动地域来看,新建时明确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与区域性商业银行之分,这从各银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别。但近些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的经营域界已超出了原来定位的地区,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区扩展。1995年春,我国开始在规范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其基本方式是将众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多极核算经营的体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变为尘世合作银行的分支机构。城市合作银行在性质上并不属于合作性金融机构,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因而城市合作银行后来又改名为城市商业银行。这些以城市名称命名的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功能是为本地区经济发展融通资金,重点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2001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江苏省成立了张家港市、常熟市、江阴市三家农村商业银行,这是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标志着一种新的农村金融机构诞生。(五) 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指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和租赁公司等。1、 保险公司这是经营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和集聚保险基金,建立社会经济补偿制度,保持生产和人民生活的稳定,增进社会福利;经营国内外保险和再保险业务以及与保险业务有关的投资活动,促进社会生产、流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等。国外一些著名的保险公司如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等也在我国设有分支机构。2、 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经营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有三种类型:国家银行附属的信托投资公司;全国性的信托投资公司,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爱建金融信托公司等;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它是地方政府为促进本地区和国外的经济技术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信托存款;经营委托贷款与投资及信托贷款与投资;从事融资性租赁;办理担保与代理业务;经营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买卖,以及在境外发行外币有价证券;筹措境外外币借款;经营外汇信托投资业务等。3、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业务有: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于1987年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后,各省市都相继成立了证券公司。为了方便投资者买卖股票和债券,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了证券交易营业部,在那里人们非常方便地买卖各种上市证券。4、 财务公司我国的财务公司多为企业集团内部集资而成,其宗旨和任务是,为分企业集团内部集资或融通资金,一般不得在企业集团外部吸收存款。财务公司在业务上受银行监督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在行政上则隶属于各企业集团。主要业务有:人民币存款、贷款、投资业务;信托和融资性租赁业务;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等。5、 金融租赁公司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金融租赁公司创建时大都是由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合资设立,如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等。根据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及管理原则,对租赁业务也要求独立经营,与所属银行等金融机构脱钩。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有:用于生产、科研、办公、交通运输等动产、不动产的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业务;前述租赁业务所涉及的标的物的购买欲望;出租物和抵偿租金产品的处理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融资业务;吸收特定项目下的信托存款;租赁项目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汇及其他业务。6、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邮政金融机构。其主要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个人汇兑和结算业务为主,不能办理与银行机构相同的如发放贷款这类业务。邮政储金汇业机构吸收的存款,除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备付金外,其余部分转存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使用,不得经营国债和国家政策性金融债券。7、 外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金融机构,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外资银行,具体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二是外资财务公司,具体包括外国独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三是外资保险公司,具体包括外国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随着金融机构地对外开放和我国加入WTO 后,外资银行将陆续金融我国,这既有利于引进外国银行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但也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既对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了机遇,但也提出了挑战。国内金融机构只有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适应市场,接受挑战。
Ⅳ 国际金融的体系结构及主要内容
国际金融体系是一个十分复杂的体系,从广义上讲,其构成要素几乎包括了整个国际金融领域,包括:国际汇率体系、国际收支和国际储备体系、国别经济政策与国际间经济政策的协调等。但从狭义上讲,国际金融体系主要指国际间的货币安排,具体包括:国际汇率体系、国际收支和国际储备体系、国别经济政策与国际间经济政策的协调。
Ⅵ 国际金融体系具体指什么
根据国际著名金融专家丁大卫教授的解释,国际金融体系是世界金融的总称或泛称。由于金融具有环环相扣的系统性,因此称之为体系。具体而言,国际金融体系主要指的是国际金融市场体系和国际金融监管体系。因为金融市场具有很高的收益和风险,因此,金融市场的发展始终离不开金融监管,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与时共进的关系。例如,2008年9月15日全球爆发金融市场危机,之后,全球都在致力于金融监管体系改革。
前面说过,金融体系是一环扣一环的,因此又可细分为若干市场和监管分枝体系,如货币市场体系及其监管体系(中央银行)、银行体系及其监管体系(银监会)、证券市场体系及其监管体系(证监会)、保险市场体系及其监管体系(保监会)等。
各国国情不同、立法不同、金融市场的发展程度不同,因此,各国金融市场划分及其监管体系略有不同。
国际著名金融专家 丁大卫教授简介
丁大卫,国际著名金融专家、金融危机预言家、金融规律的发现者、金融定律的发明人、国际企业管理专家、国际金融界权威人士、全球金融领跑者、金融市场守望者、中国金融市场诊断师、中国金融走向国际化道路的促进者。他可能是全球金融领域拥有最多知识产权的个人。
全球独一无二、最先进、最完善、最实用、最有效的管理体系、理论体系和教学体系——金融树(FinancialTree)、金融树体系(FinancialTree System)、系统金融学(Systematic Finance)、金融生态学(Financial Ecology)、金融物理学(Financial Physics)、金融科学(Financial Science)及金融科学体系(Financial Science System)的发明人和创始人。
他破天荒般地发现了金融的客观规律,创立了科学的金融学和金融科学体系。他不仅开创了人类金融科学的先河,而且率先揭示了金融与危机的来龙去脉和变化规律。
曾在上世纪80年代成功考取了极个别人才能通过的几乎所有美国金融/证券行业所需的营业执照,并在该行业的不同领域从业至今,涉及企业和金融管理的各个方面。历任:美国环球证券首席投资执行官,美国国际金融证券研究院理事会副理事长,多伦多股票交易所董事局顾问,加拿大风险资本交易所董事,博鳌亚洲论坛/博鳌水城投融资总策划,博鳌亚洲论坛顾问,博鳌水城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博鳌从一个渔村变为一座比澳门大两倍的现代化水城)、中美多所大学教授或特聘教授、博导、清华大学中国企业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黄金投资专家委员会首席金融科学家,全国贵金属产业专业委员会专家、中国房地产协会-清华大学房地产总裁同学会顾问、国际多家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美林、高盛、黑石、野村等国际投行的经常顾问。在海内外发表过多部著作、金融教材和上百篇论文,经常在国际会议上作专题报告。
上世纪90年代曾向朱镕基副总理、总理及国务院等部门提出过许多有益建议,其中包括1993年加强宏观调控,整顿金融秩序,尤其是整顿、规范期货市场的建议和方案。据中国政府唯一英文官方报纸《中国日报》2001年4月10-16日的报道: “他的建议曾至少两次帮助中国避免金融危机的发生。”上世纪90年代中期,率先将国际金融从业执照和资格认证体系其中包括S3、S7、CFA、CFP等引入到中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曾为包括北大、清华、人大、中财、中科院研究生院、中央党校、上海交大等中美众多大学教授各种高端前沿课程;曾为国内外众多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中国证监会等、各大金融机构、数千家房地产企业老总、跨国公司及上市公司高管提供前瞻性高端培训,为中美培养了大量金融人才;曾为众多政府机构如吉林通化市政府、北京东城区政府及企业,其中包括美林、高盛、黑石、大摩、日本国际协力银行等提供独特的咨询和解决方案。
上世纪90年代以来,历次金融危机爆发之前,丁教授都曾不厌其烦地向世人发出警告并预示了结果。 2008年9月15日华尔街引发了全球金融危机,此前的几年中,他一直在为阻止这场危机的爆发进行了不懈的努力。相比之下,美联储前主席格林斯潘执掌美联储长达21年之久,期间多次发生金融危机,他不但一次也没有觉察到,反倒一次次将虚假的繁荣误以为真。
丁大卫教授从事金融20多年来,始终走在国际金融研究与实践的最前沿;开创了一系列崭新的金融知识体系、理论体系、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方法体系和管理体系:将原本抽象无形的金融世界变得一目了然;始终坚持承诺对所传授的所有知识及每一个观点和判断的客观性、前瞻性、准确性和正确性终生负责。
Ⅶ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根据1944年联合国国际货币金融会议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的。1945年2月正式成立,1947年成为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其宗旨是:通过会员国共同探讨和协商国际伙计问题,促进国际货币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开发会员国的生产资源;促进汇率稳定和会员国汇率有条不紊的安排,避免竞争性的货币贬值;协助会员国建立多边支付制度,消除妨碍世界贸易增长的外汇管制;协助会员国克服国际收支困难。
会员国缴纳的基金份额,是基金组织最主要的资金来源。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主要业务活动除了对会员的汇率政策进行监督,与会员国就经济、金融形势进行磋商和协调外,则是向会员国提供借款和各种培训、咨询服务。
世界银行集团
世界银行集团包括世界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这三者的共同宗旨是通过提供和组织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会员国恢复和发展经济的资金需要,资助他们兴办特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但三者的贷款对象和方式有所不同。世界银行主要是向成员国提供长期的贷款优惠;国际开发协会则致力于低收入国家提供长期低息援助性贷款;国际金融公司主要向成员国的私人部门提供贷款。
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有会员缴纳的股金、向国际金融市场借款、出让债权、经营中的利润收入。其主要业务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贷款。
国际开发协会是专门对较穷的发展中国家发放条件优惠的长期贷款的金融机构机构,成立协会的建议是1957年提出的,正式成立于成立于1960年9月。
国际金融公司建立于1956年7月,申请加入该组织的国家必须是世界银行会员国。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方式与世界银行相同。其主要任务是对属于发展中国家的会员国中私人企业的新建、改建和扩建提供资金。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
1.亚洲开发银行:1966年成立于东京,行址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其宗旨是通过发放贷款和进行投资、技术援助,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发展与合作。我国在亚洲开发银行的合法席位于1986年恢复,为亚行的第三大认股国。
2.非洲开发银行:1963年成立,行址设在科特迪瓦首都阿比让,我国于1985年加入该行,成为正式成员国。其宗旨是为成员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提供资金支持;协助非洲大陆制定发展规划,协调各国的发展计划,以期达到非洲经济一体化的目标。
3、加勒比开发银行:加勒比开发银行是地区性、多边开发银行,1969年10月18日,16个加勒比国家和2个非本地区成员在牙买加金斯敦签署协议,成立加勒比开发银行 (Caribbean Development Bank,CDB) 。1970年1月26日,协议生效,1月30日,理事会成立大会在拿骚举行。总部设在西印度群岛的巴巴多斯首都布里奇顿。该行的宗旨是促进加勒比地区成员国经济的协调增长和发展,推进经济合作及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为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援助。该行的宗旨:是促进加勒比地区成员国经济的协调增长和发展,推进经济合作及本地区的经济一体化,为本地区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援助。
4、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uropean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EBRD,简称欧银,成立于1991年,建立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的设想是由法国总统密特朗于1989年10月首先提出来的。他的设想得到欧洲共同体各国和其他一些国家的积极响应。1991年,该银行拥有100亿欧洲货币单位(约合120亿美元)的资本。欧盟委员会(前欧洲共同体委员会)、欧洲投资银行和39个国家在银行中拥有股权。最大股份拥有者是美国,占10%,其次是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英国各占8.5%,东欧国家总共拥有股份11.9%,其中前苏联占有6%。宗旨是:在考虑加强民主、尊重人权、保护环境等因素下,帮助和支持东欧、中欧国家向市场经济转化,以调动上述国家中个人及企业的积极性,促使他们向民主政体和市场 经济过渡。投资的主要目标是中东欧国家的私营企业和这些国家的基础设施。
5、欧洲投资银行:欧洲投资银行是欧洲经济共同体成员国合资经营的金融机构。根据1957年《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
条约》(《罗马条约》)的规定,于1958年1月1日成立,1959年正式开业。总行设在卢森堡。宗旨:《罗马条约》第130条规定,欧洲投资银行不以营利为目的,其业务重点是对在共同体内落后地区兴建的项目、对有助于促进工业现代化的结构改革的计划和有利于共同体或几个成员国的项目提供长期贷款或保证;也对共同体以外的地区输出资本,但贷款兴建的项目须对共同体有特殊意义(如改善能源供应),并须经该行总裁委员会特别批准。对与共同体有联合或订有合作协定的国家和地区,一般按协定的最高额度提供资金。
6、美洲开发银行:美洲开发银行 (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 -- IDB) 成立于1959年12月30日,是世界上成立最早和最大的区域性、多边开发银行。总行设在华盛顿。是美洲国家组织的专门机构,其他地区的国家也可加入,但非拉美国家不能利用该行资金,只可参加该行组织的项目投标。其宗旨是“集中各成员国的力量,对拉丁美洲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并协助它们“单独地和集体地为加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7、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sian Infrastructure Investment Bank )简称亚投行,是一个政府间性质的亚洲区域多边开发机构,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法定资本1000亿美元,总部设在北京。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于2014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首批意向创始成员国有包括中国、印度、新加坡等在内21个国家财长和授权代表。截止2015年4月1日,法国、德国、意大利、卢森堡、瑞士、韩国、巴西、俄罗斯、荷兰、格鲁吉亚、丹麦等已同意加入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这使亚投行扩围至51个成员国,其中31个国家已成为正式的意向创始成员国。
国际清算银行与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
国际清算银行(BIS)于1930年成立于瑞士巴塞尔,其目的是处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赔款的支付和解决德国国际清算问题。此后,其宗旨改为促进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往来提供额外便利,以及接受委托或作为代理人办理国际清算业务等。该行建立时只有7个成员国,现已发展到45个国家和地区。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1975年,十国集团国家的中央银行行长建立,1998年7月,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通过《巴塞尔协议》(全称是《关于统一国际银行的资本计算和资本标准的协议》 ),成为国际银行监管方面代表性的文件。
Ⅷ 国际金融体系的构成在线等
国际货币体系是一种国际间的货币安排。国际交往中的货币支付,必然引起外汇、汇率以及外汇收支等一系列的活动。为保持国际交往的顺畅进行,需要在国际间对这些活动做出某种安排,这就构成国际货币体系。国际货币体系一般包含以下内容:(1)国际交往中使用什么样的货币——金币还是不兑现的信用货币;(2)各国货币间的汇率的安排,是钉住某一种货币,还是允许汇率随市场供求自由变动;(3)各国外汇收支不平衡如何进行调节。随着世界经济和政治形势的发展,各个时期对上述三个方面的安排也有所不同,从而形成具有不同特征的国际货币体系。大体可分为金本位下的国际货币体系、金汇兑本位下的国际货币体系、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当前以浮动汇率为特征的国际货币体系。国际间货币安排的总原则是保障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经济的稳定与繁荣。具体分析,国际货币体系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这样三个方面:一是建立相对稳定的汇率机制,防止不必要的竞争性贬值;二是通过协调国际间的汇率、储备等,为国际经济的发展提供足够的清偿力;三是促进各国经济政策的协调,如关贸总协定、WTO,IMF制定的一系列有关国际收支、汇率准则等。 国际金融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 二次大战中,美国利用战争迅速发展了自己,经济实力很快增强,并成为了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战后,英国提出了“凯恩斯计划”,美国提出了“怀特计划”,设计新的国际金融体系。美国利用当时资本主义世界急需一个相对稳定的和统一的世界货币体系,依仗其掌握的全世界黄金储备量三分之一强的实力,于1944年7月在美国新布罕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即所谓的“布雷顿森林会议”。会上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迫使44个与会国接受了以美元为中心、黄金为后盾的世界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1)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核心内容是“两个挂钩”,即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确认美国1934年规定的35美元折合1盎司的黄金官价,美国对各国的政府或中央银行负有随时用美元按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也有协同美国维护市场黄金官价的责任;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各国货币必须与美元保持固定比价,即实行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这一世界货币体系,实质上是以美元的金块本位制和其他国家货币的金汇兑本位制相结合的虚金本位货币体系。美元是惟一的可自由兑换成其他国家货币的国际支付手段,也是各国惟一的外汇储备货币。布雷顿森林会议还通过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建立了一个永久性的国际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一个与联合国有联系的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它于1945年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建立,旨在促进国际间的货币合作、便利国际贸易、稳定汇率、调整成员国国际收支失衡等。我国是该组织的创始国之一,是该组织的理事会成员国。同时,还通过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建立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世界银行是1945年建立的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总部设在华盛顿。其建立时的宗旨是:通过提供长期贷款和投资,解决成员国战后恢复和发展经济所需的长期建设资金。现在其业务重点转向发展中国家。世界银行的主要业务为发放长期性低息贷款,对象仅限于成员国政府。按其章程规定,成员国必须首先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我国于1980年恢复了在该行的代表权。
Ⅸ 国际金融机构体系的构成及其作用
第二次世复界大战后,国际制金融中一个重要的新现象是涌现了一系列国际金融组织。目前的国际金融机构可以分为三种类型:(1)全球性的,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2)半区域内的,如国际清算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泛美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等等,它们的成员主要在区域内,但也有区域外的成员参加。(3)区域性的,如欧洲投资银行、阿拉伯货币基金、伊斯兰发展银行、西非发展银行、阿拉伯银行等等。
这些国际金融组织对国际货币制度与世界经济的发展都有深远的积极影响。在促进会员国取消外汇管制、限制会员国进行竞争性货币贬值、支持会员国稳定货币汇率和解决伙计收支困难、缓解债务危机与金融危机、促进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等方面,这些国际金融组织都起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