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做好银行安全保卫工作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发展,金融机构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其安全防范水平也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社会上各种矛盾纵横交错,安全保卫形势依然严峻,针对银行的案件时有发生,金融机构更应居安思危,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笔者就如何按照现代银行的管理要求做好新形势下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谈几点肤浅的认识。一、常敲“警示钟”实践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是事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正常运转的大事,绝非无足轻重。“安全就是效益”,时时要安全,处处要安全,事事要安全。每一位员工必须常敲“警示钟”,克服片面认识,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一要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习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防范知识,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新特点,分析安全保卫工作的薄弱环节和漏洞隐患,并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对策,对不良苗头要早发现、早教育、早防范、早解决,防患于未然。二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重大事故发生原因,从中汲取沉重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通过警示教育,充分认识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不断增强安全保卫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三要积极开展预案演练。以《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和《安全保卫操作风险防范管理规定》等为基本内容,根据犯罪分子针对银行的作案特点,定期组织员工开展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爆炸、防破坏、防火灾、防计算机病毒以及防洗钱等各种应急情况的演练,尤其是对近年来经常发生的利用atm和银行卡作案的防范要点重点进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操作的熟练程度和规范操作的自觉性以及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和技能。二、戴上“紧箍咒”要使安全保卫工作的开展规范有序,必须要有一套严格、完善的规章制度来保证。这就要求在工作中,充分结合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健全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机制,有效指导各级机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其一,建立工作制度,包括安全保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例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责任人述职制度、通报讲评制度;其二,建立管理制度,包括重要场所通行证管理制度、小区办公楼门卫看管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其三,建立督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制度、跟踪督办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等。二要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是促进安全保卫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的重要手段。要建立预防各类案件和安全事故的长效防范机制,做到“物防、技防、人防”三结合,使防范工作走在各项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绸缪。对各类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外部治安环境形势要敏锐的洞察和准确的判断,以便于指导安全保卫工作部署。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情形制定突发事件、重大事项应急预案,同时要组织好相关预案的演练工作,使员工真正掌握预案的流程、要点和防范手段,确保应急预案真正发挥作用。三要强化规制落实。制度的价值在于执行,措施的关键在于落实。再完善的制度、再有力的措施,如果不能得到落实,那么安全隐患就会不可预见地发生在任何环节、任何时间,只有单位上下每一名员工一如既往地常抓不懈,才能构建起防范安全事故、案件的坚强堡垒。其一,要严格落实上岗、值班、守库制度,确保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其二,要严格落实内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切实防止发生各类案件和责任事故,确保单位内部的安全稳定。其三,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真正做到职责明确、任务落实,形成人人讲安全、个个懂危害、处处防风险的“大安全”格局。其四,要严格落实督促检查和奖惩制度,对在安全保卫工作中成绩突出、贡献巨大的,要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失职渎职以及由于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大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在抓好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要认真分析当前安全保卫形势,结合当地和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强化安全保卫工作措施,修订和完善各岗位、各环节工作制度,真正在落实上下功夫、求实效。三、常拍“惊堂木”“惊堂木”也叫醒木。常拍“惊堂木”,时刻震醒那些对安全保卫工作“存有侥幸心理、执迷不悟、麻痹大意、麻木不仁”的人,给他们以“醍醐灌顶”的警醒,从而引起他们重视和落实安全保卫工作。一要实行安全检查监督制。坚持做到“四个结合”,开展“三查活动”。编辑提醒:请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页内容。
㈡ 金融业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三防一保指的是什么
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保证资金和人身安全
㈢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一、录像监控系统:
1、检查录像监控工作是否正常,卫生保养是否良好。
2、查看“显示屏”各摄像探头图像数量是否齐全、清晰。
3、检查录像回放质量是否良好。
4、检查操作人员的日常移交、接登记情况。
5、检查柜台防弹玻璃、门窗是否擦拭干净,有无影响摄像机录像效果,摄像镜头是否定期擦拭干净。
二、报警系统:
1、查看报警键盘和系统工作状态是否正常,卫生保养是否良好。
2、电源是否通畅,停电后备用电源是否启动工作。
3、夜间设、撤防是否有误报,误报情况、区域是否有记录。
4、检查报警通讯电话线路是否通畅(报警系统告警后,电话线路会中断约2分钟后自动接通)。
三、消防器材、防卫器材:
1、检查消防栓、水带、水枪是否折叠“N”形摆放好。
2、消防器材是否干燥、清洁整齐,有无腐蚀现象。
3、检查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是否到位,压力表显示是否正常。摆放位置是否合理,取用是否方便,过期器材是否及时更换。
4、消防器材卫生保养是否良好。
5、检查防卫器材是否到位,取用是否方便,是否每人都有。
6、须定期保养的器械是否有定期进行保养。
四、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守库、值班情况检查
1、检查金库门锁具是否开、关正常,是否正常使用。
2、库房内报警设备是否正常,是否有两种以上报警设备。
3、守护室、库房内消防器材防卫器材是否到位。
4、检查各项由安全保卫交接登记情况。
5、检查各岗位人员在位情况,守库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是否定期对本行查库,做好查库记录。
7、检查营业场所门、窗、防盗栏是否坚固。
8、保险柜门锁是否正常、使用是否按规定操作。
9、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保卫文件、学习情况是否记录。
10、是否定期对本行进行安全保卫自查,自查情况有无详细记录。
11、有否制定营业期间、守库期间、押运期间防暴预案及防诈骗、消防预案。
12、员工是否熟悉预案分工,各项预案是否定期演练,有无演练记录。
13、安全保卫制度是否上墙。
14、检查员工对“应知、应会”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熟悉程度情况。
15、员工是否熟知匪警、火警,当地派出所电话,是否会简明扼要、快速报告案件。
16、员工进出营业间联动门是否按规定操作,随开随关,严防尾随案件。
17、营业期间,是否有外人或无关人员进入营业厅;值班守库期间是否让非值班人员进入营业厅或守库室聊天、看电视、打牌。
18、对代办点大额缴、领款是否用汽车接送,是否有人护送,做好途中人、款安全。
㈣ 谁有银行安全保卫制度的资料
这是农行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农发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人员防范与技术防范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导检查安全生产情况,防范安全事故,保障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第四条 农发行安全保卫机构在本级行行长领导下工作,接受上级行保卫部门及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指导,对本级行行长负责。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农发行各级行。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六条 农发行各级行应当逐级建立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条 各级行行长为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目标,对完成本目标负责;
(二)定期听取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督促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四)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
(五)抓好保卫队伍建设,按规定建立保卫机构,配备保卫人员,为保卫工作开展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各级行分管保卫工作的行领导是本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直接领导者,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二)领导保卫部门贯彻、落实上级行和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对安全保卫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领导保卫部门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防范体系,确保本级行安全运营;
(四)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综合性的安全检查,推动保卫工作的开展;
(五)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保卫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六)随时掌握保卫人员的思想动态,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第九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是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职责是:
(一)做好防盗窃、防抢劫、防诈骗等金融案件的防范工作,力保农发行资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灾、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防范工作,力促农发行资产和人员安全;
(三)负责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案件侦破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指导本单位和所辖分支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所辖分支机构防范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指导和经常性监督检查;
(五)负责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技术防范设备的选用、管理及安会防范工程审查、验收;
(六)负责枪支弹药和警用器材、设备的管理;
(七)负责经济民警、保卫人员的管理、训练工作;
(八)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组织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九)负责制定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工作办法及操作规程;
(十)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保卫工作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提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的建议。对发生重大责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提出“一票否决”的意见。
第十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落实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二)抓好安全防范教育,掌握员工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三)对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经常性检查。
第十一条 各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范工作及防范设施管理
第十二条 农发行各营业机构均应创造条件实行现金寄库和委托运送现金。
第十三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应按国家规定,审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档案,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十四条 各级行应建立健全值班、警卫制度,节假日须有领导干部带班。
第十五条 各营业单位应与相临单位建立治安联防,签订联防协议,适时进行演习。
第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是保证国有资产和员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质设施和技术装备。主要包括:
(一)金库、守库室、营业室、计算机房。围墙等建筑防范设施及其相关的配套防护设施、设备,如金库门、防弹玻璃、防盗门等;
(二)报警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无线通讯系统,GPS卫星定位系统和防卫防护器材等技术防范设施;
(三)专用运钞车辆。
第十七条 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应以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为目的。配置的原则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经营、美观实用。
第十八条 各级行应当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护暂行规定》、(银发〔1998〕588号)、公安部《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92)和国家技术监督局《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关规定,设计、建造、配置安全防范设施。
第十九条 营业场所、金库的安全防范设施,按照行业标准设计施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营业或启用。
第四章 枪支弹药管理
第二十条 各级行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管理枪支弹药。枪支弹药只能用于执行守护、押运任务,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条 枪支弹药的配置标准依据公安部《公务用枪配备办法》(公治〔1998〕474号)有关规定执行。严禁非法通过其他渠道购置枪支弹药。
第二十二条 枪支弹药的购置,由配枪单位提出申请,当地公安机关核准后逐级申报,经省级分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下同)审核,统一向省级公安厅(局)申请价拨,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持枪人、管枪人应严把政审关,严禁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人员持抢、管枪。
第二十四条 持枪、管枪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考核合格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证后,方能持枪上岗。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级行保卫部门应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工作重点放在易发生案件、事故的基层营业单位。总行保卫部对全系统省级分行每年检查面不少于30%;省级分行保卫处对所辖每个地(市)级分行每年检查不少于2次;地(市)级分行保卫科对所辖所有县(市)支行检查每年不少于4次;基层营业单位应坚持经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条 检查方式:上级保卫部门对下级机构的安全检查与由上级机关组织同级之间的互查相结合;有计划的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内容的检查与不定期的专项内容抽查相结合。
第二十七条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情况;
(二)岗位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执行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情况;
(三)值班、警卫制度执行及值班、警卫人员履行职责情况;
(四)防火、防盗、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情况;
(五)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六)枪支弹药管理情况;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查处情况;
(八)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第二十八条 安全检查应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安全检查登记簿上签字,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对存在严重治安隐患的单位应当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较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应向上级行写出专题报告,检查结果应当向全辖通报。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保卫部门对涉及农发行的金融诈骗、抢劫、盗窃、涉枪、爆炸、纵火、绑架等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履行调查、协查及管理职责。
第三十条 发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灾害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逐级上报。接到报案后,保卫部门应立即赶到现场。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级分行、总行应当派人及时赶赴现场。
第三十一条 保卫部门对所辖分支机构的报案和犯罪人的自首,应当认真做好笔录,并调查核实。对所受理的案件经查证不属于保卫部门管辖的,应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 在案件事故的查处中涉及内部其他部门协办的,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积极查办。
第三十三条 案件、事故管理实行一案一报,一案一档,专人负责,领导签发的报告制度。
第三十四条 保卫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记清楚,统计准确,上报及时。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责任与追究
第三十五条 农发行对金融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及安全生产事故实行行政责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条 农发行各级行主要领导人和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
故的防范、发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条款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一)重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国家财产损失严重的;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死亡或财产损失严重的;
(三)由于农发行责任人原因导致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由于办公、营业场所未按规定安装安全防卫设施,值守人员不到位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伤残死亡的;
(五)由于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设备和违反规定造成职工伤残死亡或资金损失严重的;
(六)枪支(弹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农发行各级行和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比照本制度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单位和个人的行政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凡发生本规定第三十六条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伤残死亡事故应及时上报,凡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给予该行行长相应的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发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或者性质特别严重的,由总行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省级分行行长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农发行总行负责解释、修订。
第四十条 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㈤ 有这么一份文件“银行金融机构2015年元旦期间安全保卫大检查工作得通知”该怎么回复
建议下:你去网络查查就知道啊!
㈥ 六篇关于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汇报的文章
网上找一下就可以了
㈦ 金融业安全保卫工作中的“三防一保”指的是什么
银行“三防一保” 即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保护金融资产安全。在保险业,三防一保简称“人防,物防,技防,保资金安全”。
(1996年6月26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金融系统“反腐败,防抢劫、防诈骗、防盗窃,保护金融资产安全”会议所提出的概念)防诈骗:利用技术与管理手段,防止在金融活动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数额较大的财务的行为。
概念
防抢劫:利用技术与管理手段,防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防盗窃:利用技术与管理手段,防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保证资金安全工作到位:规范并严格落实相关技术与管理规定,保证银行资金安全工作符合相关安全技术与管理规定。
技术手段:主要指按照《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GB/T16676-1996)等标准设计、建设和配置的安全防范工程和设备等。
管理手段:主要指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银行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所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㈧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什么内容
1、维护辖区的安全,预防和调查安全事件,并确保安全
2、根据管辖区的大小和周围的公共安全状况,应配备相应的保安人员,保安人员应工作24小时。
3、紧密联系保安人员,以确认值班人员的值班状态。
4、制定处理紧急情况的程序,并建立和完善各种安全系统。
5、在您的管辖范围和记录中每天和不定期进行安全实践巡逻。
6、建立定期检查系统,以识别主要防御目标并实现点和区域的组合。
7、改进辖区的安全预防措施,并确保使用安全支柱设备,设备,设备等在工作中达到预期的使用效果。
8、确认在辖区内没有干扰公共秩序或社会秩序的行为,及时纠正,陈述纠正意见,跟踪处理结果并进行记录和存储。
9、与其他部门协调本部门的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
㈨ 银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意义是什么
1、金融安全属于国家安全战略体系
2、金融安全是经济发展的保障
3、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有助于区域发展和社会稳定。
银行安全防范是社会公共安全的一部分,是社会公共安全行业的一个分支。就防范手段而言,它包括人力防范、实体物防范和技术防范三个范畴。而技术防范是在20世纪80年代采取现代电子报警等科学技术用于银行安全防范领域并逐渐形成的一种新的防范手段。
银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是将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和有内部控制功能的专用设备、软件等子系统有效地组合成一个有机整体,构成一个具有探测、延迟、反应综合功能的信息技术网络。
(9)金融机构元旦期间安全保卫工作扩展阅读
银行的作用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它的存在方便了社会资金的筹措与融通,它是金融机构里面非常重要的一员。
我们可以看出银行的业务,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会上闲置的货币资金和小额货币节余集中起来,然后以贷款的形式借给需要补充货币的人去使用;在这里,银行充当贷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另一方面,银行为商品生产者和商人办理货币的收付、结算等业务,它又充当支付中介。总之,银行起信用中介作用。
商业银行的基本职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创造、金融服务。
㈩ 关于金融方面根据自身工作岗位如何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针对目前社会矛盾凸现,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现状,银行积极应对,努力做好制度、学习、演练、措施、责任等“五个到位”,落实保稳定、保平安、保经营“三保工作”,成功实现连续22年无案件、无事故。
一、制度制订到位。安全防范,制度先行。该行根据上级行以及公安部门的要求,对安全保卫工作制订了“三大制度,八项注意”,即节假日巡班制度、夜晚值班制度、营业网点每日安全守则。八项注意是:监控保运营、边门保关闭、报警保畅通、预案保熟练、水电保安全、交接保合规、通讯保联络、思想保警惕。要求各网点、部门人员做到:制度在手,熟记在脑,警惕在心。
二、组织学习到位。为了把安全防范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将制度条款诠释清楚,该行开展了“周学、月查、季考核”活动。即每周三为安全保卫制度学习日,由部门组织员工按照保卫部门下发的各项《制度》和《案防摘报》进行学习、讨论,人人记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报思想动态,谈工作体会。通过举一反三等学习活动,员工对安全知识和案防要点进一步熟知,思想高度警惕,氛围更加浓厚,防范更加得力。每月开展一次安全保卫大检查,由案防领导小组对各网点进行《安全一本通记录簿》及案防要点进行全面审核,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时整改到位。每季度进行所有部门安全工作测评,实行考核扣分。
三、示范演练到位。案防必须要有快速反应能力。该行每季度进行一次案防示范演练。邀请公安局治安干警、消防大队消防员、110报警民警和防爆巡警来支行进行示范讲解和案防演练,帮助员工从理性和感性两方面进行案防教育。通过一系列活动开展,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稳步得到提高。
四、责任落实到位。没有责任就没有落实。该行把案防责任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每年支行都要和部门和网点签订《安全责任状》;缴纳“安全保卫风险金”;由部门负责人每月上报《员工思想、行为动态报告表》,把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风险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工作细节中去。
五、奖惩措施到位。全年安全经营无事故、无案件、无差错的部门和个人,年底实行综合奖励。凡出现安全保卫差错、事故或案件的,或安全检查得分低于90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得评为先进、不享受年终奖励,并没收“风险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