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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金融机构

发布时间:2022-02-19 20:56:56

① 疫情期间贷款如何办理

疫情期间是可以申请延期还贷款的。因为新型肺炎感染者贷款担保可延长一年,并且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受新型肺炎或疫情影响的客户。国家出台举措对于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的,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对信贷政策倾斜,合理延迟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第四条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② 银保监会:银行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调整还款期限

2月24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为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金融服务的有关情况。

有些信贷政策比较灵活的股份银行、地方商业银行,为了缓解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金压力,允许他们先还利息,暂不还本金或者适当延长还款期限,这对银行有什么风险?另外,有些银行以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为理由,拒绝企业和个人延期还款的申请,有什么办法可以更好的指导市场?

对此,中国银保监会政策研究局一级巡视员叶燕斐在答记者问时说,银行采取灵活的方式来应对客户到期的贷款,这些措施有利于扶持企业,有利于经济的复苏。从风险来看,国家的经济基本面是比较好,企业的基本面也比较好,在困难的时期扶企业一把,既帮助到企业,也帮助了国家,也帮助到银行自己,应该说风险不是很大。

叶燕斐说,从党的十八大以来,金融机构都加大了风险的化解力度,目前来看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比较充足,拨备的覆盖率很高,完全有充裕的能力化解一些风险,即使出现一些不良贷款,也能够化解掉。

“辩证看待企业的风险。绝大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销售现金暂时没有了,这都是暂时的困难,只要它基本面好,你现在开始帮它,实际上帮企业就是帮银行自己。”叶燕斐说,银行应该帮助企业能贷尽可能贷,能早贷尽可能早贷,这样才可以帮助企业。

有的大型国有银行决策链条比较长,反映不过来,基层银行反映实施细则不到位,不知道怎么做。叶燕斐建议,“基层银行也要解除顾虑,国务院的政策也好,人民银行、银监会的政策也好,都讲得很清楚,对受疫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调整还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这是大的政策和原则。银行可以按照《商业银行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根据大的监管方向自己实施具体的政策就可以了,不需要按照监管部门的实施细则。”

此外,叶燕斐强调,基层银行应该敢于担当,敢于作为。只要判断这家企业没有问题确实是受疫情影响的,可以把情况写清楚,就可以帮助这家企业,不要怕问责。上级部门也会合理考核当时是基于什么情况给企业延贷,只要把证据留全,上级部门不会问责,监管部门也不会事后追责。

“所以能延的,需要延的,你就尽可能延,实际受疫情影响多长时间,就给他延多长时间。”叶燕斐说,银行一定要根据企业实际的情况灵活的实行政策,不能等上面的政策或者上面的要求,该做的就大胆做,只要留下合理的证据就可以了,应该要有这种精神。

③ 金融政策密集落地 精准发力战疫情稳经济

记者3月4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人民银行会同财政部、银保监会3日召开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提出了下一阶段多项工作要求,涉及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加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建设等。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内相关监管部门对金融发力战疫情稳经济的又一次重要部署。
最近一段时间,央行、银保监会等部门相继出台多份重要文件,部署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业内人士表示,最近陆续落地的多个金融政策在力促信贷“扩总量”的同时,强调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的精准支持。与此同时,房地产金融政策将坚持“房住不炒”基调,保持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政策力促信贷投放“量增价减”
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强调,金融部门要把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在坚持法制化、市场化的原则下,切实采取措施,深挖潜力,让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帮助企业渡过难关。会议提出,稳健的货币政策更加注重灵活适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完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释放LPR改革潜力。
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和降低融资成本已成为当下金融政策的着力点。在扩大信贷投放能力方面,央行综合运用中期借贷便利、公开市场操作、常备借贷便利等工具,满足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流动性需求,银保监会则单独或会同相关部委相继出台多份做好疫情防控金融服务文件,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开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保障信贷资源供给,全力满足疫情防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并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在降低融资成本方面,央行通过下调MLF利率、公开市场操作逆回购利率等政策利率引导LPR下行。与此同时,央行还设立3000亿元专项再贷款,并由财政给予贴息,确保抗疫重点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最近,央行再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专用额度5000亿元,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伴随着政策的快速落地和落实,信贷投放“量增价减”趋势明显。银行业协会最新数据显示,当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抗击疫情合计信贷支持超过1.25万亿元,与此同时,重点企业的资金成本负担也明显下降。以政策性银行为例,截至2月末,农发行共计对242家央行名单内的全国性重点企业审批贷款180.58亿元,对209家企业发放合格贷款,共计101.6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2.45%,低于优惠利率上限60个基点。
精准施策中小微企业成重点
业内人士表示,应对疫情的信贷“扩总量”并非大水漫灌。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近期的信贷“扩总量”呈现明显的定向和结构性特点,因此资金释放并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更强调将资金投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以及中小微企业,有助于帮助企业复工复产,经济平稳运行。
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就明确提出,“向疫情防控保供企业提供快速精准支持”、“加大对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行业、企业的融资支持,强化对先进制造业、脱贫攻坚、民生就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等领域的普惠性资金支持”。
近20天内,国务院召开4次常务会议,均提到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尤其要求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加大信贷投放,加大中小微企业金融专项债券的发行力度,以及加强对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不盲目抽贷断贷等。
为鼓励银行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积极性,近期银保监会也对不良认定作出临时调整。3月1日,银保监会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该通知还强调对于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农发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表示,央行在核批给三家政策性银行的年度贷款计划中,共拿出3500亿元作为专项信贷计划,明确要求包括农发行在内的三家政策性银行专项用于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这项政策的出台,可充分发挥农发行作为政策性银行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的特殊作用,撬动其他社会资金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贷支持力度。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当前,中小微企业普遍面临流动资金紧张,当前一系列金融措施将发挥较为明显的“救急”作用,缓和疫情短期内对中小企业生存、运营带来的负面冲击。
房地产金融政策将保持一致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暨电视电话会也明确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要求,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的连续性、一致性、稳定性。
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有所调整,个别银行在个别地区针对部分客户的房贷首付比例有所下调,引发市场对房地产金融政策松动的猜测。“从会议的表态来看,房地产金融的整体基调没有发生变化,个别银行的调整也没有突破政策底线。”温彬说。
3月1日,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如期启动。按照央行对房贷定价基准转换提出的特别要求,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在转换时点的利率水平应保持不变,这也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
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我国市场流动性将继续处于合理充裕状态,市场利率有望进一步下行。在这种情况下,房贷利率或有一定下行空间。但较为优惠的房贷利率,将主要集中在首套房贷,旨在降低刚需购房者负担,而对二套及以上的房贷仍将执行较高利率。(记者 张莫 向家莹)

④ 银保监局如何为金融机构提供更好的服务

合理安排营业网点及营业时间,保障基本金融服务和关键基础设施稳定运行。对于临时调整停业网点情况,应提前做好宣传说明及客户分流,并向我局对口监管处室进行报备。辖内机构总、分行(司)相关管理部门及业务条线应实行假期关键岗位带班值班机制,确保及时响应并有效满足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等领域的配套金融需求。要全面加强对医疗及科研机构、疫情防控相关企业和一线医护人员等方面的各项金融服务,积极主动对接,开通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抗击疫情。要高度重视因疫情暂时受困的行业、企业和人群,调整完善相关信贷、理赔政策,支持其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三、加强场所与员工管理

各银行保险机构要认真落实上海市“三个覆盖”“三个一律”等工作要求,做好员工健康监测和相关信息申报。要配置必要的卫生防疫设备,为大堂、柜台、安保等一线岗位服务人员提供相关防护用品,落实办公场所和营业网点的消毒、通风、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要推动科技赋能,加大自助设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服务渠道的宣传力度,提升银行保险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得性,减少人员聚集。要通过减少现场会议,鼓励电话及线上沟通等各种方式,有效降低人员交叉流动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迅速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四、推动形成行业合力

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保险同业公会要结合地方实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官网、官微加强防疫知识教育,做好政策宣传,积极倡议和组织会员单位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要切实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严禁借机炒作、曲解政策、误导销售、同业诋毁、哄抬金融产品定价等行为,为本市广大金融消费者提供一个安全、放心、卫生的金融消费环境

⑤ 为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人行沈阳分行组织全省各级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通过扎实做

摘要 在人民银行总行的指导下,推动辖区银行为疫情防控相关跨境人民币结算开辟绿色通道,为疫情防控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为企业跨境人民币资金的正常运转提供了保障,全力支持深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⑥ 怎样避免贷款疫情爆发

疫情期间,借款人还不了贷款的,可以申请延期还款或者分期还款。对于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者隔离的人员、疫情防控期间需要隔离观察的人员等,金融机构可以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合理延后其还款期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四)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⑦ 为度过此次疫情的难关,政府采取了哪些财政政策

缓解疫情对企业经营形成的冲击,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

一是积极落实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政策。对 2020 年新增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贷款利率中央省财政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 1 年,使企业实际融资成本降至1.6%以下。经发改、工信等部门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可凭借 2020 年 1 月 1 日后疫情防控期间内生效的贷款合同,向所在地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

同时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汇总编制本地区贴息资金申请表,请市级相关企业及各县(区)财政部门务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前将贴息资金申请及相关资料报送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汇总后统一向省财政厅申请。

二是优化融资担保服务,适当降低担保准入门槛。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疫情期间参与我市疫情防控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合理降低准入门槛,降低融资担保费至 1%以下,简化反担保措施;对受疫情严重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中小微企业、“三农”企业可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对存量中小微企业中涉及疫情防控的医药医疗类、民生保障类等企业,积极协调合作银行共同采取贷款期限展期、无还本续贷,保证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公共卫生基础建设、科研攻关等行业的项目,开辟绿色金融服务通道,简化手续,特事特办,采取多样化融资担保模式。

三是加强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服务。各接续还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承办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时提供倒贷续贷的应急周转保障服务。

四是加强创业担保贷款帮扶政策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承保机构要为创业担保贷款客户提供延期、展期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一是帮助疫情期间感染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客户办理贷款展期和贴息手续;二是对于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创业担保贷款客户,适度增加短期担保额度支持;三是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五是开启 24 小时业务在线服务。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为方便企业业务咨询,鼓励客户采取线上方式处理担保、接续还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等业务,开启 24 小时线上沟通和快速审批通道服务,对项目前期咨询、资料递交、受理、审批等工作,采用电话、快递、网络、线上资料扫描传递、视频会议等方式办理,在提高效率的同时减少人群密切接触,合理安排,保证各项业务运营不中断。

六是切实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市、县(区)财政部门和地方金融机构、接续还贷应急周转保障资金承办机构要建立风险信息日常采集机制,加强风险管控,避免引发单个重大及系统性金融风险,确保我市经济高质量稳定发展。

⑧ 央行重磅!最新货币政策报告:疫情防控最重要、地产贷款增速回落

2月19日晚,央行公布《201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中国人民银行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调节,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推动信贷结构持续优化,以改革的办法疏通货币政策传导,千方百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为实现“六稳”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了适宜的货币金融环境。
报告由央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发布,从货币信贷概括、货币政策操作、货币市场运行、宏观经济分析、货币政策趋势等五个方面总结了人民银行过去一年的重要举措与政策动态,并对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加以展望。
基金君根据报告全文,总结出以下十大要点内容,供大家参考。
1.2019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2.1万亿元
总体来看,金融机构贷款增长较快,普惠小微贷款快速增长。
根据报告,2019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为158.6万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年初增加16.8万亿元,同比多增6987亿元。人民币贷款余额为153.1万亿元,同比增长12.3%。
其中,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普惠小微贷款快速增长。2019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的投放,效果明显。
具体来看,2019年普惠小微贷款新增2.1万亿元,是上年增量的1.7倍,年末余额增速为23.1%,比上年末提高7.9个百分点。住户贷款增速放缓,2019年末为15.5%,比上年末低2.7个百分点。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同比多增。中长期贷款比年初增加11.3万亿元,同比多增7986亿元,占同期贷款增量的67.3%,较上年提高2.3个百分点。
2.2019年股市日均成交5222亿元,同比增长四成
2019年,金融市场整体运行平稳,其中成交量和筹资额同比增加。
具体来看,2019年沪、深股市累计成交127.4万亿元,日均成交5222亿元,同比增长40.7%。股票市场筹资额同比增加。2019年A股筹资6148亿元,同比增加11.2%。
此外,股票市场指数上升。2019年末,上证综合指数收于3050点,比上年末上涨22.3%;深证成份指数收于10431点,比上年末上涨44.1%。
3.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201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与销售额增速有所放缓,房价上涨区域明显减少,涨幅有所下降。房地产开发投资稳中微升,房地产贷款增速继续平稳回落。
具体来看,2019年12月末,全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分别同比上涨6.8%和3.7%,涨幅较上年同期分别下降3.7个和4个百分点。全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基本持平,销售额同比增长6.5%,增速较上年末下降5.7个百分点。
房地产增速方面,2019年末,全国主要金融机构(含外资)房地产贷款余额44.41万亿元,同比增长14.8%,增速较上年末回落5.2个百分点。房地产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9%。
其中,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30.2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增速较上年末回落1.1个百分点;住房开发贷款余额为8.4万亿元,同比增长14.6%,增速较上年末回落17.3个百分点;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28万亿元,同比下降7.1%,增速较上年末回落1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称,下一阶段将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按照“因城施策”的基本原则,加快建立房地产金融长效管理机制,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4.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报告称,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一是专项再贷款定向支持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二是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实施好逆周期调节;三是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的信贷投放力度。
报告称,下一步,仍要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货币信贷支持。
5.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
报告称,下一阶段,科学稳健把握逆周期调节力度,守正创新,勇于担当,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加强逆周期调节、结构调整和改革的力度,保持物价水平基本稳定。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具体而言:
1)要实施好稳健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促进货币信贷、社会融资规模增长同经济发展相适应;
2)灵活运用好定向降准、再贷款、再贴现、宏观审慎评估等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以适度的货币增长支持高质量发展,有效支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3)增强调控前瞻性、精准性、主动性和有效性,根据经济增长和价格形势变化及时预调微调,精准把握好调控的度,加强预期引导,维护我国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少数实行正常货币政策国家的地位。
4)健全可持续的资本补充体制机制,推动银行通过发行永续债等方式多渠道补充资本,拓宽永续债投资主体,分散风险;
5)重点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提升银行服务实体经济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能力,防范社会信用收缩风险。
6.完善LPR传导机制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
2019年8月17日,人民银行宣布完善LPR形成机制,推出新的LPR报价原则、形成方式、期限品种、报价银行、报价频率和运用要求。提高银行贷款定价的自主权,推动银行改进经营行为,坚决打破贷款利率隐性下限,疏通市场化利率传导渠道。
2019年末,新发放贷款中运用LPR的占比已达到90%。2019年12月28日人民银行发布了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的公告,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存量贷款定价基准由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转换为LPR或固定利率。
事实上,LPR改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作用已经显现。2019年年初至7月,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一直在5.3%附近波动,市场利率下行向企业贷款利率传导不足。8月份以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已6次发布新机制下的LPR,1年期LPR较同期限基准利率下降了20个基点。随着LPR报价稳中有降,企业贷款利率显著下降。
报告称,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具体而言,将健全基准利率和市场化利率体系,完善LPR传导机制,推进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促进银行积极有序运用LPR定价,转变传统定价思维。
同时,发挥好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维护公平定价秩序,严格落实明示贷款年化利率的要求,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稳步深化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弹性,发挥汇率调节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自动稳定器的作用。
7.支持钢铁行业通过直接融资“去杠杆、降成本”
2019年以来,在国家逆周期调控政策下,钢铁行业平稳运行,持续推进对标挖潜、降本增效。
一是钢铁产量保持增长。2019年,我国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分别同比增长5.3%、8.3%、9.8%。二是固定资产投资保持增长。2019年,全国黑色冶炼及压延业和黑色金属矿采选业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同比增长26.0%和2.5%。三是钢材价格四季度回升企稳,原材料价格趋于稳定。四是超低排放正式实施,绿色发展持续推进。
但在当前全球经济增长持续放缓、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我国钢铁行业仍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受成本上升挤压,行业利润同比有所下降。二是受国际市场贸易摩擦和贸易保护等影响,钢铁产品进出口总量有所下降。三是环保压力仍然较大,超低排放具体实施中还存在技术难题,亟待行业内外协作攻关。
报告称,下一步应坚持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优势企业技术改造、结构调整、绿色发展。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中的作用,支持钢铁行业通过直接融资“去杠杆、降成本”,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8.国内外经济都处于调整期,国内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报告称,中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中国经济长期向好、高质量增长的基本面没有变化。
当前,世界经济增长持续放缓,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外部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我国经济正在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
经济增长保持了韧性,但下行压力仍然较大。企业投资增长仍显乏力。在信用风险加快暴露情况下,部分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偏好下降。新冠肺炎疫情对短期内的经济增长会有影响,主要体现在消费减少、企业复工较晚等方面。对此要客观认识、理性看待,坚定信心、保持定力,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办好自己的事,推动消费稳定增长,切实增加有效投资,释放国内市场需求潜力。
9.引导资金投向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
2019年,中国人民银行引导资金投向供需共同受益、具有乘数效应的先进制造、民生建设、基础设施短板等领域,促进产业和消费“双升级”。
一是深入开展金融精准扶贫。二是持续加大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投入。三是不断提升小微、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四是积极做好金融支持就业创业。五是继续加强产业转型升级的金融支持,持续完善区域发展金融政策引导。六是全力以赴做好防疫的各项金融服务工作,加强对生产、运输和销售重要医用物资和重要生活物资的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力满足其合理融资需求。
10.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2019年7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宣布11条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有关举措,重点是大幅放宽银行、证券、保险业的市场准入,提前至2020年不再设股比限制,并大幅扩大业务范围;进一步便利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等。
2019年4月及9月,中国债券先后被纳入彭博巴克莱全球综合指数,摩根大通全球新兴市场多元化指数等国际主要债券指数。
证监会于5月正式批准中日ETF互通中方产品申请。证监会与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于6月17日发布联合公告,正式启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GDR)业务。
下一阶段,将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继续推动全面落实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改革方案,完善治理体系,持续深化大型商业银行和其他大型金融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

⑨ 疫情期间贷款贷款有哪些

疫情期间贷款可以申请延期。国家出台举措对于新冠肺炎住院或隔离的,疫情防控需要隔离的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和因疫情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金融机构应适当对信贷政策倾斜,合理延迟还款期限。新型肺炎感染者贷款担保可延长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应优先考虑受新型肺炎或疫情影响的客户。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一(四)
完善受疫情影响的社会民生领域的金融服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感染新型肺炎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可展期一年,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对感染新型肺炎或受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金融机构要优先处理,适当扩展责任范围,应赔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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