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监察部,是干什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主要职责
[ 2003-12-25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部主管全国监察工作,对国务院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实施监察。
监察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该法第十八条规定,监察机关为行使监察职能,履行下列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第十七条规定,监察部可以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2. 公司市场监察部的职责制度是什么
时尚靓点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制度
一、总则: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各部门工作执行力,保证重点工作执行阶段的过程跟进及执行、检视分工明确,最大化的保证执行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二、督察、督办重点工作范围:
1、总经办直接安排、下达任务执行的重点工作
2、公司周例会上确定的重要工作及所安排部门执行的重点工作
3、各部门由于扯皮或执行力不到位所投诉到总经办或督察部亟待解决的工作
三、重点工作督察、督办主客体:
u 督办工作管理部门:总经办
u 督办部门:督察部、总经办为重点工作督办部门
u 承办部门:重点工作主要执行部门为承办部门
u 协办部门:重点工作协助执行部门为协办部门
u 责任人:督办部门责任人是重点工作督办人,各重点工作执行部门或协办执行部门负责人均为承办责任人
四、重点工作督察、督办工具:
u 重点工作督察、督办立项登记表
以LD督办-2013-01- 001号格式记录,此文件表格由总经办管理登记,以年为单位进行更新编号
u 2、重点工作督察、督办通知单
重点工作督察、督办通知单内容由:立项主体、督办文件号、督办工作名称、督办部门、承办部门、协办部门、督办工作内容、完成标准、完成时间、处罚标准、承办部门意见、协办部门意见、工作验收评估报告、上级审核等内容组成。
四、重点工作督办程序:
拟办办
立项
验收结案
督察反馈
催办督察
督办通知
1、立项。凡属公司周例会或副总经理、总监批示督办部门的工作事项,或督察部接到投诉处理的执行力不到位工作,由督办部门汇集整理材料,提出督察、督办意见,呈请常务副总批准后,方可立项。立项时必须明确督办部门、承办部门、工作内容、完成标准、完成时间结点、未完成处罚标准(进步、降级、降职)。
2、拟办。督办部门根据已经确定的承办部门、协办部门、工作内容及完成标准、执行时间结点、办理失职处罚标准等内容,拟写《重点工作督察、督办通知单》,并在总经办编号登记。
3、督办通知。督办部门根据会议或上级指示已经确定的工作内容要求及承办部门时间节点等内容,填写《重点工作督察、督办通知单》向承办部门发出,对专业性强、涉及部门单一的督察、督办事项由督办部门负责直接下发督办单督办;对业务交叉、涉及几个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督办部门给主要承办部门下发督办单,承办部门牵头协办部门共同办理。
4、催办督察。对已下发承办部门的工作,督办部门确定专人跟进检查,对三天之内完成的工作每天检查,对一周完成的工作两天一检查,对一个月及以上的工作一周一检查,对在规定时限内或未在阶段内完成的,依据督办意见中处理规定严格处理。
5、督办反馈。督办部门在跟进承办部门工作执行中,要按执行时间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对承办部门执行人员执行偏差或未按要求执行的及时和承办部门责任人进行及时反馈、沟通、调整。
6、验收结案。承办部门工作执行结束后,督办部门进行验收,对执行合格完成的工作填写督办单验收报告,上报上级领导,对督办检查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未按要求执行到位的工作追究承办部门责任人,按督办单中处理标准处理,对重大违规或未按时完成的工作可提报人事部进行降级、降职处理。
五、督办执行工作中的要求:
1、各承办部门应按督办通知单时间节点执行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给督办部门进行反馈,并附解决办法。
2、协办部门应积极协助承办部门执行所属自己部门协助的工作,协办部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工作的,应及时向主办部门及时向主办部门沟通反馈协办进度及出现的问题。
3、督办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或会议确定的工作内容、按照督办单项目进行督办通知单的拟写及登记,督办部门及责任人、承办部门、工作名称、督办工作内容、完成标准、时间节点、处罚标准,承办部门及协办部门须在所属栏内填写承办工作完成标准及执行责任人。督办单一式两份,一份督办部门留存跟进,一份发承办部门执行,督办工作完成后,督办部门回收承办部门督办单,填写验收报告或工作执行结果附件后上报上级领导。
4、督办部门要实事求是,忠于职守,客观真实的反映督查情况,及时向上级返馈督办工作进度及出现的问题,更要能严格按照督办工作处罚标准对未按时或未按完成标准完成的处罚标准执行处罚。
六、督办违规违纪处罚标准:
1、凡立项并确定督办部门的重点工作,督办部门均须在立项后8小时内拟办《重点工作督办通知单》并由总经办编号、登记后下发给承办部门并签收。否则进步督办部门督办责任人工作不力50元。
2、督办通知单严格按照督办通知单内容要求填写完整,未按要求缺项或填写内容不清楚进步督办责任人50元。
3、督办部门须按催办检查要求规定向上级领导汇报催办结果,未按要求汇报进步督办责任人每次50元。
4、承办部门接到督办单后8小时内填写执行意见反馈给督办部门,开始执行。
5、协办部门在执行期间积极配合主要承办部门工作,如不能按主要承办部门合理要求完成工作者,主要承办部门在给督办部门报告后有权对协办部门负责人开具50-100元进步。
6、督办部门在跟进检查承办部门工作中,有权对承办部门未按承办工作内容要求完成工作者,依据承办工作处罚标准进行进步,对涉及对责任降职降级的提报人事部进行执行。
7、督办部门有权对承办部门或协办部门在接受检查跟进中的不积极配合或未按要求汇报工作进度者进步50-200元。
8、承办部门随意修改承办意见或承办工作内容的进步50-200元,承办部门丢失督办通知单的进步承办部门负责人100元。
七、此制度解释权归、修改权督察部
八、此制度从2013年4月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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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3-3
3. 监察部的工作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机构权限
1、检查权。是指对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情况,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检查。
2、调查权。是指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以及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进行调查。
3、建议权。是指监察机关可以对国家行政机关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处理建议;可以对如何提高行政工作效能提出建议;对监察对象模范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遵守行政纪律的行为,对同监察对象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坚决斗争,作出显著贡献的个人或单位,向有处理权的机关提出奖励的建议。
4、行政处分权。监察部根据检查、调查的结果,对拒不执行法律、法规或者违反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政府决定、命令的行为,对违反行政纪律的监察对象,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监察建议,予以纠正和处理;也可以作出监察决定,直接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4. 监察部是干什么的
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受理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5. 企业的审计监察部是什么岗位
审计部门和监察部门的区别:
审计机关是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行政机关、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进行财务收支、财经法纪、建设项目进行的经济监督。
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行政监察。
审计机关的职责:
(1)、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本级行政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3)、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4)、对国家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6)、对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接受财政补贴较多或亏损数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7)、对国家建设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8)、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9)、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10)、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11)、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12)、对各部门、国有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13)、对社会审计机构的业务质量,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进行监督;
(14)、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15)、此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审计机关还负责对县级以下的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监察机关的职责:
(1)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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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险公司监察部主要做些什么工作,要很具体!!
保险公司监察部工作职责:
1审核公司内部营运制度及相关流程执行情况
2协助公司各部门的相关项目管理
3 与各部门就内部审计事宜进行有效的沟通
4 协助及配合外部机构、集团内部审计工作的跟进及报告
7. 平安保险的稽核监察部是做什么工作
平安保险的稽核监察部从事的工作为:
1、担任分支机构的项目主审工作,负责制定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项目例会、与被稽核单位的见面会、沟通会;
2、负责对项目底稿、问题定性的复核、撰写稽核报告,初步提出稽核建议及处罚意见,跟踪后续整改情况等,对稽核项目负责;
3、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承担部分检查工作,并就检查内容实施检查程序、撰写稽核小结;
4、对稽核中发现的流程控制问题及其他普遍性管理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完善稽核制度提建议;
5、对稽核技巧、方法进行总结、归纳,对稽核课题进行研究。
(7)金融公司监察部是干啥的扩展阅读:
保险稽核的性质和特点:
保险稽核属于金融稽核的范畴。它是保监会专门行使监督管理职能,对保险机构所从事的业务活动及其相关的财务活动,以会计核算资料为主要依据,以国家的保险政策法规为标准,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检查,以促进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一种经济监督形式。
保险稽核是保监会以行政手段进行间接控制的一种经济监督形式。保监会作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机关承担政府监督管理保险业的职能,有权对保险业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行政手段处理,如责令停办保险业务、没收非法所得、建议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保险稽核不是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中的直接监督,是一种事后监督,不同于业务活动及其相关财务活动,是货币形式表现的资金活动,属于经济监督范畴。
8. 银行监察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什么
银行监察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有:
1、负责在市行党委和纪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行行政监察年度或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措施;
2、负责检查指导全行贯彻落实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特别是金融方针、政策、制度的实施情况;检查指导全行监察工作;
3、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查处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和其他部门移送的案件;
4、负责个人或单位对全行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登记、批转和核查;
5、负资对全行执法监察的立项、组织实施、管理、统计和上报;
6、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理全行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
7、负责在权限范围内,审定或拟定监察对象的政纪处分意见或建议;
8、负责对全行干部职工进行清政廉洁教育,深人持久地开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9、负责调查研究全行监察工作状况;
10、负责做好全行监察干部的政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9. 公司监察审计部干什么的
公司的监察审计部,一般是做干部监察、公司内部审计等业务。但要看各公司具体赋予了它什么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