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从加强农村信用社贷款管理和提升农村信用社社会形象出发,谈谈推进农户小额信贷和信用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意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村金融信贷服务的重要创新成果,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信贷产品;以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工程,是发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农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有效载体。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解决农民“贷款难”和信用社“难贷款”、促进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推动涉农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提高经营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是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体系、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改善金融生态、规范金融秩序的迫切需要。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定要站在贯彻落实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信用工程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农村信用工程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努力扩大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的创建数量和成果,扩大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覆盖面和投放额度,为全县农民增收和经济社会率先突破发展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和良好信用环境。
Ⅱ 在什么条件下能成立一个合法的专门为农民贷款的金融机构
请参考【村镇银行】建设细则
Ⅲ 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农户贷款管理办法》是由中国银监会制定的部门规章,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主要对农户贷款问题进行规定,要求农村金融机构遵照执行,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执行。
法律依据:《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服务水平,规范农户贷款业务行为,加强农户贷款风险管控,促进农户贷款稳健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农户发放的用于生产经营、生活消费等用途的本外币贷款。本办法所称农户是指长期居住在乡镇和城关镇所辖行政村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开办农户贷款业务的农村金融机构。
第四条 中国银监会依照本办法对农户贷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Ⅳ 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最新的准入政策是什么如何开办农村金融机构(具体步骤),例如村级信贷机构
第二部分:了解最近出台的农村金融新政策
中国银监会积极响应党中央关于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为解决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金融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于2006年12月发布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
Ⅳ 农户贷属于什么类型贷款
1.农户生产经营贷款
农户生产经营贷款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贷款,包括农户农、林、牧、渔业生产经营贷款和农户其他生产经营贷款。
2.农户消费贷款
农户消费贷款是指农村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用于自身及家庭生活消费,以及医疗、学习等需要的贷款。农户住房按揭贷款按照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揭贷款管理规定办理。
Ⅵ 对中国农业银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是否可以适用简易计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6号)文件规定:“四、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农户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农户的贷款,但不包括按照《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项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农户小额贷款。
农户,是指《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九)项所称的农户。
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发放给注册在农村地区的企业及各类组织的贷款。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Ⅶ 农业贷款和农户贷款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二者性质不同。
农业贷款是指贷款项目是农业项目,这个是需要项目说明书之类的资料文件的。且这个贷款只能适用于某个具体项目使用。
农户贷款是指农业户口的个人申请的贷款,这个贷款是个人贷款。贷紫金不限制某个项目使用。
Ⅷ 什么是中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银监会颁布的《抄农村资金互助社管理暂行规定》的定义: 第二条 农村资金互助社是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由乡(镇)、行政村农民和农村小企业自愿入股组成,为社员提供存款、贷款、结算等业务的社区互助性银行业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