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你认为信用社在对服务三农中还有哪些不足
农村信用社已有50多年的发展史,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农村信用社与“三农”之间息息相关,相辅相成,只有“三农”经济的发展,才会有信合事业的兴旺发达;反过来讲,信用社能发展到今天,也离不开“三农”经济发展这个基矗所以,笔者认为“三农”经济是农村信用社的立社之本、强社之基、发展之源。
立足“三农”是信用社的立社之本。作为任何一个企业都要有自己的市场,有自身发展的空间,只有找准市场定位、正确把握市尝大力拓展市场,这个企业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那么信用社的市场在哪里?历史的、现实的经验已告诉我们,信用社的市场在农村,潜力在农村,发展在农村;农业的兴旺、农民的致富、农村经济的发展,决定着信用社的生死存亡,是信用社立社之本。
服务“三农”是信用社强社之基。农村信用社是“三农”主力军,直接担负着为“三农”服务的重任。因此,服务“三农”是农村信用社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信用社强大兴旺之基。试想,没有农村经济的繁荣,就不会有信用社的今天,信用社也就失去了生命力。
支持“三农”是信用社发展之源。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村多种经济成份和多种经济合作组织形式的诞生,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只有全力支持“三农”,提供全方位优质的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和繁荣,信用社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才能不断提高自身效益、社会效益和真正达到“社农”双赢的目的。
Ⅱ 简要当前“三农”问题的新亮点和新难点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改革要取得突破性进展的新要求,并在现代农业、农民增收、新村建设和扶贫攻坚等重点上有很多新政策、新举措和新亮点。
在加强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文件提出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试点。“我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建政策性农村产权交易担保公司或农业投资公司”,牟武俊表示,可以优先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此外,文件还要求扩大财政支持农业保险的品种和覆盖范围,试点开展生猪、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
要完善农产品物流基础配套设施,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综合运用建设试点。支持农产品产地收集市场、产地集配中心(基地)、公益性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同时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允许商业化运营的农村服务业项目。
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在纷繁复杂的农村改革中,抓住“土地”这个农业生产中最重要、最基本、最广泛的生产要素,抓住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这个最关键、最复杂、最积极的生产关系,就能够带动农村其他改革攻坚突破,实现纵深推进、整体推进、凯歌行进。
要强化各类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探索农村金融服务创新试点,加强涉农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农村多渠道融资。要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推进财政支农资金股权量化改革试点,按照精准扶贫要求使用好扶贫资金,体现惠民导向。
Ⅲ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金融服务
“三农”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历来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加快农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于加强和改善“三农”金融服务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农”金融服务仍然是我国金融服务中比较薄弱的地带,“三农”金融发展中仍存在不少两难问题。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金融服务,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问题,努力把“三农”金融服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首先,要处理好商业化经营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这是困扰“三农”金融服务的根本问题。笔者认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应该坚守两个底线:一个是党和国家要求的社会责任底线。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开展“三农”金融服务,是履行国有资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另一个是商业化经营要求的保本底线。实践证明,不计成本、不讲风险地服务“三农”,会挫伤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会削弱金融机构的长期服务能力。
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应当将这两个底线有机地统一起来。一是坚持以发展带动服务“三农”能力提升。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商业化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寓服务于发展之中。二是努力寻求商业化经营和践行社会责任的结合点与平衡点。在对外服务上,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商业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强的“三农”发展事业;在考评机制设计上,金融机构在考核基层机构点均、人均业务量和效益时,可探索加入对服务“三农”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考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地服务“三农”。三是树立和增强“雪中送炭”的责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边穷地区,虽然经营成本较高,但当地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愿望仍然较强,金融机构应坚持在这些地区设立多种服务网点,以发扬和体现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其次,要处理好关于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三农”客户具有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区域差异显著、信息不对称等特征,难以与一些金融机构过于集约化的经营体制相适应,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妥善处理好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以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三农”,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效率。
一是厘清各级机构的职能分工。金融机构要深入基层、员工和客户,理清哪些事项需要总部统筹管理,哪些需要放权到分支机构,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各级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二是积极稳妥地推动适度简政放权。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试点-评估-优化-推广”的方式,做到既放权于基层,缩短管理和决策链条,又“放而不乱”、风险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导。在具体经营事项交由分支机构负责的同时,金融机构总部也要切实加强管理、督导,形成服务“三农”的整体合力。
第三,要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能不能科学而艺术地把握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平衡点,是决定“三农”金融服务成败的关键,最能考验出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守“三农”业务发展的风险底线。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绷紧风险控制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任何时候都要将不良贷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围内。二是适度提高对“三农”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金融机构应通过优化调整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定价等管理考核指标,打消基层机构服务“三农”的顾虑。监管部门也应坚持差别监管,适当放宽“三农”业务不良贷款等考核指标的监管标准。三是切实加强“三农”业务专业化风险管控能力。这是应对“三农”金融业务风险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处理好资源投入和效益产出的关系。现阶段,农村金融资源投入大、经营成本高、效益产出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三农”和县域市场增加资源投入的积极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以战略眼光来审视和衡量“三农”金融业务。金融机构要从近景、中景、远景等不同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发掘“三农”业务的战略价值和长期效益,做好资源投入的总体规划。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投入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各类财税、保险、货币和监管政策支持,强化正向激励。
此外,在发展创新型“三农”金融业务方面,一是要推动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是要强化城乡联动、行司联动、境内外联动,提供信贷、发债、票据、租赁、理财、保险等跨领域金融服务,构建新型综合化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二是要推动产品创新。近年来,“三农”金融产品创新聚焦在破除农村抵押担保瓶颈上。农业银行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近三年来累计投放林权抵押贷款172亿元。2014年,农行又率先在同业中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三是要推动技术创新。当前要着力把互联网金融的理念、技术和产品运用到“三农”金融服务中。
Ⅳ 支行普惠金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有哪些
支行普惠金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
一是目前真有好项目的小企业不多,二是真有好项目的小企业也不缺钱,三是缺钱的小企业不一定有还款能力,另外有还款能力的企业信用不好等。
Ⅳ 新常态下,"三农"县域业务经营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什么
随着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日益突显,各地农村银行机构积极顺应经济金融形势的新变化,提出了“抓发展、控风险、推改革、强素质、树形象”的工作主线,以创建“三好银行”为推手,着力推进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持续深化改革,防控重点领域风险,实现更高起点、更高层次的科学发展。作为县级法人机构的农村商业银行应如何适应新常态,培育金融发展新动力,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加快业务转型发展已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