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信私人财行啊,收益都挺不错的,产品还是挺好的呀
Ⅱ 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为什么需要比较稳重的形象
财富是对于任何一个个人或者企业非常重要的一个物质保障,一定要确保其安全性,所以在理财产品的形象设计上就需要一个成熟、稳重的形象,这样能给人以信赖的感觉,只有信赖才能把财产予以委托。可以想象,设计一个赌徒模样的人,以诱惑的口气说:来吧,赌一把,把钱给我,如果成功,就是黄金万两!!!
那样谁还敢信任啊。
Ⅲ 可以在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做理财吗
Ⅳ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金融机构是专门从事金融活动的组织,包括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版行等各类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信权托投资公司、投资基金、财务公司、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保险公司等实际上构成一个体系。金融机构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创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动参与者之间推进资金流转。
Ⅳ 金融机构包括什么
很多人对于理财投资都是有兴趣的,但是要知道在国内个人是不能够购买理财产品的,必须委托第三方金融机构帮助你购买。金融机构的种类是很多的,它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公司。
关于金融机构的详细介绍
金融机构是指从事金融业有关的金融中介机构,为金融体系的一部分,金融业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行业。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 同时亦指有关放贷的机构,发放贷款给客户在财务上进行周转的公司,而且他们的利息相对也较银行为高,但较方便客户借贷,因为不需繁复的文件进行证明。所以说在国内是有很多金融机构的,这些金融机构从事的行业也是不一样的,每个机构都是有自己的独特业务的。
金融机构的分类
按地位和功能分为四大类:第一类,中央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第二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第四类,在中国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所以如果你想办理金融业务,就可以选择金融机构,然后去办理自己的业务。
总而言之,国内的金融机构是很多的,按照不同的功能他们也是有不同的分类的,很多群众特别信任银行,他们认为银行是很靠谱的,不会出现跑路的风险。其实这种理解也是很正确的,毕竟银行是大型的国有企业,它的公信力还是比较强的。
Ⅵ 金融机构及理财产品方面的缺陷
中国金融监管框架的主要缺陷表现在:
(一)以机构监管为主
所谓机构监管,是指金融监管部门直接把相关金融机构列为监管对象所形成的监管框架。机构监管的长处在于,监管部门通过对相关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限制(或审批)能够比较直接顺畅地要求金融机构的各项经营行为符合监管部门的意图和政策要求,因此,对贯彻行政要求比较便捷。
但机构监管很容易画地为牢,由此,引致一系列问题发生:
其一,限制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范围。在机构监管的条件下,所属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基本由对应金融监管部门的职权来界定。例如, 各家商业银行的业务限定在中国银监会的监管职能范围内,各家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限定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能范围内,如此等等。这决定了,各家金融机构的分业经营实际上是由分业监管的行政机制划定的。
其二,金融机构难以根据市场发展的要求展开综合经营。 在经营范围主要由监管部门职能界定的条件下,每家金融机构基本上只能按照监管部门批准的经营内容展开市场活动,一旦跨业经营就将处于违法或非法境地,不仅要及时纠正,而且要接受对应的处罚。因此,它们通常只能在已划定的经营业务范围内展开市场活动,很难综合运用各种金融机制服务于实体企业的城乡居民。
其三,难以有效监管各类金融活动。由于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并不覆盖全部的金融活动,相当多不列入金融机构范畴的实体企业也在从事金融活动(在互联网金融条件下尤其如此)。 由此,既使得金融监管难以覆盖全部金融活动,也使得从事相同(或基本相同)业务的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在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平等地位。
(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掣肘
与实体经济部门相比,各类金融机制、金融产品、金融业务之间存在着很强的替代性和互补性,几乎每一项金融活动都受到其他相关金融机制的制约,但分业监管通过行政机制将这种金融机制和金融产品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转变成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行政关系,由此,引致了一系列不协调情形的发生:
其一,同一市场被分割为若干监管部门各自权限的市场。 例如,公司债券本是一个统一的市场,《公司法》中也对此作了规定。但在中国,它形成了“五龙治水”的格局,即发改委负责企业债发行的审批,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企业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审批,中国银监会负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各类债券审批,中国证监会负责证券公司、上市公司等的债券审批,中国保监会负责保险公司债券的审批。债券交易市场也分割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债券市场。
其二,各监管部门分别寻找各种理由为自己所辖的金融机构拓展业务空间,这加剧了各监管部门间的行政性摩擦和掣肘。 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界定,在发达国家中为信托型和公司型两种,但在中国,由于信托归口由中国银监会监管,证券投资基金归口由中国证监会监管,为了监管审批的方便,选择了将“信托型”改为“契约型”,这意味着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可以不受《信托法》制约和信托监管
Ⅶ 理财机构属于金融业吗
理财机构不属于金融业。
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租赁公司、银行及信托公司。
理财机构属于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