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2010-2011年中国采取的货币政策有哪些,以及为什么;还有这些货币政策对不同的金融机构是否有区别,如果存
2010年
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月18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银办发〔2010〕5号),提出积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及时提供有效融资支持,并做好专项监测。
2月1日至2日,召开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货币信贷与金融市场工作会议。
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09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2月11日,发布《2009年第四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2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等小型金融机构暂不上调。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按照宏观调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合理均衡增长,同时着力优化信贷结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10]79号),加强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八个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94号),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促进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繁荣。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签署《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该协议是我国与非接壤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议,也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实施后的区域金融合作的新进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白两国经济合作,便利双边贸易投资。
3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和西南地区抗旱救灾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10〕100号),要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金融机构支持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必须的流动性需求,切实加大对春季农业生产和抗旱救灾的有效信贷投入。
3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一季度例会。
4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第一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全力做好玉树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发〔2010〕121号),及时出台支持灾区抗震救灾的特殊金融服务措施,要求加强灾区现金调拨和供应,确保支付清算、国库等系统通畅运营,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加大对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的信贷投入,满足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5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
5月10日,发布《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198号),要求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突破口,大力推广普及在实践中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根据农村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研发和推出一些适合农村和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创新类金融产品;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流程,再造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让广大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多便捷和优质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银发〔2010〕170号),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多方面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密切跟踪监测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做好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6月8日,发布《2009年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
6月9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与冰岛中央银行签署了金额为35亿元人民币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以推动双边贸易和投资,加强双边金融合作。
6月19日,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193号),提出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186号),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增加国内试点地区,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试点业务范围扩展到货物贸易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以进一步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发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积极作用。
7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二季度例会。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上半年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7月23日,为推动双边贸易和直接投资,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约300亿新加坡元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银发[2010]211号),明确了黄金市场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7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有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地上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
8月5日,发布《2010年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8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甘肃、四川遭受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地区住房重建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226号),提出落实好灾前住房重建贷款因灾延期偿还政策、对灾区实行住房信贷优惠政策、加强贷款管理、加大支农再贷款支持力度、加快恢复灾区各项金融服务功能等意见。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10]217号),允许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使用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8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9次例会决定,对四川等8个省(区)辖内喜德等27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9.61亿元。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明确境外机构可申请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依法开展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该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汶川地震灾后重建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0〕271号),强调保持对灾区金融支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对灾区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9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三季度例会。
9月29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有关精神,巩固房地产市场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要求商业银行更加严格地执行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贷款利率等相关政策,明确了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等相关规定,坚决遏制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同时,要求商业银行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需求,支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项目建设,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0]91号)。
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汇报2010年前三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情况。
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0%;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31%提高到5.56%;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
11月2日,发布《2010年第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11月9日,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0]59号)。
11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16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办法》的通知》(银发[2010]316号)发布,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认真履行专项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工作职责,准确把握监测考核重点,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原则,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和金融市场准入政策的作用,促进农村信用社巩固前期改革成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1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1月29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1月22日,为促进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双边贸易,便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12月15日,俄罗斯莫斯科货币交易所正式挂牌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
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分析经济金融和货币信贷形势,引导金融机构保持贷款合理适度增长,加强优化信贷结构,提升风险抵御能力。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12月2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12月13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收市时间调整为16:30。
12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信贷形势座谈会,传达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引导金融机构执行好稳健的货币政策,按照宏观审慎要求,加强自我调整信贷行为,保持信贷适度增长,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0年第四季度例会。
1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2.50%提高到2.75%;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5.56%提高到5.81%;其他期限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作相应调整。同时,上调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利率,其中一年期流动性再贷款利率由3.33%上调至3.85%;一年期农村信用社再贷款利率由2.88%上调至3.35%;再贴现利率由1.80%上调至2.25%。
Ⅱ 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是什么意思
土地契约,当其承载征收房屋所有权转让税目前“对中国暂行条例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10月1日,在中国1997年取得土地,台资企业的房屋产权应缴纳的契税法。收购上述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以下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传输。在土地和住房按以下方式过户,好像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或房屋赠与契税出售转让:土地,投资,股票,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房屋所有权,以维持胜利的道路土地,房屋权属,为了筹集资金,建立期货方式或垫付资金承受的土地或建筑物的方式。 3%-5%契税幅度范围执行率。
(和讯财经原创)
契税是不动产所有权的继承房产税征收财产的对象发生了变化。应税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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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年底当选的下任总统美国运输部门周道炯酝酿5万亿投资计划:有超过20万亿提振股市李嘉诚斥资260,000,000港元HK财产猎人改革30年[保险书]“国十条”股票人物:Zhao于咖嗯画报企业改革,是指契税征收合同税,财产转让税,以支付给承担财产的人。租赁涉及的契税,包括土地使用权,如国有土地出让使用权出让或转让,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它应该被称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如房屋买卖,赠与,交换等除了销售,赠与,交换,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方法有很多。其中,有需要支付两种常见的房屋权属转移契税:因特殊贡献奖奖品为土地或建筑物所有权;或期货期房,预付款项集资建房,只要置业,就相当于房子出售。
(和讯财经原创)
行为是一个重要的地方税收,发生在土地,住房交易,不管是谁,只要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转让,必须按照纳税法律。目前,契税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在全国,地方契税迅速增加的收入趋势正规来源。
(和讯财经原创)
各类土地,房屋权属转移,以不同的方式,契税定价方法有所不同。
Ⅲ 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
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召开房地产金融工作座谈会。会议由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主持,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肖远企出席,住房城乡建设部、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全国24家主要银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近年来,金融部门全面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稳妥实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金融政策连续稳定,在服务实体经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金融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
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
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持续落实好房地产长效机制,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
会议要求,
金融机构要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配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
Ⅳ 两岸金融中心的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
2010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并批准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同意厦门市在两岸金融合作方面先行先试,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国家“十二五”规划和海西规划进一步明确“支持厦门建立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扩大金融改革试点,在对台离岸金融、资金清算等方面率先试验”。厦门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被正式确立为国家战略,这是厦门经济特区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标志着厦门金融业发展和两岸金融合作迎来的新的历史机遇。厦门市委、市政府适时提出了“建设海峡两岸金融合作试验区,打造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的思路,要求思明、湖里区政府落实在厦门岛东部建设“两岸金融中心”,为台湾金融界提供进入海西发展的平台,努力成为两岸金融合作的试验区。
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规划范围南至会展南路和文兴东路,北至黄头路,西至金山路,东至东海域,总占地面积8.6平方公里,可开发用地面积约140万平方米,可开发用地建筑面积约287万平方米,以金融大道为主线,观音山国际商务营运中心、金融监管区和国际会展中心为节点,形成“一带多节点”的格局。在功能布局上,规划有金融产业区、服务配套区和休闲旅游区;在规划建设上,采用公交优先、项目开发与地铁站点规划相结合,城市绿地与城市街相配套,临海景观与滨湖景观相协调,打造亚洲又一魅力金融海岸线。
为推进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思明区在厦门市重新修订的《关于鼓励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新制定的《关于促进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基础上酝酿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按照“高站位、高品位、高效率”的原则,确定了以两岸金融机构、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要素交易平台等为重点的招商方向,加快打造银行、证券、保险、股权、期货、租赁、信托、风投、外汇、担保等十大产业支撑平台。高标准的“硬件”加上高规格的“软件”,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的招商工作已经开始结出硕果。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上,鼎晖投资、永安信(拓展)基金、厦门宇鑫货币兑换有限公司……一个个金融投资项目落户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
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的目标定位于金融体制创新实验区、两岸金融服务业对接示范基地、合作先行先试前沿平台、两岸区域经济一体华重要引擎。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指挥部的指导下,思明区将努力把两岸金融中心思明片区建成台资金融机构抢先登陆的“桥头堡”和集散地。
Ⅳ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大事记
2005年4月 中国共产党总书记胡锦涛与中国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在历史性的会谈后共同发布的《海峡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明确提出:“促进海峡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机制”。
2008年 海峡两岸关系实现历史转折后,台湾方面提出希望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08年底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明确提出:“海峡两岸可以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09年12月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领导人在台湾省台中市举行第四次会谈,同意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纳入第五次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协商重点推动的议题。
2010年1月 关于《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第一次专家工作协商在北京举行。海峡两岸就《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名称、基本结构、建立协商工作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并取得多项共识。
2010年2月~6月 随后5个月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又分别在台湾省桃园县和北京举行了两次专家工作协商,逐渐敲定《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文本构成、早期收获计划等重要内容。
2010年6月2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领导人第五次会谈在重庆举行;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在会谈中就签署《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后续商谈议题等交换意见。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会长陈云林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董事长江丙坤分别在《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上签字,然后互换文本。热烈的掌声、炫目的闪光灯,又一次见证了海峡两岸历史性的时刻——海峡两岸经济合作从此开启新篇章。
2010年8月17日晚间台湾立法机构二读表决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2010年9月11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完成换文程序,同意《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和《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于2010年9月12日实施。
两岸举行首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
2013年1月29日两岸证券期货监理合作平台首次会议在台北举行。两岸证券期货监理合作平台首次会议由中国内地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和台湾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陈裕璋共同主持。 双方在会上就建立定期会晤机制、市场进入政策协调等议题进行了交流,并共同推出了一系列相互开放或放宽限制的新措施。
本次会谈就大陆在ECF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对台湾资本市场开放的具体内容达成了多项共识,包括对台开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修改相关QFII管理办法,为台湾金融机构在申请QFII资格时提供便利等。
在ECFA框架下,大陆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金融机构在大陆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台资的持股比例将由现在的最高不超过49%,提高到可持股50%以上。在对台湾证券公司的开放方面,大陆将允许符合条件的台资公司在上海、深圳和福建各设立1家两岸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其中台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大陆股东可不限于证券公司。另外,大陆还将允许台资股东在大陆若干改革试验区内,各设立1家两岸合资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其中大陆股东不限于证券公司,台资持股比例不超过49%,且取消陆方单一股东持股49%的限制。
两岸举行第二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
2014年12月25日,中国内地证监会主席肖钢与台湾方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曾铭宗先生在北京共同主持了两岸第二次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会议 ,探讨和研究了两岸资本市场合作中的有关问题。
大陆、台湾两岸举行第二次证券期货监管合作会议。主要情况有,交流两岸资本市场的主要情况,肖钢介绍了大陆方面推动双向开放的重要举措,大陆资本市场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未来经济质量提升将极大改善资本市场的基础和环境。
同时,探讨和研究两岸资本市场合作中的有关问题。台湾方面关注的有,尽快将台湾证券期货交易所纳入QDII的名单等,此外两岸还就股价指数,商品期货上市交换意见。大陆方面关注的有,对台湾提出的相关问题大陆方面已经做好相关准备,包括大陆证券机构在大陆设置代表处的门槛,放宽QDII的限制,放宽大陆证券期货机构参股台湾证券期货的机构限制等。
Ⅵ 两部委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房住不炒 房企融资或再收紧
近日,住建部、央行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央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若房企融资收紧,对房企将有何影响?未来房价会如何走?有业内人士分析,融资收紧必将加速行业洗牌,预计房企可能采取降价跑量、加快建设周期、拆分上市、转让等措施。未来房价依然将稳妥发展,部分企业或会针对自身情况进行降价促销。
监管再度出手给楼市“降温”。住建部、央行于8月20日在北京召开重点房地产企业座谈会,研究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
重点房企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已形成
前述座谈会指出,为进一步落实房地产长效机制,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增强房地产企业融资的市场化、规则化和透明度,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在前期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座谈会强调,市场化、规则化、透明化的融资规则,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形成稳定的金融政策预期,合理安排经营活动和融资行为,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也有利于推动房地产行业长期稳健运行,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记者注意到,在“7·24房地产工作座谈会”上,也提出要实施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稳住存量、严控增量,防止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
而近期房企融资出现上涨趋势。中原地产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8月中上旬,房地产行业信用债发行规模高达261亿元,在年内处于高位。年内房企累计已经发行债券811只,合计融资额高达6242亿元。
丁祖昱表示:“这是继7月24日‘房地产工作座谈会’召开不足一个月后,又一次高规格的房地产行业座谈会。两次座谈会,都提到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实现‘三稳’预期,确保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房地产对地方经济、财政和就业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房地产仍然是中国经济的压舱石和稳定器,总体来看,政策调整与房地产涨落密切相关。”
将加速行业洗牌,现金流或更依赖销售回款
记者注意到,对于房企融资管理规则的具体内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央行官方网站并未披露。“目前暂未收到融资将收紧的相关通知。”一位房企高管向记者表示。
有银行相关人士表示,近几年房地产融资一直是受到严控的。而此次新规主要监管的是重点房地产企业,尤其上市公司,对他们的融资可能会形成约束,尤其是对负债率比较高的企业是利空。对中小型企业或者没列入监控和试点的企业影响不大,本来这些企业融资就已被收紧。据了解,此次参会的重点房企主要以TOP20房企为主。
央行发布的《2020年二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末,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47.40万亿元,同比增长13.1%,低于各项贷款增速0.1个百分点,比上季末低0.8个百分点,连续23个月回落;上半年增加2.99万亿元,占同期各项贷款增量的24.7%,比上年全年水平低9.3个百分点。
丁祖昱分析,一旦融资新规落地,将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土地市场降温,新房销售加速,对头部房企是利好,对高负债的房企则影响较大,必将加速行业洗牌。
中原视点分析指出,今年下半年,如果融资渠道受限,房企资金压力加剧,要改善负债率、改善融资结构,又要冲全年业绩, 回款能力将是房企持续经营的关键,预计房企可能采取降价跑量、加快建设周期、拆分上市、转让等措施。
其中,由于房企现金流更依赖销售回款。销售方面,促销力度可能会加大,促销活动可能会增加,预计房企在“金九银十”加大促销力度的概率会明显增大,而降价幅度则受制于成本因素和行业监管;房企可能会加快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值得关注。
此外,有条件的房企,可能会选择像分拆物业上市等变通方法拓展资金来源;部分房企可能采取转让项目或股权等举措开源,降低资金压力。
分析 房价将受连带反应
融资收紧是否意味着房子要降价了?中原视点分析,一线城市和热门二线的房价依然将稳妥发展。从政策层面看,“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是为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无论房企融资政策如何调整,实际都是为了确保房价市场的稳定。
其次,房企融资再度收紧,房企拿地热情短期内或降温,冲击激进房企拿地扩张,影响部分房企的正常拿地储备,尤其在那些房价、地价预期不稳的城市。
严跃进表示,房价的决定因素很多,如果融资难度加大,房企一般而言会采取降价促销的方式。不过,今年一些城市的预售管理有所放松,很多高价项目会入市,所以成交结构会变,单纯来说房价会因此下跌,可能性并不大。只是,一些企业还是会针对自身情况进行降价促销。
对于普通买房人而言,中原视点表示,融资收紧并不涉及个人房贷部分,但网传的融资新规,或将在短期内抑制房价上涨态势,新房成交价格面临一定的下行压力。
Ⅶ 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六个方面工作六个方面工作任务是什么
一、要抓好政策落地。要抓好中央、省、市各项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我市也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教育资助、转移就业、社会救助的实施方案。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这些政策,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各项扶贫政策。
二、要抓好产业扶贫。要把产业扶贫作为今后几年的工作重点。按照“户有致富项目、村有特色产业、乡有主导产业、县有支柱产业”的目标,有选择、有重点地发展贫困人口能够受益的产业发展项目。
三、要抓好金融扶贫。我们按照上级有关金融扶贫的要求,以贫困户和带贫企业为重点投向,提出了贷款助力、“政融保”助力等十大扶贫模式,
推进实施“百企带动、千户示范、万户受益”的“百千万”工程,对各县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下达了任务分解表,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努力使金融扶贫成效充分释放。
四、要抓好兜底保障。各县区、各部门要重视政策托底,对于不能通过产业扶贫和就业帮扶脱贫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资源,把这部分人切实兜住。
五、要抓好典型引领。对于形成的脱贫攻坚工作亮点,各县区、各部门都要认真总结,从中提取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
六、要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县区主体责任、部门协调责任、乡村包干责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帮扶责任、村级脱贫责任组责任、帮扶责任人责任、市县督查巡查组督查巡查责任,通过责任一级一级落实到人,真正形成脱贫攻坚合力。
(7)台资金融机构座谈会扩展阅读
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主要表现在“四个到位”,即问题整改基本到位、档卡校对精准度基本到位、责任落实基本到位、干部作风转变基本到位。就做好下一步脱贫攻坚工作,强调了四个方面意见。
一、是关于“三保障”问题。要把握和落实好教育扶贫资助政策,把握和落实好医疗保障政策,把握和落实好危房改造政策,同时还要落实好社会救助保障措施。
二、是关于产业扶贫问题。要重点做好产业规划、金融帮扶、促进就业、扶贫产业园建设、黄河滩区搬迁等工作。
三、是关于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有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督导工程加速推进。四是关于支撑保障问题。要强化政策支撑、信息化支撑、资金支撑、作风支撑。
Ⅷ 台资企业所说的“会议检讨”,是会议总结的意思,还是大家一起反省检讨的意思
既然是检讨,那么就是反省检讨了。
Ⅸ 前海在金融领域都取得了哪些创新性成果
前海的金融创新成果主要包括三大方面。
一是“金融机制创新区”建设初见成效。以互联网金融为特色,前海创新型金融业态加速聚集。其中最受关注的当属去年年底,全国第一家民营银行前海微众银行的开业。此外,深圳银监局还积极推动具备资格的银行在前海开办离岸业务,并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跨境人民币贷款、跨境结算等业务新模式。
截至2015年3月末,前海跨境贷备案金额达到911亿元,提款228亿元。工、农、中、建等多家银行都深度参与了前海8家要素交易平台的搭建工作。深圳银监局“前海创新型银行业金融机构建设工程”还获得2014年度深圳市金融创新特别奖。
第二,前海“金融发展集聚区”局面初步形成。截至目前,前海已有31家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总行1家,分行10家,支行16家,信用卡中心1家,财务公司2家,消费金融公司1家。前海银行业金融机构集聚效应初步显现,辐射作用日益增强。
第三,前海“金融合作先导区”试点探索取得突破。2015年3月3日,香港永隆银行和中国联通在前海联合设立的招联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开业,成为CEPA框架下落户内地的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此外,玉山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也已获批在前海筹建,这将是华南地区的第一家台资银行子行。目前,前海入驻的外资银行机构已达到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