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之间的借款收到的利息,怎么处理及分录谢谢!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公司之间的借款收到的利息,怎么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或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收息方,还要到地税局贷开应交营业税费票据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3.公司之间不收利息也可以吗?
可以,视同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款,企业双方互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免去交税环节。
2. 支付短期借款利息会计分录
当企业在计提短期借款利息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时,应记入“财务费用”科目的借方,会计分录应该按照如下格式来写:当企业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当企业归还短期借款利息时:借:应付利息(前期已预提的利息),财务费用(当期产生的利息),贷:银行存款。当企业归还短期借款本金时:借: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Short Term Loan或Short Term Loans)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短期借款的核算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取得借款的核算(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款项时,应签订借款合同,注明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等);第二,借款利息的核算;第三,归还借款的核算。
短期借款一般期限不长,通常在取得借款日,按取得的金额入账。
短期借款利息支出,是企业理账活动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耗费,应作为一项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利息支付的方式不同,其会计核算也不完全一样。
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月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但利息数额不大时,利息费用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若短期借款的利息按季(或半年)计收,或还本付息一次进行。
但利息数额较大时,则可采用预提的方式按月预提、确认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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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金融企业会计分录
我学过金融会计和财务会计,我学的金融会计主要是以金融行业为主的内会计处理学容习,主要为银行会计处理。本人认为会计经济业务处理方面金融会计比财务会计简单些,而金融的计算,比如银行中算利息比较麻烦,总体来说不算难了~!
说道金融投资,银行的金融会计主要讲的是融资的会计处理,投资没有怎么讲~!
4. 利息支出怎么做分录
利息支出业务,有两个分录:
1.计提,这个按实际受益月份入账,计提分录: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
2.支付,这个按支付金额支付所在月份做分录: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利息支出也指“利息支出”会计科目。主要核算金融企业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
拓展资料
利息支出是指临时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以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的前提条件下,所谓支出应以实际支付为标准,即资金流出,标志着现金、银行存款的减少。就利息支出而言、给个人账户计息,其资金并没有流出,现金、银行存款并没有减少,因此,给个人计息不应作为利息支出列支。
利息支出的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利息支出,包括吸收的各种存款(单位存款、个人存款、信用卡存款、特种存款和转贷款资金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卖出回购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期分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等。
2.本科目应当按照利息支出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计算确定的各项利息费用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利息的金额,贷记“应付利息”、“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4.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5. 支付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是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如果直接支付,不计提的话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企业间的赊销业务日益频繁,时常出现买方延付货款的现象,为此,买方需支付违约金或延期付款利息。此项经济业务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有所不同,其利息收入应视为主营业务的价外收入,列入主营业务收入。
按现行税法规定,所谓价外费用,是指在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款、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等,此项收入应与主营业务收入适用同一税种、税率、不能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入帐,更不能冲减“财务费用”。
6. 贷款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归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不仅是银行,还包括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
(6)付金融公司利息款分录扩展阅读: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方法
层析法
层析法是指将事物的发展过程划分为若干个阶段和层次,逐层递进分析,从而最终得出结果的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利用层析法进行编制会计分录教学直观、清晰,能够取得理想的教学效果,其步骤如下:
1、分析列出经济业务中所涉及的会计科目。
2、分析会计科目的性质,如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等。
3、分析各会计科目的金额增减变动情况。
4、根据步骤2、3结合各类账户的借贷方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增加或减少),来判断会计科目的方向。
5、根据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规则,编制会计分录。
此种方法对于学生能够准确知道会计业务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非常有效,并且较适用于单个会计分录的编制。
业务链法
所谓业务链法就是指根据会计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组成一条连续的业务链,前后业务之间会计分录之间存在的一种相连的关系进行会计分录的编制。
此种方法对于连续性的经济业务比较有效,特别是针对于容易搞错记账方向效果更加明显。
记账规则法
所谓记账规则法就是指利用记账规则“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进行编制会计分录。
7. 利息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如果是金融类企业,那这利息作为营业收入核算会计分录是: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利息收入。如果单位是非金融企业,那这利息可以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借:银行存款,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如果是非金融机构自有资金外借,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核算;如果是贷款,可以冲减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利息
利息是货币在一定时期内的使用费,指货币持有者(债权人)因贷出货币或货币资本而从借款人(债务人)手中获得的报酬。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和各种债券发生的利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佣工人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利息的实质是剩余价值的一种特殊的转化形式,是利润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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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怎样做分录
支付贷款利息会计分录:
如果不符合资本化条件,计提的时候,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
计提的时候,
借: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应付利息。
支付的时候: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指企业为了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要发生的筹资的费用,简单来说就是贷款利息的支出费用。
具体包括以下的内容:
(1)利息净支出
(2)汇兑净损失
(3)相关手续费
(4)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
(5)企业财务费用,如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融资租赁费用,以及筹集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财务费用账户的结构
企业应设置“财务费用”账户,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账户借方登记企业发生各项财务费用,贷方登记取得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享受的现金折旧和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财务费用净发生额,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该账户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款项。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者是为了抵偿某项债务而借入的。
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不仅是银行,还包括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和个人。
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
1、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可以弥补企业流动资金的不足,在某种程度上,还起着施工企业正常施工生产经营所需垫底资金底作用。
2、企业为了扩大施工生产经营、搞多种经营,需要添置各种机械设备,建造厂房,这些都需要企业投入大量的长期占用的资金,而企业所拥有的经营资金,往往是无法满足这种需要的,如等待用企业内部形成的积累资金再去购建,则可能丧失企业发展的有利时机。
3.举借长期借款,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企业需要的长期资金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增加投资人投入的资金;二是举借长期价款。从投资人角度来看,举借长期借款往往更为有利。
一方面有利于投资人保持原有控制企业的权力,不会因为企业筹集长期资金而影响投资者本身的利益;另一方面还可以为投资人带来获利的机会。因为长期借款利息,可以计入财务费用在税前利润列支,在企业盈利的情况下,就可少交一部分所得税,为投资人增加利润。
9. 公司向个人借款,公司支付的利息费怎么处理及分录谢谢!
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一、企业所得税允许扣除的具体项目,要在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在税前扣除:
(1)借款利息支出。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1.公司之间的借款收到的利息,怎么处理?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或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2.收息方,还要到地税局贷开应交营业税费票据做;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等。
3.公司之间不收利息也可以吗?
可以,视同企业之间资金往来款,企业双方互挂“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免去交税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