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中国经济年鉴的内容介绍
政府工作报告3
关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关于200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22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3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穷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4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47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
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 49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5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55
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58
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62
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65
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69
国务院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7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述评79
经济体制改革综述87
国内生产总值综述90
财政工作综述92
货币政策综述95
金融综述97
保险市场综述99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综述101
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综述105
固定资产投资综述107
价格形势及改革情况综述109
国际收支综述11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述112
农业和农村经济综述114
商品市场发展综述118
对外经济综述 121
信息化发展综述 124
资源节约综述128
循环经济发展综述130
环境保护综述131
工商行政管理综述134 中国三次产业发展概况141
第一产业
种植业 145
林业146
畜牧业 149
渔业 151
农垦 152
农业机械化 154
农村水利建设155
农业产业化经营156
农业资金投入158
农业科技教育 159
农业资源和环境保护160
第二产业
采矿业
石油及天然气开采业 162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生产和经营165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生产和经营167
冶金矿山工业169
非金属矿工业 172
化工地质矿山工业 174
制造业
轻工业发展综述177
制盐工业181
烟草制造业 182
饲料工业 183
纺织工业184
服装工业188
化学纤维制造业192
造纸工业193
文教体育用品工业197
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综述200
原油加工业204
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 20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的生产和经营207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的生产和经营209
洗涤用品工业210
纯碱工业 213
氯碱工业214
化肥工业215
农药工业218
医药工业220
橡胶工业 221
工程塑料工业224
塑料加工工业225
钢铁工业 227
有色金属工业 229
船舶工业 231
航空工业 233
航天工业 235
电力工业237
家用电器工业· 239
机械工业发展综述 240
电工电器制造业246
汽车工业24 251
农业机械制造业252
工程机械制造业254
重型机械制造业255
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制造业257
机床工具制造业259
通用机械制造业261
环保机械制造业263
液压气动密封件制造业264
仪器仪表制造业 266
文化、办公设备制造业268
铁路建设 270
公路建设272
水运建设与管理 273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综述274
计算机产业277
通信与网络设备制造业281
消费类电子工业283
电子器件制造业286
电子元件制造业288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290
建筑业294
建材工业 296
水泥工业300
平板玻璃工业303
建筑陶瓷及卫生洁具工业 304
建筑防水工业306
玻璃纤维工业 309
第三产业
交通运输和邮政业
铁路运输业 311
道路运输业313
水路运输业 313
民用航空运输业315
通用航空业320
邮政业 320
信息技术服务业和软件业
信息技术服务业323
软件产业 325
物流业
物流发展综述 327
商贸服务业 330
粮食流通 331
棉花流通333
生产资料市场 334
供销合作社事业·336
旅游业337
住宿业 340
对外经济贸易
货物进出口贸易342
机电产品进出口343
对外技术贸易 345
对外服务贸易350
吸收外商直接技资 352
对外投资合作353
对外援助 354
内地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355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 356
公平贸易工作357
海关工作359
出人境检验检疫工作360
金融业
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364
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365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 366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369
中国工商银行的业务 370
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 373
中国银行的业务 376
中国建设银行的业务 380
交通银行的业务 382
中国光大银行的业务383
华夏银行的业务385
中国民生银行的业务385
广东发展银行的业务387
深圳发展银行的业务
-深圳发展银行总行办公室388
招商银行的业务389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业务39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办公室 39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393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 394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业务 396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的业务 397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业务400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业务402
期货市场 404
银行间外汇市场与人民币汇率405
城市建设和房地产业407
村镇建设 409
房地产开发与住宅建设411
房地产交易市场 413
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与住房保障415
住房公积金管理 416
商务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
人力资源市场419
就业工作420
律师工作422
公证工作423
注册会计师工作424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425
环境保护
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工作428
污染防治和城市环境保护工作429
生态保护工作 431
教青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 435
科技事业437
中国科学院的工作440
中国工程院的工作 443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工作446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工作448
专利事业451
气象事业 453
防震减灾工作 455
测绘事业458
海洋事业459
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
卫生事业462
中医药工作464
体育事业 467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469
文化事业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472
新闻出版事业477
广播电影电视业 481
互联网业 485
广告业 489
档案事业492
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495
医疗保险495
失业保险496
工伤保险497
民政和社会福利事业 498
社会管理
统计工作 501
审计工作 503
计量工作505
标准化工作508
质量技术监督与管理510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512
节能工作 513
税收工作 515
国家信用517
外汇管理522
市场、合同监督管理 523
竞争执法和经济检查 525
广告监督管理 527
商标管理 529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531
卫生部食品安全工作533
药品监督管理534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535 中国地区经济发展综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41
北京市 545
天津市551
河北省 560
辽宁省564
沈阳市568
大连市 576
上海市 584
上海市浦东新区 588
南京市595
山东省599
济南市 605
青岛市611
浙江省617
宁波市 623
福建省626
厦门市633
海南省 635
广东省 639
广州市643
深圳市 647
珠海市649
汕头市 655
黑龙江省 658
哈尔滨市669
吉林省 674
长春市 680
安徽省 682
江西省691
南昌市693
河南省701
湖北省707
武汉市 713
湖南省 717
四川省720
成都市722
重庆市729
贵州省736
云南省744
陕西省751
西安市757
甘肃省763
青海省770
西藏自治区771
宁夏回族自治区77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782
内蒙古自治区788
广西壮族自治区795
香港特别行政区803
澳门特别行政区807
台湾省810 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概况 817
乡镇企业发展概况819
城镇集体经济发展概况821
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概况823
外商技资企业发展概况827
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和发展概况
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概况831 行政区划837
自然资源状况 838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量指标 839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指标843
国内生产总值847
国内生产总值指数ι 848
地区生产总值及指数 849
地区五大行业增加值 850
地区生产总值收入法构成项目 851
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852
最终消费支出 853
最终消费支出构成 854
资本形成总额及构成 855
人口数856
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 856
16岁以上人口状况857
按三次产业分就业人员数857
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858
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858
全社会固定资产技资 859
按城乡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技资 860
按行业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及构成861
各地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技资
各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各地区农村固定资产投资8ω
各地区房地产开发投资865
能源生产总量和构成 866
能源消费总量和构成
综合能源平衡表 867
能源生产、消费增长速度 868
国家财政收支 869
各项税收 870
国家外债余额和外债风险指标870
各地区财政收支871
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 872
金融机构现金收入 873
金融机构现金支出874
货币供应量 875
黄金和国家外汇储备875
各种价格指数 876
农产品生产价格指数 876
居民消费及商品零售价格指数 877
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878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878
固定资产技资价格指数878
各地区价格指数 879
人民生活基本情况880
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881
城镇每百户耐用消费品年底拥有量882
农村每百户耐用消费品年底拥有量882
各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83
各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4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85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指数886
各地区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及增长速度887
农牧渔业生产情况888
主要农产品产量890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891
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构成891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数和资产总计89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892
按行业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要指标893
按行业分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经济效益指标895
各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896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897
各地区主要工业产品产量899
建筑业企业概况90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建筑业企业情况901
交通运输业基本情况 902
客运量903
旅客周转量903
货运量904
货物周转量904
邮电业务量905
各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906
货物进出口总额907
进出口货物分类金额 907
出口主要货物数量和金额 908
进口主要货物数量和金额 909
各地区货物进出口总额910
人民币对主要外币年平均汇率911
实际使用外资额 911
外商直接技资912
对外经济合作912
国内旅游情况913
国际旅游人数和旅游外汇收入913
各级各类学校数 914
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数914
各级各类学校招生数 915
各级各类学校在校学生数915
各级各类学校毕业生数 916
研究生和留学生数916
各地区在校学生数 917
科技活动基本情况 918
文化事业机构数 919
图书、期刊和报纸出版数 919
卫生机构数和床位数 920
卫生机构技术人员数 920
各地区卫生机构、技术人员、医疗机构床位数921
各地区交通事故情况922
各地区火灾事故情况 923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国土面积和人口数924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国内生产总值及增长率925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工业生产指数 926
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货物进出口额927
中国主要指标居世界位次928
㈡ 想要去金融机构的核心岗位,需要参加一些培训吗
想要去金融机构的核心岗位,需要参加一些培训吗?
金融机构的核心岗位,肯定需要相关的资格证
而且岗前也必定会有专业的培训
这是正规企业都必须走的流程
㈢ 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的专业设置
学院开办三年制高职、两年制大专、两年制本科的学历教育,设有金融、会计、经济贸易、信息技术、人文法律、应用外语六个系,开办金融、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与金融、会计学、财务会计、计算机财务应用、保险、证券投资、法学、文秘与办公自动化、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等21个专业。成人脱产本、专科面向全国招生,成人业余本、专科、高职高专面向全省招生。截至2005年上半年,学院在校生逾9000人。此外,学院还承担人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在职干部的各类短期岗位培训任务。2003年底,学院被授予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建校至今,已培养人才近3万名,历届毕业生遍布全国全省银行和金融机构,担任各大行、司的各级领导达数百人。
㈣ 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年3号各金融机构如何做好培训学习
人行推卸培训责任,转驾各商业银行。
㈤ 福建省财政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财政厅设2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厅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厅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网上审批和绩效评估工作;承担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综合处
参与研究提出工资、津贴等收入分配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研究提出住房改革政策,管理住房改革预算资金;承担彩票财政管理的有关工作;参与承办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拟订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管理政策;负责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立项、审批、制定标准等工作。
(三)条法处
起草有关财税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负责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按规定承担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组织全省财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参与厅机关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工作的合法性审查。
(四)税政处
在中央赋予我省税收管理权限范围内,研究提出地方税税种的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开展税源调查分析,参与税收政策的调研工作;研究提出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政策的建议,办理有关税收减免和税收返还等事项;监督检查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五)预算处
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省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办理省级预算调整事项;承担省直部门综合预算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省直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承担省对市、县(区)等的财政转移支付工作;拟订全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汇总年度全省财政预算。
(六)国库处
组织预算执行及统计分析预测;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国债发行、兑付。
(七)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拟订省级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办法,参与研究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八)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体广播、宣传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牵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承担省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九)经济建设处
承担交通、资源、建设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省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地方铁路等国有资产和资源性资产权益;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
(十)农业处
承担农办、农业、林业、水利、海洋与渔业、气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管理支农专项资金,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
(十一)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省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编制省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审核汇总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十二)外经处
拟订有关涉外财政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外经贸、外事、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外经贸、外商投资和境外企业以及涉外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和执行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外事活动及各类因公临时和长期出国出境人员工资及生活待遇标准和有关费用开支标准。
(十三)企业处
承担工商经济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发展以及相关行业的财政政策;牵头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省属国有工业企业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承担有关资产评估管理工作。
(十四)金融处
承担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工作;根据省政府规定,承担地方金融机构财政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本绩效考核评价,收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拟订地方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财务管理;承担政府外债的有关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外国政府贷(赠)款;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
(十五)外债处(世行亚行贷款办公室)
研究和分析国际财经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担保和联合融资的对外谈判、转贷(赠)、偿还工作,监督资金的使用;承担有关国际多边和双边财经合作事宜;承担财政部交办的与有关国家政府开展财经对话的具体工作。
(十六)会计处
管理全省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规,拟订会计管理具体办法,并负责监督实施;管理会计从业资格,按照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代理记账管理;组织管理会计信息化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工作。
(十七)统计评价处
研究建立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实施财政支出效益评价;参与部门预算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十八)监督检查局
拟订全省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和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质量的有关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的政策建议;监督检查厅内各单位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制度和预算的情况,监督厅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等。
(十九)农村综合改革处(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起草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规划、方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牵头组织全省农村公益事业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村级“三项经费”、“一事一议”财政性资金管理及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有关问题的研究;参与制定农村综合改革涉及的财政转移支付方案的测算和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工作,牵头管理全省农村综合改革财政性资金。承担省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财政监督员办事处
负责困难县财政指导工作,参与指导困难县财政预算、决算编制,监督分析困难县财政收支管理情况;监督检查省级财政用于补助市县人民政府的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反映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十一)会计委派处
拟订会计委派制度的具体政策、办法;管理和指导全省会计委派工作;按规定组织省直单位的会计委派,管理委派人员,负责对委派人员的监督、考核和业务培训。
(二十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的相关工作。
(二十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处
贯彻执行中央有关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和制度,拟订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方面的具体实施办法;审核、汇总编制省直部门和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年度预算;负责省本级行政性收费、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收入、其他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负责指导全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的网络建设与维护;管理财政票据,负责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开展非税收入征缴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工作。
(二十四)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省政府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办公室)
拟订政府采购的政策规定,监督和管理政府采购活动;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受理省级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审批省级政府采购方式;负责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全省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审批专控商品;负责组织查处控购方面的违规事项。承担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五)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拟订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与年度计划;管理和统筹安排中央与省财政等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全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按省政府规定组织实施土地整理项目。承担省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财政教育培训规划。
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㈥ 《福建省金融机构收缴罚款办法》是什么时候失效的
八年有效期。该法未续订。
㈦ 在哪里查每年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总数
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㈧ 农村信用社安防设施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热爱本职工作,妥善保管押运的物品,认真负责,确保安全。
(二)严格保守秘密。对执行押运任务中的物品、时间、地点、数量、路线等重要情况要绝对保密,不准向任何人透露;不准在公共场合或电话里谈论与押运有关的事项。
(三)负责押运物品的出入库、实物的清点(点捆卡把)及上下车的搬运、携带,并认真做好交接登记手续。
(四)在执行押运任务时,要遵守押运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密切配合其他押运人员,共同完成押运任务。
第十七条 安全员岗位职责。
所有的营业网点均要设立安全员。安全员由营业网点的临柜人员轮流兼任,协助网点负责人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做好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单位领导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消防教育,组织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和案情通报,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上班营业前,当班安全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对报警系统,安全设施、通讯工具、消防器材等设备是否正常以及自卫武器的存放位置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汇报,查明原因,排除故障,消除隐患,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三)上班期间,当班安全员要督促职工随手锁闭营业室的边后门,放好自卫武器;热情接待上级或公安机关的检查人员,认真核对检查人员的工作证、身份证、介绍信以及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开门让检查人员进入营业室开展检查,但不得让非本系统(含公安部门)的人员进入库房检查。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听取检查人员意见,并认真记录,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在场的,由单位领导自行办理)。
(四)营业期间,遇到歹徒对本单位实施抢劫行为时,当班安全员要沉着机智地与其他职工一起采取有效措施,齐心协力地同歹徒作斗争,同时向上级领导或公安部门报告案情,确保国家、集体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
(五)下班前,当班安全员要认真检查营业厅的门窗是否关闭锁定,报警系统有否设防,守库员有否及时上岗等情况,并及时做好相关记录。
(六)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第三章 枪-支-弹-药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 农村信用社系统需要配备守库、押运公用枪支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填报《福建省公务用枪支、弹药装备计划申报表》,由本系统管理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逐级审核上报至省联社审批汇总后向省公安厅申请配发。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非法渠道购置枪-支-弹-药。
第十九条 用枪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严密枪-支-弹-药使用管理制度,严防涉枪案件、事故发生,确保枪-支-弹-药安全。
第一节 枪-支-弹-药使用
第二十条 经公安机关核准配置的枪支,必须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枪证》;持枪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取得持枪资格,领取《持枪证》后方可使用枪支。
第二十一条 佩带、使用枪支的人员必须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需经联社保卫部门严格审查,联社主管领导批准,报公安机关审核和上一级保卫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持枪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教育,学习有关枪支使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武器性能;掌握射击要领;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排除一般故障。
持枪人员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实弹射击训练,以提高射击技术和实战能力。在进行实弹射击训练时,必须严格执行靶场纪律,实弹射击完毕后,要清理靶场,确定枪弹无误后,方可离开。
第二十三条 持枪人员在执行守库、押运任务时,在持枪的同时必须随身携带《枪证》和《持枪证》,跨地区执行任务时,必须事先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持枪通行证,与《枪证》、《持枪证》并用。
第二十四条 在遇紧急情况需要使用枪支时,必须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银行守库、押运人员在执行任务中使用武器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使用武器:
(一)守库、押运人员在保卫目标受到暴-力侵害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二)守库、押运人员佩带的武器,遭到暴-力抢夺,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三)押运人员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遭到暴-力劫持,非开枪不能制止时。
(四)守库、押运人员和运送现金、金银等财物的车辆驾驶人员人身遭到暴-力侵袭,非开枪不能自卫时。 守库、押运人员在上述情况下,对不法侵害人的开枪射击只限于使其失去侵害能力,除特别紧迫情况外,必须先口头或朝天鸣枪警告,如果不法侵害人有被慑服的表示或已经丧失侵害能力的,应立即停止射击。事后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五条 为保证枪支使用安全,持枪人员在需要动用枪支时,必须做到“动枪必验枪”,验枪要领必须掌握,验枪动作必须规范,枪机必须拉动两次以上。
第二节 枪-支-弹-药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用枪单位必须加强枪-支-弹-药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守库、押运公用枪支,每支公用枪支只能装备20发杀伤子弹(执行任务时,每支枪随枪配弹5-10发),不得挪作他用。每年训练实弹射击的子弹,只能使用配备的20发训练用杀伤弹。
第二十七条 持枪人员在执行守库、押运任务时,枪弹必须合一,子弹装入弹仓不得上膛,必须关上保险。携枪执行任务时,必须做到:
(一)两人同进同出,不得擅自单独行动,不得擅自携枪外出,不准携枪回家,严禁随意鸣枪,严禁携枪饮酒。
(二)枪不离身,人不离岗,不准玩弄枪支,不准办理与任务无关的事。
(三)严禁将枪支随便乱放、转借或交给他人玩耍,严禁将枪弹擅自买卖或转让。
第二十八条 严格做好枪支保管工作。落实枪弹分存、双人分管制度和枪-支-弹-药领用登记制度;领用手续必须完整,领用登记必须详细,管、领双方必须签字(不得盖章);枪柜钥匙交接和枪-支-弹-药的交接必须有监交人在场,并共同在交接登记簿上签字;必须建立健全枪支档案,做到“一枪一档”,枪支档案中必须详细记载枪型、枪号、来源、子弹数量、增减数量和原因等内容。
第二十九条 严格遵守枪支保养制度,做到每周一大擦(分解擦拭);每日一小擦;实弹射击后,要连续檫拭一周;遇雨、雾天气,执行任务后要檫拭后方可入库保管,防止枪支损坏、锈蚀。
第三十条 县联社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熟悉本单位的枪支配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每月不少于二次对本单位枪-支-弹-药的使用、管理、保养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卫部门应每周检查枪-支-弹-药不少于一次。
第三十一条 严格执行涉枪案件(事故)报告制度。发生枪支走火事故的,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和省联社保卫部门;发生枪支损坏(无法修复使用)的,要逐级报告至省联社保卫部门;发生枪支丢失、被盗或被抢的,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向上级领导和省联社保卫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迟报或谎报。
第四章 安全设施标准及管理
第一节 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二条 农村信用社安全设施标准应坚持:安全坚固、经济美观、超前防范、保证质量,逐渐实现规范化、标准化要求的原则,县联社要加强对辖内营业网点安全防范设施规划和管理,并取得当地公安部门的帮助和支持,要认真贯彻落实《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确保安全评估的全面合格和营业网点的全面达标。
第三十三条 农村信用社新建、改建、扩建的营业网点安全设施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办法》、《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实施办法》、《福建省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和工程验收实施细则(试行)》以及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 营业网点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达到GA38—2004《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和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标准,原有营业场所未达标的要抓紧按计划分期分批进行达标改造,新建营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要一次性全面达到防护级别标准。
第三十五条 联社保卫部门是辖内营业场所安全设施的建设和使用的管理部门,省联社对全省信用社营业网点的安全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管理。
一、 金库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六条 现金金库建设要具备防抢、防盗、防潮、防火功能,安全牢固,库容适中。安全标准必须达到:
(一)金库位置要隐蔽,避开地下的市政工程、通讯设施、原始沟渠和室内的通风、排水管道。金库设在地下室的,要进行被覆,要装备抽(排)水和通风设备。
(二)金库墙体不得临街,不得与外单位通用一个墙体,要达到周边都能有效控制的要求。
(三)金库的面积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县联社金库内要分隔成内外库(外库作为存放尾数箱使用),并设置钞票整点室。信用社的金库应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也可设内外库。
(四)金库墙体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少于25厘米,墙体内要用16毫米钢筋双层错位排列,钢线捆扎,钢筋间距15X15厘米,用500标号以上水泥浇注,混凝土强度为C50。
(五)金库通气孔要采用“Z”字型或错位式,呈内高外低,直径不得大于20X20厘米,出风口距地面要达到2.5米以上,不得临街;通气孔内外要安装18毫米以上防护钢筋(间距不得大于8厘米)或有孔钢板,钢板厚度不得小于0.5厘米(通风孔不得大于1厘米),安装空调或排气设备的,出风口要采取防火、防毒、防盗措施。
(六)库房内(含外库)不得吊装天花板,要按规定设计和铺设电源线,电线要使用防火套管或暗装在墙体内,库内照明要使用防爆灯具,电源开关要安装在库门外。室内要安装自动干粉灭火剂。
(七)金库门必须选用经省级以上公安部门检测合格,符合《金库门通用技术条件》并经省联社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安装双锁并有密码锁的产品。
(八)开设保管箱业务的,其保管库的结构与金库的结构要求相同。
(九)金库内必须安装微波红外报警探测器和振动报警探测器两种以上报警装置,安装闭路电视监控系统的营业场所,金库内必须加装电视监控摄像探头,电视监控摄像对准金库门的,密码的位置要实行屏蔽。
二、 现金保管点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七条 距中心金库较远,没有条件设立金库,现金存量在五万元以下的营业网点,要设立专门存放现金的保管房间作为现金保管点。现金保管的安全设施标准是:
(一)现金保管间的位置要隐蔽,其墙体为:四面不少于24厘米混凝土结构或不少于35厘米砖混结构;房间内部要设置存放现金(含其它重要凭证等)的专用保险柜,保险柜必须固定在地面或墙体上。
(二)保管间的门必须设双道门,其中一道必须安装全封闭式专用防盗门。
(三)保管间和保险柜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严禁单人单锁管理。
(四)保管间的其它安全标准和技术防范标准与金库安全标准相同。
三、 守库室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八条 设金库或现金保管间的营业场所,必须设置守库室,守库室的安全标准必须达到:
(一)守库室要设在金库的两边,紧靠库房,分主副守库室,联社守库室要与库房和营业厅分隔,单独设置供守库值班人员进出的门道。
因库区条件限制,可采取同楼异地值守的办法,但库区必须是完整的结构并具备完善的技防系统设施,守库值班人员对库区和营业场所的监控要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等技术手段实施。
(二)守库室内必须设卫生间,有条件的应在守库值班区域内设炊事设施。
(三)守库室的窗户要安装16毫米以上钢筋防护栏,间距不得大于10厘米,上中下要用扁铁加固(临街的窗户,外部不留窗台,必须安装18毫米以上的钢筋防护栏杆,并加装钢丝防护网)。窗户栏杆所有的接触点均要使用“全接触”式焊接法焊牢,所有的窗户均要安装窗帘。
(四)守库室必须安装与外部联系的电话或其他通讯工具,要有应急照明设备。
(五)守库室内要安装紧急报警按钮,并与“110”报警中心联网;没有配备守库枪支的营业网点,在守库室内要配足自卫武器和警具器械,并放置于取用方便、不易损坏的地方。
(六)守库室要安装双道门,其中一道必须是防盗门,全封闭的门要安装门镜或设置观察孔。
四、 营业场所安全设施标准
第三十九条 营业场所安全设施要坚持坚固、美观、实用的原则,安全标准必须达到:
(一)营业场所的所有窗户均要安装16毫米以上钢筋的防护栏杆,间距不得大于10厘米,上中下要用扁铁加固,窗框要用金属材料并与预先埋入墙体内的钢筋焊接固定,所有的焊接点均要采用“全接触”式焊接法焊接。营业厅在一楼且营业室窗户临街的,要做特别防护,可抬高窗口至两米并加密防护栏,或安装防弹玻璃。
(二)营业场所的前、后、侧门,要安装坚固的金属防盗门并安装门镜或可视对讲机;营业厅大门要安装大门开启后的固定反锁装置。
(三)营业操作室与客户之间,要设置砖石或混凝土结构的柜台,柜台上方要安装防弹玻璃,柜台高度不低于80厘米,柜面宽不小于50厘米,柜面要设置“凹”型钱斗,钱斗的规格为长30厘米、宽20厘米、深15厘米,可加装牢固的有机玻璃“推拉板”,防弹玻璃要安装在钱斗的中心线并嵌入柜台面2厘米。
(四)新建营业网点的柜台安装的防弹玻璃高要达到150厘米,单块面积不得大于4平方米,未到顶的部分,可安装坚固的金属横向护栏或灯箱,安装护栏的护栏间距要小于5厘米。
(五)防弹玻璃安装要坚固,要考虑通风、通话效果,可以采用两块玻璃错落安装,但不得使用三块式的玻璃,错落安装的,最小的一块不得小于30厘米,前后两块玻璃的间距不得大于2厘米,上下两块玻璃的错落部位不得小于10厘米,大块玻璃的开口应朝下。安装固定防弹玻璃必须使用金属立柱,其跨度不得大于180厘米。
(六)防弹玻璃必须使用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并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认可的,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防弹复合玻璃》标准,生产厂家投保的产品。
(七)营业柜台应安装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的防尾随电控联动安全门,固定锁具和插销的底座要用电焊加固,使其具有防撞、防撬、防破坏功能。
(八)营业场所内要设职工专用的卫生间和炊事设施。有建筑围墙的营业场所,围墙要坚固,墙体厚度不小于24厘米,使用泥砖或石块垒砌的,其厚度不小于40厘米,墙体的高度要在250厘米以上,墙面要光滑,墙顶要设置防攀越的障碍物,有条件的可安装防攀爬的周界设施。
五、 技术防护设施标准
第四十条 所有的营业网点在营业场所内都必须安装应急防抢和防盗两种防入侵报警装置和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110”报警中心联网。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防入侵报警系统以及其他技术安全防范设备和零部件必须选用经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并经省联社主管部门推荐的产品,同时要认真规划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方案。具体要求按《福建省农村信用社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和入侵报警系统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内容执行。
第四十一条 营业场所内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每个营业室内必须配备不少于2个灭火器;电脑房、配电房及使用电脑的场所,必须配备电器专用灭火器材,新建的营业场所必须达到消防安全标准。
?六、 运钞车安全防护标准
第四十二条 自行运钞的营业单位要配备专用制式防弹运钞车。专用运钞车的安全防护标准必须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检测合格,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专用运钞车防护技术条件》要求,并由省级以上公安机关推荐、省联社主管部门确认的生产厂家和投保产品。运钞车辆必须按规定配置,符合安全要求。
第四十三条 执行押运(现金、金银、有价单证、贵重物品等)任务的押运人员,必须配备用于防卫的枪-支-弹-药和警棍等器械;必须穿戴防弹衣和防弹头盔;运钞车上必须配置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手提灭火器,要装备卫星定位系统。
第四十四条 押运须途经治安状况复杂的地段或目的地属偏远地区的,要配置运钞护卫车辆,护卫车的技术性能必须优于运钞车,并配备能与运钞车通话的对讲机及远距离通讯工具。
第二节 安全设施管理
第四十五条 农村信用社营业场所的基础防护设施(含金库、营业厅、守库室、保管室、围墙等。下同)建设(含新建、改建和扩建。下同)设计图纸和技术防护设备(指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防入侵报警系统等。下同)安装方案,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核和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可施工。所有的安防工程项目必须以公开竞标的方式选择资质合格的施工企业。工程竣工后,必须经主管部门会同批准方案的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其要求是:
(一)市、县联社保卫部门必须根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和本单位的实际,参与辖区内营业场所基础防护设施基建图纸和技术防护设备安装方案的设计。负责对辖区内所有营业场所基础防护设施建设项目方案的报审报批;对工程项目、技术防护设备的建设材料、施工质量等方面进行现场监督;负责审查和管理施工队伍及施工人员的有关档案资料。
㈨ 福建金融学院分数线,学校怎样
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是福建省唯一的金融财经类专门高校。学院前身是1978年10月创建的福建银行学校。1985年5月在此基础上成立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实行院校合一管理。2000年学院从中国人民银行划转福建省管理,2004年2月经福建省政府批准,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实现了从成人高校向普通高校的跨跃。建校26年来,学院积极开展成人教育、高职高专教育,形成了鲜明特色,树立了良好品牌。
学院地处福州市仓山区,毗邻风景秀丽的高盖山公园,紧靠首山路和南二环路的交叉路口,交通便利;校园环境优美,常年绿树成荫,四季花香袭人,是一所名副其实的花园式学校。
学院现占地面积230亩,总建筑面积10万多平方米,拥有完备的教学实训设施,图书馆藏书16万余册,建成宽带社区,形成教学、教务管理和图书馆自动检索三个网络体系。在全省有6家金融机构作为实训基地,设立58个业余教学点;在校内建有18个专业实训室,基本涵盖了金融、保险、证券、信息网络、文秘办公、法律、商务英语等应用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276名,其中专职教师169名,拥有高职称教师35人。学院礼聘了邓子基、江其务等38位全国知名专家、学者和省内金融界精英担任客座教授,建立了一支符合成人高等、高职高专办学特点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院学术研究氛围浓厚,是全省第2家加入省社科联的高校。科研成果丰硕,自编参编教材130种,《学院学报》拥有CN、ISSN刊号,公开发行。至今全院教职工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千余篇,其中40多篇论文和11种教材获省级以上奖励。
学院现有6系2部21个专业,6系2部即:金融系、会计系、经济贸易系、人文法律系、应用外语系、信息技术系、体育教学部和中专部。21个专业即:成人教育有金融学、会计学、法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金融、涉外经济与法律、经济信息管理与计算机应用专业;高职教育有金融、保险、国际贸易、营销策划与商务管理、涉外经济与法律、行政管理办公自动化、文秘与办公自动化、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多媒体应用、会计电算化、财务管理、商务英语专业。成人脱产本、专科面向全国招生,成人业余本、专科、高职高专、中专面向全省招生,成人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厦门大学学士学位。学院同时担负人民银行和各类金融机构在职干部的培训任务。目前在校生逾8600人,其中全日制学生4666人,业余学生近4000人。26年来,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专业人才2万余名。历届毕业生大多数被省内各家金融机构录用。
1997年学院在人民银行行属高校办学评估中获得“优良”等级。同年被福州市委市政府评为“花园式单位”、“爱国卫生先进集体”。这几年,院校连续4届获省级“花园式单位”称号,连续3届被福建省委省政府表彰为省级“文明学校”。2003年底被授予福建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基地。
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 学院始终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与时俱进,“银行家的摇篮”之称享誉全省。跨入新世纪,学院以转制更名为契机,进一步发挥优势,主动适应福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对人才的需求,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构建以金融专业为特色、财经类应用型专业为主干的专业结构,并根据社会需要与自身条件适当增设新专业,逐步形成多科性的办学格局,努力向一流的现代高职学院的目标迈进。
㈩ 金融机构应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哪些反洗钱信息
金融机构应按年度向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报告以下反洗钱信息:专
(一)反洗钱内部属控制制度建设情况;
(二)反洗钱工作机构和岗位设立情况;
(三)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情况;
(四)反洗钱年度内部审计情况;
(五)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要求报送的其它。
(10)福建省金融机构培训数量扩展阅读:
反洗钱工作涉及预防、发现、报告、分析、调查和打击,以及加强公众教育、提高反洗钱意识等多方面,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的系统工程。需要建立行政管理部门、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等部门和行业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参与。
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反洗钱行政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并同时规定,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和司法机关在反洗钱工作中应当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