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金融外包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在里面上班是不是那种在路边问人办业务的那种
外包公司可以理解为金融中介,你说的那是一种营销方式,还有很多种营销渠道
② 金融服务外包是干什么的通俗易懂的说啊,不要复制
金融服务外包就是帮金融企业做一些低水平的,但是又不得不做的事,比如说录入类专,语音类,凭证属整理类的事情。金融企业自己做吧,要场地要人要设备,有点得不偿失,因此就出现了专门做金融服务外包的企业,术业有专攻嘛。这样别人能赚到钱,金融企业也降低成本。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
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据统计2005年整个IT行业的支出中有45%为外包支出。
③ 请问金融企业服务公司是做什么的注意:不是金融服务公司,而是金融企业服务公司!!!谢谢
本人见过已成立的公司里面有“企业金融服务公司”,但没见过“金融企业服务公司”;所以不知道你是否写错了。
那么“企业金融服务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呢,总体上他们主要的业务以金融外包服务为核心,根据客户需求组合不同金融工具,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定制化、及时的金融服务。为企业构建信用评级体系,搭建企业与融资机构之间的桥梁,并根据企业的融资需求,结合各类金融机构、典当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拍卖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多种融资形式。
虽然没见过“金融企业服务公司”,但从字面上看,应该和“企业金融服务公司”有着异曲同工之处,最多是针对服务对象不一样罢了,“企业金融服务公司”是为企业提供金融服务,“金融企业服务公司”则为金融机构(比如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提供金融对外服务。
这两类公司的业务重叠度会相对较高,彼此的服务目的都是为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搭建桥梁。
④ 金融外包公司靠谱吗
不好拿,2009年之前比较好拿,那时候规范不够严格,现在国内市场已经分化明显了
华道数据、京北方、华拓数码、信雅达、三泰电子、上海财安等企业已经分化市场,现在要很多的资质(注册资本)、审核要求(相关产品流程)、客户案例(金融行业)等,所以比较难的,再者就是看你在什么地方,每个地方的定义不同,但是做金融外包服务最好在北京注册,因为中国的金融企业都是垂直管理的,我就任北京的一家大型外包服务公司。希望对你有用~~~~~~~~
⑤ 有谁知道金融服务外包公司是干什么的,收到应聘不知道要不要去,靠谱吗
最简单的几个业务,包括催收;客服;还有外包销售业务
⑥ 金融类服务外包公司到底是做什么的
外包公来司一般是指在某一自技术或某一服务上的一个支撑公司,也就是说给正规公司想要开一些拓展业务的项目,只是这个正规公司还没有这样专业的人员或是部门,所以会想到把这个项目外包出去。
金融业类的服务外包,一般是工作如下:
一,做网络市场;
二,做售后服务,如在此平台投资的老顾客,进行后续的维护工作;
三,做另外市场的营销工作。
可以从以上三点考虑,同时也可以针对不同的行业找此类服务。
⑦ 注册(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有哪些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资产管理(非金融);实业投资咨询;实业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信业务代理;企业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档案管理;商务代理服务;软件项目、能源项目投资管理;融资租赁;汽车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⑧ 金融外包产业是什么
金融服务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
金融外包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据统计2005年整个IT行业的支出中有45%为外包支出。近年来,尽管与IT相关的外包仍占到全球外包业务的三分之二左右。但在金融外包领域,随着离岸外包和整个经营过程外包BPO(bussiness-process outsourcing)业务的崛起,外包安排的日渐复杂,金融企业从外包中获得的利益大大提高,金融外包也成为国际外包市场的主流。随着我国金融领域开放程度的不断加大,竞争的日益激烈,国内金融企业要想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根,必须了解国际金融外包动态,借鉴国外金融外包的经验,把现有的资源集中到核心业务上去,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综述:
全球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多地将原先自行承担的业务转交外包服务商完成。监管当局进行的行业调研显示,金融服务机构已将相当一部分的业务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渐复杂。
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外包,可以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等职责转交给不受监管且能进行离岸操作的服务商进行运作。
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服务机构如何能对所负责的业务及风险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业务是否遵循了监管要求?当监管当局质询时,这些机构又怎样能表明自己确实在按章办事?
为回答上述问题并指导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机构(受监管实体),联合论坛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为外包制订高级指引原则。
本文对有关主要问题及风险做了详细说明,并阐述了作为参考标准的高级原则。这些原则适用于银行、保险及证券业。每个行业的国际委员会可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更为详细和有针对性的规定。
目前外包日益成为降低成本及实现战略目标的手段。其中涉及到的领域包括:信息技术(如应用开发,编程及译码)、专业运作(如某些金融、会计领域, 后台业务及处理、管理活动)、执行合约功能(如客服中心)。行业报告及监管调查表明,在金融公司安排外包的过程中,其它公司(包括公司集团内的相关公司及服务商)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个受监管实体的职能与业务可通过多种方式来执行,有关职能可拆分为产品制造、市场营销、后台支持与分销等。如果各种职能的实施地点不同,但仍由本实体内部的部门来负责,则此类情况就不属于外包。该实体应在常规风险管理框架内防范有关风险。
当前更为复杂的外包安排不断涌现。在每种安排中,无论服务商是否受到监管,但都要受到联合论坛原则的约束。
各种行业及监管报告指出,外包涉及风险转移及管理方面(多与跨境业务相关)的问题。各行业与监管当局认为,受监管实体越来越多地依赖外包业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管理风险及服从监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监管当局还担心:受监管实体采取适当措施管理风险及遵守监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难以有效向监管当局表明。
在外包业务引起的这些问题之一是对外包业务的过分依赖会严重影响到受监管实体的可持续性及其履行客户责任的能力。
受监管实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风险:制定全面与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风险监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协商达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务商的财务与基础设施状况。
监管当局能够通过以下措施减少外包过程产生的问题:在评估单个公司时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情况、在分析系统风险时要考虑服务商的风险集中问题。
监管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监管实体如何能保持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监管当局也担忧业务外包会影响受监管实体履行监管义务。除非市场与监管当局的影响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否则随着金融行业对外部服务商依赖程度的加深及IT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可能导致系统性问题。
定义:
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
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
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
按此定义,外包不包括购买合同。此处“购买”被定义为:从供应商取得服务、货物或设备,但买方不转移与客户有关的财产权信息或与其商业活动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受监管实体是指由监管当局授权从事受监管活动的机构。本文提出的原则即是针对这样的实体。
外包服务商(或称服务商、第三方),是指代表受监管实体承担外包业务的实体。
监管当局是指所有授权受监管实体从事任何受监管业务并对该业务进行监管的机构。
金融外包发展趋势 :
金融机构将业务外包已有多年历史。例如自1970年以来,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及存储记录等)外包。
二十世纪八十至九十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外包交易的规模已相当可观并涉及整个IT行业。
随后,外包出现在人力资源等更多的战略领域。同期出现了一种名为“业务处理外包(BPO)”的新形式,是一种点到点(end-to-end)的商业链外包。在BPO中,金融机构与服务商的关系也由传统的服务提供转变为战略合作。
外包的另一个趋势是 “离岸化”,即将业务外包到境外。许多跨国公司试图通过建立离岸交易及服务中心来提高本机构整体的效率。金融机构除将业务外包给服务商外,也会把一些业务交由海外附属机构来完成。
表1列出了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及其人员规模。
表1 在印度从事外包业务的若干金融机构(2003)
⑨ 金融服务公司主要是做什么的求解答。
金融服务公司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金融类服务的公司。这类公司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的活动。
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金融类服务。
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1.直接保险(包括共同保险、寿险、非寿险)。
2.再保险和转分保。
3.保险中介,如经纪和代理。
4.保险附属服务,如咨询。精算、风险评估和理赔服务;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
5.接受公众存款和其他应偿还基金。
6.所有类型的贷款,包括消费信贷、抵押信贷、商业交易的代理和融资。
7.财务租赁。
8.所有支付和货币转移服务,包括信用卡、赊账卡、贷记卡、旅行支票和银行汇票。
9.担保和承诺。
10.交易市场、公开市场或场外交易市场的自行交易或代客交易,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包括支票、汇票、存单),外汇,衍生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期货和期权),汇率和利率工具(包括换汇和远期利率协议等产品),可转让证券,其他可转让票据和金融资产,含金银条。
11.参与各类证券的发行,包括承销和募集代理(无论公开或私下),并提供与该发行有关的服务。
12.货币经纪。
13.资产管理,如现金或证券管理、各种形式的集体投资管理、养老基金管理、保管、存款和信托服务。
14.金融资产的结算和清算服务,包括证券、衍生产品和其他可转让票据。
15.提供和传送其他金融服务提供者提供的金融信息、金融数据处理和相关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