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居间借款服务合同是否有效
居间借款服务合同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居间借款服务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Ⅱ 贷款居间服务费合法吗
某天在地来铁上,听到有人在议论,源a:“你贷款干嘛不去银行,而去找信贷服务平台呢?还要付大笔的手续费。值得吗?”
“想贷款,就去银行!”这个念头一直深深的扎根在我们的心里。事实上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但是最后大多数都是铩羽而归!
然后将目光投向了信贷服务平台!但是对于贷款居间服务费一直都受到大家的争议,那么贷款居间服务费是否合法?很多人持怀疑的态度。
所谓服务平台是一种以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机构,它本身并不能直接提供相应的物品,但是它能够替你寻找并安排这些物品,供你选择并决定。
一些平台本身不提供贷款,但是它与各大银行和金融机构有合作,能替你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既然向你提供了服务,而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劳务费、代办费等则需要你来负担,毕竟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所以收取一定的费用是必须的。
所以贷款居间服务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法律就会给予支持。
Ⅲ 金融居间服务合同违约是如何定义的
法律分析:金融居间合同是指甲方委托乙方向银行联系和安排人民币的借款,具体借款金额由银行评估审批后确定,乙方接受委托,并充分发挥资源优势,认真负责加速办理借款手续,在金融机构审批后,借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即视为贷款成功。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Ⅳ 贷款居间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法律分析:贷款居间合同不违法。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贷款居间合同属居间合同一种形式,是一种以向客户提供中间代理服务的方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Ⅳ 怎么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分析:防范金融居间服务合同纠纷的方式如下:一、居间费用具体的付款时间及违约责任标准都应在合同中体现。二、尽量在合同中明确各种税费的名目和数额。三、委托人应注意审查中介公司所报告的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Ⅵ 贷款居间服务协议合法吗
法律分析:贷款居间服务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是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法律就会给予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Ⅶ 贷款时,人家让签订的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
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居间合同的主要特点是:
由居间人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与居间人无关,居间人不是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的当事人。
居间人对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没有介入权。居间人只负责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约居中斡旋,传达双方意思,起牵线搭桥的作用,对合同没有实质的介入权。
居间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
注意事项:
一:支付条件
只有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人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居间活动费用承担的问题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时,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来负担。
但是,若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报酬。
居间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后果,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保密约定
委托人需要保密要做出居间人的保密约定
在签订居间合同时,若委托人要求居间人不得将其姓名或商号、名称告知对方。则应在居间合同中体现出来。
此时,居间人就负有对委托人信息保密的义务。
居间人在交易双方订立合同之中或之后都应履行保密的义务。
居间人如违反该义务致使委托人受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Ⅷ 贷款中介拿着我签的贷款居间服务合同(按有手印)起诉我,我让我付中介费。但我实际我有给现金给他们,
那都是骗子,不用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