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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贸易的商业存在

发布时间:2022-01-08 23:21:36

A. 金融服务贸易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内涵

1.金融服务贸易是商业性的金融服务活动,它排除所有基于公共利益的政府行为,且不管行为主体是国有的或私营的实体;
2.服务的内容涵盖银行、保险、证券、金融信息等领域;
3.服务的提供方式为:跨境提供(CrossBorderSupply)、国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和人员流动(MovementofPersonnel)。

B. 中国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现状与态势

一、当前宏观金融形势总体运行平稳,但是依然存在一些隐忧

今年以来,国民经济继续快速增长,消费需求稳定增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对外贸易增势强劲,财政收入大幅提高。当前金融运行总体平稳。但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运行中仍然存在投资需求膨胀过快、货币信贷增长偏快、通货膨胀压力加大等问题。

据初步统计,3月末,广义货币M2余额23.18万亿元,同比增长19.2%;全部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17.90万亿元,同比增长20.66%,本外币贷款一季度新增9122亿元,其中人民币贷款增加8342亿元,同比多增238亿元。为了防止货币信贷过快增长,引发通货膨胀或资产价格泡沫,形成新的银行不良贷款,防范金融风险,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采取了一些政策措施,包括将自4月25日开始再次提高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实行差别准备金率制度和再贷款浮息政策等。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提高了央行再贷款利率和再贴现利率。

从宏观经济角度看,当前我国宏观经济形势需要研究的主要问题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货币供应量增幅偏快,今年以来M1和M2实际数据均高于预测;信贷增长速度偏快,比年初预期高出10个百分点。提高存款准备金的政策,将有助于控制货币投放和贷款增加速度,保证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第二,我国直接融资所占比例依然过低,间接融资比重过高。虽然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证券市场不发达,企业直接融资困难,直接筹资不便利的问题,但是如此高的间接融资比例为全社会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控制带来一定的难度。第三,M2占GDP的比重过高,到2003年,我国M2占GDP的比重已经接近200%,这种高比例除了在极其个别的国家外,在全球范围内是没有的。虽然中国经济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但是过大的M2表明,中国经济发展中融资过多依靠银行体系,风险集中度偏高。第四,总储蓄率依然偏高。2003年我国的总储蓄率进一步上升到47%,经济增长主要依靠投资拉动,消费需求所占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上述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和讨论,这些问题的解决都离不开金融市场的发展。

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金融市场发展方面取得了重要的进展

首先,金融市场体系已经初步建立。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建立了证券期货市场、货币市场和银行间外汇市场。其次,金融市场参与主体日益多元化,不仅包括商业银行、社会保障基金、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自2003年起,还引入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对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三,市场产品的逐步多样化,不仅包括金融债、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公司股本和债务性债券,而且在证券和银行业产品方面不断推陈出新。ABS、MBS和CDO等银行类创新产品、开放式基金等证券类创新产品都有强烈的需求。第四,跨市场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出现,例如货币市场基金的出现,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发展等。

但是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市场还是存在产品匮乏、简单化的问题,金融深化程度还不足,在不少方面还存在创新压抑的现象和问题。

三、经济不断发展和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要求我国金融市场必须进一步发展,要求有关部门适应形势,转变观念。与此同时,金融产品必然发生相应的转变

首先,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过渡期的结束,随着国民待遇的实现,市场准入的逐步放松,金融业面临的国际竞争将进一步加大。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和中国自身经济发展的需要均要求我国必须加快金融市场的发展。其次,随着市场的逐步开放,经济全球化的不断进展,2003年我国经济贸易依存度已达60%。越来越多的企业涉足国际业务,客观上需要我国的金融机构为企业公司客户提供包括套期保值、风险控制、外汇理财等在内的一系列金融服务。市场需求的不断扩大为金融市场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发展提供了契机。第三,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我国将进一步完善汇率形成机制,逐步取消不适宜的外汇管制措施,最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这些都要求金融市场进一步发展,金融产品要进一步多样化。这一点在有关文件中明确为要发展全方位、多层次的金融市场体系。

四、作为发展中国家和转轨经济国家,我国在金融产品的创新过程中,虽然曾经有过一些挫折,但是今后必须充分重视金融产品创新工作,不可因噎废食。在此过程中,要处理好实践经验的积累和健全规则制定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采用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金融创新产品

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开放的初期阶段,由于人才不足、技术不新、管理薄弱以及在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我国在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曾经走过一些弯路,导致一些产品的废止和有问题的金融机构的关闭。金融业产品和其他行业产品一样,在创新过程中也需要经历一定的学习过程、人才培养过程、机构成长过程、市场成熟过程以及监管发展的过程。某些条件不成熟时,可能会引发一些风险。另外,对于有问题金融机构的关闭,也暴露出我国法律体系上的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在破产关闭上还存在相当大的难题。

当然,不同的决策部门和不同的专家学者会对金融产品创新的监管思路和发展问题上有不同的意见。其中,一种观点认为,由于存在历史弯路,因此在发展新的金融产品时,必须要先建立规则,充分借鉴国际经验。这种说法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在实践中是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国际范围内的经验和教训并不相同,不同国家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例如英美模式和欧洲大陆模式以及韩日模式就存在比较大的差别,有需要进一步分析、判断并加以选择的过程。

另外,在缺乏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规则,往往花费很长时间,甚至始终不得出台,建立的规则其可操作性和健全性有待进一步观察。从方法论上看,一切必先建规则才能实践,也有悖于人类通过实践提高认识的客观规律。在现阶段可以采取的方法,可能更多可以借鉴产业政策的有关做法,通过设立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方法加以规范和解决。对于那些国际范围内较为成熟产品,对于那些具有较强风险控制能力的金融机构在开展创新业务时,采取负面清单的做法,也就是说“未经法律明确禁止的业务品种,均可以开发”。对于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带来系统性风险的金融产品,采取正面清单的方式加以规范。

在金融创新产品的过程中,要合理明确金融产品的定位。注意区分面向机构投资者和面向居民个人的产品。鉴于机构投资者一般拥有机构优势,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和抗风险能力,由此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产品在许可上可以更为宽松。面向居民个人的金融产品在准入方面应更为谨慎,在信息披露和监管方面应更严格要求。其中,针对高端客户的金融创新产品应和普遍服务的金融创新产品应有所差别。此外,对于一些包括衍生产品在内的定价和风险控制更为复杂的面向复杂型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产品,也需要在监管上加以区别对待。

金融创新产品的发展将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结构转化提供可能。以银行业创新产品为例,目前资产方管理就逐步出现了消费信贷、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打包进行证券化处理以及信贷风险的转让等新的金融产品。负债方管理,可以看到储蓄替代产品的不断出现,例如基金产品、证券投资产品、保险产品等。此外,收费类业务发展方兴未艾。在国际范围之内,人们已经不再把银行仅仅视作从事存贷汇业务的机构,更多人看到了银行是拥有庞大网络分支系统的商业与服务骨架,越来越将银行看作具有应对多种产品能力的销售和服务网络,同时把金融服务看作是由电子网络联系在一起的进行信息加工业务。

五、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和业务交叉性产品的不断出现,日益要求树立功能监管观念,适应形势,加强协调。

在建立了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之后,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功能监管的格局,为金融业的稳健发展和金融风险的有效防范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应该看到,市场需求的不断变化,客观上要求金融资源能够在不同的市场之间进行合理有效配置。因此,我们观察到,一些交叉业务的需求逐步产生,例如公司客户在贷款需求的基础上,有更多的投资理财、套期保值、保险业务的需求,居民个人在存款需求的基础上,有了进一步的消费信贷、住房贷款、甚至投资理财、养老保险等多种需求。交叉业务的产生和发展为改变不合理的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比例关系带来了新的可能。

业务品种的交叉客观上要求机构具备更加全面的服务功能。从中国当前实际情况看,监管机构对金融控股公司的出现和发展事实上采取了默认的态度。应该说金融机构广泛的网络分支机构、所掌握的长期的特殊的客户信息资料都为业务交叉的发展创造了机会。因此,我们可以观察到,随着市场需求的发展,资源共享的要求,过去的一些根据“出生证”由谁来发放而画地为牢式的监管理念已受到冲击。事实上,功能监管、机构准入和业务产品发展之间不需要相互设置障碍。随着经济发展,不论机构设立该由谁来审批,都不应阻碍有市场需求的业务创新。功能监管和业务发展之间并不必然发生矛盾。监管机构已在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转变观念,加强协调。此外,为了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协调发展,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报告中也进一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与三家监管机构之间要进一步加强协调,这一趋势在有关立法中已有所体现。

六、外资银行的内在优势使得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潜力巨大,外资银行的发展应配合宏观金融形势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开始进入中国市场,为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外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风险控制、风险管理、信贷文化、决策程序、激励机制以及资产管理方面均具有一定的优势,外资银行发展空间巨大,特别是在促进金融市场发展和产品发展方面潜力很大。

外资银行的发展也应考虑配合中国宏观金融形势的需要。在经济转轨过程中,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在发展阶段和发展潜力存在一定的差异。外资银行可更多关注中国经济转轨中一些薄弱市场和产品、薄弱环节的发展,关注经济结构的变迁,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支持大西北的建设,与中资金融机构既有竞争,也是对中资金融机构的有益补充。我们还希望在中国的外资金融机构能够更加配合中国宏观金融形势需要,不仅在顺利周期阶段,共享中国经济快速稳定增长的收益,也能够在逆境周期阶段,甚至危机期间,坚持长期经营、追求长远利益,这也是今年二月国际清算银行会议上大家讨论和研究的一个题目。

C. 4. 什么是服务贸易的商业存在举例说明

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者通过在另一成员方境内的商业实体提供服务!它涉及市场准入和直接投资,即允许一成员方的服务提供商在另一成员方境内投资设立机构并提供服务,包括投资设立合资,合作和独资企业,该机构的服务人员既可以从提供商母国带来,也可以从东道国雇佣,例如外国公司到中国来开酒店,零售商店和开律师事务所等

D. 如何写"全面履行入世承诺后的中国金融服务业"这样一个课题

后入世过渡期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研究

内 容 提 要

按照既定的时间表,我国已进入了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时期,也即进入了“后入世过渡期”。所谓“后入世过渡期”指入世过渡后期及过渡期结束后一段时间。入世后随着我国经济、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的程度不断加深,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联系不断扩大;资本流入的速度和规模不断扩大;我国外汇储备大量增加;如此等等,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和条件加速变化,从客观上和主观上都要求我们进一步放松资本管制,积极、稳妥和有序地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从入世承诺履行过程中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加速变化出发,通过分析入世承诺的履行对资本项目开放各方面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来探索后入世过渡期如何进一步放松资本管制,积极、稳妥和有序地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

笔者首先在论文的基础部分(第二章)介绍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资本项目开放之间相互促进的关系,并对资本项目开放的理论和国际经验进行了述评,为探索后入世过渡期如何推进资本项目开放奠定理论基础。第三章从金融领域及国际收支角度分析了入世承诺履行的过程中,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的加速变化,以及环境的加速变化对资本项目开放的影响,即它是如何间接推动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以及在推动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问题。第四章探索后入世过渡期我国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的策略,并就资本项目开放环境加速变化过程中产生的一些新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最后一章对论文进行总结并给出研究展望。

关键词:后入世过渡期 资本流动 资本项目开放

ABSTRACT

According to the timetable of China’s WTO commitment, now we are entering into the time of completely fulfilling the commitment. That is we are entering into the Post-WTO transitional time. Post-WTO transitional time refers to the post time of the commitment and some time after the ending of commitment.

After China’s entering into WTO, China has accelerated reforming the economic and financial areas. Our relations to foreign trade are intensifying; the speed and scale of the capital inflows are increasing; the scale of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are increasing etc. The environmental changes of China’s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are accelerating. Which asks us to loose capital control and quicken the steps of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actively、safely and orderly.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study how to further loose capital control and how to actively、safely、orderly quicken the steps of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through analyzing the direct and indirect impact of fulfilling the China’s WTO commitment to all areas of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Firstly (in chapter two) the paper introce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financial service trade liberalization and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And it introces the theory of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At the same time the paper uses the experiences and lessons of developed and developing countries for reference. Chapter three analyzes the accelerating environmental change of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and the impact of the accelerating change to capital account liberalization. Chapter four explores how to further open the capital account and to table a proposal of some new problems. Chapter five summarizes the paper.

KEY WORDS: Post-WTO transitional time capital inflow the opening up of the capital account

第一章 绪 论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研究目的

1996年12月,我国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当时有学者提出应尽快在短期内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的爆发使这一过程推迟了。随着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资本项目开放问题重新

成为讨论的热点。

尽管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贸易组织等并不强求其成员国实行资本项目可兑换,中国在入世谈判时也并未承诺人民币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但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市场准入的扩大,中国的金融、保险等服务贸易行业必然得到较大的发展,服务贸易行业的开放与国际交流必然伴随着大量的资本流动,由此会对资本项目开放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国在开始履行入世谈判相关承诺后,大多数实质性经济领域的对外开放将使资本管制的效力趋于下降,尤其是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大、经营规模的扩张将会给中国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这些因素都将促进资本项目的进一步开放。

事实上,入世以来,随着入世承诺的履行,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正在发生加速变化,资本流入大量增加、资本项目持续顺差并开始超过经常项目成为国际收支顺差的主要组成部分、外汇储备规模已居世界第二,且上升势头依然未减等等。这些加速变化将推动我国资本项目的进一步开放。从目前我国外汇管理当局不断出台的一系列鼓励资本流出的措施来看,我国资本项目开放有加速的趋势。

而随着入世过渡期的结束,我国金融业即将全面对外开放,国际资本流动的规模和领域也将达到空前规模。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开放资本项目将成为关注的焦点。

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就在于从入世承诺履行过程中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和条件发生加速变化出发,通过分析入世承诺的履行对资本项目开放各方面产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来探索后入世过渡期如何进一步放松资本管制,积极、稳妥和有序地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

第二节 文献综述和研究方法

关于资本项目开放的研究,国内外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一直都很多,尤其是亚洲金融危机前后。因为资本项目开放是一国走向世界,分享全球化最为关键的一步。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有一些经验和教训。因此关于资本项目开放的理论和实践,以及对于我国的参考这方面的研究相当多。但是就入世承诺履行与资本项目开放之间的关系,尤其针对后入世过渡期资本项目开放的研究非常有限。

冯宗宪、郭根龙(2001)合著的《国际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中国金融业》一书在研究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理论的基础上,构建了中国金融服务业竞争力决定和市场开放度模型。该书尽管未直接涉及资本帐户开放,但是它将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资本流动、资本帐户开放的关系理论阐述的很清楚,本文的理论部分就是参考该书的论述。

华民(2003)著《中国资本项目的开放:挑战和机遇》一书从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必然性、中国开放资本项目可能带来的后果进行分析,探讨如何应对资本项目开放所带来的冲击,并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要有序地推进资本项目的自由化。

张光华(2004)著《论有序的资本项目可兑换》一书通过对资本项目自由兑换作全面系统研究,为顺利推进我国资本项目可兑换提出了一些政策指导意见。

邢毓静(2004)著《放松资本管制的进程》一书立足于中国当前建立开放型经济的进展及其对放松资本管制的现实要求,借鉴国际范围内放松资本管制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就资本管制放松进程中可能遇到的宏观经济金融方面的问题进行逐步推进的分析。

由于篇幅有限,这里仅列举了以上较为有代表性的几本论著。事实上,在入世前后,学术界对于入世将给我国经济和金融带来的影响,尤其是入世后我国金融业将受到的冲击进行了广泛研究。在资本项开放方面,关于资本项开放的条件、顺序、原则等学术界也有过很多研究。但是将入世承诺履行与资本项目开放相结合的研究很少,笔者谨慎尝试将两者相结合,通过分析入世承诺兑现过程对资本项目开放的影响,想看一下,在目前及将来一段时间,即后入世过渡期,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将如何推进。由于后入世过渡期这个概念比较新,而且由于各个国家的国情、金融开放的秩序不同,因此,本论文很难找到前人研究中完全吻合的理论支撑,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本论文的难度。再加上论题本身涉及的变量之多以及变量相互之间关系的复杂性,让我感到重重困难。

本论题的研究采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数据、图表、曲线相结合的方法。从入世承诺兑现过程中资本项目开放环境发生加速变化出发,分析环境加速变化对资本项目开放所造成的影响,在分析过程中,采用数据、图表和曲线以便将整个影响过程和影响程度说明清楚。这样通过研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找到解决问题(探索后入世过渡期如何推进资本项目开放)的思路、途径、方法及对策配合的协调性、稳定性和有效性。

第三节 有关概念界定和论文结构

一、论文有关概念的界定

1、后入世过渡期:所谓“后入世过渡期[1]”,一是指入世过渡后期,即按既定

开放承诺表进程中的最后阶段;二是指实现开放承诺表时限后持续的一段时间。

为什么要提出一个“后入世过渡期”的概念?

因为根据入世承诺表,我国在经济、金融领域的开放存在一个过渡期,即在过渡期内逐步开放,过渡期结束后将实现全面开放,因此,我国在经济、金融领域面临的全面、严峻的考验时期不在入世的初始阶段,而在入世过渡后期,以及入世过渡期结束后一段时间。随着入世承诺的全面履行,入世效应的影响将全面显现,将对我国的经济、金融产生持续的深远影响。因此,充分关注后入世过渡期中全面履约对我国经济、金融等领域产生的影响,并就此提出相应的对策是十分重要和必要的。

“后入世过渡期”与资本项目开放又存在什么关系?

虽然入世谈判时并未承诺资本项目的可兑换,但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市场准入的不断扩大,中国的金融、保险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步伐不断加快,必然伴随着大量的资本流动,由此会对资本项目开放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我国在开始履行入世谈判相关承诺后,大多数实质性经济领域的对外开放已使资本管制的效力趋于下降,尤其是外资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大、经营规模的扩张给中国的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带来越来越多的挑战。这些因素都将促进资本项目的进一步开放。因而,入世承诺履行与资本项目开放之间存在间接关系,并且伴随着入世承诺全面履行的进程,将对我国资本项目开放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研究后入世过渡期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问题将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2、资本项目开放:资本项目开放有两层含义,一是从动态角度来讲,资本项目开放是一个逐步推进和完成的过程,目标是达到资本项目可兑换。从1996年经常项目可兑换以来,我国一直处在资本项目不断开放的过程中。二是从静态角度来讲,资本项目开放是指资本可在一国与他国之间自由流动,包括在金融市场的自由交易和货币的自由兑换。本文主要指资本项目开放的动态过程,强调后入世过渡期随着入世承诺的履行,资本项目开放环境和条件发生加速变化,要求加快资本项目开放的进程。

二、论文结构

全文一共有五章,各章的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为绪论,阐述本文选题的背景、相关文献、论文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第二章作为论文的理论基础,首先介绍了后入世过渡期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资本项目开放相互促进的关系;其次对资本项目开放的理论进行述评,阐述了资本项目开放的一些经典理论,如:金融自由化理论、资本项目开放方式的理论以及克鲁格曼三角难题。最后就资本项目开放的国际经验进行分析,得出我国资本项目开放应借鉴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为探索后入世过渡期资本项目开放奠定理论基础。

第三章实证分析了入世承诺的履行对资本项目开放的影响。分别从金融领域和国际收支角度分析了随着入世承诺的履行,市场准入的不断扩大,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环境发生加速变化;然后分析了环境的加速变化对资本项目开放的影响,并提出了环境加速变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新问题和潜在风险。

第四章是对第三章分析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首先针对后入世过渡期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的客观要求,提出要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资本项目开放进程。其次,根据目前的经济、金融状况,借鉴发展中国家开放资本项目的经验教训,提出我国后入世过渡期资本项目进一步开放的政策配套。最后,针对第三章提出的一些新问题提出对策。

最后一章是结论和展望。对本论文的观点、创新之处进行总结,并明确以后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第二章 资本项目开放的理论与经验述评

第一节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资本项目开放

一、从基本概念上来看两者关系

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是指金融服务在全球的充分配置,本国的消费者可以自由地享受外国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同时外国的消费者也可自由地享受本国金融机构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其结果通常是,新的服务内容可以在全球很快推广,服务价格、服务质量趋于一致。同时通过银行、保险、证券及金融信息服务的自由化就会形成手续费、佣金及其他费用的跨国境支付。因此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要求与之相联系的国际资本自由流动,否则就易构成金融服务的贸易壁垒。

资本项目开放通常是指一国允许其资本项目下的各种资本(包括商业性资本、产业性资本和金融性资本,但我们通常所指的资本项目开放主要是指金融性资本开放)自由流动[2]。即意味着居民可以自由进出国内金融市场进行投资和筹资。因此资本项目的开放要求与资本流动相联系的必要的金融服务贸易可自由贸易,否则也将可能构成对资本自由流动的壁垒。这可用一个例子简单表示:一个外国金融机构(如花旗银行)向本国(如中国)企业提供贷款,如果外国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资金是本国资金如人民币资金,则这种贷款涉及的是单纯的金融服务贸易;若这笔贷款需要的是外币资金如美元,这笔贷款不仅涉及金融服务贸易还涉及国际资本流动,若本国资本项目不开放,本国企业所需的金融服务则难以实现,即资本项目管制构成了跨国金融服务的贸易壁垒。相反若本国限制这样的国际金融服务,国际资本也无法(也可能是不愿)流入,即对金融服务贸易的限制构成了资本自由流动的壁垒。

因此,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与资本项目开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也存在一定的联系: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要求资本项目开放(相应部分开放);资本项目开放也要求金融服务的自由化(相应部分自由化)。

二、从金融服务贸易的基本类型看二者关系

GATS高度概括了金融服务贸易的四种基本类型:跨境交易、商业存在、消费者移动和人员移动[3]。金融服务贸易与资本项目开放的相关性取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种类和其提供方式。

1、跨境交易与资本项目开放。跨境交易是指国内消费者购买位于国外的外国供给者的服务,如国内消费者获得国外金融机构贷款;国内消费者购买国外保险公司保险;国内消费者把自己资金存放于国外金融机构等。跨境交易有三种不同类型,而不同类型的跨境交易与资本项目开放的关系又存在很大差异:第一种类型:如会计、咨询、信息服务等,由于这类金融服务并没有相应的资本流动,因而这一类跨境交易自由化并不要求开放资本项目。第二种类型:主要包括如贷款、借款等,由于这类跨境交易与资本运动密不可分,因而这一类跨境交易自由化要求一定的资本项目自由化。 第三种类型:这一类跨境交易、金融服务和其下的资本运动是不可区分的,如允许本国居民购买外国证券的充分必要条件,但在这种跨境交易下,对任何一方面的限制必然影响另一方面(并不能完全停止),因此这类跨境交易也要求一定的资本管制放松。

因此,跨境交易自由化在多数情况下(并非所有)要求其下的资本流动自由化(资本项目开放),否则将可能影响跨境交易自由化利益的实现。

2、商业存在与资本项目开放。商业存在是指外国服务供给者通过收购、兼并本国的金融机构或自己建立分支机构、子公司为本国消费者提供服务。商业存在是金融服务贸易中最主要的形式,占了国际金融服务近70%。商业存在与资本项目开放的关系应区分两种情形:一种是居民性商业存在。这种情形主要是指外国拥有的机构(典型的是子公司)与东道国机构合并,这种商业存在通常被看作是“居民性”商业存在,虽然这些分支机构的服务贸易在原则上能包含资本运动,但其通常受到资本控制,因而只能参与东道国资本帐户管制下允许的资本移动,以及那些并不包含资本运动的服务贸易。虽然在一些情形下,上述限制可能将外国供给者置于不利的竞争条件下,但如果资本控制是建立在国民待遇基础上的,这种管制也不能算贸易壁垒。另一种是非居民性商业存在,这主要是指外国分支机构,其与资本流动的关系类似上述跨境交易。

因此,商业存在自由化要求金融部门中的直接投资自由化,但同时也不排除一些针对外国投资者的资本控制。

3、消费者移动、人员移动与资本项目开放。消费者移动是指,国内消费者在本国之外购买服务,如国内消费者到国外旅行并消费国外金融机构提供的旅行支票、信用卡业务等金融服务。人员移动是指,外国人到本国国内为国内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如跨国银行高层管理人员的内部调动、金融咨询服务提供等。上述两类服务虽然也对资本项目开放提出了一定要求,但由于某种原因其在国际金融服务中的比重很小,因而通常也不在各国资本项目管制的主要目标之内,从而对资本项目的开放影响很小。

综上所析,各种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对资本项目开放(部分开放)提出了一定的要求,否则将难以充分获得承担市场准入义务的相应利益。因此,无论在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中,都很难将二者完全分割开来。

资本帐户的自由化与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是各个国家都必须面对的问题。因为他们不仅相互促进,而且都是一个有效率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中国家想要最大化地获取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利益,就必须在考虑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清楚地意识到渐进地有次序地开放资本帐户的重要性。

第二节 资本项目开放的经典理论述评

资本项目开放的理论主要包括金融自由化理论、资本项目开放的方式的理论、资本项目开放的顺序以及克鲁格曼三角难题等。下面就主要理论进行回顾和述评。

1、金融自由化理论

最早是麦金农(McKinnon)和肖(Shaw)在研究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抑制问题时提出的。麦金农认为,政府对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的过多干预压制了金融体系的发展,而金融体系的落后又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由此得出结论,发展中国家必须通过金融自由化来放松金融抑制,促进金融发展,进而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金融自由化理论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73年麦金农和肖在研究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时提出的金融自由化主张,其主要著作是麦金农(1973)的《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深化》。这些理论后来成为南美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理论基础。第二阶段是麦金农的理论反思,提出了资本帐户和经常帐户自由化的次序问题,并在1991年出版的《经济自由化的顺序》中提出了金融自由化顺序理论。

金融自由化包括对内和对外自由化两方面内容。对内是指一个国家的金融部门运行从由政府管制转变为由市场决定的过程,包括汇率和利率的自由化、业务经营自由化、市场准入自由化;对外则包括市场对外开放和资本流动自由化,其核心内容是资本帐户自由化。

2、资本项目开放方式的理论

资本项目开放的方式可分为激进式和渐进式。激进式即对资本项目开放采取一步到位,取消所有的汇兑管制;渐进式即对资本项目开放采取循序渐进的做法。国外学者对这两种方式都作了一些研究。观点如下:

激进论者认为优点在于:(1)迅速消除资本管制,立即享受自由化所带来的好处;(2)对因改革而严重受到影响的各种利益集团进行限制,使它们难以有能力在政治上组织力量反对改革;(3)有助于促进国内金融部门提高效益,在获得资金方面引入竞争机制;(4)有助于向外界展示开放的态度和决心。缺点在于:(1)迅速实现自由化就可能造成几乎没有任何时间来出台其他各项的配套改革政策;(2)风险较大,容易酿成危机;(3)容易造成重走回头路。Choksi等人认为在不存在市场扭曲和外部性的情况下,一步到位是最佳方法,因为自由化的益处可以立即反映出来而不附带任何成本。Lai(1987),Matinelli和Tommasi(1994)认为,激进式资本项目自由兑换能克服根深蒂固的利益集团,有助于提高政府实行改革以及促进外部资源动员的承诺的可信性。

渐进论者认为优点在于:(1)逐步创造条件实施可兑换,比较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实际;(2)风险较容易控制。缺点在于:(1)改革的时间较长,必须付出较大的机会成本;(2)要求政策具有较高的连续性;(3)在较长的时间内必须承受资本管制所带来的成本和低效。Mekinon(1982)和Edward(1985)认为,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拉美南锥体国家的经验充分表明,货币改革和贸易自由化应在开放资本帐户之前进行。如果在国内金融市场不是按市场规律运作的情况下实施资本帐户的自由兑换,可能导致金融市场扭曲,不健康的资本出入境内,伤害国民经济、削弱政府金融政策的效力。Edward指出,不仅有必要提高国内利率水平(使其达到实际正利率水平),而且还有必要对国内金融市场进行改革。

渐进式和激进式理论各有优缺点,因此应根据各国所具备的条件来决定资本帐户开放是采取渐进还是激进的方式。

3、克鲁格曼的三角难题

20世纪60年代初期,蒙代尔在凯恩斯宏观经济模型的框架内分析了不同制度下货币政策的独立性问题。此后,弗莱明和其他经济学家对这一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演变为蒙代尔—弗莱明模型。其核心的观点是:在资本自由流动、固定汇率制度和独立的货币政策这三大政策目标中,一国最多只能同时选择其中的两个。这也就是说,在资本项目开放,从而资本可以自由流动的条件下,若要继续维持固定汇率制度,那么独立的货币政策就将不复存在。这种在资本项目开放条件下不能同时控制三个政策工具的方案选择被人们称为“蒙代尔三角” (Mundell,R.A.1963.PP.475-485)。

1999年,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在一篇讨论亚洲金融危机的文章中根据上述原理画出了一个三角形,他将其称之为“永恒的三角形”(The Eternal Triangle),用来概括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世界各国的金融发展模式,从而使得“蒙代尔三角”的内在原理得到了清晰的显示(Krugman,P.1998b.)。

图2-1-1:克鲁格曼的永恒三角形[4]

货币政策的独立性

C A

固定汇率 B 资本自由流动

在这个三角形框架中,A表示选择货币政策独立性和资本自由流动,B是选择固定汇率和资本自由流动,C则是选择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固定汇率。

当一国资本项目开放,资本可以自由流动时,C选择将难以为继,原因可以大致描述如下:

在本国较低的利率水平下开放资本项目 假如本国利率保持不变(也就是维持推行独立的货币政策) 那么本国居民就会放弃本国的货币资产而转向持有外国具有较高利率的货币资产 这时假如货币当局仍然坚持固定汇率 那么其后果将是资本外逃、投资下降、直至引发经济和金融危机。

因此,为了防止这样的现象发生,货币当局就只有以下两种稳定方案可供选择:第一,放弃独立的货币政策,让国内的利率自由浮动,借以达到平衡国内外利率、阻止资本外逃的作用;第二,放弃固定汇率制度,在坚持独立货币政策的同时,让本国的汇率对外自由浮动,由于本币汇率可以对外自由浮动,因此,在本国利率较低情况下开放资本项目,所产生的冲击可先通过本币贬值而加以冲销。本币贬值之所以可以起到这种冲销作用,是因为本币贬值增加了资本外逃、到利率水平相对较高国家去套利的成本。

我国目前选取的组合是固定汇率、资本管制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也就是C。当我国资本项目不断开放,资本逐步自由流动时,也将面临如上分析的两种选择。

后文将根据克鲁格曼的三角难题来说明在后入世过渡期资本项目不断开放的条件下,为保持独立的货币政策,需要改革我国的汇率机制以适应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

第三节 资本项目开放的国际经验分析
随着金融全球化趋势不断向前发展,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是世界各国在开放条件下推动本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途径。但是,由于世界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宏观经济环境和经济制度的完善程度等因素各不相同,因此,在开放资本项目时采取的步骤和策略是有所区别的。在资本项目自由化的进程中,虽然发达国家和我国的国情有很大差别,但他们稳步推进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步骤和措施,也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在这一进程中遇到了很多挫折,其中很多问题也是我们即将面对的,我们应该积极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E. 为什么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提供方式是商业存在

多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不可分割的特性

F. 金融服务贸易的介绍

金融服务贸易是指通过金融服务业进行的贸易。金融服务贸易是服务贸易的一种。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金融服务附件的定义,金融服务是指成员国的金融服务提供者向金融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所有保险和与保险相关的服务,以及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GATS金融服务附件对除保险以外的金融服务详细列出了12条,包括了所有可能的融资、支付、证券发行、金融中介和咨询、资产管理等金融服务形式。

G. 为什么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提供方式是商业存在

服务的特征:不可存储性,无形性或非物质性,所有权不可转让性 贸易离不开商业,商业也就是贸易的一种表现形式, 多数服务的生产和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具有不可分割的特性。

H. 什么叫金融服务贸易

金融服务贸易是指通过金融服务业进行的贸易。

从GATS对国际服务贸易的相关定义来看,金融服务贸易可分为四种模式:

(1)跨境交付,指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向境外的非居民消费者提供服务,它是基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网络化的普及而实现的跨越国界的远程交易;

(2)境外消费,指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在本国向当地的非居民提供服务,例如一国金融机构对到本国境内旅行的外国消费者提供服务;

(3)商业存在,指一国的金融机构到其他国家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如果具有法人资格就可以该国的居民的身份为当地的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这种贸易模式有利于避免跨境交付的限制,迎合了东道国消费者的“本土偏好”,还便于外国金融机构与当地建立长期的业务关系;

(4)自然人流动,指金融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形式到境外为当地消费者提供服务。由于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这两种模式在实际的交易中所占份额很小,所以国际金融服务贸易的提供方式主要是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这两种模式。

相比而言,一国开放跨境交付的金融服务贸易一般应满足资本自由流动的需要。而商业存在模式则避开了这一硬性条件,除了稳定资本流动,还能为宏观经济带来一系列直接和间接的利益。但是,从长远看,要实现金融服务贸易全面开放的最大利益,这两种贸易模式的开放必须均衡发展。

I. 关于金融服务贸易的

.028.1 国际金融与贸易
(International Finance and Trade )
学分数 2 周学时 2
教学目的与要求:
课程性质:非经管类文科公共选修课。本课程需要有相应的经济学基础知识。
基本内容:国际金融与贸易是既有联系又独立的学科,作为文科学生学习与掌握关于世界经济基础知识的一门课程,主要内容包括两大部分: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一、国际贸易方面:①国际贸易产生与发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国际商品流动的一般规律;②国际贸易的理论与学说;③对外贸易政策、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和原则;④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主要特点。二、国际金融方面:①开放经济条件下,各国货币之间的关系及其对经济的影响;②外汇供求及相对价格——汇率问题;③外贸信贷与国际信贷;④国际金融体系。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文科其他专业的学生对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有基本的了解,拓宽知识面,加深学习本专业以及经济学其他课程和专业知识的基础。
基本要求:理解与掌握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概念,要求比较系统地了解国际贸易与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能够运用学到的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发展的现状和货币金融的状况,分析世界各国之间的经济与贸易关系。

教学方法:以课堂讲解为主,结合课堂讨论,期末考试或课程论文。

参考教材:
1、 邹根宝主编:《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上海人民出版社,200 年 月
2、 陈同仇 薛荣久主编 《国际贸易》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1997年5月版
3、 姜波克主编:《国际金融新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4年9月版
4、 殷醒民编著 《国际金融》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7月版

教学内容:
第一章 国际贸易基础知识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内涵
第二节 国际贸易的基本统计
第三节 对外贸易与经济发展
第二章 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
第一节 国际分工
第二节 世界市场
第三节 国际价值和世界市场价格
第三章 国际服务贸易
第一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与特征
第二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和原因
第三节 国际服务贸易的形式
第四章 对外贸易政策
第一节 对外贸易政策的类型与演变
第二节 自由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
第三节 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基础
第五章 关税与非关税措施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分类
第三节 非关税措施概述
第四节 非关税措施分类
第六章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 关贸总协定概述
第二节 世界贸易组织
第三节 关贸总协定和世界贸易组织与中国
第七章 国际收支
第一节 国民收入帐户
第二节 开放经济下的国际收支帐户
第八章 外汇市场与汇率
第一节 外汇和外汇市场
第二节 影响汇率变动的因素
第九章 外贸信贷和国际信贷
第一节 外贸信贷
第二节 国际信贷
第十章 国际金融体系
第一节 国际货币体系
第二节 国际金融机构

编写者:罗秀妹(副教授) 编写时间:200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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