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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为了保证对到期债务的支付

发布时间:2021-12-14 19:48:40

① 提前偿还债券所支付的价格通常高于债券的面值,且支付的价格因到期日的临近而下降,怎么理解

那是指提前偿还债券的提前偿还时间点不同导致该债券所支付的价格不同。
简单举个例子,一个20年的债券,存在提前偿还条款,发行者可以选择在发行后的第五年、第十年、十五年提前偿还,而第五年的提前偿还价格是102元,第十年的提前偿还价格是101.5元,第十五年提前偿还价格是101元。
离到期时间越近其提前偿还价格会降低原因是其时间影响的价值因素会因时间缩短而变小,当债券的票面利率比市场利率要高,其债券剩余存续时间越长债券交易价格自然会越高,实际上你所问的这句话就是与这个道理相通,只是表述的方式不同。

② 我国现行法律对金融机构破产有哪些特殊规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与金融改革的不断深化,金融机构破产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竞争规律的作用下,由于市场变化以及管理团队经营能力的差别,金融机构可能出现经营困难、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境况。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机构既有可能通过重整或和解方式走出困境,起死回生,也有可能从此陷入破产,最后走向清算注销。

在过去一个较长时期内,由于金融机构主要是由国家投资设立,而且是作为事业单位运行,因此对于金融机构不论因何种原因出现的经营困境,均由国家出面解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形成与完善,对金融机构陷入困境的问题要逐步通过市场的方式来解决,即要通过重整或和解使其缓解纠纷走出困境,或者通过破产清算走向“死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起草过程中,对于金融机构破产的问题一直存有争议。有人主张纳入《企业破产法》,使金融机构的重整破产完全按市场规律办事;也有人主张不纳入《企业破产法》,直接针对金融机构破产制定专门法律。经过反复讨论和征求意见,最后通过的《企业破产法》作出了将其纳入该法的规定。

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及国外立法概况

金融机构,即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从事某种金融业务的企业机构。由于国家根据不同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分别制定有若干不同的法律,金融机构分为若干不同的类别。我国的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此外,金融机构还包括依法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其市场经营中由于市场变化或经营方面的原因,也会发生一般企业一样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务或者明显不具有清偿能力的情况,需要依法终止经营,解散机构,清理清偿债权债务并消灭法人资格,即需要依法进行破产。

在破产过程中,金融机构具有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特点:第一,金融机构所从事经营的资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公司的自有资本或者固有财产,包括企业设立时由股东投入的出资与经营所形成的资产,为公司资本与权益;二是由金融机构管理的客户财产,包括吸收客户的存款,接受委托的投资,吸收的保费,管理的保证金等。金融机构的投资经营活动要以两部分财产来进行,他们既不能只管理客户财产而放弃管理自己的财产,也不能只经营自己的财产而将客户的财产弃之不理。法律要求金融机构在经营中将其自有资产与管理的客户财产严格分离,甚至进行物理分离,严禁将两种财产进行混淆经营,特别禁止侵占客户的利益。金融机构破产时,能用于清偿债务的财产只限于其自有财产,不能拿客户的财产清偿债务。第二,由于上述特点,一旦市场变化或出现经营失误,造成的损失就不仅是金融机构自己的损失,也势必同时造成客户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金融机构不能拿客户的财产清偿债务,也往往会导致不能“完璧归赵”地归还客户财产。第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破产关闭涉及人数众多,关系到社会稳定,如果启动破产程序,必须经监管机关批准。

对于金融机构破产问题,国外通常采取参加保险或建立基金的做法,即在有关金融机构开业时,就要参加保险或者参与相关基金,向其投入一定的费用,一旦这类金融机构破产,就可将破产事务移交保险公司或有关机构进行处理。

世界各国破产法对于金融机构破产的立法规定也各有不同,有的直接适用破产法,也有的由专门法或特别法加以规定。德国是在破产方面针对金融机构进行专门立法的国家。德国通过立法建立了金融机构破产的预警机制,设立了专门的联邦银行贷款监督管理局,各类银行每年须向监督管理局上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监督管理局对银行实行分类管理。一是对风险较大的银行实行以下措施:进行放贷限额管制;必要时冻结银行资金;重新选择银行主管;禁止银行向其股东分红;派员进驻银行以改善其工作。二是对危机严重的银行从严处理,措施包括:全面冻结银行资产(即停业);积极寻求新股东注入资金以挽救危机(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申请银行破产(只有监督管理局才有此权力)。三是注重预警机制,实行银行再保险基金制度。即要求所有银行在开业时按业务额自动交纳一定会费形成基金,一旦银行破产,以此基金支付储户。美国的破产法适用于金融机构的破产。该法规定国内保险公司、银行、储蓄银行、合作银行、信用合作社、住房贷款协会、信贷协会或工业银行、股票经纪人和商品经纪人、投保银行等类似机构都属于该法规定的破产主体。俄罗斯破产法对金融机构破产和特殊主体破产规定得比较详细,除在该法第九章对金融机构,包括信贷组织、保险组织、证券公司等的破产作出规定外,又制定了单行法,如适用于俄罗斯银行业的《关于“信用机构破产”的联邦法》,作为破产法关于金融机构破产规定的支持法。

我国《企业破产法》关于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规定

金融机构破产总体上属于企业破产,要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原则与程序,但金融机构有自己的特点,也不能完全依照该法的所有条文来执行。针对金融机构破产的特点,借鉴国外经验,我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这一规定要求:

第一,金融机构达到破产界限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这对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来说是一种特定的权力。在一般企业的破产中,能够对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只有债务人与债权人,以及处于清算中的债务人的有关人员,如法定代表人、高管、股东等。而在金融机构破产中,需要破产的金融机构及其债权人,通常都不会主动提出破产申请,其风险和债务会继续积累、扩大。本条授权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有关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金融监管机构对其监管的金融机构的风险既了解得比较详细,其评价也比较客观,规定金融监管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或重整申请对于及时防范、发现和处理这种经营风险十分必要,也有利于对出现经营困难的机构进行及时救助,使其摆脱困境,起死回生。国外很多法律也有这样的规定,有的甚至规定金融机构的破产只能由金融监管机构提出。当然,本条对于金融监管机构提出破产申请的规定,并不排除金融机构本身及其债权人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的权利。

第二,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或托管措施,采取必要的手段对其进行救助与 “整改”,使其摆脱困境。这是其他有关法律对监管机构的一种授权,即对于陷入困境的金融机构采取的相关救助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证券公司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严重危害证券市场秩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证券公司采取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或者撤销等监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能严重危及或者已经危及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的,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该保险公司实行接管。该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接管组织的组成和接管的实施办法,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三,对于对有关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允许监管机构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如以商业银行为被告的经济纠纷,以信托公司为被告的商事纠纷等。这一规定是针对当前金融机构清算中的特殊情况所采取的应对之策。近几年来,国家对于出现风险的金融机构,绝大多数是由金融监管机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接管、托管等风险处置措施的。在此期间,经常发生债权人通过向各地法院提出诉讼或对诉讼结果要求强制执行,抢先取得金融机构的财产,使金融监管机构采取的行政处置措施无法正常实施的情形。为了顺利处置出现风险的金融机构,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有关监管机构只能进行个案处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法院中止对被接管、托管的金融机构的民事案件的受理、审理和执行(即所谓“三中止”)。但由于法院采取“三中止”措施法律依据不足,也引起一些当事人的非议,为此,上述规定为这种“三中止”措施的采取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对这样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要求的,应裁定对该申请予以支持,待接管、托管人接管相关业务后,再依据有关法律对这种中止的程序进行恢复或采取其他形式进行处理。

金融机构实施《企业破产法》相关办法的制定

金融机构破产不同于一般企业,因为这类机构的自有资产与他们负责管理的客户财产是分离的,而他们的经营又要包括客户资产。一旦出现破产,他们只能以自有的资产清偿债务,而不能动用客户资产。加之金融机构的破产涉及众多客户的财产利益,针对金融机构破产的这种特点,有关法律对于金融机构破产规定有一些相应的措施。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对于商业银行的破产规定为,商业银行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要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商业银行被宣告破产的,要由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管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即对商业银行的破产,一是要经银行业监管机构同意,二是要由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清算组,三是在有关程序上也需要有一些特殊规定。《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投资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银行业监管机构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即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破产要经银行业监管机构同意。

针对金融机构破产的特殊性,《企业破产法》也规定了一些原则性要求,对这种要求的实施,有赖于一系列具体措施相支撑,为此,《企业破产法》规定,国务院可以依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即对这类机构的破产,从总的原则来说要适用《企业破产法》,但就操作而言,还要由国务院依据《企业破产法》和有关专门的金融法律的规定制定实施办法后,按照《企业破产法》与有关实施办法的规定来执行。-

③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哪三大风险

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包括金融市场风险、金融产品风险、金融机构风回险。

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答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

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政治危机。

(3)金融机构为了保证对到期债务的支付扩展阅读

金融风险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个:

(1)不确定性:影响金融风险的因素难以事前完全把握。

(2)相关性:金融机构所经营的商品—货币的特殊性决定了金融机构同经济和社会是紧密相关的。

(3)高杠杆性:金融企业负债率偏高,财务杠杆大,导致负外部性大,另外金融工具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等也伴随高度金融风险。

(4)传染性:金融机构承担着中介机构的职能,割裂了原始借贷的对应关系。处于这一中介网络的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有可能对其他方面产生影响,甚至发生行业的、区域的金融风险,导致金融危机。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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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内容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五)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其他金融机构。
从事汇兑业务、支付清算业务和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报告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适用本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设立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负责接收人民币、外币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发现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有要素不全或者存在错误的,可以向提交报告的金融机构发出补正通知,金融机构应在接到补正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补正。 金融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工作。
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制定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备。
金融机构应当对下属分支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金融机构应当在大额交易发生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其总部或者由总部指定的一个机构,及时以电子方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没有总部或者无法通过总部及总部指定的机构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交易的,其报告方式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确定。
客户通过在境内金融机构开立的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开立账户的金融机构或者发卡银行报告;客户通过境外银行卡所发生的大额交易,由收单行报告;客户不通过账户或者银行卡发生的大额交易,由办理业务的金融机构报告。 金融机构应当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下列大额交易:
(一)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二)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20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三)自然人银行账户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银行账户之间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四)交易一方为自然人、单笔或者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
累计交易金额以单一客户为单位,按资金收入或者付出的情况,单边累计计算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客户与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进行金融交易,通过银行账户划转款项的,由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按照第一款第(二)、(三)、(四)项的规定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需要可以调整第一款规定的大额交易标准。 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大额交易,如未发现该交易可疑的,金融机构可以不报告:
(一)定期存款到期后,不直接提取或者划转,而是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续存入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
活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的本金或者本金加全部或者部分利息转为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的同一户名下的另一账户内的活期存款。
(二)自然人实盘外汇买卖交易过程中不同外币币种间的转换。
(三)交易一方为各级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人民政协机关和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但不含其下属的各类企事业单位。
(四)金融机构同业拆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债券交易。
(五)金融机构在黄金交易所进行的黄金交易。
(六)金融机构内部调拨资金。
(七)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转贷业务项下的交易。
(八)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下的债务掉期交易。
(九)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发起的税收、错账冲正、利息支付。
(十)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情形。 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政策性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散转出,与客户身份、财务状况、经营业务明显不符。
(二)短期内相同收付款人之间频繁发生资金收付,且交易金额接近大额交易标准。
(三)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短期内频繁收取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汇款,或者自然人客户短期内频繁收取法人、其他组织的汇款。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或者平常资金流量小的账户突然有异常资金流入,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五)与来自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赌博严重地区或者避税型离岸金融中心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活动在短期内明显增多,或者频繁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六)没有正常原因的多头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七)提前偿还贷款,与其财务状况明显不符。
(八)客户用于境外投资的购汇人民币资金大部分为现金或者从非同名银行账户转入。
(九)客户要求进行本外币间的掉期业务,而其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可疑。
(十)客户经常存入境外开立的旅行支票或者外币汇票存款,与其经营状况不符。
(十一)外商投资企业以外币现金方式进行投资或者在收到投资款后,在短期内将资金迅速转到境外,与其生产经营支付需求不符。
(十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投入资本金数额超过批准金额或者借入的直接外债,从无关联企业的第三国汇入。
(十三)证券经营机构指令银行划出与证券交易、清算无关的资金,与其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十四)证券经营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拆借外汇资金。
(十五)保险机构通过银行频繁大量对同一家投保人发生赔付或者办理退保。
(十六)自然人银行账户频繁进行现金收付且情形可疑,或者一次性大额存取现金且情形可疑。
(十七)居民自然人频繁收到境外汇入的外汇后,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或者非居民自然人频繁存入外币现钞并要求银行开具旅行支票、汇票带出或者频繁订购、兑现大量旅行支票、汇票。
(十八)多个境内居民接受一个离岸账户汇款,其资金的划转和结汇均由一人或者少数人操作。 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客户资金账户原因不明地频繁出现接近于大额现金交易标准的现金收付,明显逃避大额现金交易监测。
(二)没有交易或者交易量较小的客户,要求将大量资金划转到他人账户,且没有明显的交易目的或者用途。
(三)客户的证券账户长期闲置不用,而资金账户却频繁发生大额资金收付。
(四)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并在短期内发生大量证券交易。
(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
(六)开户后短期内大量买卖证券,然后迅速销户。
(七)客户长期不进行或者少量进行期货交易,其资金账户却发生大量的资金收付。
(八)长期不进行期货交易的客户突然在短期内原因不明地频繁进行期货交易,而且资金量巨大。
(九)客户频繁地以同一种期货合约为标的,在以一价位开仓的同时在相同或者大致相同价位、等量或者接近等量反向开仓后平仓出局,支取资金。
(十)客户作为期货交易的卖方以进口货物进行交割时,不能提供完整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或者提供伪造、变造的报关单证、完税凭证。
(十一)客户要求基金份额非交易过户且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十二)客户频繁办理基金份额的转托管且无合理理由。
(十三)客户要求变更其信息资料但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有伪造、变造嫌疑。 保险公司应当将下列交易或者行为,作为可疑交易进行报告:
(一)短期内分散投保、集中退保或者集中投保、分散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
(二)频繁投保、退保、变换险种或者保险金额。
(三)对保险公司的审计、核保、理赔、给付、退保规定异常关注,而不关注保险产品的保障功能和投资收益。
(四)犹豫期退保时称大额发票丢失的,或者同一投保人短期内多次退保遗失发票总额达到大额的。
(五)发现所获得的有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或者财务状况等信息不真实的。
(六)购买的保险产品与其所表述的需求明显不符,经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解释后,仍坚持购买的。
(七)以趸交方式购买大额保单,与其经济状况不符的。
(八)大额保费保单犹豫期退保、保险合同生效日后短期内退保或者提取现金价值,并要求退保金转入第三方账户或者非缴费账户的。
(九)不关注退保可能带来的较大金钱损失,而坚决要求退保,且不能合理解释退保原因的。
(十)明显超额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并随即要求返还超出部分。
(十一)保险经纪人代付保费,但无法说明资金来源。
(十二)法人、其他组织坚持要求以现金或者转入非缴费账户方式退还保费,且不能合理解释原因的。
(十三)法人、其他组织首期保费或者趸交保费从非本单位账户支付或者从境外银行账户支付。
(十四)通过第三人支付自然人保险费,而不能合理解释第三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关系的。
(十五)与洗钱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有业务联系的。
(十六)没有合理的原因,投保人坚持要求用现金投保、赔偿、给付保险金、退还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以及支付其他资金数额较大的。
(十七)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给付保险金时,客户要求将资金汇往被保险人、受益人以外的第三人;或者客户要求将退还的保险费和保单现金价值汇往投保人以外的其他人。 对既属于大额交易又属于可疑交易的交易,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
交易同时符合两项以上大额交易标准的,金融机构应当分别提交大额交易报告。 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区别不同情形,建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金融机构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
(二)取消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禁止其从事有关金融行业工作。
(三)责令金融机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发现金融机构违反本办法的,应报告其上一级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按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或提出建议。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如下:
“短期”系指10个工作日以内,含10个工作日。
“长期”系指1年以上。
“大量”系指交易金额单笔或者累计低于但接近大额交易标准的。
“频繁”系指交易行为营业日每天发生3次以上,或者营业日每天发生持续3天以上。
“以上”,包括本数。 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2号)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3〕第3号)同时废止。
附表: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要素内容(略)

⑥ 金融机构的功能有哪些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回等各类银行和信用答合作社、信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⑦ 中央银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主要方式有那些,各有什么利弊

中央银行影响货币供应量的主要方式有 公开市场业务 再贴现 存款准备金 公开市场业务一、基本概念
公开市场业务是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或卖出有价证券,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的活动。与一般金融机构所从事的证券买卖不同,中央银行买卖证券的目的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调节货币供应量。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当中央银行认为需要收缩银根时,便卖出证券,相应地收回一部分基础货币,减少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的数量;相反,当中央银行认为需要放松银根时,便买进证券,扩大基础货币供应,直接增加金融机构可用资金的数量。
公开市场业务与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相比,具有主动性、灵活性和时效性等特点。公开市场业务可以由中央银行充分控制其规模,中央银行有相当大的主动权;公开市场业务是灵活的,多买少卖,多卖少买都可以,对货币供应既可以进行“微调”,也可以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具有较大的弹性;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时效性强,当中央银行发出购买或出售的意向时,交易立即可以执行,参加交易的金融机构的超额储备金相应发生变化;公开市场业务可以经常、连续地操作,必要时还可以逆向操作,由买入有价证券转为卖出有价证券,使该项政策工具不会对整个金融市场产生大的波动。
目前,越来越多国家的中央银行将公开市场业务作为其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即美国中央银行)90%的货币吞吐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进行的,德国、法国等也大量采用公开市场业务调节货币供应量。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许多发展中国家将公开市场业务作为货币政策工具。
二、公开市场业务已成为我国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起步于1994年的外汇市场操作。1994年,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实行了银行结售汇制度,建立了银行间外汇市场,实现了人民币汇率并轨。为了保持人民币汇率的基本稳定,中国人民银行每天都要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又开办买卖国债的公开市场业务。此后,公开市场业务得到长足发展。2000年底,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投放的基础货币为1804亿元,占当年中国人民银行新增基础货币的63%。公开市场业务已发展成为我国中央银行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一)基本情况
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债券交易有回购和现券交易两个品种。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原则上每周进行一次,同时根据商业银行的大额资金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专场交易。近几年其发展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不断扩大交易对象。公开市场业务实行一级交易商制度,中国人民银行选择了一些实力雄厚、管理规范、资产质量较好、资信较高、能承担大额债券交易的商业银行作为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目前,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已由1998年底的25家增加到33家,这些交易商同时也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主体,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承销团成员,中国人民银行与其直接交易,有利于传导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
二是逐步丰富交易期限品种。目前有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和365天六个期限品种,在操作中,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变化相机选择,实际操作以7天、14天的居多。
三是不断拓展交易工具。目前,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都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工具。
四是尝试不同的交易方式。公开市场业务自恢复交易以来,采用了价格招标和数量招标等不同招标方式。价格招标以利率或价格为标的,旨在发现银行间市场的实际利率水平、商业银行对利率的预期;数量招标是在事先确定利率或价格的基础上,以数量为标的进行招标,旨在引导债券市场回购利率和拆借市场利率的走势。
五是在积极开展回购交易的同时,加大现券操作的力度。1999年9月以后,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市场业务加大了对市场化发行的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现券买入力度。2000年累计向商业银行融出资金1032亿元,其中债券回购721亿元,买入现券311亿元,有效地扩大了基础货币供应,增加了中国人民银行的债券资产,改善了债券资产结构。
六是制定相关的债券交易资金清算制度和操作规程。依托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通信网络,中国人民银行开发了公开市场业务招标、投标、中标交易系统,并不断升级,实现了2000年计算机问题平稳过渡,为公开市场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较好的技术支持。
(二)实施效果
公开市场业务恢复以来,在引导市场利率、满足商业银行的资金需求、配合财政政策的实施、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一是满足了商业银行为增加可用资金而融资的需要。1998年5月以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公开市场业务向商业银行累计融出资金2367亿元,适时满足了其资金需求,为商业银行增加贷款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二是发挥了对市场利率的导向作用。随着市场利率的逐步放开,中央银行对短期利率的引导和调控就显得非常重要。中国人民银行利用公开市场业务灵活的特点,配合利率调整,适时调整公开市场业务债券回购利率,并适当引导银行间拆借利率的变化,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三是配合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支持国债发行,减弱了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所谓财政政策的“挤出效应”,一般是指政府通过财政支出进行投资对非政府投资产生的抑制或削弱效应。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在市场经济发达及利率放开的情况下,财政支出进行投资会带来需求增加,利率上升,进而抑制其他投资的增加。二是在市场经济欠发达及利率管制的情况下,投资不受利率约束而受资源约束,在社会资源一定的条件下,以财政支出进行投资动用的社会资源增加,其他投资可利用的社会资源就会相应减少,进而抑制其他投资。中央银行以国债作为公开市场业务的操作对象,会使这种状况发生变化。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与商业银行开展国债回购交易,向商业银行融出资金,为商业银行滚动买卖国债创造了条件。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公开市场业务现券交易,在二级市场买进国债,有力地支持了国债发行。这使商业银行在中央银行的融资支持下,不需要通过紧缩对企业的贷款等其他资金运用就能进行国债投资,有利于保证全社会投资的稳定增加。
四是促进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公开市场业务促进了债券一级市场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以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作为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工具,并开展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的现券交易,提高了债券的流动性,降低了财政部和政策性银行的发债成本,保证了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成功。公开市场业务还激活了债券二级市场。1998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成交量为1051亿元,其中回购成交1021亿元,现券成交30亿元。2000年,随着公开市场业务的稳步发展,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交易日趋活跃,全年成交量达到16465亿元,其中回购成交15782亿元,现券成交683亿元。
(三)进一步扩大公开市场业务
在交易主体上,要培育和增加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从根本上改变交易成员有限的局面。在交易对象上,应增加债券发行主体,批准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融资。在交易服务上,逐步建立和健全商业银行的债券托管体系。在交易管理上,进一步加强公开市场业务的制度建设。在交易功能上,配合利率改革,逐步发挥公开市场业务引导和调控市场短期利率的作用。
公开市场业务又称公开市场操作,是指中央银行在金融市场上公开买进或卖出政府债券和银行下承兑票据,以实施宏观货币政策的活动。
公开市场业务的目的是:
(1)通过政府债券的买卖活动收缩或扩大会员银行存放在中央银行的准备金,从而影响这些银行的信贷能力;
(2)通过影响准备金的数量控制市场利率;
(3)通过影响利率控制汇率和国际黄金流动;
(4)为政府证券提供一个有组织的市场。公开市场业务被认为是实施货币政策、稳定经济的重要工具。
例如,经济扩张时,实行卖出政府债券的政策,可以减少商业银行的准备金,降低它的信贷能力,促使贷款利率上涨,遏制过度的投资需求。经济萧条时,则买进政府债券,以便提高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扩大它们的信贷能力,促使利息率下降,从而扩大投资需求。
公开市场政策由国家公开市场委员会讨论决定,由中央银行高级职员出任的公开市场业务经理具体执行。
作为货币政策的最主要工具,它有以下为其他政策难以比拟的明显优点:一是能按中央银行主观意图进行,不像贴现政策那样中央银行只能用贷款条件或变动借款成本的间接方式鼓励或限制其贷款数量;二是中央银行可通过买卖政府债券把商业银行的准备金有效控制在自己希望的规模;三是操作规模可大可小,交易方法的步骤也可随意安排,更便于保证准备金比率调整的精确性;四是不像法定准备律己贴现率手段那样具有很大的行为惯性,在中央银行根据市场情况认为有必要调节方向是时,业务容易逆转。 再贴现 一、基本概念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商业汇票是购货单位为购买销货单位的产品,不及时进行货款支付,而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内签发的、在约定期限内予以偿还的债务凭据。在一般情况下,为保证购货方到期确能偿还债务,这种债务凭据须经购货方的开户银行予以承兑,即由其开户银行承诺,若票据到期但该客户因故无力偿还该债务,则由该银行出资予以代偿。经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即为银行承兑汇票。销货单位收到这一银行承兑汇票后,在该汇票到期前若需要这笔资金,则可以以转让该汇票的权益作为前提条件,将该汇票卖给其开户银行,从其开户银行得到融资支持。由于该汇票是购货方开户银行承诺无条件支付的票据,所以,销货方开户银行愿意接受该汇票以给其客户及时提供所需要的资金。商业银行买进这种票据的行为,就是票据贴现。由于票据贴现的时间与该票据到期的时间两者之间有一个时间差,在这段时间内,票据贴现无异于商业银行向其客户提供贷款支持,因此要计入贷款利息这个因素。商业银行进行票据贴现时,就不能按“原价”买入票据,而必须对原票据的金额打一定的折扣。这个折扣就是进行贴现融资的利息,折扣率通常被称为贴现率。
商业银行进行票据贴现后,若其资金紧张,在贴现票据到期前,可持未到期的贴现票据,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贴现。同理,再贴现也有折扣,其折扣率通常被称为再贴现率。简言之,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一般是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
目前,无论是企业申请贴现,还是商业银行申请再贴现,都要在提交银行承兑汇票的同时,提交增值税发票和真实商品、劳务的交易合同或必要的运输单据,以确保贴现和再贴现是发生在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基础之上的,防止企业或商业银行利用贴现或再贴现套取资金。
再贴现作为西方中央银行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被不少国家广泛运用,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再贴现在日本、德国、韩国等国的经济重建中被成功运用。再贴现能够如此受到重视和运用,主要是它不仅具有影响商业银行信用扩张,并借以调控货币供应总量的作用,而且还具有可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
二、企业怎样申请办理贴现业务
与贴现有关的商业票据,一般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在我国,目前银行承兑汇票发展较好,是银行贴现的主要对象;而商业承兑汇票发展较为滞后,仅在部分试点地区可以办理贴现。
企业申请办理贴现,一般要经过以下六个环节。
第一,购销合同的订立。购货方与销货方进行商品交易时,双方要订立购销合同,明确商品交易关系。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是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的基础。购销合同是证明这种交易的重要凭证。
第二,银行承兑汇票的预约。银行承兑汇票的预约是指购销双方就签发和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事先所做的合意约定。例如,出票人在出票前需与受票人就银行承兑汇票的金额、到期日、付款地与付款人等达成一致意见。银行承兑汇票的预约成立后,购货方与销货方中的一方即负有依预约签发并交付银行承兑汇票的义务。
第三,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按购货方与销货方的约定签发,具体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由付款人签发。当由付款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时,在汇票签发后,应向付款人的开户银行申请承兑。另一种是由收款人签发。由收款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式四联,并请付款人向其开户银行申请承兑,经付款人开户行承兑后,票据第一联由承兑银行留存,第二、三、四联交付款人。付款人将第四联留存,第二、三联退回收款人。
第四,贴现申请。销货方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后,该汇票到期前,如有资金需要,且这张银行承兑汇票符合有关贴现的基本条件,经背书后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贴现。具体应提交以下资料:贴现申请书、贴现凭证、经持票人背书的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查询书、反映申请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第五,贴现审查。商业银行收到贴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具体由信贷部门和会计部门分别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查。信贷部门主要审查申请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等是否真实、合法;贴现申请书的贴现凭证的填写是否正确无误;贴现资金的投放是否符合有关信贷政策的要求;审查企业的经营状况及资信情况;了解银行承兑汇票付款人的经济效益和信用等级等。会计部门主要审查银行承兑汇票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的有关规定;票据要素是否齐全;大小写是否相符;向承兑银行进行查询核实,并要求承兑银行书面电复。
第六,贴现审批。经审查合格的银行承兑汇票,各商业银行按其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程序和审批权限进行贴现审批。经审批后,对获批准的贴现申请书由审批人填写审批意见并签章,再由会计部门具体办理贴现手续。

三、我国再贴现业务的发展趋势
几年来的实践说明,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在引导资金投向,规范商业信用,帮助企业衔接产销关系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一是有利于引导信贷资金向国有重点行业倾斜,促进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发展。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票据优先办理贴现和再贴现,可以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有效缓解国有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的资金困难。二是有利于规范商业信用,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三是有利于企业衔接产销关系,减少资金占用。一种商品或物资往往要经过多个产业部门和多次交易。过去每个环节都要向商业银行贷款,一套物资占用几套资金。而通过使用商业汇票,可以一票贯彻始终,并把他们连接成一条有序的债务链,强化债权债务双方的经济责任,节约信贷资金和企业的费用支出。
当然,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发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假汇票、“克隆”票据套取银行资金、诈骗作案的现象时有发生;商业汇票主要依赖于银行信用的承诺支持,以企业信誉为基础的商业承兑汇票发展滞后;各地商业汇票的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的票据量不大;各商业银行在票据操作上标准不一,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因此,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需要在严格规范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今后应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突破。
一是在规范业务操作的基础上,大力推广使用商业汇票,扩大票据的融资功能。鼓励和积极引导各商业银行通过发展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以及再贴现业务,调整信贷资产结构。在确保票据真实性的前提下,中央银行要适当简化再贴现业务手续,切实改进再贴现业务操作。对资信良好的城乡信用社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办理再贴现业务,对再贴现票据不再实行行业限制,支持各类企业合格的票据办理再贴现业务。
二是加快发展以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区域性票据市场。支持商业银行在中心城市集中办理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转贴现等票据业务,促进票据流通转让,提高票据业务的效率和规模效益。
三是依法规范票据行为,防范票据风险。根据《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商业汇票结算纪律,保证商业汇票按期付款。中国人民银行各级行要切实加强对商业银行办理商业汇票业务的日常监管工作,对违章承兑、贴现商业汇票,拖延付款或划款和无理拒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商业银行各级行要加强对商业汇票业务的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贴现,是票据持票人在票据到期之前,为获取现款而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的票据转让。再贴现,是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将贴现所获得的未到期票据,向中央银行作的票据转让。
贴现是商业银行向企业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再贴现是中央银行向商业银行提供资金的一种方式,两者都是以转让有效票据——银行承兑汇票为前提的。
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之一,它不仅影响商业银行筹资成本,限制商业银行的信用张,控制货币供应总量,而且可以按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有选择地对不同种类的票据进行融资,促进结构调整。一般来说,中央银行的再贴现利率具有以下特点:
(1) 一种短期利率。因为中央银行提供的贷款以短期为主,申请再贴现合格票据,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期限也在1年之内。
(2) 一种官定利率。它是根据国家信贷政策规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银行的政策意向
(3) 一种标准利率或最低利率。如英格兰银行贴现及放款有多种差别利率,而其公布的再现贴现利率为最低标准。 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Deposit Reserve)
是指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而准备,从银行所有存款中抽取的,放在在中央银行的存款,中央银行要求的存款准备金占其存款总额的比例就是存款准备金率(Deposit Reserve Ratio)。准备金本来是为了保证支付的,但它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副产品”,就是赋予了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职能,可以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扩张能力,从而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现已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是传统的三大货币政策工具之一。 [编辑本段]起源银行(bank)起源于板凳(bench)。起初只是兑换货币,后来增加新业务,替有钱人保管金银,别人把金银存放在他的保险柜,它给人开张收据,并收取一定的保管费。天长日久,有聪明人看出其中门道,虽然每天都有人存,有人取,但他们的保险柜里,总有些金银处于闲置状态,很少有保险柜被提空的情况。于是兑换商玩起“借鸡下蛋”的把戏,别人每存一笔钱,他们只在手中保留一部分,剩下的则悉数贷出去。被兑换商保留在手里的那部分金银,就是后来的存款准备金。
我国的存款准备金制度是在1984年建立起来的,至今存款准备金率经历了二十六次调整(1984-2004年仅调整8次,2005年0次,2006年3次,2007年至今15次)。最底的一次是1999年11月存款准备金率由8%下调到6%;最高一次为2008年6月由16.5%上调至17.5%。 [编辑本段]作用准备金本来是为了保证支付的,但它却带来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副产品”,就是赋予了商业银行创造货币的职能,并最终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工具。金融制度演进到今天,原来的“副产品”已经成为“拳头产品”,上升到了主要地位。准备金保支付的作用倒不那么显山露水了,因为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商业银行融通资金的渠道越来越宽,应付客户提款,已经不像早期那样过分依赖准备金了。
最简单的说,就是各家银行需要交给人民银行保管的一部分押金,用以保证将来居民的提款,而如果押金交的比以前多了,那么银行可以用于自己往外贷款的资金就减少了。 [编辑本段]影响1、银行:由于资金减少,贷款利润会减少,这对于目前仍然以存贷利差为主要利润来源的银行的业绩有一定影响;另一方面,会催促银行更快向其他利润来源跟进,比如零售业务、国际业务、中间业务等,这样也会进一步加强银行的稳定性和盈利性。
2、企业:资金紧张,银行会更加慎重选择贷款对象,倾向于规模大、盈利能力强、风险小的大企业,这会给一部分非常依赖于银行贷款的大企业和很多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造成一定影响。强者更强。
3、股市:影响非常有限,幅度比预期低,而且就目前大部分银行的资金来说,都还比较充裕,这个比例对其贷款业务能力相当有限;另一方面,市场很早就已经预期到人民银行的紧缩性政策,所以股市在前期已经有所消化,只是在消息出台时的瞬间反映一下而已。
4、基金:没什么影响,基本上是随股市个债市走的。
5、期货:如果存款准备金下调,则资金流入期货市场,从而引发短期的剧烈波动。
6、存款:银行会加大力度推陈出新吸引存款,但对于老百姓而言,没什么影响 [编辑本段]存款准备金率金融机构必须将存款的一部分缴存在中央银行,这部分存款叫做存款准备金;存款准备金占金融机构存款总额的比例则叫做存款准备金率。
打比方说,如果存款准备金率为7%,就意味着金融机构每吸收100万元存款,要向央行缴存7万元的存款准备金,用于发放贷款的资金为93万元。倘若将存款准备金率提高到7.5%,那么金融机构的可贷资金将减少到92.5 万元。
在存款准备金制度下,金融机构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发放贷款,必须保留一定的资金即存款准备金,以备客户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保证金融机构对客户的正常支付。随着金融制度的发展,存款准备金逐步演变为重要的货币政策工具。当中央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时,金融机构可用于贷款的资金增加,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也相应增加;反之,社会的贷款总量和货币供应量将相应减少。
央行决定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是对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旨在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经济运行中的突出矛盾也进一步凸显,投资增长过快的势头不减。而投资增长过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货币信贷增长过快。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可以相应地减缓货币信贷增长,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一般意义上,存款准备金率这一货币工具被认为是比较猛烈的货币政策手段。
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真实效用体现在它对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对货币乘数的调节。由于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与中央银行投放的基础货币量存在着乘数关系,而乘数的大小则与存款准备金率成反比。因此,若中央银行采取紧缩政策,可提高法定存款准备金率,从而限制了商业银行的信用扩张能力、降低了货币乘数,最终起到收缩货币量和信贷量的效果,反之亦然。但是,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存在这样三个方面的缺陷:一是当中央银行调整存款准备金率时,商业银行可以变动其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从反方向抵消了中央银行存款准备金率政策的作用;二是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乘数的影响很大,作用力度很强;三是调整存款准备金率对货币量和信贷量的影响要通过商业银行的辗转存、贷,逐级递推而实现,成效较慢、时滞较长。因此,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往往是作为货币的一种自动稳定机制,而不是将其当作适时调整的经常性政策工具来使用。

⑧ 谁知道一些关于金融方面的知识

1、广义的金融市场:泛指资金供求双方运用各种金融工具,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的全部金融性交易活动,包括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资金供求双方之间所有的以货币为交易对象的金融活动,如存款,贷款,信托,租赁,保险,票据抵押与贴现,股票和债券买卖,黄金外汇交易等。 2、狭义的金融市场:一般限定在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融资活动,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以及黄金外汇交易等范围之内。 3、金融市场:资金供求双方以票据和有价证券为金融工具的货币资金交易,黄金外汇买卖以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同业拆借等活动的总称。 4、初级市场:又称发行市场或一级市场,是资金需求者将金融资产首次出售给公众时所形成的交易市场。 5、二级市场:已发行的旧证券在不同投资者之间转让流通的交易市场。 6、金融工具:又称信用工具,它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并据以进行货币资金交易的合法凭证。 7、股票:一种有价证券,它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用以证明投资者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凭证。 8、普通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一种基本股票,是最标准的股票。 9、优先股票:股份公司发行的在公司收益和剩余资产分配方面比普通股东具有优先权的股票。 10、债券:一种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在约定时间承担还本付息义务的书面凭证。 11、国库券:政府为弥补国库资金临时不足而发行的短期债务凭证。 12、抵押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以不动产或动产为抵押品而发行的债券。 13、信用公司债:发行债券的公司不以任何资产做抵押或担保,全凭公司的信用发行的债券。 14、转换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债券持有者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按一定比例和一定条件转换成公司股票。 15、附新股认购权公司债:这种债券赋予持券人购买公司新发股票的权利。 16、重整公司债:经过改组整顿的公司,为了减轻债务负担而发行的一种利率较低的债券。 17、偿债基金公司债:这种债券规定发行公司要在债券到期之前,定期按发行总额提取一定比例的赢利作为偿还基金,交由接受委托的信托公司或金融机构保管,逐步积累以保证债券到期一次偿还。 18、金融债券: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了筹措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证券法律和证券发行程序,利用自身的信誉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一种债券。 19、基金证券:又称投资基金证券,是由投资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证明持有人按其所持份额享有资产所有权,资产收益权和剩余财产分配权的有价证券,它是股票,债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某些权益组合的产物。 20、票据:出票人自己承诺或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或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并可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 21、自由外汇:无需经过发行货币国的批准,即可在外汇市场上自由买卖,自由兑换为其他国家的货币,它们在国际经济交往中被广泛地用作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 22、记账外汇:未经有关外汇管理部门的批准,则不能转换为别国货币,通常只能根据有关协定在协定国之间使用。 23、衍生金融工具:又称为金融衍生品,是指一类其价值依赖于原生性金融工具的金融产品。 24、货币市场:以期限在1年以内的金融资产为交易标的物的短期金融市场。 25、同业拆借市场:各类金融机构之间进行短期资金借贷活动形成的市场。 26、中央银行票据: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短期债券,期限从3个月到1年不等。 27、预发行市场:现实中有一种国库券交易并不是在发行完成以后进行,而是在宣布发行的消息后立即交易,这种交易市场也称为预发行市场。如美国的WI交易。 28、可转让大额定期存款单:由商业银行发行的,可以在市场上转让的存款证明。 29、回购协议:证券持有人在出售证券时与买方约定,双方在将来的某一日期由卖方以约定的价格,从买方手中购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证券。 30、增资:已成立的股份公司发行新股票,称为增资。 31、信用交易:又称垫头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客户向经纪人支付一定现款或股票作为保证金,差额部分由经纪人垫付的交易方式。 32、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是交易双方按约定的价格,在约定的时间内就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股票达成契约。 33、股票指数期货交易: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对象的期货交易,其目的在于减少股票投资的风险,增加股票投资的吸引力。 34、股票指数期权交易:买卖以股票价格指数为基础的期权合约。 35、证券交易所:按照一定方式和规则组织起来的集中进行证券交易的场所,又称场内交易市场。 36、会员制: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是由经营证券业务的中介机构自愿组成的,不以赢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37、公司制:公司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是按公司法组织的,交易所收取发行者的“上市费”,并抽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和其他服务性费用。 38、佣金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在交易所中代替客户买卖并按固定比例收取佣金的经纪人。 39、两元经纪人:又称专家经纪人,是专门接受佣金经纪人再委托,并代为买卖,收取一定的佣金。 40、特种经纪人:又称专业经纪人,是在交易所内具有特殊身份,又固定从事特种证券交易的经纪人。 41、证券自营商:又称交易厅交易商,他们只办理自营业务,不办理委托业务。 42、零股交易商:专门从事不足一个成交单位的股票交易的证券商。

⑨ 一些国际金融的题目,请高手鼎力相助!!!谢谢!!

《国际金融》复习资料一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国际储备:是由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并能在该国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直接地或通过同其他资产有保障的兑换性来支持该国汇率。
2、外汇期货:是金融期货的一种。又称货币期货,指在期货交易所进行的买卖外汇期货合同的交易。
3、回购协议:是在买卖证券时出售者向购买者承诺在一定期限后,按预定的价格如数购回证券的协议。
4、卖方信贷:指出口方银行为资助资本货物的出口,对出口商提供的中长期融资。在这种业务中,出口商是以延期付款方式向进口商出售资本货物。
5、基础汇率和套算汇率:基础汇率是一国所制定的本国货币与基准货币(往往是关键货币)之间的汇率。选择关键货币往往是国际贸易、国际结算和国际储备中的主要货币,并且与本国的国际收支活动关系最为紧密。套算汇率是在基础汇率的基础上套算出来的本币与非关键货币之间的汇率。
二、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
1、2002年2月30 日,假设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基准汇率为l美元=8.2795人民币元,这是( D )。
A、买人价 B、卖出价 C、浮动价 D、中间价
2、一美国出口商向德国出售产品,以德国马克计价,收到货款时,他需要将100万德国
马克兑换成美元,银行的标价是USD/DEM:1.9300一1.9310,他将得到(B )万美元。
A、51.81 B、51.79 C、193.00 D、193.10
3、提出远期汇率的水平是由两国利率之差决定的汇率决定理论是( B )。
A、购买力平价模型 B、利率平价模型
C、货币主义汇率模型 D、国际收支理论
4、2000年1月18 1t伦敦外汇市场上美元对英镑汇率是:l英镑=1.6360一1.6370美元,某客户买入50000美元,需支付( A )英镑。
A、30562.35 B、81800 C、81850 D、30543.68
5、一国某年末外债余额34亿美元,当年偿还外债本息额20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312
亿美元,商品劳务出口收 65亿美元。则负债率为( A )。
A、10.90% B、30.77% C、52.3l% D、6.4l%
6、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时应遵循以( C )为依据的计价原则。
A、批发价 B、零售价
C、市场价格 D、内部价格
7、我国国际收支申报实行( B )。
A、逐笔申报制 B、交易主体申报制
C、定期申报制 D、金融机构申报制
8、在通常情况下,两国( B )的差距是决定远期汇率的最重要因素。
A、通货膨胀率 B、利率 C、国际收支差额 D、物价水平
9、一国某年末外债余额43亿美元,当年偿还外债本息额14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325亿美元,商品劳务出口收入56亿美元,则债务率为( B )。
A、13.2% B、76.8% C、17.2% D、130.2%
10、马歇尔—勒纳条件表明,如果一国处于贸易逆差,会引起本币贬值,本币贬值会改善贸易逆差,但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D )。
A、 本国不存在通货膨胀 B、没有政府干预
C、 利率水平不变 D、进出口需求弹性之和必须大于1
三、多选题(每题2分,共10分)
1、关于结汇和结汇使用的汇率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BC )。
A、结汇是指外汇指定银行将外汇卖给用汇单位和个人,按一定的汇率收取本币的行为
B、结汇是指外汇收入所有者将其外汇收入出售给外汇指定银行,外汇指定银行按一定汇率付给等值的本币的行为
C、结汇使用的汇率是买人价
D、结汇使用的汇率是卖出价
E、结汇使用的汇率是中间价
2、按优惠情况划分,外债可分为( AB )。
A、硬贷款 B、软贷款
C、高息贷款 D、低息贷款
E、市场利率贷款
3、关于现行人民币汇率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有( BCE )。
A、官方汇价和外汇调剂价格并存
B、汇率水平高低是以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
C、在银行间市场上,当市场波动幅度过大,央行通过吞吐外汇干预市场,保持汇率稳定
D、人民币实行单一固定汇率制度。
E、人民币实行有管理的、单一的、浮动汇率
4、国际收支统计的数据来源主要有( ABCDE )。
A、国际贸易统计 B、国际交易报告统计 C、企业调查
D、官方数据源 E、伙伴国统计
5、被称为金融市场四大发明的是(BCDE)
A、回钩协议 B、互换业务 C、浮动利率债券
D、金融期货 E、票据发行便利 F、金融期权
四、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特别提款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胀面资产。( √)
2、购买力平价指由两国货币的购买力所决定的汇率。( √)
3、牙买加体系下各国可以自主地选择汇率制度安排。( √)
4、套汇是指套汇者利用不同时间汇价上的差异,进行贱买或贵卖,并从中牟利的外汇交易。( ×)
5、在外汇市场上,如果投机者预测日元将会贬值,美元将会升值,即进行卖出美元买入日元的即期外汇交易。( ×)
6、是否进行无抛补套利,主要分析两国利率差异率和预期汇率变动率。( √)
7、由于远期外汇交易的时间长、风险大,一般要收取保证金。( ×)
8、远期信用证结算项下的外汇风险大于即期信用证结算。( √)
9、金融创新的一大结果就是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出现和扩张。( √)
10、远期利率协议在对利率风险实行保值过程中扩大了自己的资产负债( ×)。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简述国际收支差额对汇率变化的一般影响。
答:一国国际收支差额既受汇率变化的影响,又会影响到外汇供求关系和汇率变化,其中,贸易收支差额又是影响汇率变化最重要的因素。当一国有较大的国际收支逆差或贸易逆差时,说明本国外汇收入比外汇支出少,对外汇的需求大于外汇的供给,外汇汇率上涨,本币对外贬值;反之,当一国处于国际收支顺差或贸易顺差时,说明本国外汇收入比外汇支出多,外汇供给大于外汇的支出,同时,外国对本国货币需求增加,会造成本币对外升值,外汇汇率下跌。
2、简述借外债的经济效益。
答:借外债的经济效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投资:借外债可以弥补国内建设资金不足,增加投资能力。
(2)技术和设备:借入外债后,债务国可以根据本国的生产需要和消化能力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的设备,经过不断的吸收,提高本国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社会劳动生产率,生产出能够满足国内需要的产品,丰富本国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
(3)就业:通过借外债增加国内的生产投入,开辟新行业,建立新企业,能吸收大批的待业人员,经过培训后,不但提高了本国的就业率,而且提高了劳动力素质。
(4)贸易:借外债不仅促进了本国的生产结构变化,而且有利于出口商品结构变化。
(5)银行或金融机构:通过借外债能够加强债务国和债权国在金融领域的合作,增强债务国经营和管理国际资本的能力,最终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经济贸易合作的开展。
六、计算题(共30分)
1、利用下表资料,计算人民币汇率的综合汇率变动率(18分)
货币名称 基期 报告期 双边贸易占中国外
贸总值的比重
美元 830.12 829.24, 20
日元
英镑
港币
德国马克
法国法郎 7.75
1260.8
107.83
405.22
121.13 7.55
1279.52
108.12
400.12
119.9l 25
15
20
l0
10

(提示:在直接标价法下,本币汇率的变化(%)=(旧汇率/新汇率-1)×100%,每步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解:
(1)综合汇率变动率是根据+国货币和其他各国货币汇率的变动幅度,用各国在该国对外贸易中所占的比重,或各国在世界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作为权数,加权计算出的汇率变动率。(3分)
(2)先计算人民币对各个外币的变动率:
在直接标价法下,本币汇率的变化(%)=(旧汇率/新汇率一1)×100%)
对美元:(830.12/829.24—1)×100%=0.11%,即人民币对美元升值0.1l% (2分)
对日元:(7.75/7.55-1)×100%=2.64%,即人民币对日元升值2.64% (2分)
对英镑:(1260.80/1279.52-1)=一1.46%,即人民币对英镑贬值1.46% (2分)
对港币:(107.83/108.12-1)=一0.27%,即人民币对港币贬值0.27% (2分)
对德国马克:(405.22/400.12-1)=1.27%,即人民币对马克升值1.27% (2分)
对法国法郎:(121.13/119.9l-1)=1.02%,即人民币对法郎升值1.02% (2分)
(3)以贸易比重为权数,计算综合汇率变动率:
(0.11%×20%)+(2.64×25%)+(一1.46%×15%)+(一0.27%×20%)+(1.27%×
10%)+(1.02%×10%)=0.64%
因此,从总体上看,人民币升值了0.64% (3分)
2、某国某年末外债余额856亿美元,当年偿还外债本息额298亿美元,国内生产总值
3057亿美元,商品劳务出口收iX,932亿美元。计算该国的负债率、债务率、偿债率,并分析该国的债务状况。结果保留整数即可。(12分)
解: 负债率=外债余额/国内生产总值=28% (2分)
该指标高于国际通用的20%的标准。 (1分)
债务率=外债余额/汇总收入=92% (2分)
该指标力略低于国际通用的100%标准。 (1分)
偿债率=年偿还外债本息/外汇总收入=32% (2分)
该指标高于国际通用的20%的标准。 (1分)
由以上计算可以看到,该国的外债余额过大,各项指标均接近或超过国际警戒线,有可能引发严重的债务问题,应重新安排债务。 (3分)

《国际金融》复习资料二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
1.远期外汇交易:
2.国际债务危机:
3.互换:
4.无抛补套利: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综合差额反映一定时期 的变动情况。
2.国际储备应满足三个条件:第一是 ;第二是 ;第三是 。
3.价格调整法主要有 和 两种。
4.外汇管制的手段可分为 和 两种类型。
5.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应用最广泛、最权威性的债券评级机构是 和 的债券信用等级分类。
三、判断(每题1分,共10分)
1.及时申报国际收支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
2.国际储备多元化是指储备货币种类的多元化。( )
3.金融国际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可采取弹性较小的汇率制度。( )
4.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允许携带黄金、白金出入境,但限制其数量。( )
5.牙买加体系是一种灵活性很强的国际货币制度,但并不能由市场机制来调节汇率和国际收支。( )
6.套汇是指套汇者利用不同时间汇价上的差异,进行贱买或贵卖,并从中牟利的外汇交易。( )
7.由于保证金制度使清算所不考虑客户的信用程度,因此增加了期货交易中的相应风险。( )
8.一个经济实体在以外币计价的国际贸易、非贸易收支活动中,由于汇率波动而引起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实际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是经济风险。( )
9.欧洲债券市场管制较松,相对独立于任何一国政府的管制。( )
10.欧洲债券与传统的外国债券一样,都是市场所在地非居民在面值货币国家以外的若干个市场同时发行的国际债券。( )
四、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 世界上最早取消复本位制的国家是( )。
A、美国 B、英国
C、德国 D、日本
2. ( )储备是国际储备的典型形式。
A、黄金 B、外汇 C、在基金组织的头寸 D、特别提款权
3. 1973年,布雷顿森林体系瓦解,多国货币纷纷实行( )。
A、“双挂钓”制 B、单一汇率制
C、固定汇率制 D、浮动汇率制
4. ( )可作为国际复本位制与国际金本位制的分界限。
A、1865年 B、1873年
C、1878年 D、1880年
5. 1972年5月16日在芝加哥交易所内,另设一个专门交易金融期货的部门,称为( )。
A、国际货币市场 B、国际资本市场
C、国际证券市场 D、国际期货市场
6. 收入调节机制是通过国际收支( )所引起的国民收入下降和进口减少来调节国际收支的。
A、顺差 B、逆差 C、增加 D、减少
7. 在场外市场从事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市场被称之为( )。
A.、场外市场 B、柜台市场
C..、第三市场 D、第四市场
8. 对于一些风险较大的福费廷业务,包买商一般还要请谁进行风险参与( )。
A、政府 B、担保人
C、金融机构 D、贴现公司
9. 最早的境外货币被称之为( )。
A、欧洲货币 B、欧洲美元
C、外国货币 D、欧洲债券
10. 以下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
A、外国债券的付息方式一般与当地国内债券相同。
B、欧洲债券不受面值货币国或发行市场所在地的法律限制。
C、由国际性承销辛迪加承销的国际债券称为欧洲债券。
D、外国债券不受所在地国家证券主管机构的监管。
五、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我国调节国际收支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等。
A、外贸计划 B、外汇计划
C、汇率政策 D、税收政策
E、信贷政策
2.净误差和遗漏发生的原因包括( )。
A、人为隐瞒 B、资本外逃 C、时间差异 D、重复计算 E、漏算
3.一国政府调整国际储备结构的基本原则是统筹兼顾各种储备资产的( )性。
A、安全 B、流动 C、盈利 D、效益 E、稳定
4.汇率制度有两种基本类型,它们是:( )汇率制。
A、固定 B、浮动 C、钉住 D、一篮子
5.凡采取下述外汇管制措施的国家均被视为实行复汇率制:( )。
A、课征外汇税 B、给予外汇津贴 C、抑制进口
D、鼓励出口 E、官方汇率背离市场汇率
6.套汇交易的主要特点是( )。
A、数量大 B、盈利高
C、交易方法简便 D、风险大
E、必须用电汇进行
7.关于外汇期货交易与远期外汇之间说法正确的有( )。
A、市场参与者相同 B、交易场所与方式不同
C、都可作为避免外汇风险的手段 D、都可作为进行外汇投机的手段
E、交易金额、交割期的规定相同
8.以下关于牙买加体系说法正确的有( )。
A、以管理浮动汇率制为中心的多种汇率制度并存
B、汇率体系稳定
C、国际收支调节手段多样化
D、国际收支调节与汇率体系不适应
E、外汇管制进一步加强
F、国际储备中的外汇种类单一
9.当代国际金融发展表现出以下哪些特点( )。
A、金融市场全球一体化 B、国际融资证券化
C、金融业务全球化 D、国际金融创新层出不穷
E、国际金融市场动荡不定
10.银团贷款的优点是( )。
A、借贷双方关系比较稳固 B、利率较低
C、贷款规模不受限制 D、资金的获得迅速
E、期限较长
六、问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国际收支失衡的消极影响?

2.福费廷与一般贴现业务的区别是什么?

七、计算题(每题7分,共14分)
1. 已知:英镑对美元的即期汇率为:GBP1=USD1.6125~1.6135;美元对日元的即期汇率为:USD1=JPY150.80~150.90
计算:英镑对日元的即期汇率。

2.1998年5月8日美元兑日元的汇率水平为133。根据贸易合同,出口商甲公司将在6月10日收到4亿日元的货款。甲公司担心美元兑日元的汇率将上升,希望提前1个月固定美元兑日元的汇率,规避风险。于是同中国银行做一笔远期外汇买卖,按远期汇率132.80卖出4亿日元,同时买入美元。假设6月10日美元兑日元的即期市场汇率水平升至144,请问:(1)通过做远期外汇买卖,甲公司将收入多少美元?(3分)
(2)若等到6月10日收到货款才进行即期外汇买卖,甲公司将多(少)收多少美元?(4分)

《国际金融》复习资料参考二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16分)
1.远期外汇交易:又称期汇交易,是指外汇买卖双方先签订远期外汇买卖合同,规定买卖外汇的币种、金额、汇率和将来交割的时间,到规定的交割日期,再按合同规定的币种、金额和汇率,由卖方交汇,买方付款的一种预约性外汇交易。
2.国际债务危机:是指在债券国与债务国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债务国不能暗器如数地偿还债务,致使债权国与债务国之间地债权债务关系不能如期了结,并影响它们各自正常地经济活动及世界经济地正常发展。
3.互换:是一种金融交易,交易双方在一段时间内通过交换一系列支付款项,这些款项既可以包括本金支付也可以包括利息支付,又可以只包括利息支付,以达到双方互利(即转移、分散和降低风险)的目的。
4.无抛补套利:是指资金持有者利用两个不同金融市场上短期利率的差异,将资金从利率较低的国家调往利率较高的国家,以赚取利率差额的一种外汇交易。它往往是在有关的两种货币汇率比较稳定的情况下进行的。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官方储备资产。
2.官方持有的;普遍接受的; 流动性。
3. 加价保值和 压价保值。
4.价格管制 和 数量管制 型。
5. 美国的标准普尔公司 和 穆达投资服务公司 。
三、判断(每题1分,共10分)
1. × 2. √ 3. × 4. × 5. √ 6. × 7.× 8. × 9. √ 10. ×
四、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 B 2. A 3. D 4. D 5. A 6. B 7. C 8. C 9. B 10. D
五、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1.ABCDE 2.ABCDE 3.ABC 4.AB 5.ABE 6.AE 7.BCD 8.ACD 9.ABDE 10.ACD
六、问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试述国际收支失衡的消极影响?(10分)
答:持续的国际收支逆差的消极影响:(要点)
1)会带来失业,国民收入的减少额要成倍地高于逆差额。
2)会造成本币对外贬值的压力。
3)外汇储备减少。
4)影响国际信誉。
过大国际收支顺差的消极影响:(要点)
1)外汇储备增加,形成通货膨胀压力。
2)引起国际矛盾。
3)带来本国货币对外升值的压力,对外出口竞争力下降。
2.福费廷与一般贴现业务的区别是什么?(10分)
答:福费廷:即包买远期票据业务,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经过进口商承兑和进口方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业务,向出口商提供中期贸易融资。
贴现:是指人们将未到期的证券,按照贴现率扣除贴现金额,向贴现公司或银行换取现金的融资方式。
主要区别:
(1)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放弃了追索权,这是它不同于一般贴现业务的典型特征。在一般的的贴现业务中,银行或贴现公司在有关票据遭到拒付的情况下,可向出口商或有关当事人进行追索。
(2)贴现业务中的票据可以是国内贸易或国际贸易往来中的任何票据。而福费廷业务中的票据通常是与大型设备出口有关的票据;由于涉及多次分期付款,福费廷业务中的票据通常
是成套的。
(3)在贴现业务中票据只需要经过银行或特别著名的大公司承兑,一般不需要其他银行担保。在福费廷业务中包买商不仅要求进口方银行担保,而且可能邀请一流银行的风险参与。
(4)贴现业务的手续比较简单,贴现公司承担的风险较小,贴现率也较低。福费廷业务则比较复杂,包买商承担的风险较大,出口商付出的代价也较高。
七、计算题(每题7分,共14分)
2. 已知:英镑对美元的即期汇率为:GBP1=USD1.6125~1.6135;美元对日元的即期汇率为:USD1=JPY150.80~150.90
计算:英镑对日元的即期汇率
解:因为,两个即期汇率,一个以美元作为计价货币,一个以美元作为单位货币,所以,应该采用同边相乘的方法。

英镑买入价(即日元卖出价):
GBP1=1.6125×150.8=JPY243.17 (3分)
英镑卖出价(即日元买入价):
GBP1=1.6135×150.90=JPY243.48 (3分)
英镑对日元的即期汇率为:GBP1=JPY243.17~243.48 (1分)
2.1998年5月8日美元兑日元的汇率水平为133。根据贸易合同,出口商甲公司将在6月10日收到4亿日元的货款。甲公司担心美元兑日元的汇率将上升,希望提前1个月固定美元兑日元的汇率,规避风险。于是同中国银行做一笔远期外汇买卖,按远期汇率132.80卖出4亿日元,同时买入美元。假设6月10日美元兑日元的即期市场汇率水平升至144,请问:(1)通过做远期外汇买卖,甲公司将收入多少美元?(3分)
(2)若等到6月10日收到货款才进行即期外汇买卖,甲公司将多(少)收多少美元?(4分)
解:(1)6月10日,甲公司收到货款4亿日元,根据远期外汇买卖交易,公司必须按132.80的汇率水平卖给中国银行日元买入美元:
400,000,000÷132.80 = 3,012,048.19美元 (3分)
(2)若甲公司到6月10日才做即期外汇买卖,那么甲公司必须按144的汇率水平卖出4亿日元,同时买入美元:
400,000,000÷144 = 2,777,777.78美元 (3分)
与做远期外汇买卖相比,甲公司将少收美元:
3,012,048.19 - 2,777,777.78 = 234,270.41美元 (1分)

《国际金融》复习资料三

一、重点名词
1.国际收支:国际收支是特定时期的统计报表,它系统记录某经济实体与世界其他经济实体之间。
2.国际储备:是指由一国货币当局持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并能在该国出现国际收支逆差时直接地或通过同其他资产有保障的兑换来支持该国汇率。
3.间接标价法:又称为应收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折算为一定数额的外国货币来表示其汇率。
4.J曲线效应:即在本币贬值之后的一段时间内,贸易收支会暂时恶化,此后才会逐渐使贸易收支改善。
5.货币可兑换:是指任何一个货币持有者可以按照市场汇率自由地把货币兑换成外汇。
6.短期资本流动:指期限在一年以内的资本的跨国流动,包括暂时性的相互贷款、存款、一年期的汇票及债券等。
7.国际金融危机:是指发生一国的资本市场和银行体系等国内金融市场上的价格波动以及金融机构的经营困难与破产,而且这种危机通过各种渠道传递到其他国家从而引起国际范围的危机大爆发。
8.国际货币制度:又称国际货币体系,是指各国通过国际惯例、协议、规章制度和建立国际组织,对货币发挥世界货币职能和国际支付所做出的一系安排。
9.外汇市场:是指外汇买卖主体从事外汇交易的交易系统。这里的交易包括两种类型:一类是本币与外币之间的相互买卖;另一类是不同币种的外汇之间的相互买卖。
10.外汇期权:又称外币期权,是一种选择权契约,指期权买方以一定保险金为代价,获得是否在一定时间按照协定汇率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11.外汇风险:指一个经济实体或个人,在涉外经济活动中(如对外贸易、国际金融、经济交流等)因外汇汇率的变动,使其以外币计价的资产或负债价值涨跌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12.远期利率协议。是交易双方同意在未来某一确定时间,对一笔规定了期限的象征性存款按协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交易合同。
13.称福费廷: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权地购买经过进口商承兑和进口方银行担保的远期票据,向出口商提供中长期贸易融资。
14.欧洲债券:是市场所在地非居民在面值货币国家以外地若干个市场同时发行的国际债券。

二、基本原理
(一).国际收支失衡的经济影响
国际收支逆差的消极影响:
1.增加失业,降低经济发展速度 。
2.造成本币对外贬值压力,影响汇率稳定。
3.若动用外汇储备干预市场,会减少外汇储备。
国际收支顺差的消极影响:
1.会增加外汇储备,形成通货膨胀压力。
2.容易引起国际矛盾,影响国际关系。
3.造成本币对外升值压力。
(二).国际储备的作用
1.缓解国际收支不平衡对本国经济的冲击
2.维持本国货币汇率的稳定
3.充当本国对外借债的基本保证
4.影响货币发行量
(三)浮动汇率制的缺陷:
1.汇率波动给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活动带来外汇风险;
2.削弱了固定汇率制下的货币纪律,助长了货币政策中的通货膨胀倾向;
3.会助长金泡沫;
4.实行钉住汇率制的货币特别容易受到国际投机资本的冲击。
(四).汇率变动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
1.汇率变动对国际资本流动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对于汇率的心理预期。
2.如果人们认为汇率变动是一次性的,那么一国货币贬值会吸引资本流入。
3.如果人们认为一国货币汇率下降显示出它将进一步下降的信号,那么它可能引起资本外逃。
(五)外汇管制的目的和意义
1、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改善国际收支状况。
2、稳定本币汇率,减少涉外经济活动中的外汇风险。
3、防止资本外逃或大规模的投机性资本流动,维护本国金融市场的稳定。
4、增加本国的国际储备。
5、有效利用外汇资金,推动重点产业优先发展。
6、增强本国产品国际竞争能力。
7、增强金融安全。
(六)国际间接投资的经济动机:
1.国际范围内的资本资产组合投资。
2.国际范围内的投资套利活动。
3.国际间接投资的“自增强”倾向。
(七)政府加强金融安全的措施:

⑩ 比如我欠某金融机构10万元,今天是到期还款日,银行多长时间不追缴欠款,我的债务免除呢

您好。债务永远不能免除。
但是,如果银行自债务到期之日起超过两年没有向你追讨过欠款的,该笔债务将超过诉讼时效。即使银行起诉,法院也不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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