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投资金融 > 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材料

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材料

发布时间:2022-01-24 16:48:07

⑴ 疫情防控包含哪几方面

疫情防控四级防控细则具体的规定如下:
1、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政府在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时,必须包括传染病防治目标,并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实施。
2、各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传染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行使《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职权。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3、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可以决定增加、减少或者调整乙类、丙类传染病病种并予以公布。

⑵ 疫情申请延期还款需要什么资料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疫情期间申请延期还款的,申请人需要的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延期还款申请书、延期还款类型等。
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一、一、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对2020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中央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一)经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2020年1月1日后疫情防控期内新生效的贷款合同,中央企业直接向财政部申请,地方企业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对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其他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医用器材企业,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可一并申请贴息支持。
(二)各省级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见附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贴息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拨付给相关借款企业。5月31日后,再视情决定是否受理贴息资金申请。
(三)享受贴息支持的借款企业应将贷款专项用于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保障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医用、生活物资平稳有序供应,不得将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或其他套利活动,不得哄抬物价、干扰市场秩序。

⑶ 请问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需要企业提供什么证明材料,以证明受到疫情的较大影响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应自行判断是否属于困难行业企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2020年度发生亏损享受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政策的,应在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纳税人应在《适用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声明》填入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属的具体行业三项信息,并对其符合政策规定、主营业务收入占比符合要求、勾选的所属困难行业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⑷ 疫情防控措施有哪些

疫情防控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外出佩戴口罩。

2、主动做好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主动测量体温。若出现可疑症状,应主动戴上口罩及时就近就医。

3、办公场所要注意加强通风清洁,配备洗手液、消毒剂等防护用品。食堂也是人群密集的场所,建议错峰吃饭,减少聚集。

4、注意营养,适度运动。

5、出行前若无可疑症状,可正常出行。若出现可疑症状,建议居家休息和就地就医,待症状消失后再启程。

(4)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材料扩展阅读:

纵观国内外疫情形势,常态化疫情防控是一项艰巨繁重又较为持久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

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只有把疫情防控这根弦绷紧,把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抓实抓细,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不断巩固发展疫情持续向好形势,才能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⑸ 疫情防控措施和做法

合易认为:疫情之下,企业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防控。
1)关心员工的健康。企业在疫情发生时,应做好对员工、客户的保护工作,体现出非常时期的人性关怀。鉴于此次肺炎疫情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各企业应把员工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在对员工进行传染病预防及治疗知识教育的同时,在内部采取严格的卫生防范措施,定期对办公区域、生产区域进行全面消毒。
2)成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项资金。疫情来临时,企业应成立应急应变指挥小组,并安排应对疫情的专项资金,解决非常时刻的临时紧急问题。
3)保持企业内部的稳定,努力练好“内功”。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部分业务可能难以正常开展。此时,企业不妨将目光内转,在系统战略思考的同时,将以往没有精力顾及和放松了的基础管理工作抓起来,练好内功,为疫情过后的发展积蓄力量。
4)建立健全危机预防机制。我国大部分企业目前还没有建立危机管理机制,有的尽管有企业危机管理机制的一些要素,但并没有制度化。肺炎疫情的爆发再一次给中国企业界上了一堂沉重而有价值的危机管理课,中国企业应当以此为契机,建立完备的危机预防制度。

⑹ 重磅!央行鼓励银行机构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支持相关企业抗疫!

2月1日下午,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五部分,共30条措施。
  《通知》提及,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
  此外,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
  通知全文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金融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作为,确保金融服务畅通,支持各地疫情防控,发挥了积极作用。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关键阶段。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精神和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金融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支持,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加大货币信贷支持力度
  (一)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人民银行继续强化预期引导,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提供充足流动性,保持金融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护货币市场利率平稳运行。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因春节假期调整受到影响的金融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2020年1月下旬存款准备金考核的容忍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促进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二)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毒机、84消毒液、红外测温仪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以及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的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足额信贷资源,全力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卫生防疫、医药用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
  (三)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通过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的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提升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应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的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
  (四)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五)提高疫情期间金融服务的效率。对受疫情影响较大领域和地区的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在受到交通管制的地区,金融机构要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在就近网点办公、召开视频会议等方式尽快为企业办理审批放款等业务。
  (六)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以及重要生活物资供应企业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资金支持力度,合理满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七)加强制造业、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重点领域信贷支持。金融机构要围绕内部资源配置、激励考核安排等加强服务能力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支持力度,要保持贷款增速,切实落实综合融资成本压降要求。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
  (八)发挥金融租赁特色优势。对于在金融租赁公司办理疫情防控相关医疗设备的金融租赁业务,鼓励予以缓收或减收相关租金和利息,提供医疗设备租赁优惠金融服务。
  二、合理调度金融资源,保障人民群众日常金融服务
  (九)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切实做好营业场所的清洁消毒,保障基本金融服务畅通。金融机构要加强全国范围特别是疫情严重地区的线上服务,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线上方式办理金融业务。
  (十)加强流通中现金管理。合理调配现金资源,确保现金供应充足。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以及应急建设项目等的现金供应,及时满足疫情物资采购相关单位和企业的大额现金需求。做好现金储存及业务办理场地的消毒工作。对外付出现金尽可能以新券为主,对收入的现金采取消毒措施后交存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十一)确保支付清算通畅运行。人民银行根据需要,放开小额支付系统业务限额,延长大额支付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运行时间,支持金融机构线上办理人民币交存款等业务。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做好各类支付清算系统、中央银行会计核算数据集中系统的正常安全运营,开通疫情防控专用通道,保障境内外救援和捐赠资金及时划拨到位、社会资金流转高效顺畅。
  (十二)建立银行账户防疫“绿色通道”。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做好与防控疫情相关的银行账户服务工作,简化开户流程,加快业务办理。要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减免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办理防控疫情相关款项汇划费用。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向慈善机构账户或疫区专用账户的转账汇款业务、对疫区的取现业务减免服务手续费。
  (十三)加大电子支付服务保障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采用远程视频、电话等方式办理商户准入审核和日常巡检,通过交易监测强化风险防控。鼓励清算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对特定领域或区域特约商户实行支付服务手续费优惠。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强化电子渠道服务保障,灵活调整相关业务限额,引导客户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个人网上银行、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服务APP等电子化渠道在线办理支付结算业务。
  (十四)切实保障公众征信相关权益。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要妥善安排征信查询服务,引导公众通过互联网、自助查询机进行征信查询。要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
  (十五)畅通国库紧急拨款通道。建立财库银协同工作机制,及时了解财政部门疫情防控资金拨付安排,随时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加强对商业银行相关业务的指导,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跟踪资金拨付情况。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确保资金汇划渠道畅通和国库业务相关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构建疫情防控拨款“绿色通道”。各级国库部门要简化业务处理流程和手续,确保疫情防控资金及时、安全、准确拨付到位。
  (十六)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金融机构要树立负责任金融理念,对受疫情影响临时停业或调整营业时间的网点,要提前向社会公布并主动说明临近正常营业的网点。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线上等方式保持投诉渠道畅通,优化客户咨询、投诉处理流程,及时妥善处理疫情相关的金融咨询和投诉。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不得利用疫情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
  三、保障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维护金融市场平稳有序运行
  (十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保障。金融市场基础设施要从工作机制、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系统运维、技术支持等方面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确保发行、交易、清算、结算等业务正常运转,尽可能实施全流程、全链条线上操作。要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快速响应、高效处理。要加强与主管部门、市场机构、其他金融基础设施的沟通,保持业务系统联通顺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要开设“绿色通道”,必要时提供特别服务安排,并降低服务收费标准。
  (十八)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业务。金融机构要合理调配人员,稳妥开展金融市场相关交易、清算、结算、发行、承销等工作,加强流动性管理与风险应对。要合理引导投资者预期,确保金融市场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对受疫情影响较大地区的金融机构,要保持正常业务往来,加大支持力度。
  (十九)提高债券发行等服务效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要优化公司信用类债券发行工作流程,鼓励金融机构线上提交公司信用类债券的发行申报材料,远程办理备案、注册等,减少疫情传播风险。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以及疫情较重地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的金融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公司信用类债券建立注册发行“绿色通道”,证券市场自律组织对拟投资于防疫相关医疗设备、疫苗药品生产研发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建立登记备案“绿色通道”,切实提高服务效率。
  (二十)灵活妥善调整企业信息披露等监管事项。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公司债券发行人受疫情影响,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9年年报或2020年第一季度季报有困难的,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要依法妥善安排。上市公司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期披露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办理;难以在原预约日期披露2019年年报的,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湖北省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度报告的审计、披露和报备。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或其他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可向当地证监局申请延期办理年报审计和披露。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适当放宽相关风控指标监管标准。
  (二十一)适当放宽资本市场相关业务办理时限。适当延长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政许可财务资料有效期和重组预案披露后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时限。如因受疫情影响确实不能按期更新财务资料或发出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影响后,申请财务资料有效期延长或股东大会通知时间延期1个月,最多可申请延期3次。疫情期间,对股票发行人的反馈意见回复时限、告知函回复时限、财务报告到期终止时限,以及已核发的再融资批文有效期,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暂缓计算。已取得债券发行许可,因疫情影响未能在许可有效期内完成发行的,可向证监会申请延期发行。
  (二十二)减免疫情严重地区公司上市等部分费用。免收湖北省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缴纳的2020年度上市年费和挂牌年费。免除湖北省期货公司应向期货交易所缴纳的2020年度会费和席位费。
  四、建立“绿色通道”,切实提高外汇及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效率
  (二十三)便利防疫物资进口。银行应当为疫情防控相关物资进口、捐赠等跨境人民币业务开辟“绿色通道”。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所需的疫情防控物资进口,外汇局各分支机构要指导辖区内银行简化进口购付汇业务流程与材料。
  (二十四)便捷资金入账和结汇。对于境内外因支援疫情防控汇入的外汇捐赠资金业务,银行可直接通过受赠单位已有的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办理,暂停实施需开立捐赠外汇账户的要求。
  (二十五)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防控疫情。企业办理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资本项目收入结汇支付时,无需事前、逐笔提交单证材料,由银行加强对企业资金使用真实性的事后检查。对疫情防控确有需要的,可取消企业借用外债限额等,并可线上申请外债登记,便利企业开展跨境融资。
  (二十六)支持个人和企业合理用汇需求。银行应当密切关注个人用汇需求,鼓励通过手机银行等线上渠道办理个人外汇业务。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其他特殊外汇及人民币跨境业务,银行可先行办理、事后检查,并分别向所在地外汇局分支机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
  (二十七)简化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业务办理流程。支持银行在“展业三原则”基础上,凭企业提交的收付款指令,直接为其办理疫情防控相关进口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以及资本项目下收入人民币资金在境内支付使用。
  五、加强金融系统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八)强化疫情防控的组织保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把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金融服务工作。
  (二十九)做好自身的疫情防控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完善疫情应对工作机制,持续关注员工特别是从疫情较重地区返回员工的健康情况,建立日报制度,加大疫情排查力度,做好员工防疫安排,努力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疫用品。
  (三十)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应急管理。金融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按照属地原则,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组织协调,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服从当地政府防疫安排,对防控疫情需要征用的人员车辆、设备设施等,不得推诿拒绝。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政令畅通。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情况请及时报告。
  2020年1月31日
  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⑺ 为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人行沈阳分行组织全省各级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通过扎实做

摘要 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推动辖区银行为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结算开辟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为企业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全力支持深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⑻ 央行重磅!最新货币政策报告:疫情防控最重要、地产贷款增速回落

2月19日晚,央行公布《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推动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以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实现“六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报告由央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发布,从货币信贷概括、货币政策操作、货币市场运行、宏观经济分析、货币政策趋势等五个方面总结了人民银行过去一年的重要举措与政策动态,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加以展望。
基金君根据报告全文,总结出以下十大要点内容,供大家参考。
1.2019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2.1万亿元
总体来看,金融机构贷款增长较快,普惠小微贷款快速增长。
根据报告,2019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58.6万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年初增加16.8万亿元,同比多增6987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53.1万亿元,同比增长12.3%。
其中,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普惠小微贷款快速增长。201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的投放,效果明显。
具体来看,2019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2.1万亿元,是上年增量的1.7倍,年末余额增速为23.1%,比上年末提高7.9个百分点。住户贷款增速放缓,2019年末为15.5%,比上年末低2.7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同比多增。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11.3万亿元,同比多增7986亿元,占同期贷款增量的67.3%,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2.2019年股市日均成交5222亿元,同比增长四成
2019年,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其中成交量和筹资额同比增加。
具体来看,2019年沪、深股市累计成交127.4万亿元,日均成交5222亿元,同比增长40.7%。股票市场筹资额同比增加。2019年A股筹资6148亿元,同比增加11.2%。
此外,股票市场指数上升。2019年末,上证综合指数收于3050点,比上年末上涨22.3%;深证成份指数收于10431点,比上年末上涨44.1%。
3.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额增速有所放缓,房价上涨区域明显减少,涨幅有所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稳中微升,房地产贷款增速继续平稳回落。
具体来看,2019年12月末,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分别同比上涨6.8%和3.7%,涨幅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7个和4个百分点。全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基本持平,销售额同比增长6.5%,增速较上年末下降5.7个百分点。
房地产增速方面,2019年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余额44.41万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较上年末回落5.2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9%。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0.2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增速较上年末回落1.1个百分点;住房开发贷款余额为8.4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较上年末回落17.3个百分点;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28万亿元,同比下降7.1%,增速较上年末回落1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称,下一阶段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4.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报告称,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一是专项再贷款定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二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实施好逆周期调节;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的信贷投放力度。
报告称,下一步,仍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5.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报告称,下一阶段,科学稳健把握逆周期调节力度,守正创新,勇于担当,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加强逆周期调节、结构调整和改革的力度,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具体而言:
1)要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
2)灵活运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适度的货币增长支持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3)增强调控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根据经济增长和价格形势变化及时预调微调,精准把握好调控的度,加强预期引导,维护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少数实行正常货币政策国家的地位。
4)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拓宽永续债投资主体,分散风险;
5)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防范社会信用收缩风险。
6.完善LPR传导机制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宣布完善LPR形成机制,推出新的LPR报价原则、形成方式、期限品种、报价银行、报价频率和运用要求。提高银行贷款定价的自主权,推动银行改进经营行为,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疏通市场化利率传导渠道。
2019年末,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的占比已达到90%。2019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由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
事实上,LPR改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已经显现。2019年年初至7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一直在5.3%附近波动,市场利率下行向企业贷款利率传导不足。8月份以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6次发布新机制下的LPR,1年期LPR较同期限基准利率下降了20个基点。随着LPR报价稳中有降,企业贷款利率显著下降。
报告称,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具体而言,将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完善LPR传导机制,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促进银行积极有序运用LPR定价,转变传统定价思维。
同时,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维护公平定价秩序,严格落实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的要求,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7.支持钢铁行业通过直接融资“去杠杆、降成本”
2019年以来,在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下,钢铁行业平稳运行,持续推进对标挖潜、降本增效。
一是钢铁产量保持增长。2019年,我国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同比增长5.3%、8.3%、9.8%。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2019年,全国黑色冶炼及压延业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同比增长26.0%和2.5%。三是钢材价格四季度回升企稳,原材料价格趋于稳定。四是超低排放正式实施,绿色发展持续推进。
但在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国钢铁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受成本上升挤压,行业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二是受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等影响,钢铁产品进出口总量有所下降。三是环保压力仍然较大,超低排放具体实施中还存在技术难题,亟待行业内外协作攻关。
报告称,下一步应坚持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优势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支持钢铁行业通过直接融资“去杠杆、降成本”,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8.国内外经济都处于调整期,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报告称,中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
经济增长保持了韧性,但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业投资增长仍显乏力。在信用风险加快暴露情况下,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下降。新冠肺炎疫情对短期内的经济增长会有影响,主要体现在消费减少、企业复工较晚等方面。对此要客观认识、理性看待,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办好自己的事,推动消费稳定增长,切实增加有效投资,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潜力。
9.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
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
一是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二是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投入。三是不断提升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四是积极做好金融支持就业创业。五是继续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持续完善区域发展金融政策引导。六是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对生产、运输和销售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力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
10.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11条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有关举措,重点是大幅放宽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市场准入,提前至2020年不再设股比限制,并大幅扩大业务范围;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
2019年4月及9月,中国债券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多元化指数等国际主要债券指数。
证监会于5月正式批准中日ETF互通中方产品申请。证监会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6月17日发布联合公告,正式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GDR)业务。
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和其他大型金融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⑼ 疫情防控内容有哪些

疫情防控预防知识:

1、勤洗手。使用肥皂或洗手液并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双手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如打喷嚏后)应立即洗手。

2、保持良好的呼吸道卫生习惯。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等遮住口鼻,咳嗽或打喷嚏后洗手,避免用手触摸眼睛、鼻或口。

3、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均衡饮食、适量运动、作息规律,避免产生过度疲劳。

4、保持环境清洁和通风。每天开窗通风数次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户外空气质量较差时,通风换气频次和时间应适当减少。

5、尽量减少到人群密集场所活动,避免接触呼吸道感染患者。

6、如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如咳嗽、流涕、发热等,应居家隔离休息,持续发热不退或症状加重时及早就医。

疫情期间需要戴口罩的情景:

1、所处地区的风险等级,如中、高风险地区要戴口罩;

2、看所处的环境,如果处于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场所,或者长时间停留在公共区域,则应佩戴口罩;

3、某些服务行业和特殊职业,如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和乘务员,餐厅、超市、商场服务人员以及幼儿园教师、医生、养老院服务人员等,需要佩戴口罩;

4、出现咳嗽、咽痛、打喷嚏等呼吸道症状时,要戴口罩以防传染他人。

5、一些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要遵从管理方要求佩戴口罩。

阅读全文

与金融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材料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定向采购供应链金融服务 浏览:790
车贷贷款合同在金融公司还是银行 浏览:768
贷款全款买车金融服务费 浏览:118
期货日内周期配合 浏览:570
外汇反向跟单可行吗 浏览:934
期货合约和现货合同的区别 浏览:801
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浏览:405
北新路桥股票预测 浏览:605
怎么看余额宝理财产品在哪 浏览:943
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股票 浏览:108
000937增发价格 浏览:963
建行杠杆保证金炒外汇 浏览:454
金融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浏览:164
境外汇款可以 浏览:242
房地产融资特点有哪些内容 浏览:422
中信证券的基本面分析 浏览:84
雁盛实业股票 浏览:239
外汇期货交易商 浏览:57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浏览:676
金融理财顾问公司 浏览: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