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深圳市金融产业布局规划》详细内容
根据规划,近期深圳金融产业的总体布局为“一主两副一基地”,即以福田中心区为金融产业发展的主中心,以罗湖、南山为副中心,以平湖为后台金融服务基地;远景是随着各类交通设施的完善,福田、罗湖中心区将进一步融合,形成深圳的一个金融集聚区;而随着后海及前海中心的崛起,南山将形成另一个金融集聚区;深圳金融业产业将随之呈现出福田、罗湖和南山及平湖“双中心一基地”的空间格局。
在规划时序上,深圳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继续强化福田、罗湖金融中心的前台功能,同时启动后海中心区的前期建设,同时启动平湖后台服务基地一期的建设。第二阶段:南山后海片区进入全面建设阶段,可以提供更多空间供金融机构发展。后台服务功能通过平湖后台服务基地的二期、三期建设加以满足。第三阶段:在适当时候启动建设作为远期战略后备地区的前海中心区,满足金融产业进一步发展需求。
在分区布局上,福田区将着力搭建金融业市场交易平台,强化证券、保险、基金、期货等产业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要素资源在空间上的聚集,提高投资资本的聚集能力和区域的对外辐射能力,建设保险、证券、基金等机构集聚中心;罗湖区将凭借已经形成的金融产业优势,以蔡屋围金融中心区改造为契机,发展成为银行业集聚中心,承托香港金融中心银行业部分外溢的前、后台职能,以及珠宝产业和专业服务集聚中心;后海片区将建设成深圳湾金融商务中心,凭借良好的区位优势、优美的海滨环境,积极吸引基金公司落户,同时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业、创意产业的创业投融资中心和金融电子产品研发中心,努力争取全球金融业软件外包的份额;市金融产业服务平湖基地总建设规模约为380万平方米,定位为高标准、高效率、集约化的金融后台产业集聚基地,主要承担起为各类金融后台业务提供办公空间的职能,同时也兼顾为各类金融业务提供商务及生活配套职能。
2. 除了金融业,香港还有哪些主要的产业部门香港对深圳金融业的发展有什么影响
航运业,旅游业、房地产业、商业贸易。
影响:深圳以地区优势能够迅速吸收国际市场和发达国家的最新管理理念。
3. 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
金融行业 银行业
金融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在全球化经济环境下,金融业日益受到国际形势的影响。中国金融业正逐步向世界开放,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与中资银行展开竞争。国有金融机构也在向国际化发展。国内金融机构的业务骨干已成为外资金融机构猎取的首要目标。
金融行业的就业现状和就业趋势
目前金融业对本科毕业生的需求有所下降.对研究生的需求有所上升,大量法律、计算机信息专业的毕业生被引入金融业。金融行业所需要的人才也越来越向综合型发展。
金融行业青睐的人才专业方向包括:数量分析、保险精算、公司财务、证券投资、风险管理与控制、金融工程等。
该行业在主要分布城市的特点
·北京 金融业在北京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提高。2007年北京金融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4%.占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的13%。金融业已成为首都经济的支柱产业。
·上海 金融业是上海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基本确立了国内金融中心的地位,是国内金融市场体系最完善的地区。上海正在向国际金融中心的目标迈出坚实的步伐。
·深圳 金融机构众多,已经形成完整的金融产业链。靠近香港是深圳金融服务业发展中最大的优势,深圳和香港的金融业融合步伐将在未来10—20年里大大加快。
银行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
国际金融机构正在积极抢占亚太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银行纷纷扩展各自的市场份额。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主要业务集中在传统的存、贷、汇等银行业务和外汇业务等方面.金融新品种市场很大。银行业的发展将扩大对信息技术和风险防范技术的投入,并更加重视资本管理和风险控制;银行业的在线平台将进一步扩大。
银行业的就业现状和就业趋势
进入银行需要从基层做起,进行内部轮岗和转岗。商业银行青睐有一定从业经验、专业背景为经营管理、国际金融、货币政策等方向的人才外资银行应届生招聘量大.都强调外语要求。
关键岗位、薪酬及职业发展路径
·信贷员 年薪20万元起
柜员一复核员一信贷分析员一信贷审核员一高级信贷员一公司业务信
贷部门经理一支行副行长一支行行长一分行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一分
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一分行副行长一分行行长
·风险管理 年薪20万元起
信贷分析一信贷审批一风险管控一风险控制经理一风险管理控制部总
经理
·资金管理 年薪25万元起
交易员一资金部经理助理一资金部经理一资金部总经理
·交易员 年薪25万元起
交易员一高级交易员一资金部经理一资金部总经理
4. 广州的金融业发达还是深圳的金融业发达
广州的金融业发达,广州的金融城2020年将会是跟香港金融互相持平的金融中心。深圳有证券不过是国家的政策而已,不代表金融业比广州发达。
5. 请问就金融业职业发展而言,在广州好还是深圳好
我自己觉得还是深圳好。广州是个很传统的城市,深圳更适合年轻人的发展。
6. 深圳保监2019年一季度
6家保险公司总部扎根深圳
目前深圳拥有26家保险公司
深圳良好的金融业发展环境正吸引越来越多的保险机构将总部扎根这里。目前深圳已有保险公司26家,其中总部在深圳的法人机构6家,分别是平安保险集团、平安产险、平安寿险、华安产险、太平保险以及。另有保险分公司20家,保险中介机构49家,保险市场主体总数居全国第二位。
中外资保险机构纷至沓来
2003年9月,由招商集团与信诺人寿合资新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决定把总部落户深圳。
2004年7月,获中国保监会新批的中资保险公司东安保险开始进入筹备期。目前,东安保险已将总部定在深圳。公司计划首期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亿元,业务经营范围涉及所有非寿险业务。另据记者采访获知,依据保监会今年5月下发的有关外资分公司改制为独资子公司的政策,香港民安、中银保险目前已经获准将其在深圳的分公司改制为独资子公司。这两家都有意向将未来的总部设在深圳,并且独资公司成立后,其目前在深圳的业务将不受任何影响。
此外,美国国际集团(AIG)旗下的美亚保险也准备向保监会提出申请,欲将其深圳分公司改建为一家独资子公司。
另据来自深圳保监局2003年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全年深圳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79.37亿元,保险密度为1423元,居全国第三位。
保险机构缘何钟情深圳?深圳市政府力促金融发展的决心以及深圳保险市场的成熟发展,使保险“新来者”十分看好在深发展的前景。
继深圳去年出台扶持金融业发展的金融“18条”后。前不久,深圳市出台了《推动保险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将在未来5年内把深圳建设成保险业中心城市,同时重奖来深设立总部的保险机构。
在谈及为何把总部放在深圳时,香港民安保险深圳分公司副总经理王新利告诉记者,深圳关于发展金融业的系列措施有很强的吸引力,特别是对发展保险业很有诚意。
王新利表示,香港民安母公司在香港,深港两地通讯、交通便利,加上20多年来民安在深圳一直稳健经营,取得了良好的效益,在珠三角地区树立相当的知名度,所以把子公司总部放在深圳理所当然。
东安财产保险公司筹备组负责人、公司拟任董事长戚历生曾表示,在深圳市的积极政策支持下,东安财产保险公司一定会取得长足的发展;东安落户深圳也将会产生相当的聚集和示范效应,相信会有更多金融机构纷至沓来。
立足深圳走向全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保险公司在深设立总部的目的并不仅只限于在深圳发展,其战略意图更在于立足深圳,更好地走向内地市场。中银保险深圳分公司总经理彭光利表示,成立独资子公司后,中银保险将更好地吸收香港保险市场成熟经验和规范运作模式,向内地城市扩展开设分公司。王新利也持上述观点。他说,香港民安的客户群以前以港、澳、台资居多,而现在已经逐渐得到本地客户认同,这有利于向内地拓展业务,有关发展计划都在规划中。
人寿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麦云翰表示,公司开业一年来业绩良好,目前已经签发了保单3万多张,公司员工从区区几人壮大到170多人,这些成绩将为公司向其他地区展业积累了许多相当重要的本地市场经验。据麦云翰透露,已向保监会提出有关展业计划的申请,计划明年在北京、上海设立分公司,在广州设立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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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深圳离岸金融市场现状
没人回答你,看来都不懂啊,我也不懂,顺便关注下,祝愿你早日得到答案
8. 第九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深圳排第几
9月10日消息,综合开发研究院近日在郑州2017中国(郑州)国际期货论坛上正式发布第九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数据显示31个金融中心城市竞争力稳步提升,其中深圳稳居第三位。
由于上海、深圳、北京、大连和郑州等五个金融中心拥有全国性金融市场,得分远远超过其他金融中心;青岛、天津、广州、成都、武汉的区域要素市场发展全国领先。
9. 现阶段中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金融机构体系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政策性银行与商业性银行相分离,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现代金融体系,且形成了严格分工,相互协作的格局。
我国现阶段所形成的金融机构体系的总体情况如表所示。
中央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
政策性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
新型商业银行 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 北京、上海、深圳、大连等十八家
非银行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农场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机构等
(表一)我国现阶段金融机构体系的主要构成
(一)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的国家机关。它是我国的货币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按《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的具体职责包括:1、发表、履行与其制作有关的命令和规章。2、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3、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4、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5、实施外汇管理,监督管理银行间外汇市场。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7、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8、经理国库。9、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10、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检测。11、负责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12、作为国家的中央银行,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13、执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的最高决心机构是理事会,李事长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担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设在北京,1998年以前按行政区划设置其分支机构,1998年以后按经济区域设立了天津、沈阳、上海、南京、济南、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等九个跨行政区的分行,各分行下设若干支行。各分支行在总行领导下在各自的辖区内履行中央银行的有关职责。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在北京和重庆设立两个直属于总行的营业管理部。
(二) 政策性银行
政策性银行是由政府投资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图专门充实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1、 国家开发银行
国家开发银行于1994年3月17日建立,其基本职责是为我国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技术改造等政策性项目及其配套工程融资。国家开发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是投资于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产业项目、能直接增强综合国力的支柱产业的重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营业性项目、跨地区的重大政策性项目等。
2、 中国进出口银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于1994年7月1日成立,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为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的出口提供出口信贷,办理与之有关的各种贷款、混合贷款和转贷款,办理出口信用保险和担保业务。
3、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于1994年11月18日成立,其主要职责是以公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村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办理粮、棉、油、糖、猪肉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和收购贷款,扶贫贷款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以及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等。
(三) 国有独资商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我国金融机构体系中处于主体地位。按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从事以下部分或者全部业务:1、吸收公众存款。2、发放短期、中期和中长期贷款。3、办理国内外结算。4、办理票据贴现。5、发行金融债券。6、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7、从事同业拆借。8、买卖、代理买卖外汇。9、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10、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11、提供保管箱服务。12、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中国工商银行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无论是吸收储蓄存款,还是发放中长期贷款,或是办理结算业务上都处于优势地位。它一方面积极开拓、稳健经营,同时又以效益为中心,进行集约化经营。
中国农业银行一方面利用固有的优势,继续服务于农村经济,以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基础,将经营重心转移到高效行业和企业;另一方面实行城乡联动的市场定位,拓展城郊与城区的业务,支持城乡经济一体发展;同时还在积极创造条件进入国际金融市场。
中国银行在其作为国家外汇外贸转移银行时期,在发展国际金融业务方面就已奠定了良好基础。现在,作为外汇指定银行,继续充分发挥着支持外贸事业发展、提供国际结算服务、提供进出口融资便利以及作为对外筹资的主渠道等的业务优势。中国建设银行在经历了十几年财政、银行双重职能并行的阶段后,1994年进入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变的新阶段。1996年3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更名为中国建设银行。由于该银行过去长期专门办理固定资产投资和房地产等基本建设金融业务,与大企业、大行业有着密切的联系,从而继续发挥优势,实施为大行业、大企业服务的经营战略,其同时也在积极拓展商业银行的其他业务。
(四) 其他商业银行
自20世纪80年代初起,我国就陆续组建了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心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等。就这些商业银行的活动地域来看,新建时明确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如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等)与区域性商业银行之分,这从各银行的行名即可基本判别。但近些年来,随着金融改革的深入和金融业的快速发展,一些区域性商业银行的经营域界已超出了原来定位的地区,也向其他城市或地区扩展。
1995年春,我国开始在规范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其基本方式是将众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改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合作银行实行一级法人、多极核算经营的体制,所有入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都变为尘世合作银行的分支机构。城市合作银行在性质上并不属于合作性金融机构,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因而城市合作银行后来又改名为城市商业银行。这些以城市名称命名的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功能是为本地区经济发展融通资金,重点为城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
2001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江苏省成立了张家港市、常熟市、江阴市三家农村商业银行,这是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这标志着一种新的农村金融机构诞生。
(五) 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指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和租赁公司等。
1、 保险公司
这是经营保险和再保险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和集聚保险基金,建立社会经济补偿制度,保持生产和人民生活的稳定,增进社会福利;经营国内外保险和再保险业务以及与保险业务有关的投资活动,促进社会生产、流通和对外贸易的发展。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和太平人寿保险股份公司等。国外一些著名的保险公司如美国友邦保险公司等也在我国设有分支机构。
2、 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经营信托投资业务的金融机构。我国的信托投资公司有三种类型:国家银行附属的信托投资公司;全国性的信托投资公司,如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爱建金融信托公司等;地方性信托投资公司,它是地方政府为促进本地区和国外的经济技术合作而在大中城市建立的信托投资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吸收信托存款;经营委托贷款与投资及信托贷款与投资;从事融资性租赁;办理担保与代理业务;经营有价证券的发行和买卖,以及在境外发行外币有价证券;筹措境外外币借款;经营外汇信托投资业务等。
3、 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又称证券商,主要业务有:推销政府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代理买卖和自营买卖已上市流通的各类有价证券,参与企业收购、兼并,充当企业财务顾问等。
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于1987年在深圳经济特区成立,以后,各省市都相继成立了证券公司。为了方便投资者买卖股票和债券,证券公司和信托投资公司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了证券交易营业部,在那里人们非常方便地买卖各种上市证券。
4、 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多为企业集团内部集资而成,其宗旨和任务是,为分企业集团内部集资或融通资金,一般不得在企业集团外部吸收存款。财务公司在业务上受银行监督委员会领导和管理,在行政上则隶属于各企业集团。主要业务有:人民币存款、贷款、投资业务;信托和融资性租赁业务;发行和代理发行有价证券等。
5、 金融租赁公司
我国的金融租赁公司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金融租赁公司创建时大都是由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合资设立,如中国租赁有限公司、东方租赁有限公司等。根据我国金融业实行分业经营及管理原则,对租赁业务也要求独立经营,与所属银行等金融机构脱钩。目前,金融租赁公司的主要业务有:用于生产、科研、办公、交通运输等动产、不动产的租赁、转租赁、回租租赁业务;前述租赁业务所涉及的标的物的购买欲望;出租物和抵偿租金产品的处理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融资业务;吸收特定项目下的信托存款;租赁项目下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外汇及其他业务。
6、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
中国邮政储金汇业局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的邮政金融机构。其主要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以经办储蓄、个人汇兑和结算业务为主,不能办理与银行机构相同的如发放贷款这类业务。邮政储金汇业机构吸收的存款,除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和留足备付金外,其余部分转存中国人民银行统一使用,不得经营国债和国家政策性金融债券。
7、 外资金融机构
外资金融机构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金融机构,其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外资银行,具体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中外合资银行。二是外资财务公司,具体包括外国独资财务公司、中外合资财务公司。三是外资保险公司,具体包括外国独资保险公司、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
随着金融机构地对外开放和我国加入WTO 后,外资银行将陆续金融我国,这既有利于引进外国银行资本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但也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既对国内金融机构提供了机遇,但也提出了挑战。国内金融机构只有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才能适应市场,接受挑战。