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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架构

发布时间:2021-12-10 19:38:43

『壹』 中国光大集团的公司架构

中国光大集团是通过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北京)和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管理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为集团董事会,集团监事会由中国国务院委派。目前,公司拥有全资企业6家,控股企业2家,参股企业7家,合资企业1家。其中包括,
中国光大银行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公司
中国光大投资管理公司
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
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亚龙湾高尔夫球会(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亚龙湾国家旅游度假区)
光大国际艺术品拍卖(上海)有限公司

『贰』 金融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概念吗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张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及分类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从一个更广泛的现象——金融集团化中进行考察。随着新经济的兴起、经济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别是金融竞争的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的跨行业、跨国界收购、合并,以及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金融集团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潮流。
金融集团是一种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联合体,它具有完整的内部组织和管理架构,一般表现为由一个公司拥有或控股若干个子公司,集团的业务在每个子公司之间分配。金融集团化则是指金融集团兴起的现象。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则是指:集团以金融业为主;一般以一个金融企业为控股母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专门从事某些具体业务(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的各个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有相关的营业执照,都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通过内部的资源配置,集团实际上可以从事多样化经营(包括全能制经营)。很多金融控股集团在金融业之外,还兼营其他产业,如信用卡、网络通讯、房地产、贸易、建筑、机械等其他实业和服务业。
附链接:http://www.stock1.com.cn/q/b12162681.htm

『叁』 日本瑞穗金融集团的控制系统

瑞穗金融集团的内部控制系统包括风险管理结构、遵循审计结构、内部审计结构。 (1)瑞穗集团的风险管理结构
随着金融放松管制和国际化的发展,金融机构加强信用、市场、IT、法律和结算等方面的风险管理日益迫切。瑞穗金融集团认识到,为了提高公司的价值,必须在大力开拓业务的同时,建立相应的风险管理体系。为此,瑞穗金融控股集团董事会制定了适用于全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这些政策明确了集团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需要管理的风险、建立了相应的组织结构。对风险管理所需要的各种人力资源进行培训,并且为衡量风险管理结构的有效性和适应性配置了审计人员。
在瑞穗金融集团内部,金融控股公司负责整个集团的风险管理,富士银行、第一劝业银行、兴业银行、瑞穗证券、瑞穗信托银行等5大核心子公司必须针对本机构,以及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业务风险特点,制定和实施严格的风险管理措施。
(2)风险管理方式
瑞穗集团为了保证集团的正常有效运行,制定了整体性风险管理架构,并且按照各种业务单位的业务风险特点,配置了相应的风险资本,同时保证集团的整体风险暴露不超过集团资本账户和其他财务实力指标所能承受的范围。
①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是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这种风险往往由于交易对手违约、或者由于财务状况恶化,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规定的偿还资金义务而导致金融机构部分或全部资产的损失。瑞穗金融集团采取了两种相互关联的信用风险管理方法:一是根据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的评估,从承诺接信到贷款收回整个过程的每个环节都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这项工作主要是5大核心子公司的职能;二是根据贷款可能拖欠的概率,从整个集团角度进行风险评估与管理,主要由控股公司和5 大核心子公司共同负责。
集团董事会按照集团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决定与信用风险相关的重要事宜,为了有效地协调整个集团的信用风险管理,成立了投资组合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和信用风险管理部对首席风险管理官负责,共同制定和实施与信用风险管理有关的重要事项。在5大核心子公司中,有3家已经建立了独立于业务部门的信用风险管理部、信用监管部、信用评估与审计部。这些子公司还利用信用评级系统、信用风险测量工具确定和监督投资组合状况,在信用限制之内对其进行管理。核心予公司也通过对具体交易的评估、审计自我评价结果、向分支机构提供风险管理指引等方式改进信用决策和交易后的管理职能。
瑞穗集团风险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就是通过集团的信用评级系统对客户的信用价值进行跟踪。瑞穗主要根据数量性财务评估和有关客户业务实力等方面内容的质量性评价来确定客户的信用评级。2001年4月,3家银行已经首先从其海外机构开始,引入了新的联合信用评级制度。
瑞穗金融集团根据日本金融监管厅发布的《金融检查手册》制定了一种严格的统一的自我评价标准。并且已经从2000年3月开始的会计年度实施这些标准。
②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主要是由于利率、汇率、债券和股票价格等市场变量发生变化,造成表内资产负债价值减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外资产价值的下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的可能性。为了加强市场风险管理,瑞穗金融控股公司为整个集团制定了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4大核心子公司在管理自身风险以及子公司风险过程中,必须遵从这些政策,这种制度安排可以使瑞穗金融控股能够有效地监控整个集团的市场和流动性风险。
在金融控股公司架构下,董事会根据集团风险管理政策决定与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有关的重大事项。瑞穗集团也建立了ALM和市场风险委员会,负责协调集团的市场和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该委员会决定整个集团的月度融资和投资政策,讨论并协调与ALM政策、风险计划和市场风险管理有关的政策,并且能够对突然的市场变化做出迅速反应。首席风险管理官负责集团的市场风险管理的计划与运作,风险管理部负责监督市场风险、报告和分析、提出建议、确定限制措施和指引,以及制定与实施与市场风险管理有关的计划。
5大核心子公司按照自身业务的市场风险暴露特点建立了市场风险管理机构,负责对整个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工作,各交易性业务部门也必须设立与本部门相对应的专门市场风险管理机构。
集团风险管理部定期和根据需要从4大核心子公司获得相关数据,掌握有关风险暴露状况和遵循风险限制的情况。根据这些报告,控股公司可以对整个集团的风险状况有一个全面的把握。控股公司每天都要将有关市场风险状况、对风险限制的遵循状况提交首席执行官,定期或按照需要将上述情况提交董事会和行政管理委员会。
在市场风险管理过程中,瑞穗集团引入了受险价值管理(Value-at-risk)的方法,根据4大核心子公司各自的业务特点和对利率的敏感性程度确立了相应的受险和头寸限制。这些限制性条款的确定过程是:首先由市场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和协调,然后由行政管理委员会进一步讨论,最后由首席执行官决定。在讨论的每一阶段都必须考虑有关业务战略、历史贷款利率的最高限制、风险承担能力(利润、总资本和风险管理体系)、利润目标和所包含产品的市场流动性状况。
流动性风险主要是当金融机构由于财务状况恶化,难以提供必要的资金,或者当它必须以比正常高出很多的利率吸收资金时所面临的融资困境。关于流动性风险的管理与报告结构基本上与市场风险管理结构相同。在瑞穗金融控股的风险管理政策中已经对影响集团的现金流进行了分类,即“正常”、“关注”和“临界”,并且针对处于“关注”和“its界”状况的现金流建立了快速反应程序。
③其他风险管理
除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之外,操作风险、IT风险、法律和结算风险等也会对集团造成重大影响,加强这些金融风险的管理对于保持集团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操作风险管理
操作风险主要是由于间接的或不适当的操作导致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损失的可能性。瑞稳集团认识到,快速和准确的运营是赢得客户信任的基础,为此瑞穗金融集团制定了适应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政策”,4大核心子公司根据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定本公司的基本操作风险管理政策,从而在整个集团形成了统一的风险管理架构。
4大核心子公司定期或按照要求向控股公司提供有关操作风险管理的报告,这些报告能够向IT主管、系统和运营小组主管等提供有关集团操作风险等方面的真实情况,有助于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风险管理。IT主管和运营主管定期或按照要求向首席执行官和其它高层官员提交风险管理情况的报告。 IT风险主要产生于系统失败、缺陷、计算机运营的不完善,以及非法的或未经授权使用计算机系统而可能给金融集团有形或无形资产带来损失的可能性。
瑞穗金融集团建立了相应的IT风险管理和报告制度,以确保与系统有关的信息资产的安全性。IT和系统计划部定期或按要求从5大核心子公司接受有关IT风险的报告,集团的IT、系统和运营主管对IT风险的来源、规模和本质进行确认,在进行总体性评估和安排了监控之后,定期或按照要求向首席执行官或其他集团高层官员报告。 (1)基本审计政策
瑞穗金融控股公司和5大核心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作为基本的管理原则。为此,集团制定了瑞穗集团行为准则,为整个集团的经营管理确定了一种明确和具体的道德行为标准。瑞穗集团已经将这些标准分发给了集团的所有行政官员和雇员,并且正在采取措施保证这些原则和标准得以有效贯彻实施。
(2)遵循活动
为了检查业务活动是否满足遵循审计的要求,瑞穗集团已经建立了内部审计和遵循审计委员会,它包括计划和管理委员会的所有主管,以及成员公司的外部法律和会计事务专家,此外,在内部审计和遵循审计小组主管之下设立了遵循审计部门,遵循审计小组主管是瑞穗控股公司的常务行政官员。遵循部门负责遵循计划的制定及其实施,以及控制整个集团的遵循管理工作,在瑞穗控股内部的每个组织单位的领导人都必须负责遵循工作,以及与遵循有关的指导和实施工作。
每一家子公司都根据瑞穗控股集团所制定的政策建立了其自己的遵循审计结构,瑞穗控股根据5大核心子公司所提供的自我审计报告可以直接掌握整个集团的遵循状态,可以在必要时做出相应的反应,5大核心子公司的关联公司则按照类似的方式由其母公司进行管理。 (1)内部审计的基本政策
内部审计的主要职能是通过一种独立的、综合的方式对内部控制系统的有效性进行客观评价,包括咨询、指引和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建议。
5个核心子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按照瑞穗控股为集团所确立的基本内部控制和审计政策评估本公司业务运作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并且针对具体问题提供咨询、指引和整改建议。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通过监督内部控制系统满足其目标的程度保证集团管理的健康发展。内部控制目标包括适当的风险管理、高效的和有效的业务运作、可靠的财务报告,以及对法律、监管规定和内部规则的遵循。
(2)内部审计的管理结构
瑞穗金融控股对5大子公司内部审计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评估和管理。5大子公司也根据瑞穗金融控股所确定的基本内部审计政策建立自己的内部审计管理系统。原则上讲,这一管理系统通过5大核心子公司向它们的关联公司延伸。
瑞穗金融控股根据5大子公司所提供的内部审计报告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内容主要涉及审计结构、审计方法和审计深度等是否适当,核心子公司和附属公司所采用的内部控制系统是否有效等。在必要的情况下,瑞穗金融控股公司可以提供咨询、指引和整改的建议。有关这些评价结果的报告将提交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审计和遵循审计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会。
审计和遵循小组的主管也是内部审计和遵循委员会的主席,并且直接向董事会提交根据委员会的决策所制定的报告,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肆』 以控股方式的企业的风险如何避免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与分业监管的体制,但是,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在面临着银行资产项目过于集中、券商融资渠道不畅、保险资金投资效益低下等问题的情况下,一些金融机构开始以控股的方式扩张业务范围,由此也带来一个紧迫的问题:如何在分业监管体制下对金融控股公司实施有效监管,防范化解其风险。金融控股公司面临的特殊风险
金融机构通过并购扩张,实行混业经营,可以增强资本实力,加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与保险市场之间的合作、沟通和融合,促进经济效益和社会总效益的提高。但是,金融控股公司由于内部存在复杂的组织结构和关系网络,以及各项创新的金融业务,除了要面对各项金融业务的一般风险之外,还会面对由“控股公司控股”这一组织架构所带来的“特殊风险”。
(一)系统风险。
风险传递可能扩大风险。由于客户一般将金融控股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看待,如果其内部某一部门出现问题,风险就会传递到其他部门,导致整个控股公司的形象、声誉和信用能力受到损害,最终可能使控股公司总体偿付能力和稳定性下降。
资本重复计算使抗风险能力大打折扣。为了实现资金利用效率的最大化,金融控股公司可能会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多次使用同一笔资本,而实际上控股公司“净”偿付能力或“合并”偿付能力远低于控股公司成员“名义”偿付能力之和。资本重复计算意味着有限的资本要承担多倍于自身的风险,是一个巨大的隐患。
复杂的内部结构和大量关联交易使风险无法准确判断。金融控股公司最大的问题就是内部的关联交易问题,有的关联交易高达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关联交易可能导致风险传递,使得经营中发生的困难更加复杂化。金融控股公司内部结构和关联交易的复杂性使得投资者、债权人,甚至公司最高管理层都难以了解公司内部各个成员之间的授权关系和管理责任,从而无法准确判断和衡量公司的整体风险。
(二)不透明结构的风险。
规避监管导致的风险。受利益的驱动,只要不同的金融专业监管体系之间存在着差异,金融控股公司就可能采取规避监管的行为,建立一种阻力最小的组织模式,比如使不受监管或监管程度较低的金融机构成为控股公司的控制主体。这二行为会增加各监管部门对相关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困难,从而使风险隐藏或直接导致风险。

内部贷款风险。向各级子公司贷款是母公司对子公司进行有效控制和实施控股公司发展战略的重要方式,但是,由于金融控股公司的结构过于复杂,贷款人很难把握贷款的使用情况,负责监管这些子公司的部门也难以准确判断资金的来源。
不透明结构风险。金融控股公司规模越大,参与的企业越多,关系越复杂,监管者就越难正确地判断金融机构的风险。这种不透明的组织结构首先会使控股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更加困难,在危机发生初期无法事前预警,最终造成灾难性的后果。
(三)控股公司内部的利益冲突带来的风险。
经营目标有冲突。金融控股公司内部有些子公司之间的利益在本质上是相互冲突的。如银行储蓄的投资者的主要目的是寻求“金融资产的安全性”,但如果控股公司为追求高额利润而把银行资金用于证券交易,则违背了投资者的“安全性”意愿。类似的还有控股公司内的基金经理专门购买本控股公司关联企业的股票,而不管其赢利性和安全性如何等。
公司成员的决策自主权受到限制。出于安全等因素的考虑,金融控股公司可能将子公司管理层的某些权力上收,使之在经营和决策方面受到很多限制,由此可能带来风险。加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
面对全球化金融竞争的严峻挑战,面对金融控股公司兴起的趋势,我们应尽快着手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和风险监管机制。
(一)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机制。
树立以功能性监管为主的监管理念。金融控股公司打破了分业经营的界限,使得不同监管部门之间的监管难以准确实施,所以应当树立功能性监管理念。功能性金融监管概念是由哈佛商学院罗伯特·默顿最先提出的,指依据金融体系基本功能而设计的监管,由专业分工的管理专家和相应的管理程序对金融机构不同业务实行监管,它能够实施跨产品、跨机构、跨市场的协调,且更具连续性和一致性。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中考虑了这种趋势,成立了银监会,与证监会、保监会分别实施对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的监管。

建立不同监管机构之间的协调机制。金融控股公司从事综合性金融业务,需要各监管机构之间加强协调配合。我国现在实行分业经营,不同监管机构的合作有一定的困难,彼此之间的信息交流也可能受阻,因此建立跨行业监管当局之间的有效信息共享机制就十分必要。建议建立监管联席会议制度,由“三会”派驻代表构成一个沟通平台,避免监管规章制度上的冲突,协调各自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举措。同时,还要积极发展信息共享网络,开发相应的信息系统,更好地为监管服务,节约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将信用评级纳入到监管体系。在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下,还不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总体监控和系统性评估。建议借鉴美国“骆驼评级系统”,尽快正式制订出标准化的全国通用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从整体上对金融控股公司经营状况和风险程度进行监控和评估。
(二)完善金融控股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
制定资本充足性标准。金融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从事大量的证券经纪自营、保险等非银行金融活动,这些活动对资本比率的要求应当高于银行活动的要求。因此,应针对不同类型的金融控股公司制定不同的资本标准,有效地揭示金融集团所承担的主要风险,或发现金融集团内部结构上的潜在缺陷。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向非银行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并未禁止金融与工商业之间以控股公司形式相结合,由此出现了如光大集团一类的具有顺向联系的所有权结构(金融控股工商业),也出现了如鲁能控股蔚深证券、湘财证券、英大信托等具有逆向联系的所有权结构(工商业控股金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架构是选择诸如英美式的“保持距离型”,还是日德式的“紧密结合型”,是向“价格性银行”靠拢,还是向“关系性银行”转移,对向金融领域渗透的产业资本的所有者有哪些规定和条件要求,这些问题都必须尽快明确。此外,还要重点检查金融控股公司以及各子公司内部自律机制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因为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是金融监管的基石,只有金融机构形成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外部监管才可发挥作用。
控制过度的风险集中。我国应该明确规定,多元化金融控股公司必须向监管当局报告有关控股公司对风险集中进行确认、监控和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每一个被监管的子公司必须满足专业监管机构制定的对风险集中的限制标准;控股公司向某一交易对手或附属机构的信用风险暴露超出控股公司资本的15%时,必须向监管当局报告并说明情况等。
增加控股公司组织的透明度。透明度是多元化金融控股公司的一个核心风险问题。对透明度的监管,一要统一标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逐步统一对金融控股公司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管标准,保证公平竞争;另一方面要逐步统一对金融控股公司内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监管的标准,实现统一、综合监管,防止出现漏洞。二要遵循并表监管、综合评价的原则。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应采取有分有合的方式,在对控股公司和各附属公司分别监管的同时,负责监管母公司的监管部门应实施对控股公司的并表监管,在此基础上对其风险和管理进行综合评价。这样可以避免对金融控股公司的资本充足率、资产负债规模、盈利水平及资产净值的重复计算,更真实地反映控股公司的整体经营风险和发展能力,从而更有利于防范和控制风险。
防止关联交易。防止关联交易是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的重点,为此必须制定严格的法规条例。应要求母公司定期披露公司治理结构和控股结构的变动,定期向监管机构汇报关联交易的全部情况,同时对以前的合法交易进行跟踪监测。应要求母公司在子公司之间设立“防火墙”,对不良的关联交易予以严格限制,对超过一定金额的关联交易,必须经监管部门专门审查。还应规定母公司对公开信息的准确性负全部责任,必要的时候由监管机构进行核实,这样比直接进入子公司获取资料要容易和有效得多。

设立控股公司援助机制。金融控股公司应成为其附属银行的“力量源泉”,随时准备在遇到支付危机的时候提供附加资本。这样可对银行起保护作用,有利于提高金融的稳定性

『伍』 各个融资租赁公司的组织架构及管理模式是怎样的

为了提高皇权,维护秦皇朝的政治体制及其统治秩序,在文化意识领域,秦始皇也采取过加强思想控制,反对是古非今,打击异己势力的严厉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经常提到的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饮,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寿。博士仆射周青臣当面颂扬始皇,称其“神灵明圣,平定海内”,“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不以为然。他提出:古时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长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一旦有事,谁来救助?为此,他主张以古为师,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本来,分封郡县之争,早在秦皇朝初建时就出现过。眼下淳于越旧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师古...行暴政,设酷法,苦役人民,焚书坑儒,修阿房宫

为了提高皇权,维护秦皇朝的政治体制及其统治秩序,在文化意识领域,秦始皇也采取过加强思想控制,反对是古非今,打击异己势力的严厉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史籍经常提到的焚书坑儒。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饮,博士七十人向前祝寿。博士仆射周青臣当面颂扬始皇,称其“神灵明圣,平定海内”,“以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齐人淳于越不以为然。他提出:古时殷周分封子弟功臣,故能长有天下。“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一旦有事,谁来救助?为此,他主张以古为师,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本来,分封郡县之争,早在秦皇朝初建时就出现过。眼下淳于越旧事重提,且又涉及到“师古”与“师今”的大问题,故始皇“下其议”,着令群臣讨论。

这时,已由廷尉升任丞相的李斯当即指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治国措施。“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三代之事,何足效法!现在,“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而私学又“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哗众取宠,“造谤”生事。如不加以禁止,其结果必然是“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因此,李斯建议禁止私学,规定“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还建议焚烧《诗》、《书》,提出:

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陆』 金融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是一个概念吗、

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 张志柏

金融控股公司的定义及分类
金融控股公司可以从一个更广泛的现象——金融集团化中进行考察。随着新经济的兴起、经济和金融的日益全球化,特别是金融竞争的日趋激烈,金融机构间的跨行业、跨国界收购、合并,以及金融机构的多样化经营,金融集团化已经成为一种国际性的潮流。
金融集团是一种以金融业为主的企业联合体,它具有完整的内部组织和管理架构,一般表现为由一个公司拥有或控股若干个子公司,集团的业务在每个子公司之间分配。金融集团化则是指金融集团兴起的现象。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则是指:集团以金融业为主;一般以一个金融企业为控股母公司,全资拥有(或控股)专门从事某些具体业务(如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等)的各个子公司;这些子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都有相关的营业执照,都可独立对外开展相关的业务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集团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或影响其子公司最高管理层的任免决定及重大决策。通过内部的资源配置,集团实际上可以从事多样化经营(包括全能制经营)。很多金融控股集团在金融业之外,还兼营其他产业,如信用卡、网络通讯、房地产、贸易、建筑、机械等其他实业和服务业。
附链接:http://www.stock1.com.cn/q/b12162681.htm

『柒』 金融机构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等。

1、中央银行

中央银行(Central Bank)国家中居主导地位的金融中心机构,是国家干预和调控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货币信用政策,独具货币发行权,实行金融监管。

中国的中央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简称央行。

2、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缩写为CB,是银行的一种类型,职责是通过存款、贷款、汇兑、储蓄等业务,承担信用中介的金融机构。

主要的业务范围是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办理票据贴现等。一般的商业银行没有货币的发行权,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主要集中在经营存款和贷款业务。

3、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创立,以贯彻政府的经济政策为目标,在特定领域开展金融业务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专业性金融机构。

实行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组建政策性银行,承担严格界定的政策性业务,同时实现专业银行商业化,发展商业银行,大力发展商业金融服务以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4、信用合作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英文名称Rural Credit Cooperatives,中文简称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5、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

『捌』 分析德隆系的金融架构有何特点及风险

德隆想用自己的技巧以及自身发展来掩盖和解决问题,其失败的主要原因分析如下 1、 滥用杠杆
德隆为了拉高和维持股价,提高公司利润却是首要任务。集团放弃了对现金流的规划,只考虑再次融资的便利,这全是“产业整合,规模效应”的概念使然。 2、 盲目整合,低效经营
在无法提高毛利率和净利率的情况下,德隆只有靠规模提升来提高利润水平,这就需要源源不断的资金投入,于是就出现了一个循环怪圈:依靠高杠杆收购的德隆原本应该靠强大的现金流来偿还债务,但是由于为了制造利润,德隆的资金投入越来越大,负债率越来越高。在早期德隆拥有强大的融资能力时,这种模式还可以勉强维持,但是当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德隆立即变得不堪一击,甚至不惜采用掏空上市公司等违规手段。 3、 缺乏核心主业,多元化困局 德隆虽然规模庞大,但它并未建立任何所谓的产业优势和财务优势,进入的每一个领域也未能够控制得非常好。德隆失败其中一个根源在于:没有依托主业,没有培育主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没有处理好如何多元化和调整多元化结构的问题。 (一)如何看待德隆模式
1.德隆的产业整合思想值得肯定
平心而论,德隆在行业投资理念、战略管理模式、并购整合管理、行业研究定位等方面,都有一系列独创之处,这是德隆独有的优势。而且德隆的这些创新正逐渐被企业和社会所认可,特别是在新疆和与德隆一同起步的许多大大小小的民营企业甚至部分国有企业,都在效仿德隆的模式。在进入资本市场初期,德隆以产业整合为主要目标,而且按照德隆的发展理念,即便是后来涉足金融业,也是为了更快更大地整合产业服务。 德隆整合的产业多数为传统产业,这是一些恶意炒作或者希望通过短期炒作获利的庄家所不屑的。德隆通过产业整合提高上市公司业绩,在股价上涨之后并未抛售获利,而是长期持有,并不断创造业绩增长点,在当前上市公司恶庄横生、套现现象泛滥的环境下,德隆的这种做法实属难得。
通过德隆的产业整合,不但带动了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而且对相关非上市公司,尤其是大量的新疆企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同时,拉动了新疆农民的就业。 2.德隆金融架构的特点及风险
德隆系的金融架构具有两个显著特点。
第一,控制的金融机构类型相对较齐全。德隆系的金融体系已经遍及证券、保险、信托和金融租赁等多项业务的金融机构,控制金融机构数量是目前为止资本系中最多的。
第二,德隆参与金融机构主要追求控制地位。以一家或多家下属公司参股同一金融机构,实现单一或联合控股。
德隆系金融机构数量多,体系比较完善,但仍然存在一个缺陷,那就是缺少一家控股的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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