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金融机构包括哪些行业
银行业金融机构之外所有的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等。
㈡ 金融机构的市场部分有哪些常见职能
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㈢ 中国金融机构主要分哪几类
(一)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负责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并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二)金融监管机构。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包括: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此基础上,我国实行分业监管体制。除此之外,根据我国现有法律和有关制度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也有部分金融监管的职能。
(三)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监事会由国务院派出,对国务院负责,代表国家对重点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及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并于同年3月15日实施。随后,国务院决定向3家政策性银行、4家国有商业银行、交通银行、4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3家保险公司和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16家国有重点金融机构派出监事会。
(四)政策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指由政府发起并出资成立,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经济政策和意图而进行融资和信用活动的机构。我国目前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五)商业性金融机构。我国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机构和保险机构三大类。
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指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从事其他中间业务为主体的营利性机构,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住房储蓄银行、外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信用合作机构包括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
证券机构是指为证券市场参与者(如融资者、投资者)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包括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
保险机构是指专门经营保险业务的机构,包括国有控股保险公司、股份制保险公司和在华从事保险业务的外资保险分公司及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㈣ 什么是金融机构;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一般是指经营货币资金借款、外汇买卖、有价证券交易、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黄金等贵金属买卖场所的总称,直接金融市场与间接金融市场的结合共同构成金融市场整体。
㈤ 金融市场细分有哪些基本的原则
金融企业需要根据市场结构、潜在客户的特点以及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对金融市场进行细分,这是一项非常具有创造性的活动,进行金融市场细分时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第一,具有可衡量性。可衡量性是指细分市场的各类因素变量是可以进行测量的,同时细分出来的各个细分市场的规模和购买力水平也是相对确定的。细分市场必须能够被识别和衡量,细分市场要有清晰的边界,同时,细分市场的各种市场特征是能识别和表达的。
第二,具有可赢利性。可赢利性是指细分市场的规模要具备足以让金融企业实现赢利的潜力和量级,即金融企业所选择的目标市场是否易于进入,根据金融企业目前的人、财、物和技术等资源条件能否通过适当的营销组合策略占领目标市场。
第三,具有可进入性。可进入性是指金融企业能够通过适当的营销策略进入目标的细分市场,并在市场中为客户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即所选择的细分市场要有足够的需求量且有一定的发展潜力,能够使金融企业赢得长期稳定的利润。应当注意的是:需求量是相对于本企业的产品而言,并不是泛指一般的人口和购买力。
第四,具有充足性。如果过度地进行市场细分,则所形成的市场板块会过分狭窄,以致每个板块的服务成本超过所产生的收益。因此,细分金融市场的规模应该足够大,要有足够的客户容量吸引金融机构去经营。
第五,具有稳定性。被细分市场必须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便对其进行合理的规划,制定较长期的市场营销组合战略,有效地占领目标市场而避免短期行为。
第六,具有可反馈性。细分市场能对金融机构的不同营销组合活动做出及时迅速的反应,以便金融机构调整营销策略。
㈥ 金融机构,金融体系,市场产品三者之间的联系
我晕你,我叫你给我找,你连题目都给我弄错“论金融市场,机构与产品之间的内关系”啊 老大!
我自己都理容清思维了,自己问,自己答:从广义的金融上讲,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都是金融的组成部分。作为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直接面临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暴露。而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引发导致市场的不稳定性,都是由金融机构来进行宏观调控的。
㈦ 金融业具体细分为那几个行业
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租赁业。
1、银行业
银行业,在我国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银行是现代金融业的主体,是国民经济运转的枢纽。
2、保险业
保险业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业务的行业。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和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行为。
3、信托业
信托业(Trust Instry)信托与银行、证券、保险并称为金融业的四大支柱,其本来含义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按照《信托法》第一章第一节对信托的定义。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4、证券业
证券业是为证券投资活动服务的专门行业。各国定义的证券业范围略有不同。按照美国的 "产业分类标准",证券业由证券经纪公司、证券交易所和有关的商品经纪集团组成。证券业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小的产业部门,但其联系面却极广。
5、租赁业
租赁业是以金融信贷和物资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业。
以金融信贷和物资信贷相结合的方式提供信贷服务的经营业。一般的租赁活动,是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物质资料按一定条件出租给他人使用,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㈧ 金融细分分哪几个模块
金融细分为5个模块:
1、金融对象:货币(资金)。由货币制度所规范的货币流通具有垫支性、周转性和增值性;
2、金融方式:以借贷为主的信用方式为代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对象,一般是信用关系的书面证明、债权债务的契约文书等;包括直接融资:无中介机构介入;间接融资:通过中介机构的媒介作用来实现的金融。
3、金融机构:通常区分为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4、金融场所:即金融市场,包括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保险市场、衍生性金融工具市场等等;
5、制度和调控机制:对金融活动进行监督和调控等。
(8)金融机构细分市场扩展阅读:
金融具有的特征:
一、金融是信用交易。
1、信用:经济学上的信用,是一种商品交易的形式,对应于现货交易(即时清结的交易)。信用是金融的基础,金融最能体现信用的原则与特性。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信用已与货币流通融为一体。
2、信用交易的应有特点:
(1) 一方以对方偿还为条件,向对方先行移转商品(包括货币)的所有权,或者部分权能。
(2)一方对商品所有权或其权能的先行移转与另一方的相对偿还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
(3)先行交付的一方需要承担一定的信用风险,信用交易的发生是基于给予对方信任。
二、金融原则上必须以货币为对象。
三、金融交易可以发生在各种经济成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