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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征文

发布时间:2021-03-05 15:46:51

1. 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论文

(一)中小微企业的界定
1、中小微企业可从两个方面界定:(1)企业各项生产资料均属于该企业,且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2)企业体量、规模均偏小,在同行业中市场占有率、竞争能力均较低。另外,各国普遍根据自身企业总体情况,界定中小微企业资产总额、每年营业收入总额或企业雇佣员工人数等三个指标数值区间,满足区间范围内的企业即是中小微企业。
2、我国根据国内企业发展实际,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划分了不同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小微企业的标准(资产总额、每年营业收入总额或企业雇佣员工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统计以上大、中、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

行业名称

标准(代码,单位)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农、林、牧、渔业

营业收入(Y,万元)

Y≥20000

500≤Y<20000

50≤Y<500

Y<50

工业

从业人员(X,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万元)

Y≥40000

2000≤Y<40000

300≤Y<2000

Y<300

建筑业

营业收入(Y,万元)

Y≥80000

6000≤Y<80000

300≤Y<6000

Y<300

资产总额(Z,万元)

Z≥80000

5000≤Z<80000

300≤Z<5000

Z<300

批发业

从业人员(X,人)

X≥200

20≤X<200

5≤X<20

X<5

营业收入(Y,万元)

Y≥40000

5000≤Y<40000

1000≤Y<5000

Y<1000

零售业

从业人员(X,人)

X≥300

50≤X<300

10≤X<50

X<10

营业收入(Y,万元)

Y≥20000

500≤Y<20000

100≤Y<500

Y<100

交通运输业

从业人员(X,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万元)

Y≥30000

3000≤Y<30000

200≤Y<3000

Y<200

仓储业

从业人员(X,人)

X≥200

100≤X<200

20≤X<100

X<20

营业收入(Y,万元)

Y≥30000

1000≤Y<30000

100≤Y<1000

Y<100

邮政业

从业人员(X,人)

X≥1000

300≤X<1000

20≤X<300

X<20

营业收入(Y,万元)

Y≥30000

2000≤Y<30000

100≤Y<2000

Y<100

住宿业

从业人员(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餐饮业

从业人员(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万元)

Y≥10000

2000≤Y<10000

100≤Y<2000

Y<100

信息传输业

从业人员(X,人)

X≥2000

100≤X<20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万元)

Y≥100000

1000≤Y<100000

100≤Y<1000

Y<1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从业人员(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营业收入(Y,万元)

Y≥10000

1000≤Y<10000

50≤Y<1000

Y<50

房地产开发经营

营业收入(Y,万元)

Y≥200000

1000≤Y<200000

100≤Y<1000

Y<100

资产总额(Z,万元)

Z≥10000

5000≤Z<10000

2000≤Z<5000

Z<2000

物业管理

从业人员(X,人)

X≥1000

300≤X<1000

100≤X<300

X<100

营业收入(Y,万元)

Y≥5000

1000≤Y<5000

500≤Y<1000

Y<5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从业人员(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资产总额(Z,万元)

Z≥120000

8000≤Z<120000

100≤Z<8000

Z<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从业人员(X,人)

X≥300

100≤X<300

10≤X<100

X<10

(二)青海省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状况
1、根据《青海统计年鉴》,青海省2017年工业大型企业22家、工业总产值1131.81亿元;工业中小微企业分别87家、460家、80家,工业总产值分别为550.81亿元、811.67亿元、84.47亿元。其中上述工业企业的主要指标如下:
表-青海省工业企业2017年度财务指标

项 目

企业单位数(个)

工业总产值
(万元)

资产总计
(万元)

流动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亏损企业
(万元)

总数

亏损企业数

大型企业

22

5

11318133.20

34089594.90

7928135.30

18195268.90

482598.60

130006.40

中型企业

87

32

5508065.20

13811496.40

5034832.30

5228152.00

196986.00

179808.10

小型企业

460

131

8116718.80

16768109.00

6035591.50

6944696.50

331539.80

141890.20

微型企业

80

20

844695.50

3921792.10

1053009.30

1494848.30

40678.60

16461.00

表-青海省工业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经济效益

指 标

工业增加值率(%)

总资产贡献率(%)

资产负债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

产品销售率(%)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2016

2017

总计

27.86

29.75

3.78

4.09

70.92

70.35

1.22

0.94

3.28

4.40

92.56

92.25

大型企业

35.90

35.17

4.37

4.70

74.22

73.95

1.02

1.02

4.15

3.62

92.12

97.49

中型企业

24.49

22.27

3.21

4.00

72.07

68.39

1.28

1.28

0.97

5.02

90.79

93.18

小型企业

23.38

22.13

3.18

3.41

64.37

67.65

1.37

1.37

4.29

4.63

94.02

95.30

微型企业

-

-

1.68

2.36

72.36

71.21

0.44

0.44

15.26

7.93

97.92

92.14

2、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共计挂牌396家,所属行业以及注册资本情况如下:
表-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行业分类

序号

行业

家数

占比

1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

0.00%

2

教育

0

0.00%

3

卫生和社会工作

0

0.00%

4

批发和零售业

1

0.25%

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4

1.01%

6

建筑业

5

1.26%

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

1.52%

8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

1.52%

9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6

1.52%

10

住宿和餐饮业

7

1.77%

11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8

2.02%

12

房地产业

9

2.27%

13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

2.27%

14

采矿业

16

4.04%

15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5

6.31%

16

生物科技

29

7.32%

17

农、林、牧、渔业

53

13.38%

18

金融业

63

15.91%

19

综合

72

18.18%

20

制造业

77

19.44%

合计



396

100.00%

表-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注册资本情况

序号

注册资本(万元)

家数

占比

1

0-500万元

392

98.99%

2

500万元-2000万元

3

0.76%

3

2000万元-5000万元

1

0.25%

4

5000万元以上

0

0.00%

合计



396

100.00%

3、青海省中小微企业发展状况
通过对青海省各类企业统计、分析,可以看出目前其发展存在如下状况:
(1)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数量偏低,且小型企业占比73.37%,中小微企业结构现状进一步削弱了其在经济主体中的地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青海省地理环境、资源禀赋等限制。如上文所述,中小微企业是经济健康运行、持续发展的基石,其贡献了约八成的城镇就业岗位、六成的国内生产总值以及五成的税收收入,在提供就业岗位、振兴城镇经济、改善城乡居民收入以及稳定税收收入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促进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的做大做强、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2)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整体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很弱。工业总产值、总资产等总量规模偏低,其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同时,中小微企业2017年度亏损总额超过大型企业亏损总额,仅中型企业一类亏总金额即超过大型企业亏损金额。另外,比较各类型企业资产结构发现,中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远低于大型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占比,背后反映出中小微企业缺乏行业规模,难以获得竞争优势。根据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注册资本情况来看,392家挂牌企业注册资本低于500万元,占挂牌总企业比重为98.99%。受限于较小的规模、较弱的盈利能力、较低的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恶化了其融资能力,最终会进一步限制中小微企业整体规模及未来的发展。
(3)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缺乏成长性。根据青海省工业2016年度、2017年度企业经济效益分析,其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率、总资产贡献率远低于平均比率及大型企业工业增加值率、总资产贡献率。同时,根据青海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注册资本情况来看,392家挂牌企业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综合行业、金融业以及农、林、牧、渔业等传统低端行业,而教育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交通运输、仓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现代前景行业数量较少。因此,无论从中小微企业自身经济效益贡献角度,还是其所处行业分类前景角度,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缺乏成长性。
(4)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待提升。首先,其负债整体比例偏高,融资成本偏重。一般认为,资产负债率合理区间是40-60%,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高于60%且中型企业、小微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于70%。过高的资产负债率大大提升了企业的资金链断裂、破产清算等财务风险,同时过高的利息费用也削弱了企业的盈利水平,特别是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主要从事制造业、农林牧副渔等传统低端领域,其盈利能力、可持续性等均会较大程度上受融资成本的影响。其次,其成本费用利润率波动较大且缺乏合理性。比如中型企业2016年度的成本费用利润率0.92%,2017年度该比率上升至5.02%。不合常理的财务指标变动反映了中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有待提升。
(三)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必要性
第一,中小微企业融资是其“活下去”的关键因素。一方面,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整体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很弱,宏观市场的些许波动或许会导致其歇业、破产,特别是在目前中美贸易战、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下,大大增加了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压力。必要的资金支持可以使其起死回生,稳定就业与城乡居民收入。另一方面,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数量偏低,且小型企业占大部分,中小微企业在经济主体中的地位较低。通过融资,中小微企业可以利用资金支持正常运转企业,招聘更多、更高层次的员工,提升其生产水平、优化其内部管理,做多、做大、做强,增加青海省内中小微企业总体数量、扩大中小微企业整体规模、提升中小微企业整体市场地位。
第二,中小微企业融资是其“活的好”的关键因素。目前青海省中小微企业主要分布在主要分布在制造业、综合行业、金融业以及农、林、牧、渔业等传统低端行业,而教育行业、文化、体育和娱乐行业、交通运输、仓储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现代前景行业数量较少。中小微企业通过融资,解决其的发展障碍、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可以使得其逐步舍弃落后、低端业务,转而投向技术含量高、投资回报大的高新技术领域。通过中小微企业整体升级,推动、优化青海省产业结构升级。

2. 对文化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其他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一、高度重视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一)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是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的一项具体任务,是实现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和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战略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意见支持的小微文化企业,是指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游戏业、文化旅游业、艺术品业、工艺美术业、文化会展业、创意设计业、网络文化业、数字文化服务业等行业及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企业中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和微型企业。要充分认识发展小微文化企业的重要意义,积极营造有利于提高小微文化企业创新能力、扩大发展规模、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解放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
二、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二)培育企业发展优势。指导小微文化企业以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文化需求为导向,以创意创新为驱动,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在开展特色经营、创新产品特色和服务、提升原创水平和科技含量等方面形成竞争优势。制定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政策的配套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拓展与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建筑业、信息业、旅游业、体育和特色农业等产业的融合发展空间。
(三)激发企业创新意识。鼓励小微文化企业把握传统文化与现代元素结合、文化与科技融合的发展趋势,催生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服务。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为企业提升文化创意成果转化和市场化运用水平创造条件。加强文化品牌建设,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向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培训,增强小微文化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
(四)提升经营管理水平。通过业务培训、树立典型、总结模式、推广经验等形式,帮助和引导小微文化企业建立与发展阶段和发展目标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手段,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升企业发展活力。鼓励小微文化企业运用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等拓展经营领域,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推动文化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推广一批文化产品、服务、管理等标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支持创业服务机构、管理咨询机构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三、打造良好发展环境
(五)优化文化市场环境。贯彻落实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小微文化企业。简化和减少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查询、办理文化市场行政审批事项的便利程度。建立健全文化市场信用体系,完善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机制,引导小微文化企业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经营。健全12318文化市场举报体系,畅通维权投诉渠道,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保护小微文化企业合法权益。
(六)推进创业载体建设。引导现有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创新运营管理模式,提升服务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水平,将服务效果作为认定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试验园区的一项重要条件。支持合理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和废弃工业设施等,将其改造建设成为具有较强创业辅导服务功能,运作规范、业绩突出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基地。对小微文化企业自发集聚形成的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加强规范和引导,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相应配套服务,改善企业集聚发展环境。鼓励互联网创业平台、交易平台等新兴创业载体的发展,拓宽小微文化企业的互联网创业发展渠道。实施“成长型小微文化企业扶持计划”,培育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小微文化企业和孵化效果显着的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载体。
(七)加快人才培育步伐。将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纳入“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扶持范围,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能力的培养。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小微文化企业创业载体和社会教育服务机构对小微文化企业经营者和创业者开展有针对性的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推进网络课堂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扩大小微文化企业培训工作覆盖范围。打破文化人才职称评定的体制壁垒,逐步建立面向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开放的职称评定制度。实施“文化产业创业创意人才扶持计划”,适应创业创意人才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的需要,运用市场化办法,体现普惠性原则,通过合适的平台,加大资金投入、提供展示机会、扩大品牌影响,促进创意成果转化和创业团队孵化。
(八)拓展企业营销途径。鼓励各类文化产业展会、中小企业展会、电子商务平台等面向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境内外文化展览展销活动,在名额、费用等方面可向小微文化企业适当倾斜。培育一批服务小微文化企业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经纪、代理机构。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文化处(组)、海外中国文化中心等的作用,帮助小微文化企业了解和分析海外文化市场动态、建立和拓展海外营销网络。研究制定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扶持措施,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开拓国际文化市场。
(九)鼓励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小微文化企业根据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制定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具体措施。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小微文化企业及小微文化企业份额达到30%的联合体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投标产品和服务,可在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规定范围内按较高标准执行。
四、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十)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巩固和深化文化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文化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开展小微文化企业财务咨询、项目对接、贷前辅导等服务,支持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小微文化企业特点的保险险种,探索开展保证保险、信用保险等业务。引导金融机构不断提升小微文化企业金融服务的便捷化、规模化、个性化水平。鼓励各级政府搭建的中小融资担保平台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担保。实施“文化金融扶持计划”,提升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金融服务规模与水平。
(十一)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大力推广小微文化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和行业集优债券等。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为小微文化企业融资提供相关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小微文化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积极引导各类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小微文化企业。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鼓励文化产权交易场所为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提供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依托文化金融服务中心为小微文化企业提供中介服务。
五、完善财税支持政策
(十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引导示范作用,着力改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加大中央财政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完善和落实项目补助、贷款贴息、保费补贴等措施,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的有机衔接。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符合条件的可通过“文化金融扶持计划”给予支持。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促进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和实施小微文化企业孵化培育专项计划,并探索建立小微文化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十三)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以及免征部分小微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建设费、部分艺术品进口关税减免等各项已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有序推进动漫企业认定工作,落实支持动漫企业发展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完善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结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文化服务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四)构建公共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功能,不断丰富信息发布、政策查询、融资指导、人才培训等服务内容。加快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建设,提供政策指导、信息交流、项目与产品查询等公共服务。继续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开发面向小微文化企业的特色专业服务产品,发挥平台网络辐射作用,逐步提高服务水平,扩大服务范围。支持建立小微文化企业服务台,符合条件的可作为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予以重点培育。积极开展小微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并对信用好的小微文化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十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鼓励文化行业协会、商会吸收小微文化企业入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行业标准、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小微文化企业权益。支持行业协会、商会与各类小微文化企业载体在发展规划、信息交流、市场推介、创意转化、投资融资、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合作,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
(十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合作,发挥新闻媒体优势,广泛报道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形势和扶持政策,深入挖掘和宣传成功企业的典型经验,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创业精神,形成有利于小微文化企业创业和发展的舆论环境,进一步坚定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信心
(十七)强化指导协调机制。各级文化行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将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来落实,并纳入本地区、本部门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和文化建设的整体工作部署中。充分发挥本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文化行政部门纳入领导小组,做好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形成政策叠加优势。加强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调查研究,逐步建立对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情况定期抽样调查和常态化监测分析机制
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发展实际,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抓紧研究制订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具体办法,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3. 商业银行应如何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力度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在稳定增长、扩大就业、促进创新、繁荣市场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不容忽视,“据统计,全国中小微企业创造了80%的就业、60%的GDP和50%的税收,而小微企业获得的贷款在全部贷款中的比例仅20%多一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认识到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性。改变对中小微企业认识不足及态度,多策并举,多管齐下,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从根本上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难题,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大力发展中小型金融机构

中小微企业与本地中小银行建立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并由这家中小银行向其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包括基本结算及存贷款服务,是理论上最优的中小微企业融资模式。

大力发展市场定位更加明确的中小银行是解决小型、微型企业融资难最有效的办法。从实证分析结果看,市场定位更加明确的城商银行和农村金融机构小型和微型企业贷款效率普遍较高,它们机构点多面广,具有信息、成本、管理等优势,与小微企业更加“门当户对”。既能增加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供给,又能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竞争性。因此,直接设立市场定位为小型、微型企业的中小银行机构可以有效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小微企业工作效率。完善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机制,建立适合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估制度,解决中小微企业授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与中小微企业发展相适应的融资模式,合理调整信贷投向,充分发挥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主渠道作用,突出支持地方重点中小微企业。

改进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机制,提高风险控制能力

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加强内部控制和信息化建设,提高专业人员素质,最大限度地降低贷款风险。

一是建立约束与激励相统一的信贷管理机制,促进银行贷款营销的积极性,改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强化贷款责任制,推行以行长负责制为中心的贷款管理体制,明确客户经理的责任,同时建立贷款激励机制,提高客户经理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加强对客户经理的工作能力与道德水平的考核,建立一支品质过硬的客户经理队伍。

二是严格按照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规定程序办理和发放贷款,审核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分析其可行性,按规定要求办理。

三是改进和建立适合中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及审批机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下放中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加强金融产品创新,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产品创新为手段,满足多元化、个性化资金需求。建立适合中小微企业业务开展的信贷制度、风险管控制度和激励考核制度,保证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快产品及担保方式创新,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区域和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中小微企业,加大金融创新力度。

四是确定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合理比例,避免贷款过度向大企业、大项目集中,防止增加信贷风险。

五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后的监督,定时检查中小企业的财务报表,掌握企业的资金运用情况,对有多个户头的中小微企业,各银行之间应加强联系与协作,减少逃废银行债务现象的发生。

六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所有者的约束,为了避免企业所有者逃废银行的债务,可以要求所有者以个人家庭财产作为抵押物品。

发展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发展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仅仅是银行的社会责任,更是银行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调整信贷结构、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

银行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融资营销服务,主动参与所在区域政府的产业规划,加强与企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形成良好的关系,取得营销优质客户的先机和相关行业优势客户资源的源头,锁定目标优质客户。借助政府出台与贷款相关的各种补贴、贴息、损失承担政策,可以促使企业按月还款提高企业守信意识。由于种种原因,不少银行只对大中型和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开展主动的营销服务,对中小微企业往往坐等上门,为此失去了不少潜在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客户。

因此,银行要主动挖掘中小微企业市场的潜力,制订并落实资金营销计划,主动寻找、选择和培养客户,满足产品有市场、有效益、守信用的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需求。处理好与工商、税务、海关的关系,取得能够反映企业经营状况、盈利状况的第一手资料。例如,税单、报关单、进出口业务量等,更加有利于优质客户的识别和判断。行业协会或商会是银行拓展目标客户的最有效渠道之一。银行以特别会员身份参与活动,既能了解行业最新的动态及发展趋势,又能广泛地宣传银行的产品和服务。注重大客户上下游的供应链中小微企业的分析,满足成长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建立专门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银行要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支持力度,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大力支持。

银行要对不同类型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不同的融资支持力度,对有信用、有市场、有效益的中小微企业给予大力支持;对暂时盈利能力较差,但市场反应敏感的中小微企业,在审查企业贷款条件时,应把第一还款来源的现金流量情况和企业发展前景作为主要考察对象,给予适当的信贷支持。

注重信息的准确评价,针对中小微企业投资主体和所有制结构多元化、财务报表可信度不高的特点,对中小微企业的等级评定和客户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对企业正式财务报表、商业计划或各类书面文件等硬信息的过分依赖,注重现场调查和收集企业非财务信息以及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还款情况、经营者素质和对银行忠诚度等信息,必要时把借款企业和主要经营者家庭财产合并为一进行信用分析。

充分把握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发展策略

从风险控制、价值发掘和客户管理的角度,对中小微企业客户群体进行合理细分,并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发展策略。

由于中小微企业客户群体具有特殊性,在积极发展中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时,应高度重视其信贷风险。加强防范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对策研究,从风险控制、价值发掘和客户管理的角度,对中小微企业客户群体进行合理细分,并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发展策略。

在行业上,选择国家产业和环保政策鼓励具有较强生命力和高成长性、科技含量高的行业;在产业链上,选择处于重要产业链上下游、为绩优大型企业提供配套协作服务的中小微企业;在企业生命周期上,选择处于成长期和成熟期且创新能力较强的企业;在客户品质上,重点选择经营有特色、产品有市场、经营效益好、信用等级高、管理较规范、管理人员素质较好的中小微企业。此外,与公司类大企业客户相比,中小微企业客户资金实力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因此,建议在客户准入与选择中,充分把握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重点支持与大中型客户建立稳定协作关系的中小微企业客户。

坚持市场原则和商业化运作模式,推进中小微企业业务风险定价

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定价不仅要考虑目前市场竞争情况,更要加强对未来利率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和分析。

中小微企业业务风险相对较高,银行贷款议价能力相对较强,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定价不仅要考虑目前市场竞争情况,更要加强对未来利率市场化发展趋势的判断和分析。因此,要根据中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收益目标及当地利率市场水平等因素,在科学计量信用、市场、操作风险的前提下,按照有利于弥补资本成本、有利于创造价值回报、有利于防范风险、有利于实现战略预期的原则,对不同行业、不同担保方式、不同借款人的中小微企业贷款实行不同的风险定价,合理确定价格,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并根据风险变化灵活进行调整。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定价不仅要考虑目前市场竞争情况,更要加强对未来利率市场发展趋势的判断和分析。

从政策上讲,商业银行贷款利率可以上浮,没有上限限制,从银行经营上讲,贷款风险大,成本高,应该实行高利率,从道义上讲,银行应该扶持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过高,容易受到指责。由于中小微企业风险大,应该提取较高比例的坏账准备金,这样,利率就应该有所提高。要解决中小微企业承受能力和银行效益问题,首先要求中小微企业依靠自身的积累和寻找合伙人维持企业的生产经营,银行贷款主要满足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这样银行资金所占比重不高,使用时间有限,高一点的利率是完全可以承受的。随着利率的市场化,贷款利率完全由银行与企业协商,充分发挥资金价格在分配资金方面的引导作用,增加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的积极性。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
(摘自和讯网)

4. 小微金融业务能对企业发展有啥帮助

小微金融在企业筹集资金方面给予了非常多的帮助,截止2020年6月底,为全国31个省市回2.7万家企业答,提供了超300亿元的资金支持。与超10000家的设备商签订合作协议,开展合作关系,截至目前,小微金融上半年累计起租55.5亿,较去年同期增长115%。

5. 金融机构如何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应该在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上着手回。小微企业答发展的一大障碍就是资金短缺,而向银行贷款时常面临着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流程,不仅牵扯精力,还有可能耽误发展时机。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

6. 银行业为什么不支持小微企业 论文

首先,我想先谈谈“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的难度。主要是以下4个方面:
1、可验证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的方法较少。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所提供的财务数据真实性有问题,只有很少一部分能提供经审计且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基本上就可以说成是编的。)这对银行来说会产生潜在的信用风险。
2、小微企业创造的利润较少,如无法批量放款,耗费较大人力成本。一般来讲,一个股份制商业银行在一线城市的分机构的人均利润都在百万以上。而一个小微企业假设一年能为银行创造2万的税后利润的话,如果该营销人员的业绩想达到平均数的话,要至少维护50个(这里是保守估计,因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中还有柜员、后台人员等不直接创造利润的岗位)。但是按照一般商业银行的标准以及贷后管理要求,一个人是很难做到同时维护50个公司业务客户的。
3、小微企业十分在乎融资的成本。一般来讲,由自然人控股的小微企业只是单纯的计算融资成本,并不考虑提供融资银行的服务能力(比如,有些大型商业银行的海外业务做到比较好,有的大型商业银行网点多等等),所以很容易因为一点点蝇头小利就换掉合作银行。
4、小微企业真的没有什么存款。
如上所述,互联网金融的市场就来了,比如P2P借贷平台。P2P平台的产生,解决了上述2、3、4问题。P2P不用考虑人力成本;基本上都是一锤子买卖,不用怕对手找别人融资;也不需要拉存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之所以没有完全没有干掉各种小贷公司,就是1的问题解决不了。那这里其实也很好解决,只要P2P借贷的贷款人不要求过高,只要看申请融资的企业一年纳了多少税(税务局能有个o2o的服务就好了),然后平台通过企业的纳税额(可计算出利润),银行流水(基本户开户行最好能开个o2o,但是要企业自己来开户行申请授权银行给p2p平台提供流水。P2p平台能查询该客户在银行的情况)。然后p2p平台根据该企业的流水(现金流)和利润(盈利能力)以及企业所处行业给企业一个官方评分。投资者就可以比较理性的进行投资了。
下面问题就来了,这个平台谁来做?让企业来做的话,难免会拔一层皮(我得意思是让融资申请人或者投资人出服务费)、而且,你指望一个民营企业去跟银行和税务局谈这个合作?不太现实(与国家想解决的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相悖)。所以只能是政府打造一个平台,比如北京市海淀区政府打造这么个平台,一声令下,在海淀注册的企业和银行分支机构都要配合。然后解决的海淀区的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然后注册在海淀的小企业就越来越多,同时,为了获得系统内的高评分就会少逃税纳税。(这就跟给自然人核定的年收入多了、纳税多了,但同时公积金缴存的多了,用人单位为员工买单了。政府提供的融资渠道,并收入到了更多的税,引进了更多小微企业,而是贷款人为此买单了。)这就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债权的二级市场。
如果真的有这么一个债权的二级市场,信息来自于税务局以及商业银行。企业想获得债权融资就得规范自身。整个市场完全透明,这才是P2P平台。我相信这个平台,如果做成这样了,那投资人的名单中很快就会出现金融机构。
需要技术层面的突破?银行的系统、税务局的系统都是现成的,有个软件商接入就行了。
需要制度方面的突破?主要是贷款通则(其实现有的p2p公司已经突破这些了)、反洗钱相关要求(这至少能在银行端得到一些解决)。

7. 金融机构如何助推小微企业发展

金融机构要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主要应该在为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上着手。

小微企业发展的一大障碍就是资金短缺,而向银行贷款时常面临着复杂的手续和繁琐的流程,不仅牵扯精力,还有可能耽误发展时机。

所以金融机构应该在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简化贷款流程,并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经济支撑。

第一,开展多元化金融服务,满足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第二,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第三,创新贷款机制。

第四,创新担保与抵押方式。


第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

8. 求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有关数据,论文需要,谢谢ii

网上网络关键词:小微企业+商行信贷

查阅各银行的年报,从中检索相关关键词

给你一份我找到的,供参考哈,见附件,手机可能看不到,得电脑上网

9. 国家对小微企业有哪些金融扶持政策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20年4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落实落细今年以来出台的支持企业政策措施,助力企业渡难关;在减税降费方面,采取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增值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延长交通运输和餐饮住宿等企业亏损结转年限、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缓缴住房公积金、免收收费公路通行费、降低企业用电用气价格等措施,加上去年减税降费政策翘尾,这些可为企业减负1.6万亿元。同时按程序提前下达今年地方政府专项债额度1.29万亿元。在金融支持方面,通过3次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向金融机构提供3.55万亿元低成本资金,用于向企业发放低利率贷款,另外截至3月底已对约8800亿元企业贷款本息实行延期。下一步,要在扩大实施前期有效政策基础上,多措并举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并抓紧按程序再提前下达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研究进一步加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支持。帮扶制造业和服务业企业缓解房租、用工等成本压力。
应答时间:2020-12-14,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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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pingan.com.cn/paim/iknow/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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