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
第一条 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以及国家开发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的商业存在遭受损失,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
国别风险可能由一国或地区经济状况恶化、政治和社会动荡、资产被国有化或被征用、政府拒付对外债务、外汇管制或货币贬值等情况引发。
转移风险是国别风险的主要类型之一,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由于本国外汇储备不足或外汇管制等原因,无法获得所需外汇偿还其境外债务的风险。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国家或地区,是指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国别风险管理时,应当视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或经济体。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重大国别风险暴露,是指对单一国家或地区超过银行业金融机构净资本25%的风险暴露。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国别风险准备金,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吸收国别风险导致的潜在损失计提的准备金。
第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在计提准备金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
第八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时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信息,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第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本指引要求,将国别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与本机构战略目标、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国别风险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二)完善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三)完善的国别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过程;
(四)完善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第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会承担监控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的最终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一)定期审核和批准国别风险管理战略、政策、程序和限额;
(二)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国别风险;
(三)定期审阅高级管理层提交的国别风险报告,监控和评价国别风险管理有效性以及高级管理层对国别风险管理的履职情况;
(四)确定内部审计部门对国别风险管理情况的监督职责。
第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定期审查和监督执行国别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操作规程;
(二)及时了解国别风险水平及管理状况;
(三)明确界定各部门的国别风险管理职责以及国别风险报告的路径、频率、内容,督促各部门切实履行国别风险管理职责,确保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
(四)确保具备适当的组织结构、管理信息系统以及足够的资源来有效地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各项业务所承担的国别风险。
第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指定合适的部门承担国别风险管理职责,制定适用于本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
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应当与本机构跨境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主要内容包括:
(一)跨境业务战略和主要承担的国别风险类型;
(二)国别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权限和责任;
(三)国别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四)国别风险的报告体系;
(五)国别风险的管理信息系统;
(六)国别风险的内部控制和审计;
(七)国别风险准备金政策和计提方法;
(八)应急预案和退出策略。
第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识别业务经营中面临的潜在国别风险,了解所承担的国别风险类型,确保在单一和并表层面上,按国别识别风险。
国别风险存在于授信、国际资本市场业务、设立境外机构、代理行往来和由境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务等经营活动中。
第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确保国际授信与国内授信适用同等原则,包括:严格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对境外借款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确保借款人有足够的外币资产或收入来源履行其外币债务;认真核实借款人身份及最终所有权,避免风险过度集中;尽职核查资金实际用途,防止贷款挪用;审慎评估海外抵押品的合法性及其可被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进行交易对手尽职调查时,应当严格遵守反洗钱和反恐融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的有关决议,对涉及敏感国家或地区的业务及交易保持高度警惕,及时查询包括联合国制裁决议在内的与本机构经营相关的国际事件信息,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更新有关制裁名单和可疑交易客户等信息,防止个别组织或个人利用本机构从事支持恐怖主义、洗钱或其他非法活动。
第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根据本机构国别风险类型、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选择适当的计量方法。计量方法应当至少满足以下要求:能够覆盖所有重大风险暴露和不同类型的风险;能够在单一和并表层面按国别计量风险;能够根据有风险转移及无风险转移情况分别计量国别风险。
第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评估体系,对已经开展和计划开展业务的国家或地区逐一进行风险评估。在评估国别风险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的定性和定量因素。在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业务或设有商业存在的机构,还应当充分考虑国际金融中心的固有风险因素。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出现不稳定因素或可能发生危机的情况下,应当及时更新对该国家或地区的风险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制定业务发展战略、审批授信、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进行国别风险评级和设定国别风险限额时,应当充分考虑国别风险评估结果。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正式的国别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反映国别风险评估结果。国别风险应当至少划分为低、较低、中、较高、高五个等级,风险暴露较大的机构可以考虑建立更为复杂的评级体系。在存在极端风险事件情况下,银监会可以统一指定特定国家或地区的风险等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国别风险评级和贷款分类体系的对应关系,在设立国别风险限额和确定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水平时充分考虑风险评级结果。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合理利用内外部资源开展国别风险评估和评级,在此基础上做出独立判断。国别风险暴露较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主要利用外部资源开展国别风险评估和评级,但最终应当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国别风险实行限额管理,在综合考虑跨境业务发展战略、国别风险评级和自身风险偏好等因素的基础上,按国别合理设定覆盖表内外项目的国别风险限额。有重大国别风险暴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考虑在总限额下按业务类型、交易对手类型、国别风险类型和期限等设定分类限额。
国别风险限额应当经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批准,并传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对国别风险限额进行审查和批准,在特定国家或地区风险状况发生显着变化的情况下,提高审查和批准频率。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国别风险限额监测、超限报告和审批程序,至少每月监测国别风险限额遵守情况,持有较多交易资产的机构应当提高监测频率。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应级别的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以获得批准或采取纠正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能够有效监测限额遵守情况。
第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相适应的监测机制,在单一和并表层面上按国别监测风险,监测信息应当妥善保存于国别风险评估档案中。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状况恶化时,应当提高监测频率。必要时,银行业金融机构还应当监测特定国际金融中心、某一区域或某组具有类似特征国家的风险状况和趋势。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充分利用内外部资源实施监测,包括要求本机构的境外机构提供国别风险状况报告,定期走访相关国家或地区,从评级机构或其他外部机构获取有关信息等。国别风险暴露较低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主要利用外部资源开展国别风险监测。
第二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与国别风险暴露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国别风险压力测试方法和程序,定期测试不同假设情景对国别风险状况的潜在影响,以识别早期潜在风险,并评估业务发展策略与战略目标的一致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测试结果,根据测试结果制定国别风险管理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对陷入困境国家的风险暴露,明确在特定风险状况下应当采取的风险缓释措施,以及必要时应当采取的市场退出策略。
第二十一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为国别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建立完备、可靠的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功能至少应当包括:
(一)帮助识别不适当的客户及交易;
(二)支持不同业务领域、不同类型国别风险的计量;
(三)支持国别风险评估和风险评级;
(四)监测国别风险限额执行情况;
(五)为压力测试提供有效支持;
(六)准确、及时、持续、完整地提供国别风险信息,满足内部管理、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
第二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定期、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国别风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国别风险暴露、风险评估和评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超限额业务处理情况、压力测试、准备金计提水平等。不同层次和种类的报告应当遵循规定的发送范围、程序和频率。重大风险暴露和高风险国家暴露应当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在风险暴露可能威胁到银行盈利、资本和声誉的情况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二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国别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得到有效执行和遵守,相关职能适当分离,如业务经营职能和国别风险评估、风险评级、风险限额设定及监测职能应当保持独立。
第二十四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评估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限额执行情况,确保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获取完整、准确的国别风险管理信息。 第二十五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国别风险对资产质量的影响,准确识别、合理评估、审慎预计因国别风险可能导致的资产损失。
第二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制定书面的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政策,确保所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面、真实反映国别风险。
第二十七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计提的国别风险准备金应当作为资产减值准备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按本指引对国别风险进行分类,并在考虑风险转移和风险缓释因素后,参照以下标准对具有国别风险的资产计提国别风险准备金:
低国别风险不低于0.5%;较低国别风险不低于1%;中等国别风险不低于15%;较高国别风险不低于25%;高国别风险不低于50%。
银行业金融机构如已建立国别风险内部评级体系,应当明确该评级体系与本指引规定的国别风险分类之间的对应关系。
第二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对资产的国别风险进行持续有效的跟踪监测,并根据国别风险的变化动态调整国别风险准备金。
第三十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要求外部审计机构在对本机构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评估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考虑国别风险因素的充分性、合理性和审慎性,并发表审计意见。 第三十一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情况纳入持续监管框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在审核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参股、收购境外机构的申请时,将国别风险管理状况作为重要考虑因素。
第三十二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每年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送国别风险暴露和准备金计提情况,有重大国别风险暴露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每季度报告。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可以根据审查结果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报告范围和频率、提供额外信息、实施压力测试等。
在特定国家或地区发生重大经济、政治、社会事件,并对本行国别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向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对该国家或地区的风险暴露情况。
第三十三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应当报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备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政策、程序和做法进行定期检查评估,主要内容包括:
(一)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国别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
(二)国别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
(三)国别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的有效性;
(四)国别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性;
(五)国别风险限额管理的有效性;
(六)国别风险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第三十四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定期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的合理性和充分性,可以要求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不充分的商业银行采取措施,减少国别风险暴露或者提高准备金水平。
第三十五条 对于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监管中发现的有关国别风险管理的问题,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整改方案并采取整改措施。对于逾期未改正或者导致重大损失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第三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披露国别风险和国别风险管理情况。 第三十七条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外国银行分行等其他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指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最迟应当于2011年6月1日前达到本指引要求。
第四十条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国别风险主要类型
2.国别风险评估因素
3.国别风险分类标准
㈡ 结合2016中国经济的运行情况简述金融机构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一、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所指出的五大挑战去产能造成产能过剩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第一个是30年形成的经济增长方式:世界经济的周期调整,让中国一直处于外向型的经济增长方式,突然之间失去了外部的需求以后,造成产能释放的困难,不仅是钢铁产能,我们很多行业,随着出口的迅速下滑,都处于一个产能过剩的状态。第二个原因就是政府在金融危机爆发以后,采取的4万亿的财政政策来缓解今天外向型增长方式受到挑战的问题,但是带来的后遗症却是造成了更严重的产能过剩。因为那时全国各地不管能力有没有,比较优势在何处,都跟随政府做了十大产业振兴计划方向的投资,而且项目规模非常大,耗用资源非常多,投资方向非常集中,最后造成重复建设,过度投资,恶性竞争,价格破坏,引起了现在银行回款能力弱的严峻问题。第三个是我们成长的烦恼,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我们的消费能力还没达到发达国家消费能力的这种硬伤,导致我们现在产能释放要比发达国家产能释放更加困难。我们有40%的人口还没进入城镇化,没有完成农业现代化,国家也是希望在2020年让大家人均收入倍增,可以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在没有到达小康社会目标之前,中国老百姓靠自己国内的市场消费能力化解我们严重的产能过剩问题,确实是非常有限的。去库存去库存的问题,如果不能有效解决,直接影响我们银行回款能力低,造成钱荒的问题,进而不断催生货币政策解决钱荒。但是投放的货币只是用于解决钱荒所造成的债务问题,也就说银行有了钱即使借给企业,企业也直接用来还债(展期),所以,这种投放的钱,根本没有盘活存量,服务实体经济,这种放钱虽然稳定了金融体系,但实际上是没有效率的钱。因此,去库存直接涉及到银行是否能够有效地将资产盘活来解决坏账的问题。同时,房地产的属性,需要从一个投资性的标的转变为消费型的标的,需要真正解决住房的刚性需求问题。需要通过税收机制、市场交易机制的改革,降低交易成本,盘活存量,让投资客觉得房地产的投资未来已经不再是一种投资标的的市场,而是要回归它的消费属性的市场。否则,房子卖不动,开发商汇款能力低,银行资金及时不能回款,银行想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能力就没有了。所以现在去库存的问题,就是要盘活存量的问题,是非常关键的。我想2016年都在供求两个问题上,一个是怎么把今天的健康消费需求能够释放出来,一个是怎么把房子的供给能力通过税收机制的改革等等,把它盘活出来。去杠杆降成本去杠杆的问题,包括几个方面:一是去地方政府的杠杆,在赌注盲目向银行融资的同时,加快地方债市场建设,这有利于调动社会闲置的资源,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为提供利率市场化后监管部门所需要的合理的利率期限结构打下基础。二是去僵尸企业的杠杆,通过重组、收购、退出和必要的破产程序,把浪费的资源盘活出来。三是去金融投机的杠杆。实际上就是要解决今天中国开始出现了场外配资,互联网P2P过度加大金融的杠杆,甚至出现庞氏骗局的赚钱方式。现在的监管已经发现了很多这样的靠钱养钱的模式,甚至我们中国有很多的企业家,也放弃了主营业务,开始拿产业的资本进入到金融投资的平台上,造成产业空心化的问题。在2016年一定要加强金融的监管,要在金融的市场去杠杆,真正地让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能够降低下来。我们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由于金融的杠杆加得过高,最后金融的投资收益被过度的资金释放,带来了追涨收益高的现象。而金融市场的收益恰恰是今天我们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因为金融市场的收益高了以后,银行的存款就出现了流失,最后银行就无法通过吸收存款提供贷款的模式。只能通过理财产品这样一个服务,通过高成本的回流资金的方式,再来对实体经济服务,这时候他贷款的利息已经不是吸收以前资金的存款渠道,而是通过理财的高成本的渠道回笼资金,所以给实体经济发展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也就是说借给真正需要钱的中小企业期限很短,利率很高,这样降成本就降不下来。国家货币政策已经如此的宽松,已经让银行互相的借贷成本得非常的低,但是一旦银行去跟客户打交道,借给那些没有抵押能力,但是未来赚钱能力又是不确定的中小企业,今天他借出去的条件就非常的苛刻,期限短、资本成本高。这样的话企业拿到了钱,也不可能再为实体经济服务,只能去冲到金融市场去博一把,最后投资失败的话,就出现了跑路的企业家,这样的一种现象不容忽视。一定要把金融的杠杆去掉,然后才能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我们才能够做结构调整的补短板的问题。补短板中国的短板问题是非常严重的,最主要的就是我们的增长方式就是最大的短板。我们以前的增长方式是靠招商引资,搭着跨国企业的便车去做出口,民营企业的出口也是看跨国企业做什么市场,他们也学做什么市场,但是他们缺乏的是像跨国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他们需要进口大量的海外技术部件或者是贴海外的品牌才能在海外市场赢得更大的份额,这个商业模式花去他们高昂的代价。但是在过去因为有劳动力便宜的成本,地方政府给他们土地资源的成本也非常的便宜,再加上税收的监管又比较弱,偷税漏税这种现象非常严重。所以讲白了,中国过去的企业最大的短板,就是靠成本的优势去争夺市场的份额,以此对冲技术高昂进口成本。再加上政府通过资源价格管制,给企业的便宜外汇和便宜的利率,便宜的油等。但如今都跟市场接轨了,这种成本优势已经没有了,这样的商业模式也走不下去了。所以现在能够让中国的制造业生存的短板问题必须要解决,能不能有自己国产化的技术,去替代用高昂的成本进口海外的技术。能不能用国产的品牌,自己的民族品牌,去替代贴海外的品牌所付出的高昂代价。这部分的成本如果能够降下来,我们自己的企业就可以有核心竞争力。中国企业的短板真正的能够解决了,这个时候你就会发现中国的经济盘活了。由于中国的企业赚得到钱了,中国银行也敢给企业借钱,现在中国银行业不想贷给中小企业,不是他们钱荒的问题,而是企业经营赚不到钱的风险太大,所以他们有钱也不敢贷。当中国企业把这个赚钱能力的短板补掉,中国银行业对企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就会大大提高。银行不会再把对公业务的钱,拿到今天对家庭理财的业务,然后通过通道业务又把钱送到金融市场理财,这样的模式就会改变,所以现在的短板就是实体经济的赚钱能力,就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长期以来我们这个短板靠搭便车补掉了,这个短板就是我们靠跨国企业,他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另一方面,由于我们过去采取了招商引资的发展模式,所以我们的短板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非常糟糕的制约被掩盖了,因为我们是用海外招商引资的钱去服务实体经济了,所以金融短板都没问题。现在这个短板,由于招商引资的模式走不下去了,跨国企业的投资规模减少了,资本流入的结构也在在从长期变为短期,所以接下来的短板就是中国的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就是我们自己要有找到好项目的能力。以前我们的钱放在银行没关系,找不到好项目都没关系,只要跨国企业的钱能够找到好项目,我们搭他们的便车就行了。现在要我们自己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还有我们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和自己的品牌,这个短板一定要补上,不补上中国经济就没有希望,不补上就会出现金融体系大量的资金不得不空转,从而滋生了股票市场场外高杠杆配资,P2P运营中采取旁氏骗局的“商业模式”。二、2016年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艰巨性我觉得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这五个改革方向定得非常及时,中国应该尽早地开始去做这样的努力。但是这个努力不是明年就立刻能见成效的,挑战主要来自以下三大方面:第一,中国30年形成的这种出口带动投资的外向型增长模式,立刻要转变为中国自己国内的内需来带动经济增长,这个难度很大。或者哪怕我们还是坚持一部分靠出口,但是今天全球的经济,包括美国经济的复苏都非常的脆弱。2016年世界经济是不是重新回到2008年之前的繁荣状况,让我们有非常良好的出口的市场,我不乐观。所以这也是我讲的,增长方式,明年能不能靠出口的提升,再给我们时间,现在看这个时间都没有。明年要靠我们自己的能力,确实一年就要把增长方式转变过来,不太可能。第二,我们2009年所做的4万亿的刺激经济的做法所带来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政策红利的后遗症。到今天这种后遗症还没有得到彻底的解决,要把这个包袱解掉不是一朝一夕的任务。因为它在以下五个方面造成了我们资源配置效率严重损失的存量问题:1、产能过剩。政府在2009年带着我们围绕整个大的产业振兴计划,后来是六大新兴战略产业,包括光伏产业,这样投资引导,结果形成了全国各地,不管自己有没有能力,是不是具有比较优势,都做了同样的投资,结果重复建设,投资过度,不得不恶性竞争,即使是光伏产业也因为价格恶性竞争,处在这个行业中的低端水平。现在这些行业都处在较为严重的产能过剩状态中。2、全民理财。因为4万亿的做法是货币政策拿钱,财政政策投项目,银行的信贷跟上。这种投放资金过度,造成老百姓对今天票子发的过多以后,未来这个钱不值钱,放在银行你的钱一定会形成负利率,也就是说银行的利息赶不过未来自己购买商品的价格或者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所以大家都不愿意今天把钱放在银行,都到银行之外的金融市场,房地产市场去理财,最后全民理财的结果是造成银行的资金流失,银行为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下降,银行再把流失的资金拿回来,只能通过理财的通道,而理财的成本已经给实体经济增加了严重的成本上升的压力。这是第二个后遗症,4万亿的包袱到今天,你要想把今天老百姓理财的行为转变为消费的行为,困难,短时间不可能。3、国进民退。很多民营企业家4万亿的过程当中,他们没有机会拿到政府的采购行为,最后他们把30年,2008年之前30年所创造的产业资本拿过来炒房,炒股票,出现了国进民退,民营资本退步了,去玩金融资本,而玩过金融的企业家,再让他做实业难度也很大。所以我们希望推动供给端的改革,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式,将改革的重任交给没有沉迷金融投资的企业家和富有理想的年轻人,但是年轻人的创业才刚刚开始起步,要获得丰硕的成果,还起码需要3年到5年的时间,所以短期就想看到我们市场活力的再现有相当的难度。4、贪污腐败。今天我们看到在那个政府权力过度集中的时代,以权换钱、以权谋私的现象非常普遍,居然成为了一条商业运行的潜规则。最后使得一些党性不强的地方政府官员,今天成为反腐倡廉的反面角色——为他们的贪婪付出沉重的代价!但是,我们不得不看到,今天又出现了另外一个相反的特征,那就是一些地方政府不作为的现象。从昔日过度作为到现在的“不作为”,都是不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如果明年地方政府还是像现在这样不作为的话,也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无法产生经济效益的话,那么,要实现今天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任务,还是非常艰巨的。5、环境的破坏。政府过去的治理模式,导致企业过度投资,重资产,高能耗的情况非常严重。再加上本来应该把财政的钱用在环境治理等民生问题上,但却为了追求GDP增长给自己创下良好的政绩,大兴土木,这些都造成了现在的环境污染。这个问题就像人的身体一样,是一种慢性病,立刻要解决环境的问题,明年就到不可能。所以环境的污染会造成我们有能力的消费群体移师海外,甚至未来生活都选择在海外。他们认为在中国投资的标准低,赚钱在中国好赚,但是现在中国的赚钱机会没有了,要生活的话,还是没有环境污染的海外更好,买商品更有安全感,这样的话,环境的污染造成了中国消费的流失,于是中国产能过剩的问题就会变得更加严重,产能释放变得更加困难。第三,成长的烦恼。如果调结构的任务放在美国去到相对容易一些,原因是他们的发展阶段已经到了成熟的发达国家,人均收入是在世界的前10位。今天中国的人均收入排在世界70位左右,这样一种消费能力不足的市场,要解决今天的库存,解决今天的产能释放是困难的。一方面,中国40%的农村人口,今天还没有进入到城镇化,他们的消费水平跟发达国家比较相差甚远,消费还处在一个是解决温饱的水平,而达国家的追求幸福的消费范围各种各样,高质量的服务水平和高支出的消费能力,是我们目前达不到的。另一方面,有钱不敢消费的问题在我国也很突出,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居住的居民,中高收入的人群较多,购买力的相对旺盛和公共资源(养老、教育、医疗、就业、商圈等非常珍贵,所以,大家必须要有足够的财富积淀才能确保未来安心的生活,如果我们的货币不能保证币值的稳定,我们的社会保障问题政府不能及时加以解决,那么消费能力的提高也是困难的。再者,国内消费者利益的保护,仇富心态的扭转,环境的优化,都是解决有钱不在中国消费问题的努力方向。三、用好市场两种资源是化解中国经济各类矛盾的关键今天中国政府非常务实地认为中国未来的增长方式转变,关键就是人均收入要倍增,要把我们的老百姓带到小康社会。但是,现在就有一个悖论问题来了,收入没有到小康社会,收入的倍增靠谁来买单,企业发力但是缺乏市场消化能力的问题,就是中国今天的发展阶段给我们带来的成长的烦恼。所以解决成长的烦恼,我们应该用好政府指出的两种资源:在国内先解决以环境、消费者保护等等的问题和税收问题,以及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和实施“互联网+”战略,把制造业的高成本通过服务环节的创新将成本降下来,从而确保中国劳动大军在碎片化的时间,在确保诚信的环境中,进行消费,积少成多,也能释放出国内足够多的产能;另外一点,中国政府推进的“一带一路”,上海自贸区,天津、福建、广东自贸区的方式,鼓励中国资本走出去,到海外去获得财富增长的机会,全靠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的消费能量来解决中国今天要实现的五个方向的转变,那是非常困难的。总之,成长的烦恼和过去积极的政府刺激政策所带来的今天负资产,以及30年所打造的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些东西都不是明年一年能够解决的简单问题。当然我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五个方向的改革任务当作一项竞标赛,最后为了达标,又是政府出来解决。而政府解决的方式往往会过度依赖货币政策加以支持,因为政府手里面没有钱,你叫它减税,它减税的钱从哪里来,减税等于政府财政收入没有了。政府已经在经济下行的时候财政收入已经很薄了,还要完成减税的指标,只能通过货币的印发,来解决减税的政府让利所需要的资金。这样的话就会带来又是政府带着我们解决遗留下来的问题,又把今天政府干预市场的后遗症留在了未来!所以,现在完成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个方向的改革任务,一定要执行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思路:资源配置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绝对不能够依靠政府去购买楼盘,政府拿钱去消化今天的产能,政府去通过印钞票降低资金的成本,如果一切的问题又回到政府来解决的话,未来的后遗症是更加得严重,现在的关键是要政府职能转变,真正落实上海自贸区的探索负面清单改革的方向,这才是重中之重。五项任务三大挑战两种资源
㈢ 中国的金融机构主要有哪些,面临哪些风险
我国㷣内容机构主要有保险证券银行,“从国内看,经济运行周期性、结构性问题仍然存在,金融风险正在呈现一些新的特点和演进趋势。一是重点领域风险仍然较高。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存量规模大,公司信用类债券违约压力较大,房地产市场风险可能在某些区域显现,并可能传导至金融机构。二是重点机构和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的增量风险得到有效控制,但存量风险仍然比较突出。三是金融市场异常波动风险不容忽视。金融市场对外部冲击高度敏感,金融市场之间的风险交叉传染可能性加大。”
㈣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附件3:国别风险分类标准
低国别风险:国家或地区政体稳定,经济政策(无论在经济繁荣期还是萧条期)被证明有效且正确,不存在任何外汇限制,有及时偿债的超强能力。目前及未来可预计一段时间内,不存在导致对该国家或地区投资遭受损失的国别风险事件,或即便事件发生,也不会影响该国或地区的偿债能力或造成其他损失。
较低国别风险:该国家或地区现有的国别风险期望值低,偿债能力足够,但目前及未来可预计一段时间内,存在一些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导致对该国家或地区投资遭受损失的不利因素。
中等国别风险:指某一国家或地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对该国家或地区的贷款本息或投资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较高国别风险:该国家或地区存在周期性的外汇危机和政治问题,信用风险较为严重,已经实施债务重组但依然不能按时偿还债务,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高国别风险:指某一国家或地区出现经济、政治、社会动荡等国别风险事件或出现该事件的概率较高,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后,对该国家或地区的贷款本息或投资仍然可能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
㈤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银监会解读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答记者问
近日,银监会发布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答:国别风险是指由于某一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社会变化及事件,导致该国家或地区借款人或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拒绝偿付银行业金融机构债务,或使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该国家或地区遭受其他损失的风险。这种损失包括商业存在和其他任何可能的损失。
国别风险存在于授信、国际资本市场业务、设立境外机构、代理行往来和由境外服务提供商提供的外包服务等经营活动中。其中,转移风险是国别风险的主要类型之一,是指借款人或债务人由于本国外汇储备不足或外汇管制等原因,无法获得所需外汇偿还其境外债务的风险。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国别风险事件往往难以施加影响或控制,因此,加强国别风险管理更为重要。 答:随着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国际化进程的推进,面临的国别风险势必日益加大,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进一步凸显了加强国别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也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制定并发布《指引》,对于提升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能力,防范金融危机的冲击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国别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依据和指导。《指引》通过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和中国实际相结合,清晰划分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国别风险管理职责,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等各个环节,可以引导和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国别风险管理。本《指引》和银监会已经颁布的其他风险管理指引共同构成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指引体系。
二是明确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有效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抵补能力。《指引》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时,充分考虑国别风险因素。为确保计提的充分性和一致性,监管当局对计提比例进行了规定。
三是为监管当局监督检查提供标准。监管当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是有效监管核心原则的要求,也是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国别风险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指引》确定的国别风险管理标准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奠定了基础,提供了明确的标杆,有助于提高国别风险监督检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答:《指引》有助于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意识和水平,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监管当局的监督检查提供标准和依据。《指引》对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国别风险管理能力的意义在于:第一,《指引》充分覆盖了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关于国别风险管理的主要元素,吸收了国际上主要监管当局的监管实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国别风险管理体系提出了明确要求;第二,借鉴了国际银行业在国别风险管理方面的普遍做法和相关技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国别风险提供了有益参考;第三,明确了国别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和比例,有利于监督银行业金融机构计提充分的国别风险准备金,并确保计提标准的一致性,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风险抵补能力。
㈥ 试述金融机构经营面临的主要风险
我国金融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从国际比较的角度来看,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与发达国家甚至于一些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相比,在行业规模、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市场开拓、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都还存在明显的差距。 第一,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水平较低,增长速度过于缓慢,内部行业结构和区域发展结构不协调。发达国家金融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一般在6%左右,2003年美国金融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已经达到了8.3%,而我国仅相当于美国的一半。近年来我国金融服务业的发展速度过慢,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支持乏力。金融服务业内部结构不均衡,银行业居绝对主导地位,而证券经纪与交易业、保险业、信托投资业的比重相对偏低。而且,金融服务业发展的地区差异较大,农村金融服务的供给严重滞后,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活改善的需要。 第二,金融服务各行业竞争力较弱,不能有效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金融服务产品。从2004年全球1000家大银行的排名来看,排名第一的花旗银行的一级资本为744.15亿美元,不良资产比率为2.06%;而国内排名最高的中国银行的一级资本为348.51亿美元,而其不良资产比率却达到了5.12%,四大行中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资产比率甚至高达18.99%。保险业方面,根据瑞士再保险的统计,截至2004年底,我国保险业占全球保险市场的份额排名虽居第11位,但保费收入规模仅521.71亿美元,保险密度在全球排名第72位,人均保险金额为40.2美元;保险深度排名第42位,保费收入占GDP的比重为3.26%。证券业方面的表现更让人担忧,2004年底我国共有证券公司140家,总资产3781亿元,总负债2765亿元,全年实现利润为-78亿元,整个行业处于亏损状态。 第三,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创新能力不强,外资金融机构在金融业务创新上具有绝对优势。一方面,国外金融工具种类繁多,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而且对新型金融产品的开发能力相当强;另一方面,目前中资金融机构的金融开发技术比较落后,电子化程度较低、金融工具和品种单调、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在金融创新中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利用金融创新获取利润和占领市场主动权的能力较差。 第四,国内金融机构开展跨国业务的能力低下。除中国银行以外,其他银行海外业务的拓展尚在起步阶段,而外资银行在综合化经营模式下,通过大规模的并购和重组,其分支机构早已遍及全球。在业务开展方面,国内银行大都以传统的存贷业务为主,而发达国家跨国银行已经把业务重点放在如利率互换、出口保理及福费廷等一些新的金融衍生工具上,利用金融创新来获取利润和规避风险。 第五,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发达国家大都有支持金融发展的现代化交通、通讯、计算机网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设施,并且非常注重适时颁布和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对金融业加以规范,对新业务、新工具进行认证。相比之下,我国金融立法比较滞后,专业性法律层次较低,法规操作性较差,在实践过程中还经常存在不能严格执行的问题。监管体制方面,我国金融监管主要依靠“三会”(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社会监管层次基本还处于空白状态,而且监管内容大都以合规性监管为主,对预防性监管的关注不充分。 今后应采取的发展策略: 第一,培养金融业的服务理念和意识,使其真正成为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重要产业。 第二,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根据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趋势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金融服务体制。 第三,建立健全金融服务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有效控制和防范各种金融风险,保障金融安全。 第四,注重金融服务内部各行业和地区的均衡协调发展,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制,较好地满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促进农村经济的较快发展。加快证券、保险和信托等其他金融服务行业的发展,进一步完善与实体经济体系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加强金融服务业的资源配置功能,促进金融资源合理流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金融服务质量。 第五,大力培养金融人才,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
㈦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附件2:国别风险评估因素
(一)政治稳定性
(二)政治力量平衡性
(三)政体成熟程度
(四)地缘政治与外交关系状况 (一)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1.经济增长水平、模式和可持续性;
2.通货膨胀水平;
3.就业情况;
4.支柱产业状况。
(二)国际收支平衡状况
1.经常账户状况和稳定性;
2.国外资本流入情况;
3.外汇储备规模。
(三)金融指标表现
1.货币供应量;
2.利率;
3.汇率。
(四)外债结构、规模和偿债能力
(五)政府财政状况
(六)经济受其他国家或地区问题影响的程度
(七)是否为国际金融中心,主要市场功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完备程度和监管能力 (一)金融体系
1.金融系统发达程度;
2.金融系统杠杆率和资金来源稳定性;
3.金融发展与实体经济匹配性;
4.银行体系增长情况,私人部门信贷增长情况。
(二)法律体系
(三)投资政策
(四)遵守国际法律、商业、会计和金融监管等标准情况,以及信息透明度
(五)政府纠正经济及预算问题的意愿和能力 (一)社会文明程度和文化传统
(二)宗教民族矛盾
(三)恐怖主义活动
(四)其他社会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犯罪和治安状况、自然条件和自然灾害、疾病瘟疫等
㈧ 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
金融抄机构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袭要有
(1)金融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因素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金融资产损失的可能性。其中,利率风险尤其重要。
(2)信用风险。由于借款人或交易对手的违约而导致的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还包括由于债务人信用评级降低,致使债务的市场价格下降而造成的损失。
(3) 流动性风险。一种是由于市场交易不足而无法按照当前的市场价值进行交易所造成的损失。另一种是指现金流不能满足债务支出的需求,迫使机构提前清算,从而使账面上的潜在损失转化为实际损失,甚至导致机构破产
㈨ 银行业金融机构国别风险管理指引的附件1:国别风险主要类型
间接国别风险指某一国家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恶化,威胁到在该国有重大商业关系或利益的本国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的风险。
间接国别风险无需纳入正式的国别风险管理程序中,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评估本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时,应适当考虑国别风险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