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请问资金盘倒闭到哪里去报案
资金盘倒闭,跑路了当然是去派出所报案了,最好去县局或者市局经侦科。
『贰』 网络金融平台受骗,公司可能跑路了,去哪里报案
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这个很重要!!!按照财大师上的了解,一般分为下面的几个步骤。
1、报警。发现被骗之后一定要报警。
2、准备证据。你要准备好你被骗的证据,也就是各种转账以及账户等等资料截图,相信你以前有过账单的,
3、这一类p2p平台也受银监会监管的,你可以直接去银监会投诉举报。
4、找一样被骗的人集体维权。因为一家平台跑路,被坑的就绝对不止你一个,所以把被坑的人集合起来,大家的力量是强大的。
5、去这家公司的运营地址。相信你可以在这个平台官网看到相关的地址。所以你们一起过去找他们就是了。如果你们连地址都没不知道就开始疯狂投资。。。那我也没话说
『叁』 金融诈骗向谁报案
向公安机关报案,一般由公安机关的经侦部门处理。
『肆』 遇到金融诈骗了,向什么机构报案
涉嫌金融诈骗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法律责任。
金融诈骗罪类型如下:
1、集资诈骗罪:使用诈骗的方式集资,要求是有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
其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2、贷款诈骗罪:具体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的对象特定:银行或金融机构,骗的是贷款。客体是国家正常的贷款管理秩序和金融机构对所借出资金的所有权。犯罪主体仅限于自然人。
3、票据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犯罪客体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金融凭证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金融凭证进行诈骗。犯罪客体是国家正常的金融凭证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5、信用证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犯罪客体国家正常的信用证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6、信用卡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7、有价证券诈骗罪:非法占有为目的,使有伪造、变造的有价证券进行诈骗。犯罪主体是自然人。
8、保险诈骗罪:故意虚构保险标的,或是对已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夸大损失程度,或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是故意犯罪,并且犯罪主体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金融公司跑路到哪里报案扩展阅读:
中国《刑法》第192条规定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于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将处与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国《刑法》第193条规定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
进行票据诈骗活动,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伍』 如果发生了金融诈骗是不是要到本地报案
根据司法管辖权规定,在什么地方发生的案件,就要在什么地方报案。
『陆』 投资人跑了怎么办在哪里报案
投资人跑了报什么案子,你说的应该是借款人跑了吧或者被投资人跑了吧,那去当地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
『柒』 金融公司诈骗我去哪里报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专数额较大的公私财属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上诉法院 讨回投资金额
『捌』 来存吧逾期跑路。如何报案,到哪里报案
肯定跑路了 赶紧报警抓人 憋浪费时间了
『玖』 金融诈骗去哪报案
金融诈骗报案的地点可以是犯罪地的公安机关,也可以是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这里犯罪地可以是犯罪行为发生地,也可以是犯罪结果发生地,只要是犯罪行为有关的地方公安机关都可以报案。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六条第一款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