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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借钱给金融公司

发布时间:2022-02-13 06:04:44

⑴ 领导干部借钱给别人收取利息合法吗

您好,如果是利用个人的钱款借给他人用作合法用途且利息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四倍的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祝您生活愉快,望采纳!

⑵ 党政干部参与民间借贷应如何处理

目前,对党政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是正常的投资理财行为,还是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在认识上存在一定分歧。 二是现有规定尚不完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规定,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行为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这一规定强调营利活动必须是“违反规定”的。但实践中,党员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是否违反规定,违反何种规定,往往难于查找直接依据。对有关规定理解和执行中的问题是,营利性活动的范围如何确定,能否理解为公务员不准参加任何营利性活动、借贷活动和投资理财活动等? 投资理财是现代社会人们获得财产增值的基本方法和途径。对于党政领导干部合法的投资理财和民间借贷行为,应予保护。但当前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属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有的违规借贷资金巨大,极易诱发贪污、挪用公款或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格区分有关行为性质,严厉惩治其中的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国家工作人员为请托人谋利,以委托理财的名义,未实际出资而获取“收益”,或者虽然实际出资但获取“收益”明显高于出资应得收益的,以受贿论。据此,党政领导干部为他人谋利并向他人放贷,“收益”明显高于应得收益的,应认定为受贿。 二是资金来源属于违纪违法所得。党政领导干部用贪污、挪用公款、受贿、非法集资等违纪违法行为所得赃款从事借贷活动,属于对违纪违法所得赃款的处置,其收益属孳息,亦应收缴。在认定时,由于行为人用于放贷的钱款系贪污贿赂等违纪违法所得,应认定为贪污贿赂等性质,对其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可不再单独认定。 三是以合法财产向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党政领导干部用合法财产放贷,但放贷对象系其管理服务对象,对数额较大的应以违纪论处。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管理服务对象谋取利益,然后将资金出借给其并获取较高利息(未明显高于应得收益);也有的党政领导干部利用职务影响向自己管辖范围内的管理服务对象出借款项,被管理者出于讨好、惧怕而给予较高利息,且不排除将来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其谋利。这些情况下,领导干部从事的放贷行为与其职权有明显关联,损害了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且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借贷活动有本质区别。因此,应以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论处。 四是以合法财产向非管理服务对象放贷。党政领导干部用其合法财产放贷,放贷对象并非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也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者影响的,则应区分情况分析。首先,对利率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贷款利率4倍的,属高利贷行为。对于其中严重扰乱经济、金融秩序的,可根据《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处理。其次,对利率未高于同期、同档金融机构贷款利率4倍,也不能简单一律认定为合法民事行为。实践中还要综合考虑党政领导干部的放贷规模、次数、从事放贷时间长短、是否影响公正执行公务、造成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其中放贷数额巨大、放贷次数和涉及人员多、持续时间长、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应尽快研究并明确处理依据。 此外,对于那些借款给他人系基于一定的人缘、血缘和地缘关系,如亲属、同事间借款,有时也给予正常利息或者象征性给予利息。行为人主观上缺乏谋取利益的故意,客观上收取利息不高,不应按违纪论处。(作者 赵煜 李文博 单位:中央纪委、监察部案件审理室)

⑶ 一个国有公司的兼职董事长,个人借钱给公司,违反有关规定吗

【1】国企高管都是挂着行政级别的,官员经商是违背党纪国法的。
【2】靠薪金吃饭的人哪来那么多钱借给公司。

⑷ 公职人员给非法集资的个人借钱收入高利息违法吗

摘要 亲,是违法的。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参与民间非法金融活动,不准有以下行为:

⑸ 公职人员借利息钱给他人算违法吗 您好!我是一个在职公务员,借出一些钱给一个朋友经商,他说给我三

综述:公职人员借高利贷给他人违反了《公务员法》,民间借贷利率不得高出同期贷款了利率的四倍。

1、《公务员法》第59条第(十六)项明确禁止公务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公务员掌握公权,若从事商业活动,就容易以权谋私,所以绝对禁止公务员参与营利活动。

2、民间借贷利率可以高于银行,但不得高出同期贷款了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保护。

高利贷借款方式:

1、大耳窿就是借钱一万元,只能得到九千元,但还款时却要支付一万三千元。而且,高利贷的利息是逐日起“钉”(利息),以复息计算,此谓之“利叠利”。往往借几百元,过了一年半载才还,连本带利可能要还几万。

2、驴打滚多在放高利贷者和农民之间进行。借贷期限一般为1个月,月息一般为3-5分,到期不还,利息翻番,并将利息计入下月本金。依此类推,本金逐月增加,利息逐月成倍增长,像驴打滚一样。

3、羊羔息就是借一还二。如年初借100元,年末还200元。

4、坐地抽一借款期限1个月,利息1分,但借时须将本金扣除十分之一。到期按原本金计息。如借10元,实得9元,到期按10元还本付息。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高利贷

⑹ 党员干部向企业借钱并按规定付息属于违法吗

党员干部向企业借钱,如果企业是该党员干部的职务影响范围,涉嫌违纪。

⑺ 个人借款给公司合法吗

公司向个人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可以向特定的个人借款,也可以向不特定的人借款,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一般情况下,公民与企业间相互借贷属于民间借贷,为法律所允许,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为有效。
【法律分析】
在一般情形下,个人向公司借款是合法的。公司向个人借款一般需满足公司章程符合的条件以及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又明确规定了几种应当认定为无效借贷的情形:1、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2、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3、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以上规定为无效的几种情形,都是企业涉嫌非法集资和发放贷款。对于一般的借贷案件,法院会按照自愿、互利、公平、合法的原则,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限制高利贷。个人与企业间的借贷关系,约定的利息在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24%以内的,且没有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⑻ 家长怎样杜绝孩子在大学借贷

家长首先要保证孩子在学校有足够的生活费用,其次,要跟孩子说,社会上(包括大学校园)的高息借贷是非法的,杜绝孩子在大学借贷。 参见案例: 近日有一则新闻震惊了社会,就是一名大学生因为身欠举债,无力偿还而最后跳楼自杀,于是小编将校园贷套牢大学生案例分析一番,对于这类案例的分析,想知道的朋友们,就必须看看小编为您精心准备的文章。本篇校园贷套牢大学生案例的文章由管理资料下载站分享提供。 校园贷套牢大学生案例 不久前,河南郑州某学院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因为无力偿还共计几十万的各种网络贷款,最终跳楼自杀,这是校园网络贷款的一个极端案例。悲剧背后,疯狂生长的校园“网贷”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自2014年起,专门针对大学生这一庞大群体的网络贷款开始了“跑马圈地”,“XX贷”们雨后春笋般冒出来。如今,校园网贷究竟风行到什么程度?借来的钱学生们会怎么花掉?千差万别的贷款平台审核是否有疏漏?号称“月息低到0.99%、最高可借50000,5秒可到账”,真如商家所说的如此无门槛“低息”?对此,北京青年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现象:个别校园贷平台申请人已超75万,申请者三本院校和高职居多 方明(化名)是某著名工科院校的研三学生,平时比较迷电子产品。去年6月,他在某著名电商平台、两家大学生网络贷款上都开通了个人贷款支付业务,所有额度加起来有25000元,临近毕业,方明“血拼”了苹果手机和一台笔记本后,他沦为“月光族”。“每月需要还款1370元,学校发的生活补贴1500元,基本上只够还分期,都快毕业了找父母要也不合适,找点兼职做呗。”方明自嘲说,“再买必须要剁手!” 随机采访的多位在校生都坦言身边有使用“网贷”的同学,“像是某个时候不知不觉地流行开来”。北青报记者搜索名校贷贷款平台的官网页面,其平台的申请人数已超过75万人,并滚动播报着某学校某同学已申请借款,借款额度从1000元至2万元不等。北青报记者还留意到,滚动出现的院校以地方三本院校和高职居多。 高学历人群、消费娱乐的旺盛需求、信用消费意愿强,这些都成为众多互联网金融公司瞄上这块高校市场“大蛋糕”的理由。大三学生谭伟(化名)也是“校园网贷”的常客,但与方明“电子产品达人”不同,“我找平台贷款,主要是为创业的资金周转。一般男生都借钱来买数字产品、女生更喜欢买化妆品和旅游。我们创业花的钱不是万把几千的,找银行借肯定不可能,这些平台都应急用,我一次性借过1.9万,还好,我们合伙人不太愁资金,这点钱小意思。” 2015年,中国人民大学信用管理研究中心调查了全国252所高校的近5万大学生,并撰写了《全国大学生信用认知调研报告》。调查显示,在弥补资金短缺时,有8.77%的大学生会使用贷款获取资金,其中网络贷款几占一半。经北青报记者梳理,花样繁多的学生网贷途径大致有三类:一是单纯的P2P贷款平台,比如名校贷、我来贷等;二是学生分期购物网站,如趣分期等;三是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提供的信贷业务。 调查 对于愈发失控的校园贷款平台是如何运作并一步步套牢大学生的,北青报记者对此展开调查。 第一步:金融平台招聘学生干部地推,拉同学装机月入5000元 这些遍地开花的校园贷款又是如何推广的呢? “我的同学就是我的客户。”北京某大学就读的学生王安(化名)一直任学院学生会干部,去年他成了互联网金融公司借贷宝的校园代理,加入“二维码”推销大军,“大致在去年下学期,公司为提升APP‘装机量’举行校园地推,那段也是搞这种兼职最挣钱的时候。” 王安说,该公司要求用户下载APP后,还需填入姓名、手机、身份证号,如用户选择绑定银行卡的话每单可提成40元,如不绑卡而选择留下照片的话,每单提成30元。“这些收入是可以日结的,我身边有同学最高一天挣了5000元。为了多挣钱,我们还去宿舍‘刷楼’,拉同学和朋友绑定,鼓动大家贷款,做成一笔借贷单子的提成,是装机之外另算的。” 第二步:不用视频网签,部分网贷只需学生证即可办理 据媒体此前报道,河南大学生曾编造借口获得了班上近30位同学的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并顺利从多个平台上获得贷款。其中被负债最多的,达到了11万元。死者室友表示,网络上和他有关的不少借款,其签字和照片都不是本人,但最后都被成功受理。时至今日,校园网络平台上“最快3分钟审核,隔天放款”、“只需提供学生证即可办理”等博人眼球的广告仍是铺天盖地。 某校园贷款平台的技术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不是本人借款都能通过,这平台审核风控不严。据我了解,有些技术不过关、实力不强的公司,不需要视频网签,也没有人脸识别技术,这很容易导致审核问题,客户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了。” 北青报记者尝试用另一款校园P2P平台的APP借款,在贷款资质填写时,除了线上填写包括个人学籍、家庭、朋友联系电话、上传身份证和学生证照片等信息之外,平台无需线下跟本人面对面或视频审核便可走完放款流程。“有些公司为了拉客户,也会主动放水。”该技术人员补充道,“去年市场急剧扩张的时候,有公司一个月的放贷量就破了二三十亿。”鱼龙混杂的同业竞争加剧,部分平台为了拓展业务降低申请门槛要求,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以至于学生个人信息被冒用。 采访过程中也有贷款平台主要依靠线上途径完成授信,在填写多项个人信息资料后,主要通过远程视频等途径确认信息。即使如此,也曾出现过平台审核人员与借款人勾结,冒用他人信息骗取贷款。“纯线上的业务不是特别好做,而且不安全。大公司通常会强调严格审核,劝大家量力而行,少贷些。这既对客户负责,也是对公司负责。”一位不具姓名的从业人士坦承。 第三步:鼓励大学生借款超前消费,甚至推大学生分期购物节 那么,大学生从这些平台借来的钱都会干什么?北青报记者下载了某校园网贷平台的APP,在申请贷款时,系统自动显示借款用途选项:消费购物、应急周转、培训助学、旅行、微创业,就业准备等。在其电脑端的官网上,公开了部分最新申请贷款成功的学生贷款金额和理由:“借款6800元,24期,给女朋友买iphone6”、“30000元,36期,毕业自主创业”。 因欠网贷而自杀的河南大学生后经媒体证实,之所以其欠下60多万巨款,是该学生网贷去赌球。公开资料显示,学生们五花八门的借贷需求平台都满足,那么,平台会不会追踪借款之后的资金流向?北青报记者带着疑问拨通了该平台客服的电话,该工作人员表示,“究竟钱花在什么地方,我们没有办法监控和核查,系统选项你填了什么,我们就默认是这个。” 随访的数位大学生表示,网贷用户中,大多数人借贷是用作娱乐消费,比如花在旅游,购买大件商品、化妆品衣服等。就在大学生们常用的分期付款网站“分期乐”,这家网站除了列出琳琅满目的商品外,还打出了“全场免息、直降5亿”的诱人字眼。网站介绍显示,2015年9月1日上线活动营销栏目,推出了“全国首届大学生分期购物节”,21个小时内订单金额突破1亿元大关。此外,该网站专门开辟了热门端游的游戏点券的分期付款,页面显示,限时抢购的满减电子券当日被抢空。 内存:曾经火爆一时的大学生信用卡被“叫停”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这形容校园的信贷市场再合适不过。2004年9月,金诚信和广东发展银行联名发行了首张“大学生信用卡”。此后,工行、建行、招行、中信实业银行陆续跟进,大学生信用卡市场一时间火爆起来。其间,不少同学刷卡“冲动”消费,一不小心就沦为“卡奴”,有同学甚至依靠申请助学贷款来还卡。正因大学生没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成为了校园信用卡业务的“高危人群”。 2009年,银监会发文禁止银行

⑼ 国家公务人员骗取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用于高息转借给借款人,属不属于违法行为要向什么部门举报

属于,要向纪委,银监会,检察院等机关举报。因为主体是公职人员,所以向纪委举报最好,但是你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没有证据证明的举报会构成诽谤罪的

⑽ 我把钱借给一家金融公司!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司CEO非法吸收资金,现在被经侦抓了,我的钱还能拿回来么

起诉,联合一起被骗的。不过我怎么看你这像连环套,你小心让你套其他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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