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有效规避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参与主体众多、融资模式灵活、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过程中,需要对供应链金融的特定风险进行管理,以增强供应链金融的适应能力。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构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核心企业道德风险。二是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三是农户的信用风险。四是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未来在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方面,还应注意的是:
一、强化信用建设、营造信用生态系统,通过信用系统来制约供应链违约双方行为。探索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
二、增强涉农保险业务的覆盖面,将农业保险机构纳入到农业产业链贷款中,解决农户、龙头企业、银行的后顾之忧。
三、在国内银行当前技术手段和管理结构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在地区或城市分层次设置供应链金融集中操作平台,以统一对不同客户服务的界面,保证操作的规范性,促进产品的标准化,以减少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
四、形成一套完整、稳定的金融法律体系。对于建立怎样的金融监督管理协调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应作出明确的规定。并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市场经济主体的信用观念和信用意识,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希望采纳!
2. 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武汉农畜产品交易所致力于为农业产业链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结合存管结算系统、合规风控系统、信息中介系统、仓储物流系统,通过资金管理、风险管理、交易管理、交收管理等多项配套功能构建农业“金融和互联网+”生态圈,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法定代表人:杨帆
成立时间:2011-09-30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2010000027852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族大道一号光谷资本大厦3006、3030号
3. 农业供应链金融是什么 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农业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构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核心企业道德风险。二是中小企业物权担保风险。三是农户的信用风险。四是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
未来在农业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方面,应注意的是:
•强化信用建设、营造信用生态系统,通过信用系统来制约供应链违约双方行为。探索建立农业风险保障机制,建立完善的农业保险体系。
•增强涉农保险业务的覆盖面,将农业保险机构纳入到农业产业链贷款中,解决农户、龙头企业、银行的后顾之忧。
•在国内银行当前技术手段和管理结构背景下,商业银行应在地区或城市分层次设置供应链金融集中操作平台,以统一对不同客户服务的界面,保证操作的规范性,促进产品的标准化,以减少供应链金融的操作风险。
4. 什么是产业链金融与供应链金融
产业链金融和供应链金融大致相同,简单来说就是围绕大品牌核心企业,通过控制上下游企业的资金流,把单个企业难以控制的风险转变为整体产业链的可控风险,能够有力确保项目整体的安全稳健。
5. 农业保险农金融领域保险
温铁军,李昌平
近日,央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意见》中决定,在中部六省和东北三省选择粮食主产区或县域经济发展有扎实基础的部分县、市,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试点。鼓励农村金融机构探索发展基于订单与保单的金融工具,提高农村信贷资源的配置效率,分散农业信贷风险。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推进优质高效特色农业的加快发展,最终实现支持深化农村改革的目的。
农业保险、农村金融对农业、农民、农村企业均有通过风险支持获得收益的共性特征。但是,农业保险与农村金融目前却未能形成风险利益共同体,让农村金融独自承担了“三农”信贷支持的风险和收益。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部分农村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在服务“三农”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三农”保险、市场准入、支付结算、风险管理、社会服务等领域也进行了一定的合作,但是没有达到预期效果。那么金融和保险的合作如何能够实现双赢呢?笔者有如下建议,期望能抛砖引玉。
建立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联动机制。农村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人缘、地缘和资源优势,配合当地政府、保险公司和行业协会加强对涉农保险目的、意义的宣传,大力培育公民的风险防范意识。应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农业种养和新品种引进的强制保险制度,弱化高危品种和项目的风险。应强化利益驱动,对投保农户在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共同推进农险市场的不断扩大,弱化灾损对农村信贷的影响,推动农村经济和农村金融的稳健发展。
建立农村金融与农村保险的合作机制。农村金融机构要利用人才优势和交叉销售优势,与保险公司合作经营,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逐步形成风险利益的共同体。
鼓励农村金融和保险混业经营。许多农业产业化程度很高的国家,通过出台保费补贴、税收优惠、经营费用补贴等财税政策,支持农业保险发展,实现对农业的政策扶持与利益保护。如台湾地区的农会等合作组织,具有融资和保险服务功能,可以为农户提供货款或担保,并提供农业保险服务,很好地解决了农业融资和保险的问题。我国也可以借鉴这些经验,由政府补贴方式,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入股农业保险公司,实现混业经营。
除了上述措施,还要围绕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开发新的金融产品,分散经营风险。要积极发展农产品期货,创新农产品期货品种,分散和转移农业生产的市场风险;适时推进期货期权,试点设立期货投资基金,为农业生产提供套期保值工具。进一步发挥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辐射拉动作用,推进优质高效特色农业加快发展。
农业生产风险的种类多,涉及范围广,发生的概率大。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也意味着存在较大的风险,农村金融机构只有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才能探索出一条与三农共赢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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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设立程序是怎么样的有哪些政策指导文件求指教!!
关于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13.06.14 来源:
转变财政扶持方式,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现就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相关情况做如下介绍:
一、 基金基本情况
(一)基金设立背景
2010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农业产业发展基金。为创新财政支持金融支农方式,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2011年5月,财政部提出“设立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的方案”上报国务院,同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财政部联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金融机构发起设立基金,2012年,财政部牵头完成相关发起工作,同年12月份完成首期出资(财政部代表中央财政出资10亿,其他三家金融机构各出资10亿,基金首期规模40亿),12月18日基金完成工商注册正式设立。
(二)基金组织结构
1、决策及执行层:由“财政部+农发行+中信集团+中国信达”成立股东会,实行基金董事会负责制,下设基金董事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
2、管理及运作层:由基金聘任农发行担任基金托管人,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监督责任,聘任信达资本担任基金管理人,负责基金资产的管理运作。
(三)基金目标范围
1、投资目标。实现政策导向与市场经营有机结合,通过市场化经营,重点投资于成长型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村发展项目,带动和引导社会资金投向“三农”。
2、投资范围。为体现国家对农业领域的政策扶持,基金坚持“安全、稳健”的投资理念,以价值型投资为主,追求长期增值,采取多轮次组合投资方法,以股权投资的形式投资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流通等重点农村服务企业、农业和农村配套服务与建设项目,以及农业保险公司、涉农担保公司等,采取二级市场退出的方式实现短期收益,同时也进行少量非股权投资。
3、投资方式。主要为四种方式,一是以股权投资形式投资,二是农业保险,三是涉农担保,四是少量非股权投资,且后三种方式均以第一种方式为前提,即基金对投资的企业均需有股权(30%以内的小股权),不控股。
(四)基金项目申报
由于基金成立时间较短,目前采取地方(市级财政部门组织)直接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和地方通过省级财政部门(农业处)向基金董事会秘书处申报两种方式。
二、基金模式分析
1、基金设立依据2010年中央1号文件,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进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各类农业相关企业通过多层次资本市场筹集发展资金,因此,完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
2、由政府财政部门联合金融机构,整合各方优势,等比募集首期基金(即扩大了基金规模,同时避免违背政府财政资金控股造成政企不分的原则,也避免政府财政资金占小股份收益减少的投资回报原则),实行市场化运行,因此,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行,独立经营,自负盈亏,注重对行业成长性的挖掘和企业基本面的把握,通过向被投资企业提供资金、经营管理咨询、资本市场融资等一条龙服务,深化挖掘农业产业化投资价值,获得稳定投资回报实现自身商业性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具有持续发展的动力与生命力。
4、通过投资推动农业产业化,引导市场和金融资本投入三农,深入挖掘农业产业投资价值,拓宽农业产业融资渠道,改善农村金融环境,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培育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解决农业企业发展资金缺乏的制约瓶颈,因此,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求。
三、建议
(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农业发展现实,探索发展具有合肥特色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合作性金融作用,加强财税杠杆与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为创新发展合肥特色现代农业增添新的引擎。
(二)改变思路,转变以往财政资金扶持农业发展“以奖代补、重予轻效、事后奖补、各处开花”的传统模式,转而向以:树立多予不如少取的指导思想,发挥金融手段和财税杠杆作用,突出重点行业扶持,把握发展关键阶段,培育农业龙头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政策实施绩效评估,夯实合肥农业产业基础、做大做强合肥现代农业产业规模。
(三)继续关注此次基金考察的丰润公司项目申报进展,跟踪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加强与基金的联系,引入基金业务为我市农业发展服务。 (如果对你有帮助,请设置“好评”,谢谢!)
7. 简述农业产业链加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运作及其特点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2
8. 农业产业化为什么要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是确保我国农业由传统向现代顺利转变的重要保障。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是针对现代农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风险进行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的组织机构和制度设计。我国的农业基础薄弱,仍然属于高风险产业和脆弱行业,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亟待加强。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是一个全面和深刻的变革,在调整的过程中除了要面对传统的自然风险和资源风险,还将面临新的决策风险和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所以,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对于防范农业结构调整中的风险,保证现代农业生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是稳定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提高现代农业综合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虽然现代农业抵抗防范风险的能力要强于传统农业,但现代农业本身的高投入、高技术、高产业化和高市场化的特点,又使其面临着巨大的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信息风险等。通过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化解生产经营管理中的风险,可以对现代农业和农户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
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农业防范机制将参与现代农业生产、防灾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风险管理和市场化运作,可以大大提高农业和农户抵抗风险的能力,极大地调动和提高社会各界投资现代农业的积极性,从而确保现代农业发展必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的持续稳定增加。同时,农业防范机制对于加强现代农业的产业化进程、外向型经营和提高其国际竞争力,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建立农业风险防范机制,是促进农民增收、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向现代农业和相关农户提供风险保障,可以降低各种灾害事件对现代农业的冲击,确保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保障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
9. 农业风险的中国农业风险管理面临的困境及其原因
我国存在着农业高风险与农业风险管理低效率的困境。农业风险表现出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制度风险、技术风险和资产风险等复杂性。然而, 农业风险管理却面临一系列的困难。农业保险存在外部性、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农业系统性风险,以及商业保险与政策性保险边界不清等问题。灾害救济是当前我国农业风险处理方式中最为普遍的形式, 但它存在事后性的局限。价格保护、农业补贴作为稳定农业发展、降低农业风险的措施正在逐渐被利用, 但其基本出发点不是应对农业风险。期货市场受效率水平、农业生产者的参与难度等因素影响,难以充分发挥其风险转移的作用。订单农业作为一种风险转移措施, 也表现出直接或间接的缺陷。订单农业中,农户不履约或企业拒收、压级压价及拖欠贷款等造成信用风险, 而农业专用性资产的投入则导致“敲竹竿”问题(当农户根据订单农业要求改变种植方式,从事一些投入较大、技术难度高的生产后, 将被迫依赖于订单发起人) ,使农业陷入更大的风险中。此外, 还有一些其他的农业风险管理方式被尝试或研究, 如紧急贷款、信息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和推广新品种及多样化种植等, 但总体的效率不高。中国农业风险管理面临的困境的原因 在一定条件下, 农业风险管理方式与农业风险防范可能会存在内在的排斥性, 甚至会放大某一风险对农业的冲击, 或者说农业风险管理方式自身也存在着风险, 即“农业风险管理方式的风险”。当面对自然风险而孤立采用灾害救济时, 很可能会由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问题而改变农户的决策行为, 从而导致资产风险的上升; 为降低市场风险而采取的价格支持措施有可能会改变政府政策选择偏好, 带来制度变迁的不稳定, 如最低收购价可能会阻碍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稳定实施; 为降低技术风险而加大技术投资和推广力度, 有可能会带来农产品价格的更大不确定性以及农产品市场制度的不稳定。农业风险类型的关联性与风险管理方式之间的孤立性是导致我国农业风险管理困境的根本原因, 认清这一根源是解决困境的前提。
现代产业组织理论认为, 将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流通、科研、推广以及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联合起来, 形成“风险共担, 利益共享”环环相扣的产业链, 可以极大地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程度, 增强市场竞争力, 保护和提升我国的农业产业。在该产业链中, 生产和加工(流通) 两大环节最为关键, 农户和加工(流通) 企业合作的紧密度决定了整个农业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具体而言, 在政府、协会以及各种农业合作组织的统一协调下,广大农户与农产品加工(流通) 企业通过合同或契约结成一体化组织, 农产品加工(流通) 企业向农户提供良种、化肥、农药和技术服务, 农户严格按照农产品加工(流通) 企业规定的生产流程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 并向其供应保质保量的农产品, 农产品加工(流通) 企业按照约定的价和量与农户进行交易, 这种合作越紧密, 组织化程度就越高, 市场竞争力就越强。然而, 这种合作的紧密性和持续性, 决定于是否建立起在公正、公平和对等原则基础上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有效制度和机制。而我国小规模农户极其脆弱的风险承受力和农产品加工(流通) 企业有限的抗风险能力, 加之农业产业高风险特征和中国农业产业有效风险管理工具的缺失, 使得农产品生产农户和加工(流通) 企业在遭遇较大风险冲击时为了自身生存和利益而常常违约,这种一体化组织变得相当脆弱, 农户和加工(流通)企业可以“利益共享”, 却很难“风险共担”。农业产业所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为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 自然风险的有效管理工具是作物保险, 作物保险将生产者遇到的自然灾害风险分散予众多的投保者; 市场风险的有效管理工具是订单农业(营销合约) 和期货市场, 订单农业将生产者面临的市场风险转移给购买产品的贸易商和加工企业, 而贸易商和加工企业又可以通过期货市场将这些市场风险转移或分散给市场中的投机者, 期货市场中众多的投机者愿意在冒巨大风险的同时享有巨额利润。市场发达国家成熟的风险管理工具和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保证了农业产业中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紧密及稳定的合作关系。而我国由于相关风险管理工具缺失且不规范, 农户在遭遇自然灾害风险后常常无力进行灾后重建, 在无保险情况下也很难得到安全性要求。面对市场风险, 近年来一些农户也利用订单农业方式试图将风险转移给贸易商或农产品加工企业,但由于国内农产品贸易商和加工企业普遍缺乏市场风险(包括国内和国际市场) 管理意识和管理经验,无法利用期货市场这一现代市场风险管理工具转移和分散风险, 也没有行业性管理机构从产业链角度进行一体化风险管理的设计和指导, 当市场发生不利于自身的变动后, 农产品加工企业要么履约后蒙受巨大损失甚至破产, 要么只能通过拒收、压级压价、拖欠货款等方式将风险转嫁回广大农户, 违约而失信于农, 使双方关系破裂。因此, 在农业产业风险管理工具缺失和一体化风险管理体系缺乏状况下, 最终只能导致农户和农产品加工( 流通) 企业“风险自担, 利益独享”, 农户和加工( 流通) 企业无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一体化组织, 农业风险管理自然会陷入“非不为也, 实不能也”的窘境中。
10.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金融服务
“三农”工作关系国计民生,历来是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加快农村改革做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对于加强和改善“三农”金融服务提供了新机遇,提出了新要求。但也要看到,“三农”金融服务仍然是我国金融服务中比较薄弱的地带,“三农”金融发展中仍存在不少两难问题。笔者认为,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金融服务,必须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问题,努力把“三农”金融服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首先,要处理好商业化经营与社会责任的关系,这是困扰“三农”金融服务的根本问题。笔者认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应该坚守两个底线:一个是党和国家要求的社会责任底线。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控股的金融机构开展“三农”金融服务,是履行国有资本意志的必然要求,不能单纯地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偏好也要建立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基础上。另一个是商业化经营要求的保本底线。实践证明,不计成本、不讲风险地服务“三农”,会挫伤金融机构的积极性,也会削弱金融机构的长期服务能力。
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过程中,应当将这两个底线有机地统一起来。一是坚持以发展带动服务“三农”能力提升。金融机构要积极探索商业化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寓服务于发展之中。二是努力寻求商业化经营和践行社会责任的结合点与平衡点。在对外服务上,金融机构要积极运用商业金融模式支持政策性、公益性强的“三农”发展事业;在考评机制设计上,金融机构在考核基层机构点均、人均业务量和效益时,可探索加入对服务“三农”社会责任相关指标的考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地服务“三农”。三是树立和增强“雪中送炭”的责任感。比如,在西藏、新疆等老少边穷地区,虽然经营成本较高,但当地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和愿望仍然较强,金融机构应坚持在这些地区设立多种服务网点,以发扬和体现社会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其次,要处理好关于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三农”客户具有受自然条件影响大、区域差异显著、信息不对称等特征,难以与一些金融机构过于集约化的经营体制相适应,这就要求金融机构妥善处理好统筹管理和放权搞活的关系,以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三农”,提高“三农”金融服务的效率。
一是厘清各级机构的职能分工。金融机构要深入基层、员工和客户,理清哪些事项需要总部统筹管理,哪些需要放权到分支机构,在此基础上合理确定各级机构的经营管理权限。二是积极稳妥地推动适度简政放权。金融机构可以采取“试点-评估-优化-推广”的方式,做到既放权于基层,缩短管理和决策链条,又“放而不乱”、风险可控。三是要做好管控引导。在具体经营事项交由分支机构负责的同时,金融机构总部也要切实加强管理、督导,形成服务“三农”的整体合力。
第三,要处理好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能不能科学而艺术地把握好业务发展和风险管理的平衡点,是决定“三农”金融服务成败的关键,最能考验出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坚守“三农”业务发展的风险底线。金融机构在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必须始终绷紧风险控制这根弦,坚持底线思维,任何时候都要将不良贷款控制在能“承受”范围内。二是适度提高对“三农”业务的风险容忍度。金融机构应通过优化调整经济增加值、内部转移定价等管理考核指标,打消基层机构服务“三农”的顾虑。监管部门也应坚持差别监管,适当放宽“三农”业务不良贷款等考核指标的监管标准。三是切实加强“三农”业务专业化风险管控能力。这是应对“三农”金融业务风险大的根本之道。
第四,要处理好资源投入和效益产出的关系。现阶段,农村金融资源投入大、经营成本高、效益产出低的问题仍比较突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三农”和县域市场增加资源投入的积极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多方努力。
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以战略眼光来审视和衡量“三农”金融业务。金融机构要从近景、中景、远景等不同角度进行对比分析,发掘“三农”业务的战略价值和长期效益,做好资源投入的总体规划。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增加农村金融资源投入的外部环境。各级政府应当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对农村金融服务的各类财税、保险、货币和监管政策支持,强化正向激励。
此外,在发展创新型“三农”金融业务方面,一是要推动服务模式创新。重点是要强化城乡联动、行司联动、境内外联动,提供信贷、发债、票据、租赁、理财、保险等跨领域金融服务,构建新型综合化农村金融服务新模式。二是要推动产品创新。近年来,“三农”金融产品创新聚焦在破除农村抵押担保瓶颈上。农业银行在这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索,2009年推出了林权抵押贷款,近三年来累计投放林权抵押贷款172亿元。2014年,农行又率先在同业中推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三是要推动技术创新。当前要着力把互联网金融的理念、技术和产品运用到“三农”金融服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